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苍狼战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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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章

深秋的大地已然褪去最后一丝绿色,旷野间不时掠过阵阵风声。一队仓皇的人影,正在荒原上向西急窜。

他们的服饰千奇百怪,色彩也是五花八门,显然不是有组织的队伍。平均超过五尺八寸的高峻身形,较常人大上一圈的壮硕体态,以及人均一把的制式刀剑,乍一看去,很容易被人误认为是从战场溃逃的士兵。不过,和士兵相比,他们是不折不扣的另类。

他们没有帝国士兵定期修理边幅的习惯,长而凌乱的毛发,令他们看起来更像是来自北边的野蛮人;

他们没有帝国士兵为国捐躯的慷慨正气,在他们眉眼间透露的,是那种好勇斗狠的凶暴和欺软怕硬的狡黠;

尤其是那个领头的,在他超过六尺二寸,有着黑熊般结实的身体顶端,一个面盆大小的毛球(姑且这么形容他的头颅)上镶着狠厉胜过豺狼的双目。从眉心顺着鼻梁一直延伸到左腮的那道伤疤,针线的缝痕密密麻麻,就像是脸上爬了条蜈蚣,端端令人望而生畏。

这样的装束与气质泄露了他们的身份。他们是一伙强盗,而且杀人不眨眼。

平素习惯了作威作福,耀武扬威的强盗被军队打散,以不要命的速度奔逃,这在帝国并不少见。然而,这伙强盗恐惧的根源,也就是他们的身后,却只有一个人。

准确地说,是一个人,一匹马,一把剑,一张弓。

追踪他们的是个男青年,约莫二十三岁上下。或许是久经风霜的缘故,他略略泛黄的栗色短发显得有些蓬乱。笔挺的剑眉一直延伸到额角,宛若琥珀般深邃的眼睛闪烁着点点寒芒,鼻梁高挺,颧骨微平,八边形的脸颊有如刀切般硬朗分明,但微微翘起的嘴角冲淡了硬线条的印象。一袭锁子甲和污渍斑驳的褐色披风盖住了他匀称的身躯,总体感觉相当英气。

帕拉敦战马修长的身形很容易辨认。自一百三十年前开始,这种马在帕拉敦河谷被繁育成功以来,便成为帝国大规模的养殖对象。除了体格和挽力不如西关马,其速度、耐力和驯化性能全面占优,被广泛应用于装备军队。他骑的是一匹黑色的帕拉敦马,马的额角和四肢有着少量的白毛,显得优雅而美观。

斜挂在马背一侧的长剑有三尺上下。剑把手是精铜打造,细细的刻痕有如麦穗纹,没有任何名贵的装饰,剑鞘上深深地印着两个篆字,“沉渊”。

适合在马上使用的宝雕牛筋复合弓是帝国骑兵的制式装备,就那样漫不经心地背在身后。陪伴它的除了箭袋,唯有一个焊锡水壶罢了。

就是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游侠,居然压得十多个比他壮实得多的强盗们喘不过气来,而且是战斗意志全面崩溃的那种压制。

他没有凶残的外表。可是在众强盗看来,他甚至比地狱里的恶鬼都还要凶残。

他很小心地控制着帕拉敦马的前进速度,始终令自己与强盗们保持着四十步远的距离。当强盗加快的时候他也加快,强盗放慢的时候他也放慢,无论强盗们怎么调整行进速度,这个距离却几乎从未变动过,精准得就像装备了一把尺子。

“列门,不要再跑了,你逃不掉的!”

冷肃的声音一如这深秋的天气。还没来得及扬起鹅毛,强盗们却仿佛置身冰天雪地。

尽管人的奔跑能力超过骑手是个伪命题,但是在众强盗的心中都清楚地明白,以自己所做过的事情而言,是绝不可能得到身后这个年轻人的原谅的。

不逃跑难免一死,跑的话,至少能多活上几分钟吧?或许运气再好一点的话……

恐惧与侥幸的交织刺激着强盗的脚力。似乎在刹那间,众人发现自己的速度又变快了不少,冥冥之中似乎得到了神助。

然而这仅仅只是自欺欺人的幻象罢了。

四百码以后,一个强盗就地栽倒。他瞪得瞠圆的眼睛和口中翻滚而出的泡沫,显示出他是被活活累死的。

五百二十码,第二个强盗在奔跑中丧命,症状全无二致。

再过六十码,又累倒了第三个。

列门一行本能性地收住了脚步,个个面面相觑。如此被追赶着丧命,这样的死法简直令人没法接受。在强盗的字典里,从来都是只有欺负老百姓的份,什么时候颠倒过来,自己成了那种任人宰割的弱者角色了?

但是挑战身后的这个“怪物”实在是太过于冒险。列门和一干部下清楚地记得,就在他们齐齐汇拢准备东山再起的时候,这个“怪物”出现了,而且自那一刻开始,无论白天还是夜晚,他就像噩梦一般尾随着众人,再也挥之不去。

当时列门的队伍还有六十七人,其中不乏彪悍勇猛的亡命之徒,然而仅仅只是第一个会面,一拥而上的强盗便足足被他砍翻了三十三个,几个核心手下当场殒命,精锐损失殆尽,列门自己也被砍中两刀。这一战,直接打垮了列门等人的斗志。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一场彻底的逃亡。在其后三天的时间里,在又牺牲掉了二十多个部下,跑死了所有的马匹以后,列门等人最终被赶到了这个荒凉剔透的原野之上。他们不是没有尝试分散奔命,但是对方的那把弓……

列门最初不相信这世界上能有人同时把五枝箭同时射中目标,在见识到这个年轻人的手腕之后他信了。

四周除了牧草,没有一个村庄,甚至连一颗树木也没有,有的只是无边的绝望和恐惧。

列门很后悔自己当初怎么没有沿着河岸逃跑,至少借助流水和河边树木的掩护,自己的小队还能有逃掉的一丝契机,即便这个契机看起来是那么微茫。

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后悔药吃。再说了,西边就是狼山的轮廓。只要进入那座石头大山,再好的战马也会因为坡度原因而失去行动力,再敏锐的斥候也会因为视角问题而使得一身本领难以发挥。只要能再多上一个小时,自己和手下弟兄就能逢凶化吉,就能有卷土重来的契机。

然而命运却总是习惯于展现着自己残酷的一面。

继续逃跑下去只有死路一条,战斗下去同样难免一死,相比之下,还是死在剑下更舒服一点。

“老大,我们跟他拼了!”

这群部下内心的期待就写在脸上,他们手中的长剑钉锤月弯刀也纷纷扬起,不需要他们开口,列门也能知道他们内心的想法和答案。他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目光显得焦虑和沉重。

年轻游侠的嘴角闪过一丝微微的笑意,他要的就是现在的结局。如此,自己和心爱的战马都不用把力气花费在辛苦的长途追踪上。

勒缰,下马,拔剑,所有的动作一气呵成,没有半点拖泥带水的成分。

他的步伐轻盈而缓慢,似乎是准备着参加一场盛大的贵族晚宴。

恐惧的感觉再一次涌上了众强盗的心田,不少人拿武器的手已经在开始瑟瑟发抖。

列门自己的手也在发抖,但他的大脑却在飞快的盘算。若是部下们能帮忙拖住这个人,然后自己夺了他的马……

这的确是个不错的主意。虽然对方的箭术出色精湛,但列门对自己控马的技术很有信心。而且,凭借这匹马卓然的气质,以及数天以来对方对马力的珍惜,列门判定对方爱马如命。到时候,只要自己以这匹马为掩护,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逃过一劫。刹那间,列门觉得自己的眼睛里充满了光亮。

“早点这样不就省事多了。”

在离众人十步远的地方,年轻游侠挺了下来,歪起脖子看着众人,神情与目光里充满了嘲讽。

“你们几个,左边,你们几个,右边!”

列门指挥着部下完成了对游侠的合围,并小心翼翼地挪动着步伐,就像是一圈漩涡般将年轻游侠困在垓心。年轻游侠不以为意,他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列门,那才是他最终的目标。

围绕着游侠的漩涡足足转了三圈,依旧没有一个人敢上。

“莱尼,快跑!”

当自身的位置最后一次位于游侠和他的战马之间时,列门终于下达了自己临阵的第二个命令。

莱尼是位于距离列门最远的一个土匪,刚好在圆周的另一头。听到老大的命令,他一时错愕,老大的葫芦到底是打算卖什么药?不是说好要拼命的么,怎么又变成让他逃命了?

正在莱尼犹豫不决的时刻,他忽然接触到了一阵冰冷的目光。莱尼貌似感觉到,对方刹那之间就像是变了一个人,刚刚显得散漫荒唐漫不经心的脸孔,其眉毛一旦压将下来,就似乎有了种夺走人三魂七魄的本领,令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种眼神,莱尼以前在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城市的居民身上从来都没有看见过,它们不属于人类。

而这种眼神,在莱尼的记忆里从来都不陌生。甚至可以说,自打孩提时代起,他就不止一次目睹过这样的眼神。每当夜幕降临,一些来去如风的精灵便成群结队,在城镇和乡村外围大摇大摆地转悠,用令人脊背发毛的目光不屑地看着城墙和栅栏里的居民和人类,发出阵阵嚎叫,似乎是在宣誓,它们才是这片土地上真正的主人。

他们是苍狼,西部荒原上最顶级的掠食者!

莱尼的双脚向后退了好几步,这是一种本能性地反应。然而就在此际,游侠一个箭步追上了他,快得令他无法想象。那冷厉的目光盯得莱尼浑身上下力气全失,再也不会作任何非分之想。

但是游侠立刻知道,他自己上当了。

震慑莱尼的结果,是把自己的后背暴露给了强盗团伙。纵然这帮人已经是强弩之末,但再一次遇上千载良机,又怎么可能会真正放弃?

几乎是在他回过头的同时,十来把武器就以卯足了力气的攻势齐统统攻向了他。上有钉锤当头棒喝,下有地滚刀横扫下盘,这眨眼即逝的机会,被剩余的十来名强盗抓住了。

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他最重要的目标,毕竟还是强盗的首领。列门不除,他的这次追击行动就不算成功。

但是在一众强盗里,头子列门才算是真正的机会行家。莱尼的诱敌和十多名强盗的围攻不过是他对机会的创造。现在,他要把自己创造的机会牢牢抓住。

他原本距离游侠的战马只有二十步之遥,距离游侠只有五步。然而为了震慑莱尼,游侠距离他已经达到十二步,距离自己的马则超过三十步。加上手下们的前后攻击,游侠必然先行迎接战斗,这样就为列门盗走战马赢得了时间。

“就算你身手不凡,在足智多谋的老子面前,还不是只有被玩弄的份!”

列门内心狂喜莫名,抓住缰绳后并没有向寻常人那样跳上马背,而是一手抓住马鞍,另一手抓住马脖子上的辔带,像只蜘蛛一样掉在马肚子的边侧。他而后脚步运足力气朝马屁股狠踢一脚,骏马便开始在荒原上狂奔。

怒火在游侠的目光里一涌而起。不过眼下他却没有时间去顾及列门。强盗们攻势很猛,容不下他有任何喘息的时间。他脚尖一用力,跃出三步之外,让所有的人的攻势在刹那间化为无用之功。

当然在旁边还有一个莱尼,如果莱尼出手,他很难避让。因为莱尼就在他身边不到一尺的位置。

莱尼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也会成为强盗们的期望所在,有强盗直接叫了出来:“莱尼,杀了他!”

但是莱尼却没法动手,因为他根本不敢。三天下来的连续追杀,五十多名伙伴的死亡,这些都超过了莱尼的承受能力。莱尼不敢相信,在帝国军方之外,还有人有那么惊人的战斗力,还有人那么热衷于对他们赶尽杀绝。

这个年轻的怪物,他不是人类,他是荒原上可怕的苍狼!

莱尼甚至不敢去想象他的眼睛。明明那么精致那么明亮的美目,怎么眨眼之间就能变成不折不扣的野兽。那双眸子里迸发而出的幽光,直教人心里阵阵发虚。

一击未果,强盗们还没有完全放弃希望;

当看到莱尼失去了一旁偷袭的勇气,强盗们知道自己已经是在劫难逃;

当有人看到列门偷了马离开战场,强盗们内心开始满怀愤怒。

什么跟敌人死拼,分明就是拿伙伴当诱饵掩护自己逃跑奔命——

什么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在生死关头面前,一切誓言都会见真章——

信心与斗志全都在刹那间失去。当游侠的剑锋划过这些人的喉咙,穿过他们的身体,游侠甚至能感觉到,这些人的身体软绵绵的没有任何力量,他们的眸子里满是自嘲般的解脱。

莱尼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十一次出击,十一个伙伴殒命,他的下一刀,会不会砍向自己?

游侠的眼神依旧冰冷。列门骑着爱马已经逃跑了两百多码的距离,继续让他跑下去的话,让他越过西边的狼牙岭,再想找到他的踪迹,就会变得很困难了。

所幸他不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他的腰上还挂着个小物件,那是一把铜质口哨。

“嘘——嘘——嘘——”

尽管原野上的风声很大,他的哨声又是逆着风吹,两百码以外的常人很难听见,但对于一匹训练有素的战马,这个音量却是绰绰有余了。

列门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怪事。刚才行进中的战马,忽然像发了狂一般兴奋地扬起了前蹄,几乎将他甩了下去,接着猛的一转身,向着来路反方向奔跑,比起自己刚才狠命踢屁股的速度还要快上许多。

“这畜生莫不会是听到旧主的召唤,要带老子回去领赏?”

列门慌了。他拼命地拽缰绳踢屁股,但是战马根本不受他的控制,反而是列门越挣扎,越使劲,它奔跑的速度越高。列门忽然觉得,自己要被一匹马给出卖了。

“妈的,老子斗不过你也就罢了,要是连你的马也斗不过,那不是显得太无能了吗?”

列门打心里发了狠。刚才偷马的时候,他为了便于控马丢掉了长刀,现在他的腰间还别着一把匕首。他松掉了抓辔带的右臂,摸索着伸向腰间。这个过程他必须相当仔细,因为现在战马跑的飞快,如果他的左手抓不住马鞍,他就会在高速中被甩到地上,那样即使不至于跌个脑袋开花,伤筋动骨是免不了的。

列门手中的匕首已经扬起。既然打不过对方,那么换掉对方的马也不算太亏。

他并没有想到,自己所有的动作,所有的想法,都没有逃过游侠的眼睛。

如果说刚才列门牺牲手下的性命逃跑点燃了游侠眼中愤怒的火星,那么现在列门打算拉他的爱马殉葬,无疑让他严重的怒火成了燎原之势。

就在列门伸手取出腰间匕首的同时,游侠也取下了背上的弓箭。

就在列门扬起匕首准备扎向战马颈部的同时,游侠手中的弓已经拉成满月。

因为要控制身形,列门的匕首刺下的速度不会很快。但是对于游侠而言,让箭离弦不过是眨眼间的事情。

列门的手离马脖子还有尺许的刹那,一股足以打碎他心肺的力量穿透了他的左肩窝。失去力量的左臂再也无法支撑,带着整个身体快速下坠。在硬邦邦的草地上翻滚了六七个跟头之后,列门的身体这才停了下来。而刚才与地面的翻滚撞击,已经将箭杆彻底折断,并把伤口拉成一个鸡蛋大小的窟窿,血如泉涌,端端是惨不忍睹。

若是能给列门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的话,列门绝对会选择面对面地战死,而不是像现在那样狼狈逃跑途中栽倒在一匹马身上。箭头在肺腔里来回搅动的感觉,让他几次在晕死状态下又痛得醒了过来,与之相比,有史以来的最不人道的酷刑简直是一种恩赐。

真个一下子彻底死掉多好,可是列门偏偏没有彻底死掉。

列门吃力地睁开眼睛,但是他遗憾地发现,自己什么也看不见了。血一样的颜色就那样充盈在自己的瞳孔里,彻底埋葬了他想看看大地,看看对手的期望。

“你究竟是什么人?”借着最后一丝气力,列门低沉地询问着。

“郁离枫,山阳,郁离世家!”

游侠不紧不慢地劈下列门的头颅,拿到战马旁边用石灰少作处理,又用袋子装好,这才提着宝剑走到莱尼的旁边,这是强盗队伍的最后一个人了。

莱尼哆嗦着递上一个沉甸甸的袋子:“使君,这包金币足足有七百个,用来买在下的小命可以不?”

“蠢材!没有胆子和蛮族拼命,却有胆子掠夺百姓的财物。帝国在边境打得辛苦,就是因为你们这样的家伙太多了!”

几乎是从莱尼手中抢过钱袋,继而一剑划开他的喉咙,郁离枫陷入了沉思,半晌才说道:“看在你对我这么好的份上,我把你埋了吧,咱们就算两清了。”

他当真从马背上取下了一把折叠式工兵铲,在荒原上一五一十地挖了起来。因为这里是黄土层,他挖的速度相当快,不到两刻钟的功夫,一个足以掩埋莱尼的大坑便呈现在他的眼前。做完了这项工作,他觉得不再有任何亏欠了,如释重负地在战马身边坐了下来,并取下锡壶好好补充了几口水分。接连三天的追击着实是件辛苦活,战斗的时刻不曾觉得,一旦停下来,肌肉酸胀的感觉就会慢慢发作。

深秋的旷野着实宁静,来自北方白山山脉的风吹在人身上冷飕飕的,但是他却不以为意。击杀列门的赏金有两千个金币之多,而强盗们自己也提供了七百多个,这笔钱,足够让他上京的时候给父母兄弟们买上几份上档次的礼物了。

“十四年了,真想知道你们现在过的怎么样了——”

记忆深处的脸孔一张张划过脑海,郁离枫再度陷入了沉思。这一刻,最拨动他心弦的却不是年迈的父母,不是久违的兄弟,而是自己的老师,那个被永远带着斗笠的游方僧人。

“枫,学会控制自己的愤怒。你的天分罕有人及,将来的成就更是不可限量。但如果你被情绪所左右,学不会审时度势,将来必定为自己的愤怒所吞噬……”

白山山脉的山谷,冰天雪地之间,幼小的他正使用一把木棍学习击剑动作。在他身边的高岩之上,一个肤色黝黑,头带斗笠,身披白袍僧人正盘腿坐在那里,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的训练,就像是一尊石像。

“老师,我记得你以前说过,真正的男子汉,应该有勇气去做自己认为是对的事情!”

“没错。但情绪上认为对的事情,和理智上认为是对的事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被情绪支配的人鲁莽,常常会被人牵着鼻子走;被理性支配的人缺乏行动力,常常因为瞻前顾后而错失良机。”

“我不想被人牵着鼻子走,也不想瞻前顾后,我该如何抉择?”

“这件事情,老师不能给你答案。将来的路,你必须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耳朵去听,用自己的心去想,用自己的脚去探寻……”

不知道今天的事情在老师的眼睛里,算不算得上被愤怒所左右呢?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啊!”想起了老师教给自己的另一句话,郁离枫脸上的凝重渐渐舒展开来。至少让强盗中的最后一个人死掉,要比看着无辜的百姓被他们砍死要好的多。按照这伙人干下的事情,就算让他们每个人都死上十遍都不为过。

伴随着心情和身体机能的好转,郁离枫开始沉沉睡去。

也不知道休息了多久,一阵脸上黏糊糊的感觉,将郁离枫从酣眠中唤醒回来。帕拉敦马用自己的嘴唇和舌尖舔醒了他,继而围着他绕圈奔跑,时不时扬起蹄子,发出不安的“嘶嘶”声。

“什么情况?”凭借对爱马的了解,郁离枫觉得有了不得的大事发生。

莫不会是强盗们身上残留的血腥,引来了荒原上的苍狼狼群?

这一刻的天色还早,四周的能见度相当高,郁离枫倒也并不害怕。凭借自己的弓箭和箭术,对付三五十头狼不成问题。再多狼群的话就不好办了。

骑在马背上环视了几圈,并没有找到狼群的踪迹,但是郁离枫不敢有丝毫大意。他对自己的爱马很熟悉,一般情况下,爱马不会有那么激烈的反应。面对危险,畜生的感知能力要比人类敏锐的多。

他决定翻上西边的山岗看看,那里是狼山的边缘,地势较高,有很多起伏的隆丘。最高的一座甚至超过八十码,顶得上一座小山了。

当郁离枫驾马登上山丘,看见西边的景象,他的内心顿时被焦虑所笼罩。

密密麻麻的人影从狼山峪口蜿蜒而下,足足绵延了七百码的距离。虽然没有整齐的队列,也缺乏统一的武器和制式盔甲,但那雄壮的身材,稳健的步态,以及弥漫在队伍间的腾腾战意,令远在两里外的郁离枫都感到血液在强烈涌动。

这绝不是帝国的军队,他们的旗帜泄露了他们的身份。在那粗糙的亚麻布上,一条条红色巨龙正吐着浓厚的火焰,仿佛要把整个大地烧成灰烬。

诺恩人,来自北方的蛮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