谬森一家因为银行利率过低,计划着把资产重新分配,进行合理投资理财,以期获得更大的收益。理财产品的广告平时经常看到,偶尔也有人推荐,但还真没仔细研究过,不过谬森教授是搞经济研究的,虽然没有多少实战经验,但是在理论上的基础是不容怀疑的,做个家庭理财的参考建议对他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说起理财,罗小曼首先关心的当然是保险,保险对于现代人来说至关重要,买了保险就是给未来系好安全带,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太担心未来的生活,即使失业了、生病了、退休了,只要保险齐全,那生活质量是不会降低的。罗小曼提出保险后,就在盘算着应该再买什么保险,因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都已经足额缴纳了。
罗小曼还没开口,凌若晗的疑问出来了:“不说是理财吗?保险只是给未来做了保障,相当于存钱防老、防病,如果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过多投入保险没有必要吧?”
回答这样的专业问题,当然还得谬森出马了。
谬森说:你的意思我明白。像大多数人的理解一样,认为保险只是给未来系好安全带,像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事故保险等,这些保险化解了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的风险,这也是保险事业的初衷。保险最开始创立的时候,就是为了分散风险,花一定的成本也就是保费将未来客观存在的风险进行转移。从这个角度讲,保险仅具有保障功能,可以保障未来的经济不受重大打击,从而是理财的必修课,是每一个理财者的必投项目,这样的保险仅局限于风险防范,而未上升到理财投资、获取收益。
这些都是传统的对保险的认识,但是现在的保险概念不一样了,保险不仅是未来的安全带,而且成了投资的好工具了,一些险种不仅起到保障财产和人身安全的作用,还能使保险资金增值,这样的保险项目,不仅可以做安全保障计划,还可以做投资理财计划。
凌若晗说:“这样说来,保险产品不仅是防范风险的工具,还是投资获益的工具。”
谬森说:是啊,保险产品的功能有了很多的衍变,虽然保险公司的主要卖点还是安全保障,但单纯的安全保障不好卖,很多保险产品都带有一定的收益了,而且保险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与保险公司的性质有关。我们知道,保险公司也是金融公司,这类金融公司不像银行一样直接吸收存款,而是通过保费收入获得融资,而且保费收入正常情况下就可以保证他们赢利,但为了更好地发展和获得更大的收益,他们不会仅满足于保费收入的收益,还会进行金融投资,当然,这个投资是有风险的,赚的情况多,但是行情不好的时候也会亏损,只不过亏损的比例不是很大,所以保险产品的风险相对来说不是很大。
其实,任何投资风险和收益总是成正比的。保险产品相对其他投资工具来说,风险普遍偏低,所以收益也低些,但稳健。保险产品之间的风险也存在差别,就拿最常见的保险理财‘分红保险、万能寿险和投资连接险’来说,它们的风险就不一样,收益肯定也不一样。选择这些理财产品,不仅要考虑我们的风险习惯,还要考虑一个投资期限问题,因为有的保险产品不像股票那样,能够马上变现,若要提前变现,几乎就没有红利了,如果没有做好时间规划,收益可能比不上定期储蓄。这是投资保险产品特别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罗小曼听了一会,还是回到她的那个问题上了:“基本的保障保险我们都买了,包括小孩的保险都已经做了准备了,现在的问题是买保险理财产品还是其他的理财产品?”
谬森说:“保险产品相对于其他理财产品,收益可能确实不算高,不过当前资本市场不景气,理财的风险较大,把资金放在保险理财产品中反而具有一定的避险作用,同时还能得到保险的保障,这个倒是可以考虑。”
罗小曼说:“先具体了解一下,然后再看一下其他的理财产品,最后看我们的情况再决定吧。”
言毕,又讨论起其他的投资理财产品了。
人类社会从一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的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我国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积谷备荒。春秋时期孔子的“拼三余一”的思想是颇有代表性的见解。孔子认为,每年如能将收获粮食的三分之一积储起来,这样连续积储3年,便可存足1年的粮食,即“余一”。如果不断地积储粮食,经过27年可积存9年的粮食,就可达到太平盛世。
在国外,保险最早起源于海上保险,发源于14世纪。当时,意大利的借贷盛行于各都市,因其条件苛刻,利息惊人,双方都负有大的风险,赢利与承担风险责任的比例悬殊,素有冒险借贷之称。这种借货逐渐传达至腓尼基(地中海东岸古国,今黎巴嫩、叙利亚一带)和古希腊船舶与货物的所有者。凡接受资本主的高利贷,当船舶及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时,即须偿还本金及利息;若中途船货蒙受损失,则可依其受损程度,免除借贷关系中债务的全部或一部,由于借贷利息极高,约为本金的1/4或1/3,后被教会禁止。以后便逐渐改用交付保险费形式,出现了保险契约或保险单。逐渐地在地中海一带的城市开始有了从事草拟和撰写保险契约的专业人员,意大利热那亚商人在1347年10月23日签发的船舶航运保险契约是迄今发现的一份最古老的保险单。
现代保险是建立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一社会互助基础之上的。换言之,保险的原理,就是将少数人不幸的意外损失分散于社会大众,使之消化于无形,从而实现社会的安定。投保人所得到的补偿从哪里来?是不是保险公司自己的钱?当然不是。遭受灾害的投保人所得到的经济补偿,实际上是由未受灾害的其他投保人以交付保险费的方式来分担的。保险公司所能做的工作,就是通过收取保险费的方式来建立专门的保险基金,以合同的形式确定当事人的保险法律关系,投保人中一旦有人发生约定的损失,则用保险费聚集而成的保险基金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