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不可不知的历史常识全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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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顺治年间科场案之谜

清代恢复科举取士制度,明末科场通关节、受贿、抄袭、借代等种种舞弊风气也随之而来。顺治十年(1653)四月,顺治帝就此事发表意见:“提学官未出都门,在京各官开单嘱托。既到地方,提学官又访探乡绅子弟亲戚,曲意逢迎。甚至贿赂公行,照等定价。督学之门,竟同商贾。”下决心痛改积弊。

顺治十四年(1657)是乡试之年,顺治帝特选方犹、钱开宗为江南乡试的正副主考官。江南地区经济、文化发达,一向为人文渊薮,也是明代文人结社、反抗清朝最厉害的地区。明末除士子向考官通关节外,考官也注意网罗名士,扩大政治势力。顺治帝当面警告两位考官不得徇私舞弊,否则将严惩不贷。虽然顺治帝的讲话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积习难返,一些考官依然将取士视为发财的捷径,不久相继发生了著名的顺天与江南科场案。

顺天乡试的正、副两位主考官是曹本荣、宋之绳,另有十四位同考官,李振邺、张我朴列名其中,他们承明末旧习,接受请托,延揽门生。李振邺共接受请托者二十五人,因有将近六千份的试卷,便用蓝笔书写名单,交给书童灵秀代为查寻,从受托的二十五人中录取了五名。这张名单落到灵秀的同伴、李振邺的宿敌冯元手中,冯元精心保存这份单据,作为要挟李振邺的凭证。张我朴同样如此,他因为与考生蒋文卓有旧怨,误以为同考官郭濬推荐的蒋廷彦的卷子是蒋文卓的卷子,威胁录取此卷会引起公众议论。

成绩公布后,舆论哗然,张我朴等人并不收敛,公开扬言;“某某,我之力也;某某本不通,我以情,故得副车也;某某,我极力欲中,无如某老中隔何也。”郭濬向蒋文卓表示自己无能为力,说:“兄卷已中,张故不许。即张汉卷已中,李故捡而毁去也。”蒋文卓愤然不平,将科场舞弊的情况写成匿名揭帖,四处张贴散发,有人还将揭帖刻印出来,投递到科道衙门,科场舞弊之事一时成为人们谈论的焦点。

十月,刑科给事中任克溥上疏揭发顺天科场大案,顺治帝立即下令捉拿有关人员到吏部、都察院会审,与顺天乡试有关联的监察御史等人同时被捕入狱。冯元交出行贿者的名单,所有的人全部下狱追问。会审结果,李振邺、张我朴赃证有据,吏科给事中陆贻吉、博士蔡元禧、进士项绍芳行贿,取田耜、邬作霖为举人。李振邺、张我扑、蔡元禧、陆贻吉、项绍芳、田耜、邬作霖七人斩立决,抄没家产,父母、兄弟、妻子共一百多人全部流放尚阳堡。

十二月,顺治帝下令,顺天乡试中举之人全部回京,由顺治帝亲自主持复试。顺治十五年(1658)正月十五日,复试在太和门举行。钦定考题,指派大臣阅卷。两天后发榜,其中一百八十二人顺利通过考试,八人因为文理不通被革去功名。

四月,刑部等衙门上报审判结果:王树德等八人拟斩立决,家产籍没,父母、兄弟流徙尚阳堡。孙珀龄等十一人斩立决,籍没家产,孙兰茁等五人应立绞,其余诸人也分别定罪。四月二十二日,刑部接到谕旨,将一干人犯押解到皇宫,由皇帝亲自审问,除张天植之外,所有的人犯供认不讳。每位囚犯在长安街被责四十杖,仍旧押回刑部大狱。二十五日,皇帝下旨:王树德等交通李振邺等贿买关节,紊乱科场,大干法纪,本当依拟正法,但多犯一时处死,于心不忍,俱从宽免死,各责四十板,流徙尚阳堡,余依议。董笃行等仍复原官,曹本荣等亦著免议。大学士管吏部尚书王永吉,因其侄王树德私通科场关节,自请处分,得旨:降五级调用。顺治帝从宽处理,一场大案就此消泯。

顺天乡试案刚处理完毕,江南乡试案又被揭发。发榜后,举子们感到不平,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传播科场舞弊情形,有人用试题中的“贫而无谄”,作《黄莺儿》词一首:“命意在题中,轻贫士,重富翁。‘《诗》云’‘子曰’全无用。切磋欠工,往来要通,其斯之谓方能中。告诸公,方人子贡,原是货殖家风。”江宁书肆刻印《万金记》传奇,以万、金影射方犹、钱开宗两位主考官,剧中极力描绘科场中行贿通贿的情况。戏剧家尤侗应试不第,写成《钧天乐》一剧,将考场舞弊描绘得栩栩如生。如举子们所愿,这些宣传引起了朝廷的注意。

顺治十四年(1657)十一月,工科给事中阴应节参劾江南主考弊窦多端,如新中举人方章钺,为少詹事方拱乾第五子,悬成、亨咸、膏茂之弟,与主考官素有交情,所以滋弊生事,无所不为。顺治帝因曾经面谕江南乡试主考,不料仍有不法之事,盛怒之下,下令将主考官、同考官全部革职,押解来京,命两江总督郎佐深入调查此事,将所有涉案人员押到北京。顺治十五年(1658)二月,御史上官铉上奏,江南同考官、舒城县知县龚勋出闱,被诸生所辱,事涉可疑,举人程度渊也明显有情弊,应详加勘问。

因为临近会试,决定江南新科举人暂停参加此次会试。顺治帝采用上官铉的建议,亲自复试江南新中举人,三月十三日复试,试题为《四书》义两篇,诗、赋各一篇,一名举人身边夹立两名持刀军士,一些士子噤若寒蝉,无法应答。如江南著名才子吴兆蹇,紧张得不能握笔,虽然事后澄清了事实,但仍被责打四十板,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妻子、兄弟流放宁古塔,多年后因徐乾学、纳兰性德等人的救援,年老重返关内,演出一段文坛佳话。复试结果,吴鸣珂因三次均列上等,特准直接参加殿试,七十四人仍为举人,二十四人继续保有举人身份,罚停会试两科。十四人因文理不通,革去举人功名。

由于顺天乡试官员得到宽大处理,刑部以为皇帝对江南乡试官员也会一体宽大,因此迁延不办。十一月十九日,刑部突然接到谕旨,皇帝对刑部大为不满:“江南乡试作弊一案,奉旨严审,已经一年,尔等至今并未取有招供,拟罪具奏,明系故为耽延,希令遇有机缘以图展脱,其中岂无情弊?尔等作速明白回奏。”刑部重审此案,拟定正主考问斩,副主考绞刑,同考官遣戍尚阳堡,举人方章钺等人革去功名。顺治再次批示:“方犹、钱开宗差出典试,经朕面谕,务令简拨真才,严绝弊窦,辄敢违朕面谕,纳贿作弊,大为可恶,如此悖旨之人,若不重加惩治,何以警戒将来?”刑部尚书图海、白允谦,侍郎吴喇禅、杜立德等因“谳狱疏忽”,分别受到革去少保、太子太保等加衔的处罚,无加衔者,降一级留用。江南科场案刑部官员判决偏轻,经皇帝严究,两位主考官斩决,同考官十八人除已死之卢铸鼎之外,全部被处以绞刑,妻子财产籍没入官。

顺天、江南乡试案几乎同时发生,一宽一严,宽严之间代表了顺治帝对待两地文人的不同尺度。清初对江南文人的打击接踵而来,科场案、哭庙案、庄氏史案等等,明显表现出清初统治者对江南文人的怀疑和不满。

不久,河南主考黄沁、丁澎,山东省同考官袁英、张锡怿等人先后遭到弹劾,他们或被籍没家产,或流放东北等地,或降级调用。

经过顺治帝的大力整治,清代科场风习为之一变。康熙帝继之在后,经过对康熙三十八年(1699)顺天乡试科场案的打击,直到咸丰年间,清代没有发生大的科举舞弊事件,扫清了选拔人才道路上的最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