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竞争的煤炭产业市场结构的形成以及煤炭产业经济的有序运行,依赖于政府是否能够制定出系统、完备的煤炭产业政策和政府强有力的却是适度的规制。第三章关于日本产业组织实践与经验的分析表明,系统、完备的产业政策和政府强有力的却是适度的规制有利于一个产业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进而促进产业获得良性发展。
一、产业政策与政府规制
1产业政策
(1)对产业政策的认识。基于不同的研究角度和学术背景,人们对产业政策的解释也是多种多样的,目前国际上尚无对产业政策的统一定义。产业政策一词最早由日本提出,因而目前关于产业政策含义的界定大多是日本学者给出的苏东水:《产业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国内也有一些著名经济学家就产业政策的界定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如周叔莲认为,产业政策是对于一定时期内产业结构变化趋势和目标的设想,同时规定各个产业部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并提出实现这些设想的政策措施④⑤周叔莲、杨沐:《国外产业政策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1988年。江小涓认为,产业政策是政府为了实现某种经济和社会目标而制定的有特色产业指向的政策的总和江小涓:《经济转轨时期的产业政策:对中国经验的实证分析与前景展望》,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陈淮认为,产业政策就是政府为修正市场机制作用和优化经济发展过程,对产业及其结构发展与调整所采取的各种经济政策陈淮:《日本产业政策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
严格地说,产业政策是各国在工业化过程中所采取的经济政策,任何有能力履行经济职能的国家都存在某种形态的产业政策。概括各派学者的总体看法,产业政策是一个国家的中央或地区政府为了其全局和长远利益而主动干预产业活动的各种政策之总和④。
(2)产业政策的作用⑤。
①弥补市场失效。由于规模经济、公共物品、外部性等市场失灵的存在,如果仅仅依靠市场机制,则会产生垄断、不正当的竞争行为、环境的污染、资源的过度耗费、代际的资源平衡及其所引发的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在“看不见的手”力所不及的时候,就需要政府这双“看得见的手”来弥补由于市场机制存在不足所无法完成的任务。
②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与高级化,实现产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依靠市场机制虽然可以较好地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但由于市场的力量存在盲目性,其作用也主要是事后调节,因而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资源的浪费。产业政策作为政府行为,可以根据科学的预见实现事前调节,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资源闲置和浪费。通过制定和实施产业结构政策,政府可以有效地支持某些产业的成长壮大,可以有秩序、低成本地实现衰退产业的退出和调整,从而加速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实现产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③充分利用后发优势,实现超常规发展。产业政策的实施往往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一环。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起飞初期都会遇到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薄弱的瓶颈制约,仅仅依靠市场机制可能无法在短期内达到经济起飞所要求的条件,因而,需要运用政府的力量,借助产业政策的手段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此外,利用发达国家在其发展进程中所积累的经验和教训,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也可以少走弯路。
④增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产业政策对于增强一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极其明显的作用。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是建立在比较优势基础上的,而这种比较优势的实现和延续需要有产业政策的引导和保护。只有对产业整体的发展形成清晰的目标,并通过合理的方式支持产业发展,不断培育产业新的比较优势,才能稳定产业的竞争位次,并有所提升。
⑤提高产业结构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迅速发展、信息技术不断翻新的今天,新事物涌现的速度不断加快,整个世界在一种动态的过程中不断向前进步,故步自封会被前进的潮流所抛弃。产业也要面对这样的问题,由于市场机制的信息传递具有一定的时滞性,所以产业的进步需要有前瞻性的产业政策来引导进行,产业政策可以指导产业结构在市场的变动中保持动态的适应能力,指导产业前进的方向和步伐,保障产业的顺利发展,同时也能保障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
需要指出的是:第一,产业政策并非对任何产业都具有同等的作用,作为一种外部力量,产业政策只有当其对产业内部的技术、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的投入和运作发生积极影响时,产业才能更好地得到发展;第二,产业政策的成功需要有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完备的法律体系以及健全的企业制度等相关条件;第三,产业政策作为政府行为,也存在失败的可能性,如果产业政策目标违背经济规律或违背产业界的愿望与要求、政策措施与政策目标不配套、政策内容脱离国情、政策实施机构和人员失职、执行不力、政策环境发生不可预见的巨变等,都可能导致产业政策的失败。
(3)产业政策的类型。根据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可以分为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结构政策、产业布局政策和产业技术政策;根据作用的领域不同,产业政策可以分为农业政策、能源政策、对外贸易政策、金融政策、环保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等;根据目标差异,还可以对产业政策进行细分,如产业结构政策可以细分为战略产业扶植政策、衰退产业调整政策、新兴技术产业化政策等。现实中各种具体的产业政策大多表现为综合性的。
2政府规制
(1)规制理论的产生。规制(Regulation,也译为管制)是指立法或政府部门对经济活动进行的某种限制或规定。对一个产业的规制即产业规制,是政府或社会为实现某些社会经济目标而对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主体作出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的具有法律约束力或准法律约束力的限制、约束、规范,以及由此引出的政府或社会为督促产业经济主体活动符合这些限制、约束、规范而采取的行动和措施。其目的在于维持正当的市场经济秩序,限制市场势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护大多数社会公众的利益苏东水:《产业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
1971年,乔治·J斯蒂格勒(G.J.Stigler)发表“经济规制论”(TheTheoryofEconomicRegulation),首次提出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和方法分析规制的产生,开创了经济学的又一个分支——规制经济学GJ斯蒂格勒著,潘振民译:《产业组织和政府管制》,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
(2)规制的主体。根据实施规制的主体,对一个产业的规制分为政府规制、社会规制和行业自律规制。政府规制是政府为实现某些社会经济目标而对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主体作出的各种直接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限制、规范,以及由此引出的政府为督促经济主体行为符合这些限制、约束、规范而采取的行动和措施。社会规制是与政府相对独立的,对经济主体作出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准法律的限制、规范,以及由此引出的社会为促进经济主体行为符合这些限制、规范而采取的行动和措施。行业自律规制也称为行业管理,介于政府规制和社会规制之间,是行业协会对本行业企业的规划与协调,是一种具有综合性的自组织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