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毛泽东邓小平民族理论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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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毛泽东邓小平关于发展民族地区教科文思想之探索(1)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目标和重要保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目标决定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个方面。本章将分别对毛泽东邓小平关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科学技术事业、文化事业的思想进行研究,有关思想道德建设的思想将在以上的内容中进行阐述,不再另起章节。

一、毛泽东关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的思想

1.关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思想

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它同改变少数民族历史上受剥削奴役的命运,发展整个国家的教育事业,提高各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实现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总目标,都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

毛泽东对民族教育事业历来十分重视,他关于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一些讲话和指示中,体现在党和国家在不同时期制定的发展教育事业的方针和政策之中。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在革命的各个阶段都采取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早在1922年7月,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就明确提出了“改良教育制度,实行教育普及”的奋斗目标。随后的几年里,中国共产党针对个别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的发展提出了纲领政策,并开展了培养教育各民族干部的实践工作,其中以彭湃、毛泽东等人于1925年至1926年间举办的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产生的影响为最大。通过一系列教育实践,我党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了大批有马克思主义思想、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干部,其中包括不少蒙、回、满、朝鲜、壮、侗、瑶、土家等少数民族的干部。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各种草案、报告、决议等形式来体现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文化教育政策。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提出:要在蒙、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少数民族中“发展他们自己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语言”。这是我党第一次将民族文化教育政策的有关决定写入宪法当中。1934年1月,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大纲》再次重申了这一精神。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明确提出:“苏维埃共和国必须特别注意落后民族共和国与自治区域内生产力的发展与文化的提高,必须为国内少数民族设立完全应用民族语言文字的学校、编辑馆与印刷局,允许在一切政府的机关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

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不仅十分重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对蒙古、回、藏、彝、苗、瑶等一些少数民族的文化教育发展问题,也制定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红军长征期间,在甘孜举办了藏族干部学校,培养了一批从事翻译、宣传、后勤和群众工作的民族干部。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团结抗日的民族政策,发展少数民族的文化教育政策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1937年8月15日,《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第八项提出了抗日的教育政策,即:“改变教育的旧制度、旧课程,实行以抗日救国为目标的新制度。实行普及的、义务的、免费的教育方案,提高人民民族觉悟的程度。实行全国学生的武装训练。”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的报告《论新阶段》中指出:“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不但不应强迫他们学汉文汉语,而且应赞助他们发展用各族自己言语文字的文化教育。”1945年4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大上的报告《论联合政府》中指出,必须积极帮助各少数民族的广大人民群众,争取他们在文化等方面的解放和发展,他们的言语、文字等应当被尊重。

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文件中对发展蒙古族和回族的民族文化教育作了较多的政策规定,培养了不少蒙古族和回族的人才。1941年,在陕北公学民族部的基础上建立了延安民族学院,为蒙、满、回、藏、彝、苗、东乡、汉等民族培养了一批干部。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根据当时的形势,相应地制定了一系列发展民族文化教育的纲领政策。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提出:“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坚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这是我党对解放战争时期,乃至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政策的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依照《共同纲领》确定的发展民族教育的基本方针,教育部在1951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上,制定了少数民族教育的总方针:民族教育必须是新民主主义内容,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并应采取适合各民族人民发展和进步的民族形式。这一总方针的制定,是以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指明的发展中国国民文化和国民教育的宗旨作为依据的,他指出:“中国国民文化和国民教育的宗旨,应当是新民主主义的;就是说,中国应当建立自己的民族的、科学的、人民大众的新文化和新教育。”根据这一总方针,举办了各级各类民族学校,采用了符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的学制、教学计划和办学形式,实行了运用民族语文和汉语文教学的“双语教学”。1951年制定的《培养少数民族师资的试行方案》规定,凡有现行通用文字的民族,小学和中学的各科课程必须用本民族语文教学;有独立语言而无文字或文字不完全的民族,得按自愿原则,采用汉语文或本民族所习用的语文教学。此外,国家还规定民族自治地方自编本民族的语文教材和补充教材,并为此加强了少数民族文字课本的翻译、印刷、出版、发行工作。

发展民族教育是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最为重要的途径。毛泽东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大力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包括各类专门人才,是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现实需要所提出的基本政策之一。为了落实这一政策,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和《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先后办起了中央、西北、中南、西南、云南、青海、广西、广东、贵州、西藏等十几所民族学院。这些民族学院及有关民族地区的院校,直接担负着培养民族地区急需的各级各类民族干部的重要任务,成为我国民族教育事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的一支力量。

毛泽东非常重视教育与生产劳动的结合,反对教育脱离实际、脱离群众、脱离劳动,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这是培养理论与实际结合、学用一致、全面发展的新人的根本途径,是逐步消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差别的重要措施。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我国民族教育的发展注意结合民族特点和民族地区的实际,采用了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用语以及使用的教材等,在民族院校的专业设置上,特别增设了一些与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在实践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毛泽东历来重视知识分子的作用,他指出:“一切知识分子,只要是在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著有成绩的,应受到尊重,把他们看作国家和社会的宝贵的财富。……今后人民的政府应有计划地从广大人民中培养各类知识分子干部,并注意团结和教育现有一切有用的知识分子。”毛泽东特别重视教师在教育事业中的作用,曾为全国的教师题词“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充分体现了他对教师和教育事业的关注。

为了在民族教育中贯彻落实毛泽东的这些重要思想,国家特别注重对民族教育所需师资的培养、培训和输送工作。党和政府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地区少数民族人口的多寡和教育工作的需要,创办民族师范学校,并积极帮助他们改善物质条件,提高教师质量,改进教材教法。在尚未具备单独设立民族师范学校条件的地区,可以在一般师范学校或中学内,增设民族师范班。在少数民族人口集中、教育比较发达的地区,可以设立民族师范学校或民族师范专科学校。在民族学院内,可以酌量增设民族教育系或师范专修科。在一般师范学院和师范专科学校,也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有关民族教育的课程。各级民族师范的学制、课程、教材,可以在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斟酌变通或补充。对师范院校的少数民族学生均给予公费待遇。国家还规定,民族师范学校应以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并注意优先照顾边远的牧区、山区子弟入学。在强调发展民族师范教育的同时,鼓励、动员先进地区的汉族师范毕业生和教师到少数民族地区,为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服务。组织先进地区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地区,为其培养师资和行政管理人员,或派教师到民族地区讲学。

毛泽东非常关心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他为全国的少年儿童题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充分体现了毛泽东对青少年,对包括民族教育在内的教育事业的关怀和重视。

为了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党和国家设立了民族教育行政机构。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在《关于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机构的决定》中规定:在中央人民政府以及有关的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内设立民族教育行政机构或专人负责掌管少数民族教育。根据这一规定,教育部设立了民族教育司,有关省、自治区先后设立了民族教育处、科等教育行政机构,或指定有关处、科及专人负责民族教育工作。这是党和国家发展民族教育事业的一项重要措施,除此之外,国家还从财力上为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提供保障,在少数民族学生的招生和毕业生分配上实行特殊的照顾政策。所有这些政策和措施,都是在民族教育工作中贯彻落实毛泽东教育思想的具体途径和行之有效的方法。

2.关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科学技术事业的思想

毛泽东关于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和指示,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科学技术事业的指导思想,民族地区科学技术事业的进步是将这些指导思想与民族地区生产劳动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相结合的结果。下面对毛泽东关于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思想做一个简要阐述。

毛泽东一贯重视科学技术和科学知识,特别强调要培养科学的态度,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他指出:我们除了科学以外,什么都不要相信,就是说,不要迷信。中国人也好,外国人也好,死人也好,活人也好,对的就是对的,不对的就是不对的,不然就叫做迷信。要破除迷信。不论古代的也好,现代的也好,正确的就信,不正确的就不信,不仅不信而且还要批评。这才是科学的态度。这一重要思想对建国以来民族地区的思想解放、科学知识的普及和科学态度的培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对科学意识的觉醒有着明确的现实针对性。

在对四个现代化的认识问题上,毛泽东对科学技术的重要性有着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对科学技术工作十分重视。1963年毛泽东听取聂荣臻就国家科委的工作方针所做的汇报,在汇报会上,毛泽东指出要打科学技术这一仗,不打好这一仗,生产力无法提高。在他的这一思想的指引下,我们的科学技术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民族地区的生产力有了较大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毛泽东经常教导我们:中国应当对于人类有较大的贡献。他一贯强调要提高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首先必须依靠我们自己努力,必须发展我们自己的创造,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同时他又指出,任何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都需要学习别的民族、别的国家的长处,学习人家的先进科学技术。中国人民有志气、有能力,一定会在不远的将来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这充分表明了全国各族人民赶超世界先进科技水平的雄心壮志,毛泽东的这一号召为全国、为民族地区科学技术事业的进步注入了强大动力和持久活力。

毛泽东历来重视知识分子的健康成长,提倡知识分子又红又专,一贯主张尊重那些有知识、有专长、有贡献的人。主张充分调动广大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作用,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致力于社会主义的科学事业。

3.关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的思想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科学地分析和精辟地概括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文化纲领,这些文化纲领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明确指出:“所谓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就是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文化。”“这种文化,只能由无产阶级的文化思想即共产主义思想去领导,任何别的阶级的文化思想都是不能领导了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是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基本特征。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应该是新民主主义的内容与民族形式的统一,它应该反映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和政治,它应当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即民主的)文化。“这种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民族的。它是反对帝国主义压迫,主张中华民族的尊严和独立的。它是我们这个民族的,带有我们民族的特性”。“这种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科学的。它是反对一切封建思想和迷信思想,主张实事求是,主张客观真理,主张理论和实践一致的”。“这种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大众的,因而即是民主的。它应为全民族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农劳苦民众服务,并逐渐成为他们的文化”。“我们不但要把一个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的中国,变为一个政治上自由和经济上繁荣的中国,而且要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一句话,我们要建立一个新中国。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这就是我们在文化领域中的目的”。毛泽东关于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文化纲领的确立,端正了现代中国文化发展的方向,端正了文化发展的思想认识和观念,为新民主主义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