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最后一次做官,是义熙元年。那一年,已过“不惑之年”的陶渊明在朋友的劝说下,再次出任彭泽县令。到任八十一天,碰到浔阳郡派遣督邮来检查公务,浔阳郡的督邮刘云以凶狠贪婪远近闻名,每年两次以巡视为名向辖县索要贿赂,每次去必是满载而归,否则就栽赃陷害。县吏说:“当束带迎之。”就是应当穿戴整齐、备好礼品、恭恭敬敬地去迎接督邮。陶渊明叹道:“我岂能为五斗米向乡里小儿折腰。”说完,挂冠而去,辞职归乡。此后,他一面读书为文,一面躬耕陇亩。朋友来访,无论贵贱,只要家中有酒,必与同饮。尽管生活贫困,但他始终不愿再为官受禄。江州刺史檀道济亲自到他家访问,他对江州刺使送来的米和肉坚拒不受。朝廷曾征召他任著作郎,也被他拒绝了。他原本可以活得舒适,而荣华富贵却要以人格和气节为代价,于是他选择了艰苦但宁静而自由的田园生活。有失必有得,陶渊明获得了心灵的自由,获得了人格的尊严,从而写出了具有独特风格并流传百世的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