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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找准管理接口 规范监管环节

找准管理接口 规范监管环节 扎实推进资产购置、使用、处置、收益管理

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 郝春

张店区财政局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中,针对过去行政事业资产购置、出租、出借、处置、收益等管理环节存在不规范的问题,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结合张店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实际,把积极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作为资产管理突破口,在全面调研总结的基础上,于2007年8月制定了《张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从理顺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基础管理入手,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购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环节作了详细的规定。《规程》的出台,为建立资产购置纳入部门预算、资产使用突出规范监管、资产处置做到审批公开、资产收益上缴财政的资产管理模式搭建了稳固的平台,为理顺各管理环节提供了制度保障。经过两年的实施,收到显著成效。下面,把张店区财政局在行政事业资产购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环节的管理情况介绍如下。

一、资产购置与部门预算相结合,促进配置合理化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大部分是由财政预算资金形成的,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合理与否,直接决定着资产配置是否合理与公平。因此,《规程》紧紧抓住部门预算这一关键环节,确保资产配置的公平合理。《规程》对资产购置环节遵循依照规章,结合职能,配置合理,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购置入口实行资产购置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的控制办法;审批程序实行资产管理部门与经费管理科室密切衔接配合的方式;采购经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实行集中支付或授权支付;采购资产实行政府采购模式下的集中采购、自行采购、代理采购等相结合的采购方式;购置资产入账价值依据政府采购部门物资调拨单价值及发生的相关税费,及时增加固定资产账目和卡片,确保账、卡、实一致。在做好资产购置与部门预算结合中张店区着重抓了四个方面。

一是提报购置预算。要求单位年度终了根据资产存量和服务职能需要,将下一年度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规格和申请报告等资料与其他部门预算资料报财政部门所属的经费管理科室。财政部门归口管理科室根据单位实际和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形成是否列入单位部门预算的初步意见。

二是张店区均衡审批。在审核、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各单位资产购置作为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列入项目支出审核议题。由参加审核的局领导、经费管理科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依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交的申请单位资产存量状况,单位履行职能需求和相关的配备标准,按照先调剂、后租借、再购置的顺序和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有效均衡的要求,共同商议审核、慎重批复。

三是规范购买程序。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资产购置计划,结合工作进度填报统一格式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项目申请表》,按照单位提报→经费管理科室审核→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复核→局领导签批的程序办理购置批复手续并将依次审批同意购置的申请表交付政府采购部门。政府采购部门视具体情况采取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委托采购、自行采购等方式安排采购。购置资产经费主要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授权支付须经政府采购部门和国库集中支付部门审核同意后拨付资金。购置单位凭政府采购部门物资调拨单和资产配置项目申请表对资产验收入库后及时入账,以准确反映单位资产信息。据统计,2008年和2009年,张店区通过这种方式购置固定资产分别为9932台件和4476台件,价值分别为2227万元和1936万元,节支率达到15.56%和12.71%。在年度检查中,未发现单位随意购置固定资产现象。

四是建立电子台账监控系统。为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切实把资产购置与部门预算结合起来,实现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促进单位之间资产配置的合理性、公平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电子台账,按序时登记各单位部门预算资产购置项目的数量、规格、额度等资产购置情况,随时反映单位资产购置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年终,对台账进行汇总,首先与部门预算比较,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其次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统计和产权登记年检提供基础数据;最后掌握增量资产的分布、分类和未纳入部门预算以外的资产购置情况。

二、存量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现效益最大化

存量资产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卡片账,是加强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规程》以实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为目标;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使用中的不当损失和浪费为宗旨;督促单位以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为管理平台,完善资产信息统计、出租、出借、动态监管、融资服务等管理细节,逐步实现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统计工作规范化、数字真实化,资产出租、出借收益政府化,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监管动态化,融资服务平台市场化的局面。张店区财政局在存量资产管理中狠抓了五个管理细节。

一是不断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结合每年一度的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报告制度,实行单位填报,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的办法,确保单位上报数据的真实性。根据单位上报的报表、账簿等会计资料记录的资产增减变动情况,与单位提供的资产增减变动审批手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台账进行比照,有效地防止了单位擅自购置或处置资产的情况,保障了存量资产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等信息的真实可靠,为加强存量资产监管提供了信息支持。同时,审核程序的规范、严格,从机制方面有效地防止了资产管理信息报告的失真。

二是严格出租、出借审批手续。行政事业单位凡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初步审批同意后单位按要求对出租、出借资产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提供公允的出租、出借资产价值和资产收益价格后填报《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投资项目审批表》,按照单位提报→主管部门审查→主管科室审核→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程序,严把出租、出借、投资项目的评估和相关合约文件备案环节。资产收益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据统计,2009年批准出租资产收益273万元,成为地方财力的有效补充。

三是积极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网络,实施动态监管。按照省厅印发的《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要求,张店区170个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管理,建立了张店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数据库,顺利实现了张店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动态化监管。在确保单位资产数据真实、准确的基础上,充分拓展系统功能,按资产分类进行分析资产分布和结构状况,纵向了解、分析资产存量和运营情况;按部门、系统分类进行分析资产分布和结构状况,横向了解、分析资产存量和运营情况。按照资产管理系统提供的存量资产使用状况,有计划地分部门、系统对单位上报资产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资料、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资产信息资料,做到资产信息资源共享。

四是建立三本账,做到“五清”。为了使单位资产做到“五清”,即数量清、规格清、账目清、卡片清、状况清,要求单位日常管理健全三本账,即总账、明细账、卡片账,资产实行一物一卡,督促单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尤其是在年度终了,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点,包括资产的总账和明细账是否相符,实有数和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账面数与卡片数是否相符,达到家底清楚,账、表、卡、物相符,实现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和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的有效结合。

五是搭建政府投融资平台。按照集中政府优势资源,提高资产收益,防止行政事业资产浪费的思路,对部分闲置和统一纳入政府集中办公调剂出的土地、房屋进行集中,经政府批准后,统一划转纳入公有资产经营公司进行运营,通过资源优势,形成资金优势,向改善城市基础设施、营造投资环境等公益项目提供融资服务。2008年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向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划转房屋31308平方米,账面价值1413万元,土地97720平方米,年度内融资6500万元。2009年融资7000万元。

三、资产处置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实现审批规范化

资产处置是资产管理的终端,因此,必须严把处置资产去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浪费。《规程》中对资产处置按照处置依据充分、处置方式适当、公开委托评估、纳入市场运作、处置收益上缴的原则,从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入手,结合单位申请处置资产的具体情况,采取集中处置、调剂置换、自行处置等方式,将处置资产引入市场运作机制,充分体现了资产处置的公开、公正和处置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范行为,有效地防止了资产的浪费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张店区财政局在资产处置中,突出抓了四项工作。

一是建立严格的申报审批制度。单位凡发生国有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置换、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行为的,全部纳入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范围。单位只要发生以上行为的,须先填报《规程》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申请表,经单位、主管部门、管理科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逐级审核同意,才能实施资产处置行为。对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大型专用设备等大项资产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按照先审计评估、后审批、再调整账务的程序,进行重点把关,防止资产流失。审批制度的实施,有效地防止了随意处置资产、资产闲置浪费、低价转让资产和收入坐支等现象的发生。

二是实行分类处置。按照实行大项资产统一处置、大宗资产集中处置、小额资产自行处置的方式。对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等大项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处置。大宗资产如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进行集中批量处置。小额零星资产一般由单位根据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自行处置。

三是引入市场机制。对经过审批拟处置的大项资产和大宗资产,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为底价进入市场竞价交易,处置收入作为国有资产收益直接上交财政,杜绝了场外交易及处置收入流失现象。对报废资产特别是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回收,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防止对土地、地下水质、大气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二次污染,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尽社会义务。据统计,2008年、2009年资产管理部门处置车辆分别为29台和54台,电脑等大宗资产分别为156台件和205台件,其处置收入全部缴入国库。

四是建立核查制度。为把紧资产处置关口,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电子台账,依据资产处置情况按序时登记各单位处置资产的数量、规格、原值、收益等情况,随时反映单位资产处置情况。年终,将台账进行汇总后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统计数据进行核对,保障单位及时处理账务,达到账、卡、实相符。

总之,张店区财政局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规程》中的相关规定,紧紧抓住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三个环节与部门预算、财务管理、价值管理、实物管理的密切衔接,构建起的资产信息数据真实、资产合理配置、使用全面监督、处置公开审批、收益全额上缴的资产管理体制,有力地推动了张店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