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公务员职业道德:公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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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科学发展观的贯彻

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科学发展观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国防和军队建设全面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

各级公务员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最根本的就是要正确认识和运用科学发展观的这些理论特点,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通过自己的决策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工作的全面进步,使我们党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

一、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出思路、作决策,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职责和重要工作。复杂、严峻的国际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形势下,行业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

各级公务员,必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在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上下工夫,增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意识和水平,切实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在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确保科学发展。

(一)科学决策的定义

科学决策是指决策者凭借科学思维,利用科学手段和科学技术所进行的决策。科学决策是指决策者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标,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系统地分析主客观条件作出正确决策的过程。科学决策的根本是实事求是,决策的依据要实在,决策的方案要实际,决策的结果要实惠。

(二)科学决策的特点

科学决策的主要特点有程序性、创造性、择优性和指导性。

所谓程序性是指科学决策不是简单拍板,随意决策,更不是头脑发热,信口开河,独断专行,而是在正确的理论指导下,按照一定的程序,充分依靠领导班子、广大群众的集体智慧,正确运用决策技术和方法来选择行为方案。

所谓创造性是指决策总是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需要完成的新任务而作出选择,不是传声筒、录音带,也不是售货员、二传手,而是开动脑筋,运用逻辑思维、形象思维、直觉思维等多种思维进行创造性的劳动。

所谓择优性是指在多个方案的对比中寻求能获取较大效益的行动方案,择优是决策的核心。

所谓指导性是指在管理活动中,决策一经作出,就必须付诸实施,对整个管理活动、系统内的每一个人都具有约束作用,指导每一个人的行为方向,不付诸实践,没有指导意义的决策就失去了决策的实际意义。

(三)科学决策的程序

决策是一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完整的动态过程,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决策程序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步骤。

一是识别机会或诊断问题。一切决策都是从问题开始。所谓问题,就是应有现象和实际现象之间出现的差距。决策者要善于在全面收集、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发现差距,确认问题,并能阐明问题的发展趋势和解决问题的重要意义。评估机会和问题的精确程度有赖于信息的精确程度,所以管理者要尽量获取精确的、可信赖的信息并排除信息在解释过程的扭曲以提高作出正确决策的可能性。

二是识别目标。所谓目标,是指在一定环境和条件下,在预测的基础上所希望达到的结果。目标是决策的出发点和归宿,目标必须明确、合理,要在需要与可能的基础上,分清必须达到的目标和期望达到的目标。目标体现的是组织想要获得的结果。所想要结果的数量和质量都要明确下来,因为目标的这两个方面最终指导决策者选择合适的行动路线。

三是拟定可行方案。可行方案是指具备实施条件、能保证决策目标实现的方案。解决任何一个问题,都存在多种途径,要经过比较,制定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所以,拟订可行方案的过程是一个发现、探索的过程,也是淘汰、补充、修订、选取的过程。要大胆设想、敢于创新,又要细致冷静、精心设计。

四是选择实施战略。在方案选定后,管理者就要制定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和步骤。

五是监督和评估。一个方案的实施阶段,形势可能发生变化,因此管理者要不断地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变化了的形势。

科学决策的关键在于在于信息的收集,管理者在决策时离不开信息。信息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决策的水平,所以决策者需要在决策前及决策过程中尽可能地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信息,作为决策的基本依据。

(四)决策失误及其原因

领导工作,无论指挥还是管理,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决策。正确决策、科学决策,是各级公务员的职责,也是各项工作取得成功的前提。然而,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因违背科学、过于随意而导致决策失误的现象时有发生,损失惨重,教训深刻。2004年,国家审计署对10家中央企业审计,这些企业贪污挪用涉及经济犯罪的金额为16亿,而由于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45亿元,2005年国家的审计报告,揭示被查单位损失浪费资金150多亿元。

据世界银行估计,从“七五”至“九五”期间,我国的投资决策失误在30%左右,资金浪费及经济损失大约在4000至5000亿元。群众有一句顺口溜:票子全花了,工程白搭了,领导高升了,百姓遭罪了。

决策失误,主要是由于在决策中没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存在“三性”、“三化”问题。

“三性”即:随意性。一些地方由于权力过分集中,有的领导干部不搞调查研究,而搞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三拍决策”。片面性。一些部门往往用部门利益标准来行使决策权,分割和肢解了行政权力,导致决策的片面性,而有的分管领导往往都为自己的“领地”说话,很少从全局考虑。粘合性。有的决策权和执行权没有分离,黏合在一起,自己决策自己执行,决策错了照样执行,导致错误的决策迟迟得不到纠正,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失。

“三化”即:“个别酝酿”被淡化。个别酝酿是民主决策的必要环节和重要方法。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人或借口提高效率,任意缩短酝酿时间;或借口议题紧迫,把会前的个别酝酿变成会上的集体酝酿,有意无意压制了一些不同意见。“集体领导”被弱化。重大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这是民主决策的基本要求,但现实中,“集体领导”常常被削弱,重大问题往往由个人或少数几人决定。“会议决定”被虚化。少数单位一把手独断专行,把会议决定作为一种形式,或未充分讨论就匆忙表决,或意见分歧较大就强行表决,或见缝插针“巧妙”表决,以达到自己想要达到的目的。同时有的决策需要专家论证而未经专家论证就凭主要领导的意志敲定。

(五)善于运用科学的辩证唯物思维方法

科学发展观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同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一脉相承。科学发展观,从本质上说,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发展观。它在发展思路上的科学性,就在于全方位地贯彻和体现了唯物辩证法。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以系统而存在,事物的发展始终是系统诸要素互为促进的过程。科学发展观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事物以系统状态辩证发展的基本原理,创造性地运用于对“发展是什么”的科学回答。

强调发展是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兼顾发展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始终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努力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整体推进和全面发展进步。

强调发展是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单纯的经济增长不会自动保证社会公正、公平、和谐、稳定等社会发展综合目标的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能畸重畸轻,而应协调共进。

强调发展是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能只顾眼前和一时,而应注重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人文效益的统一,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一是任何决策都要树立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观点。

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前提和条件。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但环境是发展的第一基础。没有可持续性的环境、资源、生态,就没有可持续性的发展。传统发展观把追求GDP增长等同于发展,迫使人们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上,不能不贪得无厌、竭泽而渔式地掠夺眼前的资源,以满足当前这一代人的需要而不顾及子孙后代的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基本生活条件。“吃祖宗饭,断子孙粮”是传统发展观的必然结局。

当前的生态危机与其说是自然失衡的表征,是“天灾”,毋宁说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紧张对峙的反映,是“人灾”,是“以天灾形式出现的人灾”。马克思深刻地指出: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狭隘关系,而他们之间狭隘的关系又制约着他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其实,人的问题是社会的根本问题,环境问题归根到底仍是人的问题。人如何对待自然界实质上就是人如何对待自身。

二是任何决策都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点。

一方面,它所关注的是人类社会的长久的、连续性的存在和发展。1996年3月江泽民在中央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上也明确谈道这个思想,他指出:“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既要考虑到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到未来发展的需要,不要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

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理论突破了纯粹经济发展的狭隘界限,具有丰富和全新的内涵,指的是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我们不可忽视的大事和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各级领导决策作为贯彻执行党中央方针、政策的关键环节,如何把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化为自己决策的实际行动,就显得非常重要;同时,也是落实党中央可持续发展战略政策水平的具体体现。

三是任何决策都要树立全面和谐发展的观点。

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指向。它包括两层含义: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协调发展,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协调发展。要在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前提下,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实现“提高效益、节约资源”的经济增长方式,以此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增强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

要正确地认识自然关系以及自然界的承受能力,对经济发展作出必要的限制,以维护自然体系或生态系统的正常的和良性的循环,使人类的发展与生态系统的循环过程相协调;要在社会公平的原则下,使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人们在不同代际之间能不断的提高生活质量、健康水平以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等。

科学的决策必须把握好每个关键环节:充分掌握信息是科学决策的先决条件;准确分析和判断情况是科学决策的基础;制定各种可行方案是决策的重点;优化抉择方案是科学决策的关键;科学组织实施是决策得以执行的可靠保障。

但是必须在每个环节上都要把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放在第一位。因为无论怎样“科学的决策”,如果没有用科学发展观作为理论指导,即在掌握信息、分析判断情况、制定可行方案、优化抉择方案和组织实施等过程中没有科学发展观的规范和约束,其结果就很难说是“科学”的。

可见,领导干部在决策中要有全面发展的意识,本位主义和仅仅考虑对本单位或本行业发展有利任何行动都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因而都是错误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实际上就是对国家和人类的犯罪。

科学发展观对发展内涵所作的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深刻揭示,大大拓宽了发展的视野和领域,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战略以新的时代内涵。所以,领导干部在决策过程中,要自觉贯彻唯物辩证法的思维方法。

(六)始终坚持科学决策的一个核心

科学决策的核心是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我党实践和经验的总结,也是领导班子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关键。

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一是要由少数人甚至个别人决策向民主决策转变,更好地发挥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防止和避免决策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二是要由经验决策向科学决策转变,不能单凭领导者个人的经验、阅历知识、才能、胆量来进行决策。

三是要由简单决策向复杂决策转变,多注意调查研究、系统思考、科学分析,尤其是善于从上情与下情的结合中,突出独创性;从当前与长远的结合中,突出超前性;从需要与可能的结合中突出创新性,避免简单盲目拍板、简单决策。

四是要由静态封闭决策向动态开放决策转变,用发展、变化的观点审视决策对象,把握对象的现状,预测对象的趋势,使决策最终适应时代和形势发展的需要。

五是由定性决策向定性、定量决策转变。在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时,不仅对问题进行详细的定性分析,更要确定最优发展或最优决策方案。

六是要由微观决策向宏观战略决策转变,使决策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服从和服务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

(七)正确把握科学决策的“四个环节”

科学决策是一个集中民智、形成正确观点的过程,也是一个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的过程。对于这样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任何草率随意行为都可能影响决策的科学性,必须认真把握好“四个环节”。

一是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是形成科学决策的首要环节。要在调查研究中深化社会发展中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认识,通过分析和研究,找出事物本质规律,准确把握了解实情,及时敏锐地发现各种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真正做到汇聚民智、集思广益。

二是充分酝酿。要保证决策无懈可击、万无一失,还必须尽可能多地听取和收集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一方面,通过反复酝酿,使真知灼见逐渐浮出水面并被决策层及时捕获,为形成全面、系统、正确的决策思路打下基础;另一方面,作为统一思想的关键环节,在充分酝酿中不断澄清错误认识,消除杂音,形成一致态度。

三是集体讨论。要在深入调研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会议形式进行研究磋商,体现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正确处理好民主和集中、个人和集体、上情和下情、程序和效率等方面的关系,既要防止民主不够、集中不够的问题,还要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议的问题,保证虑事周全、决断科学。

四是有效执行。决策方案的执行实施是决策的延续和具体化,是检验决策正确性的基本环节。有了科学的决策,如果没有科学的执行,错过了最佳的实施时机,再好的决策也不过是一纸空文。要强化各级各单位的科学执行力,在抓落实上下工夫,在执行中加强具体指导,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及时反思调整,在原有决策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充实完善。

(八)着力提升决策者的“五种素质”

决策者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甚至决定决策活动的效果好坏和成败。各级公务员要在掌握决策的规律和要点的基础上,按照复合型人才培养要求和岗位职责的需求,努力在提高自身素养上下工夫。

第一,着力提升政治思想素质。重思考,将掌握的思想理论转化为领导本单位发展的实际能力,赢得科学发展的主动权。讲大局,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认真落实国家局的决策部署。担责任,增强领悟力和执行力,积极有为,主动担责、为国分忧。

第二,着力提升民主法制意识。加强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定的学习,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依法决策的意识,坚持做到没有法规依据的动议不提,违背政策规定的动议不议,有效防止和克服决策失误甚至集体违规现象的发生。

第三,着力提升创新意识。用人类先进文明成果武装和充实头脑,以开放的眼界、创新的思维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使决策更加符合实际。要按照要求,创新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在界定问题、确定目标、拟订方案、优选方案、审定批准、指导实施和反馈修订等环节上形成制度,规范操作,营造科学决策的体制环境。

第四,着力提升科学意识。主动培养辩证的科学思维方法,善于、勤于“借脑”,科学、合理、民主地使用“外脑”,养成好的思想作风、学风和工作作风,养成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用科学的手段去拟订方案,用科学的方法去实施决策,切实克服感情用事、盲目蛮干、主观浮躁,确保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着力提升效率意识。要树立议大事、抓大事的意识,突出重点,把注意力集中到对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上来。要着眼现代管理特点,统筹兼顾,既发挥市场经营主体作用,又注重调动积极性,避免“一竿子插到底”和层层决策、重复决策现象。要深入贯彻“四要”要求,带头改进会风,摸实情、讲实话、谋实招、求实效,及时实施科学有效的决策,切实为保证社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九)乐于坚持为民谋利的价值取向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提出的可以称为“科学”的理论,是人类文明发展到现在所提出的最先进的发展理论,已经成为指导全国人民投身社会实践的战略决策。为此,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领导干部在行使决策权力的时候,就必须运用科学发展观来统揽和指导自己管辖范围里的所有决策的过程和结果。

坚持以人为本,在决策中就必须特别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一切发展是为了人的发展。科学发展观追求的是“合理的发展”,关注的是发展的意义,即“为了什么发展”和“什么样的发展才是好的发展”这一发展的核心问题。这一问题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认为,人是社会发展的本质,发展的终极价值不是经济的单方面增长,而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使全体人民获得幸福。以人为本的发展符合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和价值标准,只有把人自身的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才有意义。

传统发展观把经济增长本身看作目的和唯一的价值尺度,把人只是看作发展的手段或工具,从而颠倒了目的和手段的关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为,发展是为人的发展。社会发展首先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但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却不是为了发展经济,而是为了人的生存和发展,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讲,经济增长、社会进步是社会发展的手段,而人们的需要的满足、人的全面发展则是目的,人是发展的终极目的和检验发展的尺度。

第二,一切为了人民大众的利益。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通过的《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宣言》的第一条原则是:“人类处于普遍受关注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中心。他们享有以与自然相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产成果的生活的权利”。

这种价值观与“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不同:人类中心主义是完全以人的需要为出发点,无视自然界的优先存在与原始协调性,以牺牲环境利益作为换取人类利益为代价,而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则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在人——社会——环境的相互协调中牟取当代人和后代人过幸福生活的权利。

以人为本的“本”,在不同的人身上应当有不同的体现,特别要从唯物史观的角度肯定历史主体力量的人性要求和愿望。如果只讲抽象的“以人为本”,那只能使少数人获得更多的利益,而剥夺大众的人性权利。事实上,我们的“以人为本”是以人民为本,首先要解决的人性待遇问题是针对当前社会的困难群体的,这里的人本来就不是抽象的人。显而易见,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以人为本就是要一切为你所服务的人群负责。正是基于这种思想认识,新的党中央集体打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

其中,最关键的是,拥有决策权的领导干部要愿意,或者说乐于坚持为民谋利的价值取向。如果对人民群众没有感情,没有服务人民群众的意愿,就很难事事处处、时时刻刻关注民生疾苦。一个人背离了服务人民大众的宗旨,往往就会导致自己腐化堕落,以至沦落为人民的罪人。古今中外无数的历史事实,无不证实着这样一个真理:“权力者个人阴暗的目的,是一切罪恶政治之源。”

所以,我们的决策就首先要看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有关决定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相抵触,就要拍板否定;如果一致,自然要下定决心去贯彻执行。

(十)敢于坚持科学批判的精神实质

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所倡导的并非具体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而是带根本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各级公务员来说,要把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与改造主观世界融为一体,坚决破除一切与科学发展观不相符合的观念,坚决克服一切偏离科学发展观的陋习,坚决纠正一切违背科学发展观的做法,真正把价值追求和思想方法转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在决策过程中要敢于坚持科学批判的精神实质。

一是坚持真理,不能盲从。既不能盲目照搬照抄国外的东西,认为外国的都是先进的、好的;也不能唯权威是从,认为专家学者或者上级领导的意见就是金科玉律。一段时间以来,“国际接轨”喊得震天响,而实质是接外国的“轨”;至于那“轨”究竟科学不科学、适应不适应自己的实际情况,就没有人深究了。比如污染问题,改革开放初期就有人提出:不应该走西方“先污染,再治理”的路子。可事实上,恰恰走上了这条本来应该可以避免的路。这或许也正是一种“国际接轨”,因为西方发达国家就是这样走过来的!显然是一种不健康的心态在作祟。

至于专家,他们也是人。是人,就有好坏、优劣之分。所以,如果对所有号称专家学者的人的意见,不分青红皂白,全部照办,也很难说是一种科学的态度。当前,有些所谓的经济学家、房地产专家,竟认为中国穷人多是因为房价还不够高、物价还比较低!一些所谓的教育家,总说美国青年十八岁以后就自立了,中国的孩子怎么就不能自立?他们为啥就不想一想:我们许多成年人都无法自立得起来,怎么去要求孩子?

可见,纸上谈兵的“专家、学者”的观点,最多只能是各级公务员决策的“参考之一”,而不是“唯一参考”!应该坚持的“唯一”,只能是符合客观实际、能够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科学决策。凡是与此不合的,就要敢于怀疑、敢于批判。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失误,领导干部在决策前,就应该静下心来,认真研究问题,参考各个方面的经验、建议和意见;在当前情况下,应该特别考虑那些反对者的看法,归纳总结;最后找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切实可行的办法。

二是尊重科学,不能固执。各级公务员,不能说都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吧,但在自己负责的范围内,确实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有时可谓一言九鼎。在这种情况下,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权力越大,造成的越损失就越大。所以,只要条件允许,凡是都要调查研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既不要轻易拍板,更不能感情用事,固执己见。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对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认识越深刻,把握越准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行动才能越自觉越坚定。各级公务员都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按科学规律谋划发展大计。凡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事情,就全力以赴地去做,不符合的就毫不迟疑地去改,真正促使发展的各项工作都经得住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二、培养科学处事能力

公务员作为一种职业,世界上有个对它普遍适用的价值定义:花纳税人的钱,为国家、为纳税人做事。做事,就要尽心尽责,责随职走、心随责走;就要注重持续、锲而不舍、勇于担当。做事的关键是在做,要科学运作、有效运作,说到做到、说好做好,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做事能力是公务员的第一能力。一个公务员要想实现自身价值,获得更高的平台,在职业成长的道路上就应该做到:违法的错误绝不犯;不合规矩的错误尽量不犯,同类的错误只能犯一次。归结起来,就是做事要“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一)按法律行事是基本的准则

不能不面对的事实是,现在公务员队伍在依法行政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误区,那么公务员做事的依据究竟是什么?首先就是法律。

依法行政,是全世界公务员必须遵守的共同原则。法律面前没有应该不应该,只有遵守不遵守的问题。法有明文,遵守并不难,作为公务员,关键是要有一颗敬畏的心,要懂得公务员的权力来自人民,来自法律,它是有限的。政府的主要性质不是管理,而是服务。

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自身建设的首要目标,然而目前,法治意识淡薄却是少数公务员甚至公职部门的典型症状。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管理事务中,某些人不是法治精神至上,而是长官意识、部门意识占上风,随意决策,主观臆断,导致一些公共管理政策或行为严重偏离群众意愿,甚至完全背离社会管理规律,结果越管理越乱,越管理群众越不满意。

(二)懂规矩是成功融入组织的标志

这里讲的“规矩”,类似于“礼”,是一个群体中公认的行为规范,合规矩就是合礼仪。规矩、礼仪和法律有所不同,法律是由国家权力来维持和推行的,而规矩、礼仪则是传承下来的。

政府机关有其自身的传统和文化,有各种或隐或显的常用的规矩,简单的如:开会如何发言,如何向领导汇报工作,如何向下属布置工作等;复杂的如:何种事项需要哪一级审批,哪些事情需要向哪些领导汇报等。此外,还有大大小小的说法,各式各样的程序,都需要每一个公务员认真揣摩、细细品味。这一类的传统,务必照办。事情有了保障的办法,自然就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照着做就“多福”,不照着做就“有难”,于是这些传统就会让人有所忌惮,在人群中划出了一条线,也成了后来人是否融入组织的标志。

(三)合情合理是工作的艺术

在合法、合规之上,公务员还要力求做事合情合理,娴熟地处理各种事务,得体而优雅。其间微妙处,类似于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讲的: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差序格局”,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不同。在“差序格局”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例如,接待老年群众时,要多用敬语,时刻关注老人的情况,让个座位、倒杯热水更显恰当;公事上碰到相熟的朋友,要做到在三言两语之内,既显出热情与关切,又不让人觉得是徇了什么私情。

孟子也讲:“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子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大意是,世间万物本就各有不同,这是它的本性,你非要把它们等同看待,这是要乱了天下的。他的本意是批评墨家宣扬的“爱无差等”的无父无君的思想。现在放在这里,借圣人之口所点出的顺应“物之不齐”,正是处世为人之道。

但切记,做事合情,却不能违法。例如,平时对其他贪污犯严惩不贷,轮到自己的父亲犯事,反倒“子为父隐”,这就是合情而不合法了。

总之,公务员首先要遵章守纪,恪守法度,要有严格自觉的规则意识。规则是社会运行的基石,是现代社会良性发展的基本元素。规则意识表现的是对规则的内在认同和自觉遵守。公务员在遵守法规制度方面,要有更高的标准和更加自觉的行动。

在实际工作中,公务员要想做到“合法、合规、合情、合理”,需要注意两个常见的问题,那就是“不作为”和“乱作为”。

有些人担心做事会出错,遇到一些复杂、突发的事件,就不知道该怎么做,或者知道该怎么做而不去做,这是不作为。不作为自然也就不会触犯某些规定,貌似可以平平稳稳,但由此对社会造成的损失往往会更大,甚至由于拖延时间而造成恶劣的后果。

还有一些人,虽然是按照规定做事情,但是把事情做得太过,或者是利用规定中的某些漏洞为自己谋利益,这就是乱作为。乱作为可能短期内并不会被发现,毕竟乱作为并没有直接与规定相抵触,但危害也十分大,往往会伤害到群众的正当利益,而且如果对这些行为不加以约束,将会不断扩大化,势必将触犯法律法规,就更属于乱作为了。

规矩是死的,但人是活的,要做到既“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最关键的是要把握一个“度”,这需要每个公务员在工作中经常研究、反复拿捏才能做好。

(四)十六个字工作法

“十六个字工作法”即“只做不说、多做少说、边做边说、不做不说”。

第一,只做不说

很多机关的工作都包含涉密事项,从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到内部资料,各个机关的情况有所不同,但相同的是对保守秘密的要求,这些涉密的工作只能做,不能说。别说是机关外人员,即便是同一个科室的人之间,不涉及相关工作,也不能泄露一个字。

公务员普遍掌握着大量与社会公共生活相关的信息内容,从政府规划到行业政策,从大政方针到调查报告,有些是公开的,有些是秘密的,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本着少说为妙的原则,即便是公开信息,也很可能会在其中无意识地渗透某些不便公开的内容。这是真正的考验,掌握别人不知道的秘密是普通人乐在其中的事情,因为信息本身就是一种资源,拥有独特并且受到欢迎的信息,并自由控制发布该信息的时间和范围,就是一种权力。在这种欲望和权力感面前保持冷静,需要很强的自制力,只有真正清楚事情的利害关系才能驾轻就熟。

此外,公务员还要经受得住寂寞,自己做的很多工作不能说,意味着你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却不能在人前展示,未免失落。在政府机关里,只有少数人才能走到台前,以特定的方式展示公务员整体的工作成果,多数人只能守在幕后。

还有些工作,虽非秘密事项,但关系到机关、科室内部微妙的平衡,也不宜扩大知情者的范围。例如,不同领导交办的不同事项、管辖责任不太明晰的事项、涉及其他部门的内容,凡此种种,都要做到只做不说。

第二,多做少说

在工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不太好表达的事情,说得不“合法、合规、合情、合理”,会招来很多麻烦,甚至因“言语不当”而丢官。这方面的报道近年来并不鲜见。

有些时候就是这样,说错比做错的后果更加严重,因为公务员的表态代表的是机关、政府甚至国家,把不该说的说了是违规,该说的说错了是违规,该说到某个程度的说过了也是违规,甚至还有可能让人怀疑你“别有用心”。

1992年春,邓小平南行发表了著名的“南方谈话”,其中谈道:“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形式主义多。电视一打开,尽是会议。会议多,文章太长,讲话也太长,而且内容重复,新的语言并不很多。重复的话要讲,但要精简。形式主义也是官僚主义。要腾出时间来多办实事,多做少说。”

邓小平批评了公务员整体上存在的文山会海、形式主义等问题,一语点中要害,告诫公务员们要“多做少说”。空喊多少口号也不如踏踏实实去做一件实事。这也是“多做少说”的另一层含义。如果每个公务员都能从自己做起,多做一点实际的事情,少说一些重复的、没有新意的话,整体行政风气就会为之一新,工作效率也会大大提高。

第三,边做边说

公务员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执行者,该表明的态度要表明,该表达的内容要表达,该解释的问题要解释,这也是公务员在工作中应该奉行的原则。在解释和表达的过程中,要做到“边做边说”。

汇报工作进展、表明工作态度的时候,一定要把事情做在前面,要以事实为依据,已经完成好的工作才能算做成绩。当你对某项工作有好的设想,思想火花迸发的时候,不要急于夸夸其谈,要先动手去做,通过实践来初步验证你的想法,边做边说才能保证说做两不误。当你在工作中遇到挑战和质疑的时候,不要只用言语解释,要用所做的事情去证明。

第四,不做不说

这是一条容易被忽略的原则,多数人会对亲自做过的工作保持警惕,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防备很严。有些公务员还会在头脑中演练几次,对那些明确为不能说的内容作出标记,以便快速反应。但是对于那些不曾亲历,又有些所见所闻的工作内容,人们的警惕性会有所放松。

例如,你手上正在处理一个关于水电站的规划文案,你会很清楚规划选址、承建商招投标等内容是需要严格保密的,而专家学者、老百姓对建设水电站的意见、建议等信息就是公开的,这个区分会一直伴随着你从事该项工作的整个过程。不同的人能够从你这里获得何种信息,你也会作出明确分类。对其中要紧的关键内容,你会保持高度警惕,以免无意间泄露。

但是,如果换做是同事们正在处理其他工作,他们在正常工作交流中表露的一些信息,就不会被你理所当然地视为秘密。凭借相同的工作背景和经验,你能从只言片语中判断和加工出很多内容,甚至大致能够还原出事情的模样。你会对这样的信息持何种态度?即便你明知道某些内容不便向外人泄露,但它与你自己从事的工作总是有所区别的,你在无意间将这些信息吐露出来的可能性就增大了很多。所以,在工作中要秉承“不做不说”的原则,不是亲自负责的事项,不是亲历的工作,更要万分小心,不要在言语中有所涉及。

不做不说还有一层含义,就是对于他人从事的工作,如果我们缺乏足够的了解,不要急于表态和评价。乱讲话很容易使同事间产生误解,上级也会认为你不够成熟。

关于这一点,盲区小知识可能会给我们一些启示。我们每一只眼睛的视网膜都存在盲区,也叫盲点,在这个区域内,视神经离开了视网膜,眼睛上没有感受光的细胞,原则上这两块儿区域是看不到东西的,视野中应该有两个空白点。但日常生活中我们并没有感受到这样的空白,原因有二:一是其中一只眼睛的盲区可以被另一只眼睛看到;二是大脑可以从盲区的周围区域获得相应的感觉信息,将空白补上,所以你闭上一只眼睛也感觉不到盲区。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条件下你才能感到看不见某个区域的东西。

事实上盲区是存在的。对真实存在的空白,人们都“视为不见”,对于一些纷繁复杂的事实,出错的可能性就更大了。因此,没有亲自做过的事情,一定要慎下结论,就算心中难免有所推断,也不要轻易地说出来。

三、加强民政工作的科学化

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的重大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新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但是我们的民政工作离科学发展还有一定的距离,公务员在学习风气、公仆意识、工作作风、思想观念等几个方面,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值得引起重视并需切实加以改进的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在个别部门和少数公务员身上还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学习风气不浓,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有被动应付现象,主动学习的少,学习成效不明显;有学用脱节现象,理论联系实际不够,不善于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各种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学习自觉性不强,凭经验做事,专业化的素质不够高。

二是公仆意识不强,行政效能不够高。缺乏大局意识。科室之间工作不够协调,缺少协作精神。服务意识不够强。个别公务员在执法过程中不注意方式方法,导致群众有意见。个别干部工作有等、靠思想,习惯于等“红头”、靠“上头”,满足于干现成活、办具体事,缺少创新精神和主人翁意识。

三是作风不够务实,工作落实不够。缺乏雷厉风行的作风。个别同志工作不够扎实,深入基层少,工作拖沓,缺乏紧迫感;工作标准不够高。少数干部工作要求低、标准低,抓落实力度不够,工作成效不明显。

四是思想不够解放,观念更新不快。思想观念陈旧。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情况、新形势、新任务,有的干部思路不够开阔,办法、点子不多,缺乏应有的创造性地做好工作的激情和动力;缺乏危机感。有的干部“小成即满、小富则安”,易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存在畏难情绪。有的同志一味强调客观困难,不注重调查研究,不深入思考问题,工作主观能动性没有充分发挥。

(二)对策及措施

针对个别部门和个别公务员存在的上述四个方面问题,需要认真搞好整改,注重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工夫,力求取得实效。

第一,注重理论武装,立足宣传教育,要在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下工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先进理论武装的共产党员,不可能发挥先锋战士的作用。

一要坚持以中心组理论学习为主要载体,注重完善机制,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自觉性。要把中心组理论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各级公务员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思想理论素养的有效途径。要不断完善“督学、述学、评学、考学”等制度,做到平时有督查,集中有考勤,年终有考核,把学习情况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依据。

二要坚持围绕主题,注重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宣传教育针对性。要采取下发学习资料与专题教育、个人自学与集中交流、通读原著与专题研讨、参观考察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结合此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民政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公务员自身的思想、工作等实际,围绕“创新民政工作理念,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载体,以理清发展思路、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发展措施、为民排忧解难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民政工作发展的思想观点、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不断改进民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坚持围绕中心,注重服务大局,不断增强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经常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公务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使各级公务员自觉在艰苦奋斗的实践中加强党性锻炼,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积极主动与宣传部门联系,宣传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婚姻收养、老年人保障等有关政策法规等知识,使广大群众掌握民政政策,不断增强政策透明度。

第二,坚持以民为本,强化公仆意识,要在提升服务效能上下工夫。坚持以民为本,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也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所在。

一要认真开展学习调研,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发现基层单位在民政工作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公务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倡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帮助指导基层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要健全工作网络,实施上下联动。我们在加强自己单位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将工作延伸到基层各级民政和社救所及敬老院,不断拓展工作辐射面,扩大群众受益面。

三是要深化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在行政事务和公益性服务方面公开办事机构及职责、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公开业务类政策法规、公开廉政规定、公开工作标准和服务承诺、公开工作内容和收费标准等“六公开”。同时下发相关文件,向社会承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第三,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要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力度上下工夫。坚持真抓实干,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是党的活力之所在。

一要加强民政业务政策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公务员的业务能力。要会同组织部、党校等有关部门,认真制订培训计划,组织集中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公务员的科学发展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国家公务员法》等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基层公务员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实行民主管理的素质和能力。

二要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如在社会救助方面,农村低保金的发放机制要探索从一年一次两次发放改为逐月发放的工作机制;要加快推进农村低保户收入核对系统建设,为政府各项公共政策实施提供服务和支撑,充分体现公平公正。要探索建立社区为老服务体系,制订完善管理老年活动室工作意见,督促乡镇加强管理。要出台老年活动室评估标准,加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创建工作,拓宽社区为老服务范围。

第四,坚持与时俱进,注重工作质量,要在开拓创新上下工夫。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创新,是推进党的事业蓬勃发展的力量源泉。

一要定期分析形势,不断研究新的工作方法。要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在听取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打算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民政党建和业务工作的新路子,不断创新工作途径、方法和机制,有针对性地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二要转变思想观念,认真实施“三五”工程。根据大民政格局要求,认真实施对待最可爱的人要更热心,对待最困难人要更关心,对待老年人要更有孝心,对待民政事业要更有责任心,对待民间组织法人要更有诚心的“五心”工程;努力创建社会救助规范化服务窗口,老龄事业亲情化服务窗口,婚姻登记便民化服务窗口,军民共建优质化服务窗口,社区管理示范化服务窗口的“五个窗口”,充分发挥民政干部“五个模范”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昂扬振奋的精神状态投身到民政各项事业中去,把民政“为民、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融入到民政职能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具体工作中,为实现民政事业新的发展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三是要继续开展“五好”科室、“五好”单位类的评比活动。为增强评比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分别将文明守纪好、学习风气好、环境秩序好、工作规范好、完成任务好“五好”科室、“五好”单位评比标准,细化成具体内容和要求,明确扣分和加分的具体标准。评比中,采取自评与考评、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平时检查做到每月不定时检查一次,并每季度向各科室和单位通报一次评比情况,既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和不足,帮助落实整改措施,有效提升民政服务水准,提高办事效率。

四要以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为抓手,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实行岗位轮换,是贯彻《国家公务员法》,深化干部体制等改革的内在要求,是培养各级公务员全才通才的有效途径,也是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家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务员应当进行轮岗,要结合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对相关重要职位干部实行轮岗制,制订中层及以上干部轮岗制度。

建立轮岗制度。对机关中层职位,只要是有相关决策权限、有审批权限、有掌握人财物调配使用权限的岗位,都应列入轮岗范围;明确轮岗要求。轮岗范围可以在单位内部或不同单位之间。要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轮岗时间。

落实轮岗措施。在落实轮岗措施中,还要紧密配合相关的学习培训,使中层干部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新岗位的业务工作,实现轮岗工作业务的顺利过渡。同时,还要严格执行轮岗纪律,对被轮岗的干部进行离岗责任检查、审核和审计,把影响到机关作风形象和违规违纪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把影响和后果减少到最小的范围和最轻的程度。

认真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既是民政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按照“创新民政工作理念,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这一载体,扎实有效地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能,为我国民政工作的全面发展和进步提供坚实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四、做好司法工作的科学化

科学发展观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指导我们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武器和指导思想。司法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要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诠释法律,传送着公平与正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党和国家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现阶段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各级执法主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强调在发展的同时,要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矛盾冲突,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因体制不完善、地区行业间发展不平衡导致的社会关系更趋复杂、利益冲突明显加剧,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以及其他各种矛盾还比较突出。在诸多的矛盾和社会关系中,相当一部分体现为政府与人民群众、管理者与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和争议。

可以说,在所有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中,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最为重要。如果不正确处理好这些人民内部矛盾,不协调好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关系,就不能从根本上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就会影响社会稳定。

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是标志着我国民主与法制逐步趋于完善的法律,是国家为自己错误行为承担责任的先进民主法治思想的体现。多年的实践证明,司法的公正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重要途径之一,是新形势下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有效方式。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搞好司法工作,正是为了让民主法治更加进步,让法律更能体现公平正义,让社会更加安定有序,让人们的合法权益更能受到依法保障。

司法的公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担负着重要的历史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地位。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以下几个方面。

(一)做好三结合

一是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相结合。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努力做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表率;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对民事案件、轻微刑事自诉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部分多做调解工作,对执行案件多做执行和解工作,充分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把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贯彻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

二是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本职工作相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自己的本职工作,从一点一滴做起,脚踏实地,顾大局,讲奉献,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成绩,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加强法学理论学习,全面提升法律素养,提高解决复杂疑难纠纷的能力,确保公正高效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与解决问题相结合。每名公务员要结合本岗位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来访群众对法院业务工作、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切实解决问题。

(二)培养大局观

司法工作与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息息相关,必须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积极配合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坚持做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树立稳定观

要树立正确的维护稳定观,坚持把确保稳定作为人民法院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稳定是和谐的前提。正确的稳定观就要把稳定建立在科学发展的基础之上,只有促进科学发展才能确保社会持续健康的稳定。因此,各级司法部门在工作中不能只满足于追求维护一时一地的暂时稳定,而要跳出地域局限,站在全局的高度,拓宽维护稳定的工作思路,始终知大局、想大局,努力做到审判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以长远发展的眼界努力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四)强化民本观

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理念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司法事业兴衰成败的最终决定因素。

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理念,既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在中国的发展和运用,也是衡量司法工作的科学尺度和最高标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各级司法部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完成“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这一首要政治任务的先决条件,也是各级司法部门在各项事业建设和发展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目的和内在要求。

从这个意义上讲,各级司法部门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以司法工作为中心的全面建设,就应当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处理各种工作关系的基本依据,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基本标准。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而不断地发展和变化。在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司法部门的各项工作既要面对传统模式,又要对原有的模式进行必要的改革,这就对各项司法工作的程序和司法保障人员的素质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司法工作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科学分析形势任务变化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司法工作的规律,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价值取向,依法妥善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司法要公正,一心要为民,就要树立正确的群众利益观,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在全社会形成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实到司法工作的方方面面,使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得到最大限度地满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护。

(五)坚定正义观

公正是司法裁判的生命力和灵魂,是司法工作追求的终极价值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全面增强群众观念,就是要始终坚持把司法工作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平台,把司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群众利益的有效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真挚的感情工作,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认真落实各种司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通过实行案件速裁、巡回审判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方便群众诉讼,缩短办案周期。正确裁判所体现出的个案公正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

要切实保障当事人在诉讼中机会均等,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居中裁判,依法保护当事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六)强化和谐观

和谐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是世界各国孜孜以求的共同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种治国的理想,又是一种治国的方略、治国的机制,同时也是一种治国的目标。要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平衡、协调好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将各种矛盾和冲突调整到和谐状态,充分发挥司法工作中的矛盾“化解器”和“减压阀”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要树立正确的司法和谐观,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司法和谐的基本内容是建立和谐的诉讼秩序,维护和谐的司法环境。因此,各级司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司法宣传,不断增加司法透明度,给予当事人充分的尊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司法真正贴近社会、服务百姓,提升社会公信力。

科学发展、司法公正,要做好面向农村、服务农业、关爱农民的有关工作。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目前农民仍然是我国人口中的多数,农村的司法工作又相对薄弱,所以应当把三农工作作为司法公正的重点。

能否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判定工作成效的试金石,“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我们的工作方针。司法工作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纠正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农民群众的负担,切实改进公共卫生设施服务,积极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司法工作人员要深入乡村,用法制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的实现。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形成妥善处理矛盾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发生,既依法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又依法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减少城乡差别,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五、做好信访工作的科学化

创新信访工作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从根本上、制度上解决好民生问题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根本之道。着眼长远,立足现实,加强和创新信访工作要在以下方面着力。

(一)在信访理念深化上科学创新

一是深化“信访无小事”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在现阶段,信访问题是回避不了的,要坚持以举轻若重、积极主动的态度抓信访工作,无论大事还是小事都要认真对待。

二是深化“群众信访是对党和政府信任”的认识。信访是检验党委和政府工作“成色”的一个标尺,是群众从另一方面为工作的“把脉”。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对待,力求做到初信不转化为上访,初访不转化为重访,个访不转化为集体访,集体访不转化为群体性事件,本县访不转化为去市赴省进京访,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将人员稳定在当地。

三是深化“抓信访也是抓发展”的认识。信访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信访工作做好了,我们才能有更多精力来谋发展、抓发展。

(二)在信访宣传导向上科学创新

一是营造依法信访氛围。以“六五”普法为契机,加大《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树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的观念。

二是创新宣传引导方式。采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宣传有关典型案例的方式,重视对信访案例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促进信访秩序好转。

三是引导优选纠纷解决方式。除了来信来访外,要引导人民群众选择其他维权途径,如民声通道、网上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诉讼等,告诉群众维权的方式和渠道是多样的,引导信访当事人结合实际优选维权方式,降低信访成本。

(三)在信访问题调解上科学创新

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多部门协作、第三方介入”的调解机制,加快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体系。因此我们需要做到:

一是探索建立专业性的信访调解组织。针对信访问题的多发领域,重点建立征地拆迁、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对有关信访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归口调解。

二是探索实行信访问题调解“承包制”,同时加强社会矛盾纠纷信息体系建设。重视和加强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置工作。以各级各类调解组织为基础,建立乡、村、组、中心户三级四层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广泛发展矛盾纠纷信息员,努力获取预警性信息并提出预警建议,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反馈相关部门,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实现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和早化解。

三是建立健全信访问题风险评估机制。认真研判有关信访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误导性等潜在风险,既要防止大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也要防止忽视小信访问题而演变为大事端。同时,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科学、慎重决策,尽可能减少因决策、政策不完善和行政行为不规范产生的矛盾纠纷。

(四)在信访秩序规范上科学创新

一是实行信访受理“三联单”与信访“代办制”相结合。

一方面,要继续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人民来信来访受理三联单”制度,一联作为存根,一联抄告县信访局,一联给上访群众。信访人到县信访局上访时要出示基层单位受理单;凡未出示信访初访受理单的,县信访局出具告知单,告知信访人向有处理信访问题权限的责任单位提出;凡在信访事项责任单位受理期限内的,县信访局暂不受理。

另一方面,可以借鉴民事代办制的模式,推行“信访代办”制。在乡、村、组派设一批类似政府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其定位是信访等民事代办员,负责包括信访维稳在内的民事代办工作。原则上乡、村群众有信访事项,不必跑到县里、乡里,而是由代办员代办并反馈,代办员工作绩效与代理信访的效果挂钩。

二是鼓励群众信访走程序与坚持原则相结合。要规范信访受理、查办、结案、回告、归档工作,及时为信访人提供办理时限、办事程序、办理结果、承办人员等信息,确保信访人对信访件办理的知情权,以利于巩固信访成果,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特别是对群众走合法途径的信访问题,更要及时作出实质性的回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防止正常信访由于长期没有回音转化为非正常信访。

同时,在信访问题上一定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对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我们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对应该解决但短期内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及时疏导;对少数群众的不正当利益、不合理要求,要旗帜鲜明、及时答复,千万不能“和稀泥”;对无理取闹、串访闹访或借信访之名扰乱社会秩序、冲击党政机关等行为的组织者、幕后策划者,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是落实信访“三级终结”制与讲究策略相结合。为防止信访人重复上访、缠访、闹访,要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继续落实好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机制,对按规定已终结的事项,信访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上访,否则不予接待、转办和答复。同时,在处理具体问题上要讲究策略,注意方法。比如,既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又不能片面迎合;既要积极稳妥地帮助上访群众解决问题,又要避免无原则乱开口子,以免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五)在信访疑难会诊上创新

一是实行部门联合会诊。对信访疑难问题,要整合有关部门力量,发挥信访联席会议的作用,搭建“综合受理群众诉求、有权解决群众问题、快速化解矛盾纠纷”的信访平台,变信访部门“单打独斗”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职能部门联合会诊,切实解决信访疑难杂症。

二是实行听证答询会诊。对有些重大疑难重复访案件,可以适时在信访接待中心举行信访“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群众代表和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参加,公开、公平、公正地评议疑难信访问题,有关部门现场答询,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舆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及时终结和息访一批重复访老户。

三是实行媒体介入会诊。可以探索在县电视台开办“百姓议事”栏目,把一些群众反响大的典型信访案件搬上电视荧屏,把涉事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与当事人请到演播室,并邀请法律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在现场共同参与讨论,让公众评判是非,为问题的解决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四是实行第三方机构会诊。建议上级组织要建立类似于听证、仲裁的,并让网络舆情、民间信服的非政府机构,如出现网络炒作、真相难辨甚至颠倒黑白的事件时,在党委、政府单方面发布消息的同时,可以申请由这样的机构出面听证、仲裁并发布消息,以正视听。

五是实行上级权威会诊。建议省一级要设立集调查、仲裁等为一体的信访终结工作权威机构,专门负责疑难信访案件的终结确认。通过省级程序终结的信访案件,不再纳入信访渠道,上级机关也不再交办和批转。

(六)在信访回访救助上创新

一是建立回访机制,对息访罢诉的信访人员及时回访。要从巩固信访工作成果入手,对处理后的纠纷进行定期回访,了解相关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尤其对较为复杂的纠纷要重点进行回访,及时了解息诉息访人员对信访工作的感受,注意发现问题,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提高工作质量,巩固调解成果。

二是建立救助机制,对确实困难的信访人员予以救助。要关注困难信访人员的生产生活状况,积极探索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相结合的办法,帮助困难信访群众。

三是建立感化机制,让信访人员在人文关怀中息访罢诉。要以息访罢诉为前提,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筛选确定一批特殊疑难信访案件及需要救助人员,积极向上申请信访专项救助资金,给予适度救助,以解决一些长期积累、久拖未决、难以划分责任主体的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使信访群众在人文关怀中消弭怨气、化解矛盾。

(七)在信访工作推进上科学创新

随着形势的发展,矛盾纠纷凸显,信访量高位运行,信访维稳工作量不断加大,因此我们需要做到以下方面。

一是加快组建地方党委群工部门。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建立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试点县,加快地方党委群众工作部门的组建步伐。群工部与信访局合署办公,并切实加大政策支持、经费保障。

二是夯实信访基层基础。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机制,把信访工作重心下移至村、社区和基层组织,坚持下访接访群众,强化源头治理,“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构建信访队伍流动机制。注重在信访一线选拔、培养干部,加大信访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探索建立后备干部和新提任副科级干部分期分批到县信访局轮岗锻炼制度,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四是严格信访问责机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抓好信访工作“三项制度”,即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制度、信访问题通报和谈话制度、信访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的落实,对具体信访件要落实到人。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小问题拖大造成矛盾升级、激化的,要启动责任倒查、问责机制并严肃追责。

六、掌握基层一线科学工作法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运用好“基层一线”的科学工作法,对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干部要在基层一线工作

要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

做到眼光向下、重心下沉,把精力放在保民生、促工作、谋发展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二)问题要在基层一线解决

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要“言必信、行必果”,讲工作责任要挺身而出,抓工作落实要雷厉风行。要围绕基层实际,围绕人民群众需求,围绕难点、节点问题,在一线分析原因,在一线寻找办法,在一线攻坚克难,解决问题、扫清障碍,加快推进工作。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三)成绩要在基层一线创造

各级公务员要在群众工作实践中求真知,要向基层一线落实要成绩,要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为己任,凡是有利于基层发展的工作一定要全力以赴,凡是有利于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一定要亲力亲为,使基层工作有看得见的进展,基层面貌有看得见的变化,人民群众有看得见的实惠,确保工作成效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四)人才要在基层一线发现

要全力把干部推向基层一线实践锻炼,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在实践中培养能力,在实践中提高水平,在实践中发现和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吃苦耐劳,能够承担发展重任的优秀人才。

要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础阵地,引导干部在同群众朝夕相处中增进对群众的思想感情、增强服务群众本领。

要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和基层干部的基本职责,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七、学会科学追问的工作方法

追问不仅是学术研究应该遵循的科学方法,也是一种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人们常说“透过现象看本质”,但离开不断的追问,那是一句十足的空话。特别是在信息化、全球化的开放背景下新问题层出不穷,而且每个问题背后又隐藏着一连串问题。

只有不断追问,找到问题背后的因素和问题,才能找到问题的根本原因和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否则问题即使暂时被解决了,过一阵子又会死灰复燃,或者以别的形式出现。

领导干部肩负着领导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者一个单位的重大责任,如果不会追问,整天被问题牵着鼻子走,将会使该地区、部门或者单位的工作千疮百孔,影响许多人的利益福祉。所以领导干部更应该学会追问的工作方法,具体说,科学的追问对领导干部主要有以下四点重要意义。

第一,深入的追问能够帮助领导干部有效破除形式主义,了解实际情况。当前,形式主义已经成为一大公害,几乎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形式主义的踪影。其实很多领导干部也深为形式主义所苦恼,领导干部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下面往往名义上是保障安全,实际上是“软禁隔离”,使领导的行程和活动范围尽在掌控之中,看到的是想让他们看的,听到的是想让他们听的,而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却一无所知。

破除这些形式主义的一个很好方法就是深入追问问题。因为凡是形式主义,表面文章,都是人为编造出来的谎言,经不起追问。只要从多个角度深入地去追问,相互印证,谎言就很容易被戳穿,就会露出形式主义的马脚。

第二,全面的追问能够有效揭露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把工作抓细抓实。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高明的领导,其高明之处就在于能将工作中的失误减少到最小。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全面追问问题就是一个很有效的方法。在行动之前,通过多角度、多层次追问问题,就能发现计划、方案中的很多缺陷,减少工作中的错误和损失。

西方学习型组织理论运用全面追问方法的成功经验非常值得借鉴。他们将其称为魔鬼代言人法,即提出一种意见或方案之后,指定一个人扮演魔鬼角色,从各个方面挑刺,让大家进行应对。通过魔鬼代言人的全面追问,方案得到很大改进,对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也能提前有所准备,所以效果很好。

第三,谦虚的追问,可以调动群众热情,激发群众创造活力。广大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就是有效动员群众,调动群众的工作热情,激发群众的创造活力。做这项工作,没有比提问更有效的方法。一方面,领导的追问可以引导群众积极思考,使他们化被动为主动,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领导的追问可让下属和群众得到展示才华的机会,享受积极思考和努力工作的成就感,从而更加勤奋地投入到新的工作中。

第四,适当的追问,可以减少误解,加强班子团结。领导干部都知道班子团结很重要,但也都感到搞好班子团结不容易。班子成员之间,由于分工不同,对实际情况的了解掌握也不同,在开展工作时考虑的重点肯定也会有所不同,彼此分管的工作很容易产生冲突或矛盾。其实化解这种矛盾的最好办法就是向对方提出适当的问题,了解对方的工作设想和困难,也让对方了解自己的工作设想和困难,并共同寻找更合理的解决办法。这样一来二往,不但可以增强相互之间的信任,增强班子团结,而且可以提高班子的工作水平。

总之,追问是一项重要能力,领导干部一定要学会不断追问。著名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曾经说:“过去的管理者可能是一个知道如何解答问题的人,但是未来的管理者必将是一个知道如何提问的人。”那么该如何追问?怎样才能问到点子上呢?

(一)在分析问题时要追问问题的焦点和症结点

领导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科学分析出现的各种问题,作出正确的决策,带领部属和群众有效解决问题。但导致问题的因素多种多样,各种问题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领导干部提高分析问题的科学性,就应该在分析问题的时候追问问题的焦点和症结点。

所谓焦点,就是聚焦之点,焦点问题跟其他一些问题密切关联。找不到焦点问题,弄不清问题之间的关联,就会找不到头绪。领导干部在分析研究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反复追问问题之间的关系,找到焦点问题,弄清问题之间的关联。焦点问题背后还有问题,造成焦点问题的问题就是症结点。症结点一般具有隐蔽性、长期性,是模式化的问题,它造成了这个模式中的一系列问题。找到症结点,才能比较彻底地解决问题。但由于症结点长时间存在,又具有隐蔽性,往往也由于涉及众多人的利益和荣誉,也经常被人们回避掉。高明的领导,在分析问题时,一定要善于深入追问,找到问题的症结点,并勇于在症结点上做文章,想办法解决问题。

(二)在检查工作时要追问重点、难点、关键点和关节点

领导干部检查工作的目的既是督促下级恪尽职守,更是帮助下级查漏补缺,提高工作质量。因此应该着重帮助下级系统地查找问题。工作重点是工作的主线,主线不突出,人力、财力和物力就不能形成集聚效应,重点工作存在问题,工作往往全局被动。

难点问题往往是由很多原因共同造成的,工作难点没有被克服,也就意味着工作中还有许多问题没有得到合理解决。关键点事关全局成败,一个关键点出现问题,整个全局都会功亏一篑。关节点是事物之间的链接点,人们完成任务总是有分工和合作,往往在关节点的衔接上容易出现问题。而且事物自身也存在关节点,关节点出现了问题,事物就会解体。领导干部检查工作,在这四个点上反复追问,查找问题,就能使工作质量有基本保障。

(三)在指导工作时要追问未来点、升级点、切入点和操作点

领导干部指导工作,一定要贴近工作,有现实针对性,而不是远离工作,尽说些官话、套话、空话。但领导也不是神仙,不可能每项工作都高人一筹,怎么才能使指导意见既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又不脱离实际呢?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深入追问未来点、升级点、切入点和操作点,引导下属和群众自己思考,找到问题的最佳解决办法。人们做任何事情都应该兼顾现在和长远,赢得未来才真正有希望。未来点是未来的可能图景中属于自身的点。只把握住了未来方向,没有找到未来点,目标定位就是模糊的,甚至是完全错误的、有害的。

找到了未来点,才会有准确的目标定位。但这还不够,还必须找到通达未来点的一个个具体升级点,即实现目标路径上的一系列具体关键点。没有找到具体升级点,未来点就是空洞的,很难实现的。开展工作,一定要有切入点,找不到切入点,就像老虎吃天,无从下嘴。

找到升级点之后,还要找到具体的切入点。但切入点还只是突破口,一个个问题具体怎么解决,还需要有具体的操作点。操作是战略的归宿,没有严格规范、切实可行的操作点,工作就会走样、变形,很难达到预期效果。领导干部指导工作只有紧紧抓住这几个点,在这几个点不断追问,就是给了群众科学的做事方法,群众就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工作就会取得理想的效果。

无论是分析研究问题,还是检查指导工作,领导干部都应该深入、全面地追问问题,但要取得好的效果,却并不容易。要想取得理想效果,还必须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一是切忌似是而非。不少领导干部不会与群众交流,问群众的一些问题都是假问题,是想当然的问题,不是群众生活工作中确实遇到的问题。

二是切忌高高在上。有的领导干部官习气严重,不把群众当朋友,在群众面前喜欢摆架子,问群众问题总是打官腔,一副高高在上的做派。

三是切忌虚情假意。也有些领导干部为了塑造自己的勤政爱民的形象,把与群众交谈当作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作秀。

四是切忌骄傲自大。有些领导干部总认为自己高人一筹,一到基层就当起了钦差大臣,似乎他们为基层带来了开展工作的法宝,目空一切。这样的领导往往是愚蠢的领导,群众对他嗤之以鼻。其实在信息化、全球化的今天,新问题层出不穷,领导往往无法及时掌握事情的最新进展,缺乏与问题相关的最新知识和信息。

谁对问题最清楚?当然是身处一线的群众。因此,领导干部要抱着学习的态度,虚心地向下级和群众请教问题,把每一次向群众提问都当成是学习。

八、学会科学的调查研究方法

重视调查研究,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做好领导工作的重要传家宝。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工作路线,都要求我们的领导工作和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持和不断加强调查研究。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真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也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的正确制定与贯彻执行,保证我们在工作中尽可能防止和减少失误,即使发生了失误也能迅速得到纠正而又继续胜利前进。

谋事之基、决策之基、成事之基、都在调研。调查研究没有也永远不会过时,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社会发展阶段,仍然是我们认识事物,捉住本质,把握规律,科学决策,获取胜利之本、之源、之策。在今天,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我们更应该发扬党的调查研究的光荣传统,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了解民心,集中民智,以此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

(一)充分认识调查研究的重要性

调查研究,作为人类认识世界的重要方法,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就存在了。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后,给了人类认识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也给调查研究赋予了科学含义,使调查研究有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基础。

毛泽东不但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调查研究的方法论观点,还把调查研究引向了广阔的社会实践领域,而且把调查研究提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高度,把它同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机地统一起来,为马克思主义的调查研究提供了理论武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全党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历史进程中,坚持和发展了毛泽东关于调查研究的理论和实践。中央领导带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都说明了调查研究的重要性、必要性、现实性。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为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强调自主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都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全党经过调查研究而实现的、形成的。

我们党对中国国情的认识和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大大深化了。由此可见,调查研究是被实践证明了正确的工作方法,是我党的成事之基,谋事之道,也是每一位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功。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要特别加强对深化改革中由于利益关系而产生矛盾问题的调查研究,力求摸清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形势下经济建设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克服困难,开拓进取,把我们的建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在新的形势下,一部分公务员对调查研究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深,出现了许多模糊思想。有的同志认为,现在是“信息时代”,通讯工具发达,各种文字、声像资料丰富,一个电话就可以轻而易举地了解到情况,没必要再耗神费力地下基层,口问笔记地搞调查了。有的领导过分依赖“民主测验”、“问卷调查”,把深入调查“解剖麻雀”的方法视为“手工业方式”,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凭转手材料过日子。有的虽然人下去了,但架子放不下,屁股坐不住,搞调查“蜻蜓点水”,与群众之间形成“隔层”,忽视了做“研究”的下半篇文章,不去做理性思考,搞“半截子工程”。更有甚者,为应付上级检查,带着事先定好的框框找例子,自欺欺人搞假把式,这些问题都应当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现在的交通通信手段越来越发达,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但都不能代替领导干部亲力亲为的调查研究。因为直接与基层干部群众接触,面对面地了解情况和商讨问题,对领导干部在认识上和感受上所起的作用和间接听汇报、看材料是不同的。

通过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大量和零碎的材料经过去粗取精、去伪纯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考、分析、综合,加以系统化、条理化,透过纷繁复杂的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找出它的内在规律,由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决策,这本身就是公务员分析和解决问题本领的重要反映,也是各级公务员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的重要反映。

我们讲的调查研究,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要求,是我党领导革命和建设的一项基本方法和基本经验,也是党的正确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产生、形成和发展的前提与基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党的基本路线及一系列改革开放政策的提出,都是经过全党深入全面调查研究了解国情和世情的结果。

加强调查研究不仅是一个工作方法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得失成败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调查研究中,必须着眼宏观,体现全局,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观察问题,分析问题,提出对策。

对此,必须注重政策性,把上级的政策、规定具体化,把群众创造的经验规范化,从根本上、长远上解决问题;必须重视研究事物内在的规律性,多搞一些带有一定普遍性、预见性的指导性的东西,多搞一些起长远作用,而不是只管一时一事的东西;必须富有创造性,敢于提出不同意见和建议,敢于“标新立异”、敢于触及问题的实质,使我们的主观认识更加符合客观实际,以此促进主观和客观的统一。

(二)加强调查方法的科学性

一些公务员也比较重视调查研究,但由于方法、方式不当,甚至用“老一套”的方法、方式,所以调查研究收效甚微。追其原因,除其他方面的原因之外,不注重方法、方式创新则是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建议要掌握、运用如下方法、方式。

其一,从客观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做好新形势下的调查研究工作,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研究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深入研究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问题,深入研究当今世界政治经济领域的重大问题,全面了解各种新情况,认真总结群众创造的新经验,努力探索各行各业带规律性的东西,积极提供相应的对策,使调查研究工作同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服务。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告诉我们,领导者的各项决策、意见、方案、规划、措施等,都是社会存在的反映,都源于社会实践和发展变化之中。只有从客观实际出发,深入到社会实践的主体——人民群众中去了解实情,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新办法,才能作出符合社会实际的正确决策。

为此,必须在调查研究上狠下工夫,为正确决策和解决问题打下坚实基础。随着改革开放和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我们在前进中必然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这些实际问题的解决,都只能从实际出发,广泛深入调查研究,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作出正确的决策。

其二,坚持“两点论”,反对片面性。调查研究,是对客观实际情况的调查了解和分析研究,目的是把事情的真相和全貌调查清楚,把问题的本质和规律把握准确,把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研究透彻。这就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调查了解情况。

既要调查机关,又要调查基层;既要调查干部,又要调查群众;既要解剖典型,又要了解全局;既要到工作局面好和先进的地方去总结经验,又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研究问题。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认为,客观事物总是按其固有的规律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永远不会停留在一个水平上。因此,我们做工作、办事情,要根据变化了的情况,深入调查研究,把握客观事物变化进程,适应形势变化发展,从而创造性地工作。要作全面、公正、客观、历史的分析研究,要有主见,克服片面性。这样才能在调研中获得真知灼见,才能作出科学的决策。

调查研究,要抓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各种矛盾,各方利益交错在一起。处理得好,就会促进事业的发展;处理得不好,就会延误事业的进程。因此,它要求我们一方面在进行调查研究时要注意广泛性,避免片面性,另一方面在调查研究中要善于抓主要矛盾,抓关系全局的重点问题,或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就迎刃而解。

其三,坚持群众观点,甘当“小学生”。搞好调查研究,一定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是获得正确认识的源泉,也是检验和深化我们认识的根本所在。调查研究成果的质量如何,形成的意见正确与否,最终都要由人民群众的实践来检验。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战斗在改革开放和四化建设第一线的主力军和生力军。他们中蕴含着巨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是我们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和其他工作的智慧及力量源泉。我们只有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同群众广交朋友,打成一片,虚心向他们学习、求教,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愿望、要求、意见和反映等,才能制定出群众所拥护的方针政策、计划方案,才能真正做到为群众排忧解难,把办实事、办好事办到点子上。

为此,要特别注意克服当前在我们各级公务员中存在的“四多四少”现象:浮在上面靠手机、报表、汇报搞“遥控”调查多,深入基层调研少;当“先生”、“下车伊始”就发号施令的多,甘当“小学生”,虚心向群众学习的少;讲求享受、实惠的多,做艰苦工作的少;“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的多,脚踏实地,亲自动手,真正解决问题的少。克服上述四种不良的调研态度和作风,不仅是搞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需要,也是加强公务员思想作风的迫切需要。

其四、要运用典型调查总结经验,指导工作。典型调查是调查研究的重要方法。“解剖麻雀”,进行典型调查,是我党一贯倡导的调查研究的基本功。这种调查研究方法,是对所要了解的社会现象和问题有了总体的初步的认识之后,从中选取有代表性的典型,进行全面、系统、周密的调查,把握大量的第一手材料。

从中了解调查对象的特性,分析其外部联系和内在的关系,进而找出一般规律,用以指导实践。这种方法符合人们认识事物从个别到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规律。进行典型调查,要概括群众的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方针政策。调查研究不是目的,目的是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经验是群众创造的,典型在群众中。离开群众经验和群众意见的调查研究,那么,任何天才的领导者也不可能进行正确的领导。

其五、强调实地调查。各级公务员要带头调查研究,拿出一定时间深入基层,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持重大课题的调研,拿出对工作全局有重要指导作用的调研报告。为什么要强调各级领导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亲自下去做调查,亲自主持重大课题的调研呢?

因为对各种问题特别是重大问题的决策,最后都需要主要负责人去集中各方面的意见由领导集体决断,而主要负责人亲自做了调查研究,同大家有着共同的深切感受和体验,就更容易在领导集体中形成统一认识和一致意见,更容易作出决定。

在调查研究中,要克服兵马未动,通知、电话先到的做法。这种做法利少弊多,既打乱了下面的正常工作秩序,一级陪一级,造成一些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又助长了一些诸如务虚不务实,唯上不唯实等不良风气。我们搞调查研究,应根据实际需要,事前不发通知,不打电话,直接深入生产第一线,从广大群众那里掌握一手材料,只有这样的调查研究才会得到合乎客观实际的正确结论。

要由层层听汇报为主转向实地调查为主。汇报者并不一定就是实践者。通过层层汇报,一传十,十传百,难免走样,甚至把本来是正确的东西误传为错误的东西。同时,汇报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对所辖范围内的好事会添油加醋,越说越好,而对所辖范围内的问题却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此,层层听汇报,是不可能掌握真实情况的。而直接深入实地调查,既可以准确地掌握第一手材料,为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也可以密切干群关系,增强我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望;还能有效地阻止形式主义、说假话、说空话等不良风气的蔓延。

(三)要把调查研究上升到理性高度

调查研究是一件很艰苦的事情,苦在哪里?主要苦在研究上升理性、产生飞跃上。调查研究要时时注意捕捉信息,时时注意分析情况,时时注意考虑突破口。这“三个时时”的工夫不到家,就飞跃不起来,达不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目的,起不到开阔视野、解决问题的作用。

从目前各级公务员开展调查研究的实际情况看,有调查不够的问题,也有研究不够的问题,而后一个问题可能更突出。有的同志下去,只调查不研究,装了一兜子材料,回来汇报一下写个报告就了事;有的有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连调研汇报也不听,调查材料也不看,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调查研究的根本目的是解决问题,调查结束后一定要进行深入细致的思考,进行一番交换、比较、反复的工作,把零散的认识系统化,把粗浅的认识深刻化,直至找到事物的本质规律,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办法。

把调查与研究结合起来,在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出新东西,一个是要善于捕捉闪光点,一次座谈会、一次个别交谈,被调查的同志总要说出许多情况,既有题目之内的,也有题目之外的;既有事先考虑的,也有由感而发的。作为调查者,既要以极大的热情和耐心听人把话讲完,又要注意以高度的敏感性及时发现和抓住谈话中最有价值的东西,哪怕是一句话,一件不以为然的事情,挖掘进去,往往成为将调查引向纵深的突破点。

另一个是要敢于否定和超越自我。有些公务员总是跳不出事先预想的框框,遇到这种情况,要顺着别人的思路进入一下,或者是搞点逆向“思维”,或者是把研究的问题变换一下角度,这样很可能会“柳暗花明又一村”。

从一定意义上讲,对自我否定一次,认识就深入一步,对自我的否定越彻底,思想上的飞跃就越大。再一个是要在触及矛盾中实现飞跃。调查就是分析解决矛盾。敢于触及那些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发掘难点、提示问题的实质,才能真正抓住规律。

为此,要注意防止习惯于搞“无三不成章”,过分追求逻辑形式,把许多好东西变了样;防止瞻前顾后,怕触及某些人的利益,怕引起有的领导不高兴,使群众的呼声该反映的没反映;防止主观臆断,以个人顺眼不顺眼来判断是非,简单地用对与错、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看问题。根本的一点,就是注意用我们党发展着的理论,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观察分析问题,这是我们实现认识飞跃的根本保证。

但是,必须看到,由于在公务员队伍中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的东西存在,相当一部分公务员调查研究的自觉性还不够高,因此产生“飞跃”便无从谈起。

有的对调查研究在领导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能正确认识,往往因工作忙而挤掉,缺乏经常性、连续性和系统性;有的表层调查研究多,把握不住事物发展的内在联系,得不出科学的结论;有的凭主观意志裁剪现实,不是“全面、反复、比较”,而是实用主义,拿着观点找例子,先入为主,按图索骥,合意的就实行拿来主义,不合意的就闭眼绕开,甚至不惜扭曲客观事实为自己的观点服务,把调查研究当作为我所用的工具等。这些问题,反映了一些公务员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上的片面性和表面性,以及工作作风的漂浮,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何产生“飞跃”?

其一,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我们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前无古人的事情,必须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邓小平提出,我们现在所干的事业是一项新的事业,马克思没有讲过,我们的前人没有做过,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没干过,在实践中摸索。这就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只有这样才产生“飞跃”。

如果我们不能够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就会脱离实际,搞形而上学,就违背了辩证法。那么,什么是我国今天最重要的新情况,最重要的新问题呢?就是以科学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这就告诉我们,搞调查研究,必须抓住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一执政要务和“十二五”规划为中心,研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方针和政策。

其二,调查研究,要注意透过现象抓住本质。客观事物是纷繁复杂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意见、要求和反映,交织混杂在一起,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在调查研究中要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分析问题;另一方面在广泛深入调查,掌握大量素材的基础上,要进行周密、科学的分析研究,透过现象,抓住木质,找出内在规律,上升到理性,作出正确决策。

某中央领导曾经指出:领导机关制定政策,要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做调查研究工作,最后讨论作决定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就够了。这是很有道理的。决策是一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为了防止和克服决策中的随意性及其造成的失误,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必须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真正成为决策的必经程序。

该通过什么调查程序决策的事项,就要严格执行相关调研程序,不能嫌麻烦、图省事。对本地区、本部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问题,应坚持做到不调研不决策、先调研后决策。提交讨论的重要决策方案,应该是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形成的,有的要有不同决策方案作比较。

要做到这一点,就要认真学习新理论,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科学态度和创造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精神力量变成加快改革开放和四化建设的巨大物质力量。

其三,坚持“精神变物质”的观点。对调查研究的成果要注重运用,在运用中产生“飞跃”。调查研究成果是汗水和智慧的结晶,必须十分珍惜,重视使用,充分发挥它在领导决策、指导工作中的应有作用和社会效益。各级领导同志要强化运用调查研究成果的意识,主动抓好转化运用于工作。

当前在调研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基层公务员的调研成果见效难。即难于进入领导决策层,产生不了“决策效应”;难以变为直接、自觉的行为,产生不了“社会效应”。究其原因,一是调研、决策、实施三环脱节,往往是个别决策者不调研,调研者不决策,实施者不知情;二是对调研成果的质量缺乏统一有效的评估标准,对调研成果的评价,随意性很大;三是一些领导者自恃“领导高明”,自以为是,瞧不起基层公务员搞出来的调研成果,把它“束之高阁”,没有发挥作用。

因此,必须从上到下,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切实解决“调研效应”问题,使各级基层领导干部的调查研究成果发挥作用。为此,要做到调研、决策、实施三结合,决策者要亲自搞调研,尽量不假手于人;要积极创造条件,让非决策的调研者直接参与决策或积极推动决策者正确决策。

一旦形成决策意见,就要广泛宣传,使之变成决策者实施的自觉行动,以产生“社会效应”。要讲究科学性,坚持客观性,反对主观性;有一是一,有二是二,反对片面性,要善于就跳出问题看问题的局限性,要站在全局上看问题,对好的典型,既看现状又看发展,对于出现的问题,既要看客观因素,又要看主观因素,不能只强调一方面,不讲另一方面,坚持系统性,反对孤立性,我们必须善于从社会和系统的大背景上看待出现的人和事,从事物的相互联系中把握调查对象的地位、作用以及和其他事物的联系,这样才能掌握解决问题的主动权;坚持创造性,反对墨守成规,我们在调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时,要自觉地按“三个有利于”的标准,鼓励创造性,反对生搬硬套原则,以本本限制新事物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通过深入调查研究,不断产生新的飞跃,从而探索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