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耽美扶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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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番外:扶香——玫瑰解语(1)

我是一朵玫瑰花,在我母花的身体里住了很久。

我母花没有名字,不像我,被人驯化了,就有了唯一的名字。这里姑且就叫她阿玫。

阿玫的母花是稀有的沙漠玫瑰,需要在土里沉睡许久才能生根发芽,阿玫继承了这个特性。可是鲜少有人有那样的耐心,大部分人都是把她扔在土里,最多能坚持浇水三天就抛之脑后了。然后过些日子,又挖土种别的花。人类总是这样三心二意又急功近利——想要赏花就把种子扔到土里不管不顾,指望着它自己长出来,天下哪有那么好的事?

这是闲话,说回阿玫。她不小心被挖出来,和湿润的土壤一起被带到花盆里,花盆被不长心的丫鬟或者发脾气的小姐打碎,又被连土扔了,扔了以后有其他的人家培花园,又把那些土铲回去,裹在里面的阿玫又跟着回到花园里,沾些雨露水润。这样日复一日,经历重重磨难,阿玫终于在地下待足了三年,破土而出,生根发芽,渐渐长大。

人类有句话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其他物种。阿玫经历了那样多的磨难才活了下来,她开出了一朵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有着让蝴蝶驻足着迷的芬芳。园子里开满了五彩缤纷的花儿,可是没有一朵能与阿玫争奇斗艳,园子的主人因此格外地爱惜她。

尽管主人在下雨的时候,用伞为阿玫挡雨,日晒的时候,为阿玫浇水,但是阿玫终究是一朵花儿,花期有限。经历了地下的黑暗,经历了成长的希望,经历了盛放的喜悦,却不得不接受凋零的悲伤。她迷人的魅力曾叫她受尽恩宠赞美,但在死亡到来的那一刻,她是孤独的,没有一个人在她身边,给她安慰,除了我。我听到她脆弱的心率先破碎,裂痕蔓延全身,我从她的体内落下,作为她生命的延续而获得新生。

从那时起,我就对孤独产生了深深的恐惧,我不想默默无闻地活,更不想独自一人去死。我特别渴望人类的温暖,我想,以后我死,一定要死在他们的怀抱里。

到我这里,沙漠玫瑰的特征已经变异的差不多了,至少我不用在地下沉睡那么多年,要不我真得自杀。那样辛苦地活着,还不如死了算了。不过你可别以为是我太脆弱太无能,你得知道,我还在阿玫的身体里沉寂了那么久呢。比起你们人类,我已经有耐心很多了。对吧?

因为阿玫名气很大,她的美丽远近闻名。所以在她死了之后她的主人收集了我还有其他的种子,分别送给了几个显贵之家,换取了一些金银。这让我初步知道了我存在的价值。

我被送到林家。林潮生公子拿到了我,本想自己种着玩儿,但听闻我不大好照料,不仅难出土,还十分不易成活,就不愿意浪费功夫在一朵不起眼的花儿身上。(这么没有情趣的一个人,真不知道二小姐看上他什么了。)就这样,因为主人怕麻烦,我连入土的机会都没有。

但是林公子显然还是想一睹我到底能长成什么样子,所以他耍了个花招。知道好友端木衡从小好强不服输,就用激将法将我送给了他。(说实话,这种奸诈狡黠的人,真不知道我们家文卿怎么会和他成为朋友。不过我后来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叫做“损友”,大概说的就是林公子这样的人。)

没想到因为林公子的算计,我终于有机会回到沃土,吸收水分肥料,发芽出土成长。这让我不得不感激他。

得益于端木衡派人无微不至的照顾,我很快长大,开花。但是由于我本质上还是沙漠玫瑰,喜干旱温热,这里的人却喜欢给花常常浇水。过度的水分使得我的筋骨无法磨练,导致身体虚弱,经常会枯萎凋零。但是人类以为我枯萎了就是缺水,会给我浇更多的水。他们总是不喜欢问别人需要什么,就自以为是的给予,还觉得他们做什么都是为了你好,这真要命。

我想反抗,但我只是一朵花儿,不能言语,根本无法表达我自己,只能逆来顺受,长此以往,我身体越来越不济。直到有一天,我听到了那致命的琴声,来自我的主人端木衡。那样好听的声音,让人沉沦其中不能自拔。后来我知道他以乐理名动天下,尤善抚琴,人称文卿公子。

文卿的琴声让我着迷,也让我有了好好活下去的动力。日后我每每枯萎,文卿都会赐我一曲,使我恢复精力。日子多了,我便会耍花招,故意长时间不吸取地下的水分,时而不时的枯萎,来获得听文卿琴声的优待。这种迁就让我觉得备受宠爱,尽管我知道他只是想赢的那场赌约,才不敢叫我轻易死了。

本以为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花期尽了,我像阿玫一样在深夜独自死去,这是我们的命,从我出生开始就注定了结局。但是文卿给的温暖与我对他的迷恋让我体内某处长了一个奇怪的东西,我想那应该是人类的心脏。这样的变化让我不再甘心做一朵花,我有了想要便成人的欲望。我想站在他身边,我想摸摸他为我抚琴的手指,我想靠在他怀里死去。

这样想着,我一改往日懒惰散漫得过且过的样子,努力吸取天地精华,日月灵气,日日修炼,望着有机会化作人形,最不济,能说话能感受也好。

然而,命运还是垂怜我的。那一日,文卿回来,对我诉说他的烦忧,问我该怎么办时,二小姐的出现吓了他一跳,使他的手碰到我的刺上,被划伤流血。这非我有意,是我天生带锋芒,大约是为了告诫人类美丽的东西总是很危险,不要贪图一时之欢盲目靠近。我当时只心疼地看着文卿,没想到这一滴血成全了我一生的梦。

文卿转身与二小姐说话时,那滴血顺着我的经络流下,带着未挥发殆尽的余温,渗入我的经脉,最后注入我冰冷的心。那一瞬间,我清晰地感受到身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根到叶片,从枝到花瓣,我身上的每一处都在蜕变、在重生。这一切都是因为我体内有一颗鲜活的心脏在跳动,和凡人无异。

至此,我知道我就要达成所愿,站到文卿面前,帮助他渡过劫难,成全我自己的姻缘。

当天二小姐从文卿那里离开,路过我身边。我听到她吩咐下人去发榜寻找少年舞者,明早带到前院她会甄别挑选,被她选中的人将作为文卿的舞者在王宫表演。

我想这是我到以正当理由到文卿身边最好的契机,所以当天夜里,我的魂魄从花朵里抽离出来,落地化作人形,飞出端木王府,第二日以舞者的身份混在人群中进入王府,再次见到文卿。

那是我第一次用人的眼光去看文卿,和我平时看到的完全一样,还是那样俊朗迷人。我在人群中盯着他看,他的目光却始终没有落在我身上。我就想,早知道我就该变作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少年,叫他第一眼就爱上我。都怪我见识短浅,心无城府,就化作平常人一个,甚至不能出众到叫二小姐选中我。但是我既然来了,怎么会轻易走呢?

我知道我继承了阿玫的芬芳魅力,就大胆地毛遂自荐。抽出腰间的软剑,旋转起舞,如花儿一般摇曳生姿,翩然动人。我还知道,蝴蝶是花的前世,它们会回到我身边找回它自己。果然不过顷刻,有无数蝴蝶飞来,在我身侧缭绕盘旋,凄美壮丽。我更知道就冲这一幕,没有人比我更能当得起倾国倾城四个字。

就这样,我成功地引起了文卿的注意并留了下来,我也就有了打动他的野心。人总是这样,成功了一步就忍不住想不断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