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诡物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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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梳头镜

虽然“佛首”交易还是没有让我们赚到分毫利益,好在遇到了易汗青这样的人,这也算是这件交易的一个大收获吧。接下来这件物品却是和一般诡物不同,它不仅诡异更加凶险。

我之前说了,鬼镰刀因为其极度可怕的特性,最终被送去了一处特殊的保密之地封存起来,在那个地方存放着很多全国各地发现的类似于鬼镰刀的可怕物品。而这件物品就是即将被送去的东西,但是在送去之前,刘欢先联系了我们。

“那个人死亡的状态,我一眼就能分辨出他是被吓死的。”刘欢连说带比画地说道。

“能吓死人的东西我见过一些,先说说这件东西吧。”马如龙耳朵都支棱起来。

“具体情况我还没有掌握,只知道那人活生生被吓死在镜子前。另外还有一名躲藏在屋外的小偷被吓得失禁,后来他所交代的状况是非常可怕的。”

在刘欢的叙述下,一幕诡异离谱的事件逐渐浮出水面。

该那名小偷倒霉,事发当晚是一个降温天,黑夜中狂风呼啸。位于临淮区曹家路的一株梧桐被大风吹断了,断树又砸坏了不远处的变电箱,引起了曹家路多户居民家中断电。

那名小偷其实算不上是“职业窃贼”,他的主业是一名快递员。

在很多人眼中,快递员是一种毫无技术含量、毫无前途,却收入尚可的职业,非常适合那种身无一技之长,却能吃苦耐劳的年轻人。但在林峰的眼里,快递员却有一种任何职业无法比拟的“优势”-每当他敲一扇门时,便会猜测从那扇门后会出来一个怎样的人?或男或女、或老或少,如果运气足够好还能遇到一个大美女。

就这点“乐趣”促使着林峰在快递这个行业里一干就是两年,在这两年中他几乎记住了自己“辖区”内每一户人家的人员构成以及房屋内的装潢情况。当然他主要关注的是美女,尤其是独自一人在家的美女。

从这点需求上来看林峰有轻微的强迫症,和不算太过分的变态心理。

所谓“变态”,主要体现在对美女他总有一种抑制不住想要“了解”对方的欲望。他想知道美女的洗澡时间、穿着何种款式的内衣、卸了妆是啥样、有没有男朋友……总之只要是和美女本人有关的一切信息,他都有兴趣知道。当然仅此而已,他从来没有破门而入强行和对方发生关系的想法,林峰从根上说就是个屌丝青年-又穷又矬又胆小。

在曹家路易茗小区里就住着一位让他特别想了解的美女。

女孩住在这个老式小区的底楼,和一个偏胖、皮肤黝黑的女孩共同租住在这间屋子里。林峰虽然每天工作都很忙,但每当来易茗小区送快件时他都会抽空观察“底楼女孩”的一举一动,很快便“调查清楚”两名女孩的身份-都是附近民营医院的护士。

一年后,胖女孩离开了。但美女并没有离开,她也辞去了护士的工作。几乎每天白天,林峰都能透过玻璃窗看到她慵懒地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虽然没有工作,但她在网上购物的频率反而越来越高,什么东西都买,所以两人接触的机会也相应增加,林峰感觉最愉快的事情就是为这个女孩送快件。

强烈的好感,导致林峰将女孩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笑容、每一声道谢,都解读为这姑娘对他有好感,所以每当他进入易茗小区,就像跨入了天堂。直到有一天,他终于无法忍受“相思之苦”,鼓足勇气在快件的背面贴了一封求爱信。

女孩并没有直接拒绝他,而是打电话给快递公司投诉了林峰,并要求以后她的快件别让林峰送。

对快递公司而言,快递员骚扰客户是绝对无法容忍的行为。对林峰而言,不让他去易茗小区投送快件,也是一件无法容忍的事情。所以这名“尽职尽责”的快递员便辞职不干了。

林峰并不是白痴,冷静下来后,他还是能想明白:就凭自己,想追到那样一个美女,无异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何况,那个女孩这样的生活状态,是否因为她已经被人包养?这才是林峰无法接受的事实。

女孩在他心目中是完美的,绝不应该被人包养。有了这个疑问,林峰便抑制不住想把情况弄清楚,于是他趁夜潜入小区,因为只有晚上,一个人才会展露最真实的生活状态。

林峰选择行动的夜晚是个降温天,狂风呼啸,行人匆匆,小区里两名值夜的保安紧紧关闭值班室的门,在里面聊天。这使得林峰轻易便摸到女孩家的窗外,对卧室的方位他几乎和女孩一样清楚,巧合的是,女孩就像故意配合他一般,并没有拉上卧室的窗帘。林峰不需要靠近,躲在房前不远处一株枇杷树后,就能清清楚楚看见屋子里的一切状况。

卧室的灯雪亮,里面只有一张铺着白色床垫的大床,和窗边一架造型独特的梳妆镜。

镜子的造型十分别致,既不像西式又不像中式,材质有点像白玉。梳妆台前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化妆品,几乎都是女孩网购、林峰亲自送来的,他能清楚地认出每一件物品。

片刻之后,穿着浴袍、头上裹着浴巾的女孩走进屋里,应该是刚刚洗过澡,因为开着空调,所以她衣服穿得不多,脖子、胳膊都露在外面,犹如牛奶一般白嫩。看见自己心目中的“女神”,林峰心里一阵抽紧,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随后女孩坐在梳妆镜前,开始涂抹各种护肤品,细致而投入。女孩美丽的背影在此刻的林峰看来,就像是一尊雕刻细致的女神雕像。就在林峰忘情观察时,一阵剧烈的寒风刮过,易茗小区外不远处的一株成年梧桐树被这股剧烈的风连根拔起,茂盛的枝杈直接插入不远处的变电箱中,随着一声巨响,接着附近所有楼顿时漆黑一片。不停冒出的电火花就像烟火一般,让瞬间沉入黑暗的区域又被一片刺眼的光芒照亮,借着短暂的亮光,林峰赫然看见屋内恐怖的一幕。

那女孩虽然身体依然笔直地端坐着,但脑袋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脸一直转到背部。

她直勾勾地瞪视着林峰,那雪白的面容、血红的双目,和之前美丽的女孩没有丝毫相同,加之通红双眼睁得滚圆,一张嘴咧到极限,露出满嘴雪白的牙齿。

“美女”对他露出一脸无比诡异的笑容。

这哪里是什么美女,这分明就是一个恐怖的女鬼。

林峰被这突如其来的恐怖一幕吓得肝胆俱裂,晕死过去。

林峰向我们详细地讲完这些之后,浑身颤抖着又对我们道:“千万别去那间屋子,女鬼肯定还在里面没有离开。”那表情和语调,使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从他的状态看虽然还不至于发疯,但精神确实出了问题。

“女孩根本不是他说的那种恐怖状态,但在死亡时,她的表情非常恐惧,就像看到了鬼一样。所以我估计这起死亡事件十有八九和那架梳妆台有关联,林峰见到的应该是镜子里的状况。”离开市脑科医院时,刘欢说出了自己的推断。

一般来说,镜子确实属于诡异状况的高发物品,即便是普普通通的一面镜子,都有可能在特定时间、特定环境下,出现一些常人难以理解的奇特状况。比如说英国某古堡就有管理员在一次闪电之夜,看见空荡荡的房间中,一面巨大的梳妆台镜子里清晰地出现了一个正在梳头的女人影像,她的服装是中世纪英国贵族的装扮,和现代人完全不一样。

后来经过科学家“鉴定”,给出的说法是雷电导致周围环境电磁紊乱,就像磁带记录影像的原理,将曾经在古堡里发生的一幕记录下来,之后经过雷暴释放电磁,这一段场景又显现而出,就像在播放一部立体电影。

难道女孩的屋里的镜子也发生了相似的一幕,只是这段场景比较恐怖,以至于吓死了女孩,吓疯了林峰?

我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刘欢摇摇头道:“可能性不大。再说,就算真是这个原因,也不可能作为结案的理由,我的麻烦反而更大。”

“刘队,你先带我们去看看那架梳妆台,如果真是它自身存在问题,我应该能发现。”马如龙自信地说道。

很快,我们到了事发的易茗小区。下车时,马如龙道:“刘队,如果这起案子真是镜子的问题,我还是希望你能把这东西交给我来处理,我保证不会再发生类似鬼镰刀那样的事情。”

“现在无法给你确切的答复,等这件案子了了再说吧。”刘欢叹了口气道。

屋子里一直保持着事发之前的状态,两室一厅的房间被布置得温馨舒适,看得出女孩颇有生活情趣。主卧和客厅相连,进去后正对大门口的就是那架古怪的梳妆台。只见梳妆台通体洁白如玉,两边呈扇形,就像一对翅膀,镜子在中央凹进的位置,所以当人坐在梳妆台前,左右两边是看不见的。

“大哥,依我看,设计这个镜子的人如果不是有毛病,那么这面镜子百分之百有问题。”马长珏压低嗓门道。

“小马哥,如果这真是个诡物,咱们弄回去谁敢要呢?”我不解地说道。

“这可是个好东西,《西游记》里是怎么定义它的?照妖镜啊!这东西真要是个诡物那就值老钱了。”马长珏不但没有丝毫畏惧,反是满眼熠熠闪光。

说话间,马如龙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纸钱道:“借道路过,冲撞莫怪。”接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截肉干摆放在桌前,又对我们解释道,“这是牛的眉心肉,世上至阴之物,如果这屋子里真有不干净的东西,此刻就会围过来,你们要有心理准备。”

“邪不胜正,你动手吧,我可从来不怕这东西。”刘欢面不改色地说道。

马如龙没说话,又拿出一截蜡烛摆在桌上。这东西我知道,是牛油蜡烛,专门祭拜亡魂之物,点燃后,若附近有阴鬼路过,烛火的颜色就会发绿。点这种蜡烛所用的火柴也有讲究,火柴头必须加入一点熊胆粉,否则蜡烛就会失效。

我心里既紧张又有些期盼,只见马如龙擦着火柴后点燃蜡烛,鲜艳的红色火苗立刻扑腾而起。

如果不是蜡烛失灵,就是镜子没有丝毫问题。

等了一会儿,蜡烛依旧熊熊燃烧,没有丝毫变色,马如龙对刘欢道:“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这镜子绝对没有问题。”

“那就奇怪了,这女孩总不能被自己吓死吧?”刘欢皱眉道。

“你确定女孩的面部不是林峰看到的那样?”马如龙皱眉道。

“百分百确定,女孩的尸体外表没有任何伤痕或是不符合常理的状态,像双眼血红这种状况,只要不是瞎子都能一眼看出,我会忽略这点?”刘欢自信地说道。

说完这句话,他的手机响了,通完电话后,刘欢重重地叹了口气道:“不是闹鬼,是凶杀案,经过法医鉴定,女孩的死因是颈骨被人折断。”

马如龙却皱起眉头道:“如果死因是外力,又如何解释她死时脸部惊恐的表情呢?”

“那就很好解释了,一个女孩看见突然闯入的凶手当然会感到害怕,我估计林峰误把凶杀场景当成了闹鬼场景。要我说,一个女孩子住哪儿不好,非得住这种老旧小区,还住在一楼,防盗门只防君子不防小人,这女孩自我保护的意识太差了。”刘欢感叹道。

既然女孩的死因不是因为“镜子闹鬼”,那这件事就与我们彻底没关系了,三人暂时“撤出”这件案子,该干吗干吗去了。

之所以用“暂时”二字,是因为这件事远远没到结束的时候,其惨烈的结果将出乎所有人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