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改革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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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国际分工模式与我国贸易顺差获利的关系分析

许梅恋

国际贸易是一种国际交换,根据马克思的国际价值论,一国从中获得的交换利益的大小取决于商品的国别价值与国际价值之间的差异。国别价值是商品在一国国内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国际价值则是商品国际生产的平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如果国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小于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则一国可从国际交换中获利,反之则受损。也就是说,决定一国能否从国际贸易中获利的因素是该国的劳动生产率。一国的劳动生产率高,其就能从国际贸易中获利,反之则不能。因此,贸易顺差与贸易利益的意义并不一样。从1994年起,我国已连续15年保持贸易顺差,且顺差额不断扩大。一般来说,一国在对外贸易中处于顺差地位比处于贸易逆差地位更为有利。但是,由于国际分工模式的变化和国际投资的发展,一国的贸易顺差主体通常是内外资企业并存,这影响了一国从贸易顺差中实际获得的利益分配。

一、文献综述

贸易利益是指以贸易来促进或增强了的福利。一般来说,可以将贸易利益分为静态和动态两种形式。其中静态利益是指仅由贸易行为所产生的直接福利;而动态利益则是指由于贸易行为所带来的技术进步、要素分配、经济增长等间接的或衍生的福利。获取贸易利益是各国参与对外贸易的重要目标。然而,一笔贸易产生的利益在参与国际交换的双方之间的分配是不相等的。关于贸易利益的分配问题随着国际经贸理论的发展认识不断深入,包括了比较优势理论、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与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以及价值链理论的分析。

外贸利益的“漏损”问题,早在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1776)一书中就已经论及。斯密认为,在不平衡贸易情况下,贸易双方的贸易利益分配是不均的:贸易品结构的国产率越高则对该国越有利,贸易方式越直接越有利于贸易双方。穆勒在《政治经济学原理》(1848)中论及在“国际需求方程式”的基础上,用两国商品交换的比例的上下限解释互惠贸易的范围;用贸易条件的变化说明贸易利益的分配的变动。他认为,贸易双方的贸易条件或两国间商品交换的比例是由两国相互需求对方产品的强度决定的。如果一国对另一国出口商品的需求强度越强,则对该国越不利;反之,则对该国越有利,其贸易利得越多;两国交易商品的比例越接近国内的比例,则该国获益越少,相反,则获益较多。对国际贸易的漏损问题,马克思(1867)的认识更为深刻,他从生产力的角度分析认为,在正常的国际贸易中,由于发达国家劳动强度较大和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在同落后国家贸易中,就可以获得高于国际价值的价值,而落后国家却只能获得低于国际价值的价值,发达国家与落后国家的国际贸易关系是不平等贸易。

国际市场之所以存在不平等贸易,根据马克思的有关论述,原因有两个:一是参与贸易双方的生产率水平存在着差异,二是国际市场的竞争不充分。如果国际市场竞争不充分,则意味着生产率落后的国家无法提高生产率或者缩小与发达国家的生产率差异,那么,这种不平等贸易将会延续下去,落后国家就会陷入“比较优势陷阱”,落后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就将保持甚至扩大;如果在竞争充分的条件下,生产率较高一方的贸易价格就被迫降到世界平均水平,则不平等贸易消失。当然,这就意味着生产率较低的一方已经通过技术进步或者其他的有利生产条件,将生产率提高到或者接近国际水平的地步。

20世纪中期,国际直接投资迅猛发展,带动了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发展,对外资引进及其相关贸易与东道国的利益给予了全面分析。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解释了产品生命周期的变化对投资、生产和贸易格局的影响以及各参与方所获得的不同利益。

20世纪90年代,随着国际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国际分工由产业内分工进一步向价值链环节分工发展。在此背景下,价值链理论分析了在国际分工新方式下的贸易获利,得出在新的国际分工方式下,各国从中的获益模式有别于传统的产业间分工和产业内分工、价值链分工并非必然导致要素价格均等化等结论。

二、国际分工与贸易获利模式的变化

(一)国际分工模式的演进

随着国际分工的深入,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分工模式也不断演进,可分为三种类型:产业间分工、产业内分工和产品内分工。

(1)产业间分工:国际分工在不同产业间进行,主要特征是发展中国家从事资源类初级产品的生产,发达国家从事制成品的生产;或者是发展中国家从事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如玩具、鞋帽等,属于制造业的低端产品;发达国家从事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如机械、电子等,属于制造业的高端产品。在这种分工格局中,产业边界是清晰的,形成以垂直分工为特征的国际分工合作体系。

(2)产业内分工:国际分工依据同一产业内部产业链条的不同环节来进行,具体而言,产业链条可以分为三大环节:一是技术环节,包括研究与开发、创意设计、生产及加工技术的提高和技术培训等分环节;二是生产环节,包括后勤采购、母板生产、系统生产、终端加工、测试、质量控制、包装和库存管理等分环节;三是营销环节,包括分销物流、批发及零售、广告、品牌管理及售后服务等分环节。经历了多年的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发达国家逐渐着力于研发和品牌营销,控制核心技术和经营技巧,而把加工制造环节转移出去,生产结构呈现出典型的“哑铃”型;而发展中国家则在全球价值链条中,寻求自己的发展定位,承接产业环节转移,着力于加工制造环节。耐克公司是一个典型的微观案例。耐克公司掌握产品设计、关键技术,授权越南、中国等国外生产厂商按其产品规格、技术标准生产产品,自己则在全球建立营销网络,进行产品的广告宣传与销售及提供售后服务。

(3)产品内分工:国际分工按照同一产品的不同工序或零部件的不同技术含量进行,技能含量高的工序、附加值高的部件一般由发达国家来完成,发展中国家承担的大多是低附加值的初级零部件生产,或者是主要部件依靠进口、承担最后加工装配的工序。

需要指出的是,三种分工形式并非以替代的方式演进,三者在现代国际分工格局中同时存在,构成多层次的国际分工格局。在这种多层次的产业分工格局中,分工不仅表现为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之间的垂直分工,还表现为同一产业、同一产品价值链上不同环节之间的水平分工。从产业链细分的角度看,技术密集型产业有它的劳动密集型环节(如高科技产品的加工装配环节),劳动密集型产业有它的知识技术密集环节(如服装产业的服装设计环节)。世界各国的生产活动不再孤立地进行,而是成为全球生产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商品价值链条中的一个个环节。

在新型国际分工格局下,传统的国际间产业转移正相应地演进为产业链条、产品工序的分解与全球化配置。国际分工的边界正从产业层次转换为价值链层次,一国的竞争优势也随之不再体现在某个特定产业或某项特定产品上,而是体现为在产业链条中所占据的环节或工序上。

(二)不同国际分工模式下的贸易获利模式

关于贸易利益分配的探讨其实是随着国际分工形式的变化而发展的。在国际分工的产业间分工阶段,其模式为国内生产+商品出口,一国贸易获利的理论依据主要是比较优势理论。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各国只要按照本国的相对优势要素进行分工生产并贸易,就能获得利益。随着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流动,贸易与投资一体化,投资使得生产从本国移到国外,国与国之间的分工主要是资源的配置整合,分工模式演变为产业内分工,其模式为要素流动+国外生产,各国从分工中所获得的利益主要依据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进行分析。但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通讯、交通等科技的发展,产品内的分工迅速发展,产业链的分工模式演变为价值链分工模式,不仅资金等要素直接在国际间流动,更重要的是以中间产品在国际间的大量流动为媒介实现了对各国优势资源的整合,由于一国的贸易获利源泉及模式相应发生变化,因此其理论分析也相应发展,突出了一国在价值链分工中所处的环节对其贸易获利的影响。

三、贸易条件与贸易利益

国际分工的三种形态在我国是交织并存的。我国的进出口商品结构显示我国与美国、欧盟的贸易结构仍然以产业间贸易为主,但与其他贸易伙伴又存在产业内贸易和产品内贸易。从具体的商品大类来说,杂项制品的贸易顺差体现的是产业间分工,轻纺产品、橡胶制品、矿冶产品及其制品以产业内贸易为主,体现的是产业内分工,而机电产品的贸易体现的主要是产品内分工。因此,在分析我国的贸易利益分配时应结合三种相关的理论进行分析以求全面探讨我国的贸易获利问题。

贸易获利通常以贸易条件来表示。贸易条件有三种形式:价格贸易条件、收入贸易条件和要素贸易条件,它们从不同的角度衡量一国的贸易所得。价格贸易条件首先由阿根廷著名的经济学家劳尔·普雷维舒什提出。他针对1929年大危机后拉丁美洲国家初级产品的贸易条件的不断恶化、在1949年5月向联合国拉丁美洲经济委员会提交的一份题为《拉丁美洲的经济发展及其主要问题》的报告中提出了贸易条件恶化论。理论提出后经过索洛的历史考查、辛格的进一步完善,得到了大多数发展经济学家的认同。该理论认为,由于技术变迁、市场容量以及需求弹性、收入弹性等一系列条件的变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初级产品出口产生不利影响,在国际市场上,存在着发展中国家初级产品价格相对于发达国家工业制成品的价格长期(下跌)恶化的趋势,这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十分不利。而以瓦伊纳、哈伯勒等为首的新古典学派主流经济学家则提出农业并不等于贫困,工业并不等于富裕的口号,并提出了收入贸易条件和要素贸易条件的概念,得出在长期中发展中国家的初级产品的贸易条件与发达国家制造产品的贸易条件基本持平的结论。因此要分析贸易条件的变化对一国获取贸易利益的意义首先要明确三个贸易条件的含义及其适用情况。

1.价格贸易条件:又称为净实物贸易条件,为一国出口与进口的交换比价,其计算公式为:

N=Px/Pm×100

其中N表示价格贸易条件指数,Px表示出口价格指数,Pm表示进口价格指数。

如果贸易条件指数大于,说明出口价格比进口价格相对上涨,出口同量商品能换回比原来更多的进口商品,该国的该年度贸易条件比基期有利,即得到改善;如果贸易条件指数小于,说明出口价格比进口价格相对下跌,出口同量商品能换回的进口商品比原来减少,该国的该年度贸易条件比基期不利,即恶化了。根据克鲁格曼的标准贸易模型:一国贸易条件的改善会增加一国的福利水平;反之,贸易条件的恶化会降低一国的福利水平。

2.收入贸易条件指数:是一定时期内出口量指数与商品贸易条件指数的乘积。收入贸易条件指数所衡量的是一国进口支付能力的变化,测度的是一国从国际交换中获得的贸易利益总量的变动趋势,亦即一国所能获得的进口商品数量在总量上的变化。这一指标的变动对于一国合理地参与国际分工,改进国民福利和加快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其计算公式为:

I=(Px/Pm)×Qx

其中,I代表收入贸易条件指数,Qx代表出口量指数。I大于1说明贸易条件指数改善,即一国在一定时期内的出口数量可以换回更多的进口总量,I小于1则说明贸易条件指数恶化,进口支付总能力下降。

3.要素贸易条件:是指以出口商品生产所需生产要素投入量作为衡量依据的贸易条件。要素贸易条件常分为单要素贸易条件和双要素贸易条件。单要素贸易条件只限于贸易国一方的出口产业的要素生产率变动,双要素贸易条件则同时包括双方的出口产业的要素生产率变动,表现为商品交换的生产要素的国际交换比率,通常用以说明出口产业生产效率变化对商品贸易条件的影响。

(1)单要素贸易条件指数

单要素贸易条件指数是一定时期内一国出口商品生产部门要素生产率指数与同期商品贸易条件指数的乘积。计算公式为:

S=(Px/Pm)×Zx

其中,S代表单要素贸易条件指数,Zx代表一国出口商品生产部门要素生产率指数。

(2)双要素贸易条件指数

双要素贸易条件不仅考虑出口商品要素生产率的变化,而且考虑进口商品要素生产率的变化。其计算公式为:

D=(Px/Pm)(Zx/Zm)×100

其中,D代表双要素贸易条件指数,Zm代表进口商品要素生产率指数。

四、结合国际分工模式分析贸易条件对我国贸易获利的影响

我国对外贸易顺差快速的攀升引起了国内外许多学者对于我国贸易条件变化的高度关注,分别采用各种方法计算三种贸易条件,研究我国是否陷入贫困化增长。本文根据相关数据整理出三种贸易条件的变化。

从以上三个表格中可以看出,我国对外贸易的三种贸易条件指数变化趋势不同,价格贸易条件指数不断恶化,收入贸易条件指数和要素贸易条件指数趋于上升。

综合学者们的分析,各种贸易条件变化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是:1.价格贸易条件的恶化主要是由于出口价格不断下降和进口价格不断上升引起的,而且进口价格的上升幅度更大,尤其是资源性产品的进口价格;2.收入贸易条件指数的改善主要是由于出口量的增加引起的;3.劳动生产率的大幅上升带动要素贸易条件改善。

由于不同贸易条件的变化趋势不同,原因不同,因此对于贸易条件的变化对我国贸易获利的影响应该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一)产业间分工的贸易获利分析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贸易顺差逐年激增,但是价格贸易条件却呈现恶化的趋势。从1994~2005年,我国的贸易条件降低了27个百分点,以2005年的贸易额1.4万亿美元计算,仅贸易条件恶化带来的经济损失就高达3800亿美元,占同期GDP的1/。从国际比较来看,1994~2005年发达国家的贸易条件略有恶化,但基本稳定。发展中国家总体波动较大,巴西与中国总体呈现恶化趋势,印度、墨西哥等则有优化的迹象。但总的来看,中国的贸易条件最差,下降最为厉害。这说明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获利不断恶化。造成贸易条件恶化的内部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我国的比较优势主要在于劳动力优势,出口商品的要素含量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二是随着生产的集中,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已从小国经济发展为大国经济,某一类型的同质商品的大量出口使国际供给价格迅速下降,而对进口产品的大量需求则又容易抬升该产品的价格,两方面共同作用使贸易条件迅速恶化,贸易获利将越来越小。分析如下:

国际贸易的古典发生机制主要为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理论和大卫·李嘉图的相对优势理论。在李嘉图标准的2*2模型中,假设二国具有完全相同的生产规模和二种要素资本和劳动力,在自由贸易的情况下,两国各自放弃不拥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而将所有的资源用于生产本国拥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并最终通过专业化生产来获得贸易的比较优势利益。但在现实中,上述模型的可行性几乎非常之小,我们很难找到规模经济相同或相似的国家,并完全依赖比较优势的原理进行专业化的分工。所以我们需要将小国经济模型转化到大国经济模型之中,并从中探求比较利益的划分。所谓的小国经济和大国经济的划分,主要是根据两国对于世界市场产品的控制力,也即贸易中两国生产可能性边界与贸易条件最终对于贸易的利益影响程度上的区分。

以下是对大国经济模型的阐述:

(1)相切于E点。这意味着U国与W国两国均能实行专业化生产,而X商品的相对价格正好处在U国与W国两国均实行专业化生产,从而X商品的相对价格正好处于U国与W国相对成本之间。由此,U国可以把X商品卖的贵些,而W国可以卖的便宜些,因此,这时的世界福利最大。这可从贸易比价线的斜率Iu既大于EH线段的斜率又大于EG的线段的斜率这一现象清楚的看到。

(2)相切于EG线段。此时,U国实行专业化生产,W国则既生产M商品又生产X商品。很容易看出,这种情况与小国模型基本相似,即U国按照W国所给出的贸易条件进行贸易,从而实现了国民所得的增加。与此同时,W国也因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贸易而使其国民收入有所增加。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时世界的总福利的增进要比没有在E点相切时大。

(3)相切于EH线段。这时,W国实行专业化生产,而U国则既生产X商品又生产M商品。于是,上述的结论完全改变了。简单说来,当切点在EH线段时,对于U国来说其贸易比价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这意味着在它参加贸易时并没有获得有利的贸易条件。因此当贸易结束时,贸易利益将主要为W国所得。毫无疑问,这样的贸易虽然也能增进整个世界的福利,但贸易的利益分配则是不公平的。

(4)相切于G点或H点。这是两种极其反常的情况,不管最后相切在G点还是相切在H点,都不会有贸易行为发生,所以也就不会有世界福利的增进与各国贸易水平的提高。

大国经济模型给我们的启示是,大国经济若能按照机会成本的不同实行专业化的分工,然后进行国际贸易,亦能取得和小国经济下一样的比较利益。但是一国在从小国向大国转型时,贸易利益却发生了变化。

海闻教授曾经拿中国和斯里兰卡做过一个例子,二者相比,“无论是人口还是土地面积,前者都是后者的几十倍甚至一百多倍。即使中国有生产小麦的比较优势,斯里兰卡有生产大米的比较优势,两国进行自由贸易,中国也不可能只生产小麦而不生产大米,因为即使把斯里兰卡全部生产的大米都出口到中国来也满足不了中国的最低消费。因此,如果大国与小国发生贸易,小国可以只生产其拥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而大国则不会实行专业化只生产一种产品。大国仍然需要两种产品都生产。一般来说,贸易所得与贸易前后相对价格的变化幅度成正比。那么,小国与大国贸易,谁的价格变化会更大一些呢?举个例子来说,假设贸易前中国的大米市场的交易量为1亿吨,价格为每吨1000元。斯里兰卡大米市场交易量为100万吨,价格为每吨500元。发生贸易后中国从斯里兰卡进口了50万吨大米。这50万吨大米对于1亿吨的市场来说,只占0.5%份额,影响甚微,对中国大米市场价格的影响不会很大。但是,对于斯里兰卡来说,50万吨意味着相当于原有市场的50%现在出口到了国外,大米价格会大幅上升。虽然自由贸易的结果会使两国的大米价格都发生变动,但相对于封闭时两国的市场价格来说,中国只降了一点点以至小到可以忽略不计,而斯里兰卡的大米价格则可以涨到非常接近于中国市场价格(将近每吨1000元)。由此可见,在小国与大国的贸易中,小国的利益增长幅度大于大国的利益增长幅度。”

以上的阐述表明在大国经济和小国经济条件下,贸易利益的分配是不同的。当一国的对外贸易由小国经济向大国经济转型时,其贸易获利将变小。

大国经济的贸易效应,导致了贸易条件的迅速恶化。我国巨额的出口和庞大的进口会相应降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出口价格而抬高进口价格。近年来的工业品出口“量增价降”,而石油、铜、铁矿等矿产品进口的价格不断攀升就是该规律的反映。当然贸易条件恶化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中多是附加值低、加工程度浅、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和一般机电产品,这些产品的需求弹性比较小,国际竞争激烈,近几年我国该类产品出口的迅速扩张必将导致出口价格的下降,又加上我国产品生产和销售的集中度低、出口无序竞争严重,所以出口价格下降趋势明显。而进口方面,由于我国进口的大多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该类产品大多出自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之手,生产和销售垄断程度高,价格刚性很强。资源性产品的进口则由于国际市场的重要资源的开采和生产随着跨国公司全球竞争和布局而越来越集中于少数跨国公司手中,市场垄断程度日益提高。随着我国对外资源依赖程度的不断提升,许多重要矿产资源的进口定价权被少数的跨国公司所把持,价格一路走高。出口价格的下跌和进口价格的上涨使得我国的价格贸易条件趋于恶化。

(二)产业内分工的贸易获利分析

以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为主体的加工贸易方式是我国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年,外商投资企业所获顺差额占我国对外贸易顺差总额的比例为9%,2001年之后快速攀升,2005年达55%,即半数以上的外贸顺差来自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大量进口中间产品,在我国进行加工,再出口成品,产生了大量贸易顺差,体现了产业内的分工格局。因此,分析外国投资与本国福利的关系更直观地体现这种贸易顺差增长方式对我国的利益影响。

当本国稀缺而外国相对比较丰裕的生产要素流入与本国比较丰裕且过剩的生产要素相结合时,本国的生产要素能够被充分利用,形成现实的生产能力。这种生产要素在国际之间的合理配置可以发挥出各种生产要素的优势,从世界的角度看,能够创造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但是这种增加的收入或利益显然要在不同的要素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在此背景下,各国的贸易利益在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其各自投入要素的数量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进行分配的。理查德·布里切尔和卡洛斯·达吉·阿里扬德罗的论文《关税、外资和悲惨的增长》对这种外资引进与东道国的利益给予了全面分析。为了分析上的方便,他们假定,在东道国征收进口关税的条件下引起外资流入。

一个采取贸易保护政策的小国(我们假定规模报酬不变)其初始的均衡点为P。效应,如果没有引进外资,国内的生产可能性边界仅以本国资本和劳动的拥有量为界限,表示为TT′,国内的比价线为DD′,它在P0点切TT′。假设国际比价的斜率为I0I0′,消费均衡点为C0(同P0),直线I0I0′与DD′相交表示消费与收入之间的交点。效应,引进外资后,资本存量增加,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生产可能性边界会向外移动,即从P0移动到P。根据雷布津斯基定理和该点在雷布津斯基线(RR′)上,P1位于P0的西北方向。由于雷布津斯基线比世界比价线要陡,总产量的增加,使国际比价线也从I0I0′外移到I1I1′,相应地消费点从C0移动到C1(同P1),福利水平提高了。如果世界价格线比雷布津斯基线还要陡,福利水平将会下降。效应,假定从总的产量中减去外国投资的利润,留下的只是国民收入部分,而且假定外国投资者得到所有增加的产量,并以出口品的形式汇回外国投资者国内,则汇回的利润为P1Z,即是P1到DD′的水平距离。如果该量商品按照国际比价I2 I2′交换,其消费点为C2点。由于C2点在C0的左上方,因此,资本内流减少了国内的福利。

因此,尽管在不考虑外国投资者汇回利润的情况下,引进外资会增加东道国资本密集型产品的产量,从而使资本积累增加了国民福利。但是,如果外国投资者将增加产量的利润按照市场平均报酬率的数额汇回本国,则资本内流的效应取决于投资者汇回利润的形式以及东道国对汇回利润的征税幅度。如果引进外资全部增加的产量都归投资者所有,那么就会产生悲惨增长。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外资投资企业多分布在制造业,投资目的以利用我国的劳动力要素为主,其生产的产品主要出口,并且利用转移定价的方式汇回利润,逃避税收。因此,根据前述分析,外商投资企业为主体的加工贸易对于我国的国民福利效应为负。

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解释了产品生命周期的变化对投资、生产和贸易格局的影响以及各参与方所获得的不同利益。根据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在产品的整个生命期间,生产和销售所需要的要素是会发生变化的。在新产品的生产中,我们可以观察到一个周期。当新产品被引入时——即创新阶段,通常需要大量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和人力资本含量高的劳动力;当这一产品的生产技术日臻成熟而走向大规模生产时——即成熟和标准化阶段,产品日益变得标准化,需要标准化的技术和大量的非熟练劳动力。这样,这一产品上的比较优势就由最初开发时的技术和资本富裕型的发达国家转移到劳动力相对富裕劳动力成本相对低廉的国家。因此,在产品的创新阶段,生产在发达国家进行,向技术较不发达国家出口产品;而在产品的标准化阶段,生产转移到较不发达国家,并由其向发达国家出口该产品。在这个生产与贸易转移的过程中,各参与方所获得的利润大小也有巨大差别。在产品的创新阶段,由于发达国家处于技术垄断地位,而且新产品的价格弹性也较低,因此发达国家可以获取超额垄断利润;但随着技术的成熟与扩散,来自技术的垄断优势被削弱,其他生产要素的作用逐渐起决定作用。在成熟阶段时,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已经有了某些标准化的因素。随着经验的积累和产品的发展,产品已经基本定型。当产品成熟时,无论最初生产者的专门知识和专门技巧可能是什么,他们都会被国内和国外的其他生产者所分享,价格竞争的威胁更为明显。当对产品的需求增长时,后期消费者比初期消费者更关心价格问题,即需求价格弹性比最初消费者高。企业的竞争优势将逐渐转移到价格上,这将迫使企业降低价格,单位产品所获得的利润将下降。到了产品的标准化阶段时,产品本身和生产技术已经完全成熟,产品的生产将由技术密集型转变为资金或劳动力密集型。这时发达国家在技术上的垄断优势也完全消失,创新能力市场知识和信息已退居次要地位,成本价格因素在竞争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生产将转移到成本最低的发展中国家生产,并由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但由于产品的技术已完全成熟,不再能产生垄断利润,且生产所需的要素主要是劳动力,竞争优势主要来源于价格,因此,产品的出口价格较低,出口国获利很少。

产品生命周期较好地解释了目前国际生产和贸易的分工格局。但是从中我们要看到:对于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在此过程中始终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由于我国的比较优势主要在于劳动力,技术创新方面较为落后,因此只能承接技术已经成熟、无法获得垄断利润的产品的生产和出口,这将使我国在国际贸易中难以获得较高利益。

以上两个理论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更清楚地认识我国收入贸易条件改善的实质。与价格贸易条件相比,收入贸易条件确实能更全面、准确地衡量一国的贸易利益,并且,收入贸易条件的改善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也显得更加重要。但是,首先,收入贸易条件是以出口收入总量来衡量一国总的进口能力,它是一个绝对量指标,因此无法说明在国际贸易中,交换双方谁得益较多、谁得益较少这样一些利益分配问题。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强、贸易自由化不断推进、国际贸易规模和速度不断增长的今天,本国和贸易伙伴国的出口数量可能会同时增加,这种情况下,不管本国和贸易伙伴国的价格贸易条件恶化还是改善,双方的收入贸易条件都有可能同时改善。此时,如果仅凭收入贸易条件指数,我们将无法判断贸易双方确切的利益分配状况,也就是说,收入贸易条件容易掩盖国际贸易交换中的不平等。其次,收入贸易条件是在价格贸易条件的基础上把出口数量考虑进来,出口数量对收入贸易条件起到一个乘数作用,此时,如果价格贸易条件隐含了国民价值的流失,那么,由于出口数量的乘数作用,收入贸易条件就会在更大程度上隐含这种国民价值的流失。从价值增值的角度看,价格贸易条件反映的是商品国际价值的相对变化,而不一定反映其国民价值的变化,一旦价格贸易条件变动不能完全反映进出口商品之间国内价值的变化,在价格贸易条件恶化的情况下,如果出口商品的国内价值不变或相对上升,而进口商品的国内价值不变或相对下降,那么每一次国际交换过程都包含了一定量的国民价值流失。这样一来,如果出口数量扩大,收入贸易条件改善,国民价值反而形成了更大的隐性流失。下面例子可以简单说明。假设一国出口商品A、进口商品B,每单位商品A和B的国内价格分别为15个货币单位和20个货币单位,而A和B的国际价格均为1美元,在这种情况下,该国通过出口每单位A而进口每单位B可获得5个货币单位的盈利。如果该国的价格贸易条件恶化,A的国际价格下降到0.5美元,但A、B两商品的国内价格不变,那么该国获得每单位B需要出口两单位A,这时,该国不但没有实现价值增值,反而出现了价值流失,即每进口一单位B要亏损10个货币单位(2×15-20=10)。如果A的国内价格上升为16个货币单位,B的国内价格保持不变,那么这时,该国出现了更大的价值流失,即每进口一单位B要亏损12个货币单位(2×16-20=12)。

(三)产品内分工的贸易获利分析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强,全球生产网络(global production networks)也逐步形成,各个国家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专业化于商品生产的某个特定环节或区段,参与到全球供应链的管理过程中。郎咸平把产业链分为“6+1”:6指产品设计、原料采购、仓储运输、订单处理采购运输、批发经销、零售;1指生产制造环节。在全球供应链管理模式下,每个国家专业化于产品生产价值链的特定环节进行生产,一国的竞争优势已不再体现在某个特定产业或某项特定产品上,而是体现为价值链分工链条中所占据的环节或工序上。每一个企业只能依据自身条件,在价值链分工的某一环节或某一工序上培养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即国与国、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体现为环节与环节之间的竞争,而不是产品与产品之间的竞争。在这种产品内分工中,各国从中的获益模式有别于传统的产业间分工和产业内分工,促进了相关理论的发展。Gereffi(1994)在全球商品链框架内分析了全球商品链不同生产环节在生产控制中的作用,提出了全球商品链存在链节之间地位的不平等,而在商品链中占据主导地位的链节在利润分配上拥有控制权。Deardorff(1998)用两国模型考察价值链分工状态下国际价格的决定因素,得出价值链分工并非必然导致要素价格均等化。承接离岸外包的发展中国家并不一定是这种分工方式的获益者。

在全球供应链管理模式下,外资在利用东道国要素进行生产时,除了利用东道国的原材料外还从母国或者是从其他国家进口中间产品,生产的产品既可以在当地销售,也可以返回母国或者是出口到第三国,因此就产生了利益分配主体的多元化。此时的贸易利益分配主体除了原有的东道国政府和企业之外,还包括其他提供生产要素、中间产品的国家和企业。

对于东道国来说,其所获得的利益包括静态利益和动态利益两方面。在静态利益上具体又包括三方面:第一,贸易规模的扩张效应;第二,就业效应;第三,税收效应;动态利益则主要有技术外溢效应。但是由于利益分配主体多元化,东道国的政府、企业在利益的获得上受到一定程度的挤压。很多的跨国公司通过内部转移定价方式将分布于全球的产品以背离市场的价格进行调拨,调节公司内部各成员公司之间和相关国家之间的利益,保证跨国公司全球整体利益最大化。转移定价导致了东道国贸易利益的流失。东道国原有的利益来源包括扩张效应、就业效应、税收效应和技术外溢效应,但是转移价格使得东道国的税收效应大量流失,转化为跨国公司内部的收益。

另外,中国厂商在生产产品的过程中,需要购买发达国家的设备、零部件、技术专利等,这些也使得发达国家的厂商在中国厂商的出口中获得了相当大的一部分收益。鼠标生产巨头跨国公司罗技国际集团将中国的投资点作为其全球化生产网络中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的基地,这是导致中国收益分配不利性的一个典型。根据《华尔街日报》的报道,罗技集团销量最大的鼠标是旺达无线鼠标,在美国的售价为40美元,其中罗技的分配所得为8美元,分销商和零售商获15美元,零部件商得14美元,苏州制造厂商仅得3美元。在纽约和巴黎的商厦每销售100美元中国女工缝制的服装,中国一般只得到5~7美元,其他钱都落在商标所有者、经销商、店主和中介人的腰包里。事实上,我国大量的贸易顺差并未给微观企业带来相应的大量利润。贸易企业的平均利润率只有10%左右。

根据经济学中利益划分的原理,在价值链的利益分配中,产品的利益划分主要集中在价值链条的高端。而目前的中国对外贸易则处于价值链的低端链条,这也就注定中国在贸易中获得的利益是相当有限的。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CCER)平新乔教授所做的统计表明,中国对美国出口的每一个单位产品中,包含了22%~23%的属于日本、韩国等国的中间投入品的价值。如果再考虑美国、日本、韩国在华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和跨国公司之间的贸易,中国对美国的出口产品中至少有60%甚至70%属于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和跨国公司之间的贸易,可见中国在利益划分上处于劣势。年1~5月,美国生产的纺织品和服装数量仅占全球市场销售总量的3.4%,金额却占了22.7%。年,欧盟纺织品、服装、革制品缝制加工行业325.55万人创造了1595.73亿欧元的产值,全员生产率为4.90万欧元,按现行汇率折合约49万元人民币。中国2003年按全行业1300万人总产值21500亿元计算,人均生产率为16.5万元,仅为前者的1/3多一点。

五、结论和建议

以上的分析带给我们两点启示:

1.在分析贸易条件与贸易利益分配时不仅应考虑一国的总体收益,还应考虑不同性质微观主体的利益分配。我国的收入贸易条件和要素贸易条件改善是和加工贸易在对外贸易尤其是出口中占主要地位相关的,而国内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大量资源性产品都由一般贸易方式进口,这对于贸易利益在微观主体上的分配具有重要影响。资源性产品的进口主体主要为国内企业,其进口价格不断高企使企业承担了价格贸易条件恶化的利益流失;而加工贸易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主体又使得其得到了收入贸易条件和要素贸易条件改善的利得。对于我国来说,价格贸易条件的变化仍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国收入贸易条件和要素贸易条件的改善并未使我国得到相应的利益。只有以民族企业为贸易主体时,贸易条件的改善才能真正为我国带来利益。

2.改善贸易条件的根本在于技术进步,不断改善稀缺要素的丰裕程度。既然贸易条件体现的是交换比例,那么贸易条件的差距也主要源于要素相对稀缺程度,而不在于产品的类别。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产品的要素密集程度是会发生变化的,当一种产品的密集要素相对其他产品的密集要素较为稀缺时,该种产品的贸易条件就较好,其他产品的贸易条件则相对恶化,但是,当技术的进步使得该种产品的密集要素发生变化,由相对稀缺要素转为相对富裕要素时,则贸易条件也在下降。生命周期理论解释了不同阶段的产品密集要素相对稀缺程度的变化。在研发初期,该种技术较为稀缺,所以交换比例较高;随着技术的成熟,该种要素的供给大大增加,相对稀缺程度降低,交换比例也就下降。所以许多工业品的价格下降的速度远远超过了初级产品,并不能否因此否定贸易条件恶化论。其说明了贸易条件恶化不在于生产什么产品,而在于所处的分工环节以及生产中所达到的技术水平。

总之,贸易条件的差距不仅存在于初级产品与工业制成品之间,而且存在于不同技术种类的产品之间;它不仅存在于不同技术要素种类的产品之间,而且存在于同一技术要素产品的不同技术层次之间。一国只有不断创造出国际市场上处于相对稀缺地位的生产要素,才能保持贸易条件的相对优化。换句话说,只有技术水平越高,一国才越有可能占领市场先机,也才能拥有更有利的贸易条件,使贸易条件优化的收益大于贸易恶化的损失,最终改善自己的贸易环境,实现经济的腾飞。否则,则会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不利地位,越掉越远。

参考文献:

(1)佟家栋:《对外贸易依存度与中国对外贸易的利益分析》,《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2)王珍珍:《价值链分工对我国制造业工业增加值的影响——基于1998~2005年Panel Data的分析》,《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年第11期。

(3)杨玉华:《国际贸易利益的“漏损”: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的现代解读》,《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

(4)张伟:《论制度因素对发展中国家贸易的影响》,《云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