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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第一百〇 父亲给我勇气

◎文/邓笛编译

父母教育孩子的方法有许多种:摆事实、讲道理、谈后果,这是较温和的方式;有的父母气极了,上去便是一顿拳打脚踢。相比较而言,还是前一种方法比较好,它里面所包含的爱是忧伤、是宽容,更是一种激励与帮助。

保安抓住了我的胳膊。“跟我走。”他吼道,把我拉进超市,然后将我推进一间办公室。他两眼瞪着我:“是你自己乖乖地交给我,还是让我动手,你看着办吧。”

我取出插在腰带上的一盒发带。我把发带交给他时,用颤抖的声音恳求道:“请不要告诉我的爸爸,行吗?”

“我要告诉警察,然后再告诉你爸爸。”

我害怕得心一揪,眼泪刷刷地流了出来,声音也变了:“请不要这样。放了我吧。我赔,我身上有钱。我才十四岁。以后,我再也不偷东西了。”我坐在那儿,恐惧、哀愁、后悔。

警察将我带上了警车……好像是过了一百多年,我听到了父亲的声音。一个女警察叫了三次我的名字,我才走出那个有铁栅栏的房间。我始终低着头。我看到了父亲的鞋子。我不敢看他,更不敢跟他讲话。我们默默地走向车子。车子启动后,父亲的眼睛一直凝视前方。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说话,声音悲伤,仿佛来自遥远的地方:“我的女儿……一个小偷。”

我浸泡在悔恨的泪水之中。五英里的路程仿佛没有尽头。到了家门口,我看到了母亲的身影。羞愧感让我无地自容。进了家,父母坐在起居室的沙发上,我坐在他们对面的木椅上。爸爸简短地说了三个字:“为什么?”

我告诉他,第一次我偷了一支口红,当时的心情是激动与内疚掺半。第二次,我偷了一本杂志,心中的激动就多于内疚了。第三次、第四次,直至第十次。我感到这些话一说出来就有如释重负的感觉。

“这才是开始。”父亲说,然后让母亲递给我一叠信笺和一支钢笔。他说:“我希望你将你偷过的物品写出来,然后注上这些物品的价格以及在什么地方偷的这些东西。这是你彻底坦白并能获得我们原谅的一次机会。我们现在还一如既往地爱你,但是你的偷窃行为应该到此为止了。行吗?”

我看着他的脸,感到他好像突然苍老了许多。我说:“爸爸,我保证做到。”我写完后,交给了父亲,问:“你要它干什么呢?”

父亲看了看,叹了一口气,然后拍拍沙发,示意我坐在他们中间。“明天上午,我们一起带你到你偷过东西的地方去,你要亲口对商店的负责人说你是一个小偷。你要说明白你偷了什么,并请求他们的原谅,还要照价赔偿。赔款先由我替你垫付,但这是我借给你的钱,你必须利用假期打工挣钱还我。明白了吗?”虽然我心中发怵,双手沁出了细密的汗珠,但我还是点了点头。

第二天,我这样做了。当然,这让我很难为情,但我还是做了。那年暑假,我通过打工,偿还了父亲给我垫付的钱。每次想到这件事情,我就在心中感谢父亲,在我走入歧途时,他没有打骂我,更没有纵容我,而是给了我改正恶习的勇气和战胜顽劣的力量,让我能够在他的帮助下,及早回头。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偷过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