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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失眠与失眠症的处理

一、概说

人类睡眠障碍种类繁多,虽然国际睡眠障碍权威研究机构目前只编列84种,但语多保留,仍有很多尚未列入,有待以后澄清的睡眠障碍名称,将会随着时代及科学发展得到结果。

失眠在众多睡眠障碍中最普遍,几乎是人人都有过的经验。几乎所有的睡眠障碍都会牵连到失眠。

失眠的盛行率,本书第一章略有所述。如美国的研究统计,有失眠困扰的人,一年内有35%,其中一半影响白天工作功能;每3个成年人中就有1个一生中被失眠困扰。在台湾地区,据2005年的统计有500万人睡不好;在精神病门诊中,有70%~80%的患者抱怨失眠。中国内地发现有高达45.5%的人饱受失眠困扰。世界各国因失眠导致生命、财产的损失更是惊人,难以估计。

失眠伴随着人类的睡眠而生,也随着人类文明进步的发展而增加对它的认识,进而得到更好的处理。

西医对失眠的科学研究是近代的事。在中医学典籍文献里,自古至今不乏论述有关失眠的文字记载,如《黄帝内经》中记述“不得眠”、“卧不能眠”,且认为这与“营卫不和、阴阳失调”有关。

汉朝张仲景著《伤寒论》中有“伤寒不得眠”一词,认为失眠与虚劳有关。

三国时的华佗著《中藏经》谈到“不寐”,是脏腑虚实所致。西晋时的《针灸甲乙经》中就有针刺法治疗这种“不寝”。

隋朝的巢元方著《诸病源候论》,分析失眠的原因:“虚劳不得眠,大病后不得眠,伤寒不得眠,霍乱后不得眠。”

唐朝名医孙思邈著《备急千金要方》及《千金翼方》,对“不得眠”原因作过详尽分析,并提出对应方针。

宋朝时期对失眠治疗文献较多,如王衮著《博济方》一书说:“伤寒烦躁不得睡,要用气温中、安及神魂之药方治。”苏轼、沈括合著的《苏沈良方》列举用朱砂膏、蕊珠丹、至宝丹和白雪丸等治疗失眠。史堪的《史载之方》对失眠的脉象进行分析描述。赵喆的《圣济总录》详尽分析失眠的原因等。

元朝对失眠认识又更进一步,与过去把失眠认为是其他疾病引起不同,把失眠作为一种独立的疾患来诊断。

明朝涉及失眠的著述更多,如朱棣的《普济方》、楼芙的《医学纲目》、王肯堂的《证治准绳》、李时珍的《本草纲目》、黄甫中的《名医指掌》、张介宾的《景岳全书·不寐》、李中梓的《医守必读·不得卧》等。

清朝,张璐的《张氏医通》及王翰的《医学原始》都对失眠的探治下了很多工夫,并得到显著效果。

中医学这些对失眠的疗方至今仍为近代学习中医参考的重要文献,并不因近代科学昌明而否定其价值。因此也可说明,自古至今,人类睡眠与失眠是共同存在的事实,只是古代没有现代如此普遍及严重而已。

二、定义

英文insomnia的中译,含有失眠、失眠症的意义,泛指睡眠习惯障碍,经常不能睡眠的现象。事实上失眠与失眠症是有差别的,但一般人常将失眠与失眠症混为一谈。

(一)失眠

失眠是一种症状,而不是一种疾病,是一种疾病的象征。在治疗处理上,不止是针对失眠的症状,而必须找出其潜在的原因。

台湾的睡眠治疗师叶世彬(2006)在其所著的《睡眠疾患手册》指出失眠的定义是“人们难以入睡,或难以持续睡眠,或隔日一觉醒来对睡眠没有饱足感或重获精力的感觉”。

另有临床睡眠障碍治疗师认为,失眠的定义,通常是指各种原因引起的睡眠不足,睡眠的时间和质量不能达到正常睡眠要求,或不能满足肌体生理需求,对于白天各种功能产生不良影响而出现短期种种症状(慈书平等,2005)。

依上述定义,概括出失眠的特征如下:

(1)失眠的原因具有广泛性。

(2)对自己的睡眠觉得不满意,即使睡觉后仍觉得睡眠不足,不能消除疲劳和恢复精力。

(3)在睡眠中容易清醒或次晨早醒,浅睡增多,深睡减少,噩梦频仍,易惊醒。

(4)不能达到自己需要的正常睡眠时间、正常睡眠节律、正常睡眠深度和生理需求。

2007年3月,台湾睡眠医学学会在“世界睡眠日会”上提出一份《睡眠问诊指引》报告,将失眠定义明列“主观体验及身心功能影响”,均出现一种以上症状,即符合失眠。

(1)主观体验:

①入眠困难超过30分钟。

②睡眠中途醒来超过30分钟。

③过早清醒。

(2)身心功能影响:

①倦怠不适。

②白天嗜睡。

③专注力及记忆力变差。

④活力或动力减少。

⑤情绪烦恼不适。

⑥因睡眠减少而出现头痛或肠胃不适症状。

⑦开始担心或忧虑自己的睡眠情况。

⑧社会职业功能或在校表现受影响。

⑨工作或驾驶时容易犯错或出意外。

(二)失眠症

失眠症的定义较为明确,是一种操作型定义(operation definition)。DSM-Ⅳ对原发性失眠症(primary isomnia)的定义是:

(1)主要抱怨有困难进入或维持睡眠,或睡眠无法复原(non-restoration),至少已一个月。

(2)造成临床上重大痛苦,或损害社会、职业或其他领域的重要功能。

(3)非仅发生于昏睡症、呼吸关联之睡眠性疾患,昼夜节律性睡眠疾患,或一种类睡症的病程中。

(4)非仅发生于另一种疾患的病情中(如重郁症、广泛性焦虑疾患、一般谵妄)。

(5)并非由于某种物质使用(如药物滥用、临床用药不当)或一种一般性医学状况的直接生理效应所造成。

慈书平等(2005)认为,失眠症是指在具备良好的睡眠条件且无躯体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出现入睡困难,反复易醒、早醒,并且每周多于4个晚上,连续1个月以上的失眠,因睡眠的时间和质量不能满足肌体生理需要,而出现白天功能异常的一组综合征。这一定义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1)所谓良好的睡眠条件,指已排除外在环境对睡眠的干扰,失眠非外在因素引发。

(2)无躯体因素影响,即无其他疾病,如外科手术、内科疼痛等的继发因素存在。失眠是躯体一种特有的疾患表现。

(3)时间概念明确,即失眠每周多于4个晚上,并且持续1个月以上。

(4)睡眠的时间和质量不能满足肌体生理需要,并出现白天功能异常,主要包括白天不够清醒或精力不足、白天睡觉或有疲劳感、白天注意力不集中、白天工作和学习认知能力受损、白天精神萎靡、嗜睡、反应迟钝、情绪低落、焦虑、急躁或头昏脑涨等,致白天各种正常活动受到限制或降低。

(三)失眠与失眠症的分野

三、失眠症状与危害

1.失眠的主要症状

(1)夜间睡眠时辗转反侧,又难以入眠,浅睡易醒,睡眠时间明显减少。

(2)睡眠过程中醒后难以再次入睡。

(3)早晨起来瞇眼怕光。

(4)眼睑浮肿,黑眼成圈。

(5)痛苦的脸,颜面无光。

(6)冷漠的脸,缺乏表情。

(7)一脸怒气,人际欠佳。

(8)摆着苦脸,不见欢乐。

(9)迷迷糊糊,梦境未醒。

(10)无精打采,打盹思睡。

(11)精力涣散,体力不支。

(12)哈欠连连,懒腰频伸。

(13)血压升高,血糖降低。

(14)工作、学习和生活失常。

(15)记忆力、注意力、反应力、洞察力及分析力等脑功能降低。

(16)头昏、脑涨、烦躁、愤怒、错乱及恍惚等身心症升高。

2.失眠的危害

(1)使人易衰老。长期失眠将导致新陈代谢和激素产生变化。

(2)抑制大脑思维能力。缺乏充足睡眠,将使脑思维能力下降。

(3)影响生长发育。生长激素的分泌高峰是在熟睡中。

(4)影响皮肤健康。睡眠不足、血液循环不畅、皮肤易起皱纹。

(5)易致疾病发生。经常失眠导致免疫力下降,易感染疾病。

四、失眠的原因与类型

(一)失眠的原因

失眠的原因,据统计高达60余种。本书第八章和第九章关于睡眠的生理与心理机制的叙述,实际上也描述了造成失眠的可能性,可以理解为失眠的“类型与原因”。这是一体的两面。

(二)失眠的类型

有关失眠的分类尚无一致的标准,可按失眠时间的长短、严重程度、发生时间和失眠的原因分类。

1.按失眠时间长短分类

(1)一次性(一过性)的失眠。这是指偶尔、短暂性失眠,多由环境因素影响。

(2)短期失眠。这是指数周或数月之内发生的,多由精神症状引起。

(3)慢性失眠。这是指6个月以上经常失眠(长期性),常因多种因素引起。

2.按失眠的程度分类

(1)轻度失眠。多发于年轻人,主要症状以多梦易醒的浅睡眠为主。

(2)中度失眠。主因在睡眠时间不足,由于各种因素引起症状,入睡困难、易早醒、醒后再睡困难。

(3)重度失眠。多发生于中老年人,失眠时间通常在6个月以上。症状是入睡困难、早醒、易醒或彻夜不眠,致睡眠时间严重减少。

3.按失眠发生时间分类

(1)开始入睡的“起始性失眠”。

(2)反复易醒、断断续续的“持续性失眠”。

(3)在次晨终点睡眠的“早醒性失眠”。

(4)通宵达旦不眠的“整夜性失眠”。

4.按失眠的原因分类

(1)原发性失眠(特发性失眠)。

(2)续发性失眠。

除以上简易分类外,有一种分类法将失眠归为六大类:

(1)入睡困难。即上床开始睡觉到进入睡眠状态开始的时间大于30分钟。

(2)睡眠觉醒过多。在睡眠中醒来的次数过多和(或)时间过长。觉醒次数是指全夜大于5分钟的觉醒次数超过两次。觉醒时间是指两次睡眠间觉醒的时间(正常人小于5分钟),全夜总醒觉时间大于30分钟。

觉醒时间占睡眠时间的10%以上。

(3)睡眠浅。主要在非快速眼动睡眠的第二、三期深睡减少,不足睡眠总时间的10%,快速眼动睡眠减少,这表示睡眠不足。

(4)早醒睡眠醒起时间较平时正常的醒起时间提前30分钟。

(5)睡眠不足。这是指一般成人睡眠总时间不足6小时,或睡眠效率小于80%,青年人小于90%,老年人小于65%。

(6)睡眠结构失调指非快速眼动/快速眼动睡眠周期小于三次和(或)比例失调。

此外,美国国家健康组织(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USA,1984)将失眠按时间的长短,分为短暂性失眠(短于一星期)、短期性失眠(一至三周)及长期性失眠(长于三周)。这是目前临床人员最常采用的分类方法。

1.短暂性失眠(transient insomnia)

(1)时差反应者(jet lag)。这是一种外因性失眠,常出现外出旅行,搭乘跨越三个时区的飞机,这是因为人体的生理时钟与外在环境的日出日落有差异所致。时差反应的症状:睡眠断断续续、入睡困难、睡眠质量低下、白天有倦怠感、情绪低落、白天嗜睡而晚上睡不着等。一般时差引发的问题,通常数日后可以恢复。为避免产生时差带来的困扰,临床治疗师建议采用下列措施:

①在出发前先行调整好睡眠时间,如果向东飞行,在出发前三天的每一个晚上,依平时入睡时间延后2~3小时上床,如果向西飞行,则提前1~2小时入睡,以便抵达目的地后,渐渐适应当地时间活动。

②在飞机飞行途中,尽量减少饮用酒精性的饮料,如果想喝只能少量,避免饮用有咖啡因的饮料,将手表调整至目的地当地的时间,在飞机上睡觉尽量与目的地的睡眠时间相一致。

③当抵达目的地的第一日,作息时间尽量与当地的时间相配合,如果实在疲累,最多小睡1小时,清醒后,尽量使自己曝露在明亮的光线中;在白天,避免躲在旅馆房中。避免饮酒精及咖啡饮料,如果有长期服用药物,也应配合当地的时间,尽量不要开车,如果晚上仍无法入睡,可以使用短暂性的助眠药物。

(2)昼夜轮班工作者(shift worker)。现代化社会生活,很多岗位不得不配合24小时轮班制,如医院里的医护人员、工厂里的作业员,一些过惯夜生活的“夜猫族”,白天睡觉晚上工作活动,他们的睡眠和工作周期,都已违反身体上的睡眠清醒时钟和自然节律。不管怎样,白天睡6~7小时和晚上睡6~7小时,睡眠的效率和结构是不一样的。也许有些人会适应,却不知已透支了自己的生命时间。专家指出,这些人等到了一定的年纪,通常是50岁以后,他们的问题会逐渐呈现。另外一些辛勤工作的夜班族,一夜工作后,任凭怎样也睡不着,长此以往,白天嗜睡,晚上又不能睡的情况下,不但工作效率差,身体上的各种器官正常功能早已结下疾病因子。如果实在无法摆脱夜间轮班工作,专家提供下列一些建议:

①放弃夜间工作,转换成白天,纵然薪水少一点,总比将来花在医病的金钱、时间和忍受痛苦划得来,这是最根本的解决方法。

②在大夜班后,正值清晨,此时是人体精力最旺盛阶段,勿在此时睡觉,可做别的事情,至吃完午餐后,在生理精力开始走下坡时,再上床睡觉,若当天下午大夜班,又刚好休息,可在下午小睡2~3小时,留一些时间晚上再睡。

③夜间工作环境应尽量明亮,而在白天睡觉时尽量昏暗。

④排班时,应朝顺时针方向排班,如大夜班换成日班,日班再换成小夜班。

⑤如果上述方法仍行不通,可考虑短期性的助眠药物或求助医师。

(3)适应性的睡眠障碍者(adjustment sleep disorder)。又称调节性失眠和调适性失眠,短暂性的心理、生理性失眠,因一时情绪兴奋、激动、愤怒或悲伤致无法入睡,如喜极而泣、久别重逢失散的家人、遭人诬陷构罪、丧亲之恸等,其失眠症状通常在一两个月后逐渐好转。临床上发现,如果没有好转,则可能转化成持续性的精神生理性失眠。于此时寻求专业医师帮助,以免错过治疗黄金期。患者也应注意遵守睡眠卫生,施以专业的心理治疗,包括支持性心理治疗、精神分析治疗、行为治疗及生物回馈治疗等。

(4)环境性的睡眠障碍者(environmental sleep disorder)。环境不佳会干扰睡眠质量,造成短暂失眠。太冷、太热、噪音、光线及枕边人的移动等,都将使敏感的人难以入睡。另外,处于危险的环境及专注照顾婴儿的母亲,须保持高度的警觉,也会影响睡眠,由于夜间无法得到充足睡眠,常觉得晚间失眠,日间嗜睡。只要这些干扰因子获得解决,问题自然消失。不过,环境造成的失眠,也会产生惰性,即所谓习惯成自然,如住在飞机场、工厂、铁路或公路交通繁忙地区的人,开始时觉得难以入眠,但久而久之便听而不闻了。此类患者在经门诊中的统计约5%(钱书平等,2005)。

(5)高原性(高海拔)失眠者(altitude insomnia)。通常爬山升高至一定海拔高度,突然出现头痛、晕眩、疲倦、精神不振、食欲丧失、心悸、呼吸困难和耳鸣等,又称为“高山症”或“阿戈斯塔症”(Acosta)。

通常爬山超过海拔4000米时就会发生,有些人(约25%)在海拔2000米就会出现症状,典型的症状常发生在登高后72小时内。缺氧性呼吸困难,也可能有窒息感,在睡眠中惊醒,随着海拔增高症状逐渐加重,最后发生急性肺水肿、昏迷乃至死亡,这种情形可发生于任何年龄的人。

高原性失眠,研究发现,并不单单因缺氧关系,低碳酸血症(hypocapnia)也有一定影响。除呼吸障碍对睡眠产生直接影响外,其他内在或外在因素,如心理压力、活动度增加、太冷、不适睡眠的环境及不同的光线曝露等,都与因登山者登山高度所产生的失眠有关。患原发性肺炎、贫血及心脏功能有问题的人,更易在高海拔环境产生高原性失眠。专家提供下列一些建议:

①原发性心肺功能不好的人,避免冒险登高超过4000米。

②当高原性症状出现时,立即停止登高活动,但应逐渐适应,避免急遽改变,及时处理出现的症状。

③高原性睡眠障碍,当患者回到较低海拔高度,自然恢复正常。

④情况紧急需药物治疗,应由专业医师为之。

对于急性高原性反应的预防用药是否有效,因人而异,衡量自身健康状况尤为重要。

2.短期性失眠(short term insomnia)

短期性失眠与短暂性失眠有所重叠,只是时间较长而已,如丧偶、离婚、情人分手或金钱被倒债等,复原时间往往要数周,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持续性的调适性的疾患:一时情绪起伏需较久的时间平复(1~2个月)。

(2)急性疾病导致的失眠:如急性的内外科疾患。

3.长期性失眠(long term insomnia)

根据统计,大部分的长期性失眠者都与身体疾病有关,尤其65岁以上的失眠者,例如,患有气喘、关节炎、精神病或正在使用某些药物。而15岁到50岁之间的失眠人口,显明与心理社会压力有关(李宇宙,2002)。台湾大学医师调查,有两成台湾民众长期失眠(张正利,2002)。长期失眠的患者其病史有些长达数年或数十年者,须了解原因才有治愈的希望,终生失眠或因而自杀者不乏其人。

(1)心理生理性失眠(psychophysiological insomnia)。这是属于一种内源性睡眠障碍,起因于有些人太过注意自身睡眠状况,任何一些情绪冲突,都可使其彻夜难眠,这些起初只是一点原因造成的短暂或短期失眠,如爱情问题、家庭失和问题,金钱损失纠纷、时差、压力等。当这些原因消失,失眠问题自然解决。但这些人却经不起这种折腾,一躺下来就泉涌心头,失眠症状持续不断可达数月、数年或数十年。

临床研究统计显示,一般开始于青年,中年期逐渐增多,女性更为常见,占失眠就诊15%(钱书平等,2005)。其实,此类患者,开始并没有精神上或心理上的问题,先前短暂性失眠,因内在的“唤醒阀”的值较低,造成心理上的紧张,以及“习得性”的睡眠障碍,往往有情绪、心理、认知与情境上的内在唤起,造成夜间无法入眠。经多项睡眠脑波仪检查,此类是“入睡潜伏时间延长,睡眠效率降低及睡眠中清醒次数和时间增加”。心理测验显示不适、警觉戒备状态、压抑等行为。

处理建议:此种失眠症在心理治疗方面以认知及行为治疗为主,了解自身问题根源,重新学习如何睡眠,日常常用的行为治疗为睡眠缩短疗法(sleep restriction therapy)、放松疗法(relaxation therapy)及刺激控制法(stimulus control)等(Spielman,Saskinp,Thorpy,1987;Stepansky,2000)。

(2)延迟性睡眠周期症候群(delayed sleep phase syndrome)。这种障碍是与生俱来的,其生理时钟设定就是如此,不过,他们睡眠清醒周期仍是24小时,只是生理时钟比正常人延迟数小时,通常是凌晨2点以后才睡着,往往睡至上午10时至12时才起床,甚至有人睡到下午一二时,此类人很难适应现代人的作息生活,该算是一种病态。

处理建议:临床上采用“时相治疗法”(chrono-therapy),逐步调整至现今社会正常作息时间,且必须有所坚持,以免故态复萌。

(3)不适当的睡眠卫生(inadequate sleep hygiene)。不适当的睡眠卫生会影响入睡时间、入睡速度和睡眠的质量。常见下列各项:

①睡前的刺激使头脑过度清醒,如剧烈运动,喝过多的咖啡、浓茶,吸烟,看过分激烈的电视、电影,网上言情,打斗,室内光线太强、室温太高或太低等。

②破坏睡眠节律的行为,如每天睡眠不定时、无规律、睡在床上时间太多、白天午睡时间过长等。

③巨天中(2002)将不良的卫生习惯归为10种类型:

A。削足就履型。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物时钟,但很多人迷信,如果睡不到8小时就会影响身体健康,而强迫自己躺下入睡,殊不知躺得越久,睡得越差。

B。忧国忧民型。喜欢睡前想事情,尤其对社会的不满,愤世嫉俗,爱做替天行道的行动计划,在床上辗转反侧,自然难以成眠。

C。裹足不前型。一旦有失眠经历,就不相信自己会睡得好,一到天黑就担心害怕今夜又睡不着了。事实上,睡眠是正常的生理需求,该睡就要睡,越担心越睡不着。

D。地尽其利型。睡觉如吃饭、上厕所,需要独立舒适的空间。在床上吃东西、看书、打电话、看电视等,容易培养不想睡的气氛。

E。分秒必争型。半夜失眠的人,一醒过来常做的动作就是看闹钟现在是几点,结果一分一秒过去,越看越睡不着。

F。“分期付款”型。有些人晚上不睡觉,为了凑足睡眠时数,白天进行修补。表面上看睡眠总时数基本一致,但睡眠的生理结构已遭到破坏,这种支离破碎的睡眠,不足以修补大自然对宇宙万物所定的节律。

G。稳如泰山型。有些人白天活动不足,夜间睡眠需求也不大,自然睡不着,活动量少是破坏睡眠的原因之一。

H。好酒贪杯型。刺激物质会破坏睡眠结构,咖啡、烟、酒和茶都应避免。少量酒精可助眠,但相对会破坏睡眠结构,应尽量避免使用。

I。随心所欲型。生物时钟是固定的,时而早睡,时而晚睡,没有章法,要想好睡也难。

J。戒急用忍型。长时间的失眠,不仅仅在感觉上不舒服,对身体上伤害也大,不可小觑。

处理建议:

A。作息定时,每日按时上床,按时起床养成习惯。

B。不要强迫自己入睡,若躺在床上超过30分钟仍睡不着,就起来做些温和的活动,直到想睡再上床。

C。严格限制上床时间,白天不要碰床,晚上想睡才上床睡觉。

D。避免把床或房当做看电视、读书、看报、玩电脑、讨论事情的场所。

E。维持舒适睡眠环境,如适当的室温、灯光及一张舒适、干净、柔软度适中的床。

F。不要在睡前大吃大喝,但可饮杯热牛奶及一些复合碳水化合物来帮助睡眠。

G。避免夜间尿频,少喝水及饮料。

H。每天规律运动可帮助睡眠,但不要在傍晚以后做剧烈的运动。

I。睡前可做些温和及放松身心的活动,如泡热水澡、肌肉松弛及腹式呼吸、按摩等有安眠作用。

J。如果患有失眠,尽量不要午睡,如果实在想睡,可小憩30~60分钟。

最后,有任何失眠问题都应检视一下日常生活是否有违上述睡眠卫生习惯,尽量与之相配合,若效果仍不显著,则应找寻求其他原因或请教专业睡眠医师。

(4)睡眠状态错觉(sleep state misperception)。此类人抱怨晚上睡觉很短,至多一两个小时或两三个小时,甚至有些抱怨整晚未入睡。但经多项脑波仪检查,却发现他们的脑波正常,而且睡眠时间大多长至五六个小时,亦没有白天嗜睡情形。

目前越来越多的研究指出,此类患者不是精神(心理)问题,应该是脑部神经问题。研究者郝利和韦斯比(Hauri&Wisbey,1972)曾用腕动计(actigraphy)检查睡眠状态错觉症患者,发现腕动计记录的清醒时间和患者所抱怨的失眠时间相吻合,然而此时多项睡眠生理脑波仪的脑波记录却显示正处于睡眠状态中。

处理建议:以行为治疗为主,如放松治疗法,当然必要时请教专业睡眠医师佐以药物治疗。

(5)特发性失眠(idiopathic insomnia)。这类失眠症状可追溯至刚出生的婴儿至孩童时期,从小就有失眠问题,白天显得疲倦、焦躁不安、忧郁倾向及想睡觉,造成学习上障碍。此类患者多项睡眠生理脑波仪检查结果为入睡潜伏时间延长,睡眠效率差,睡眠纺锤波不易形成及各睡眠期特征混杂在一起,尤其是在快速眼动期的全无眼球异动。与脑中掌控睡眠功能的神经原较差有关。此类失眠会跟随患者终生,有时在面临压力时会致睡眠问题更加严重。

处理建议:临床文献上,目前尚无一致认同的治疗方法,睡眠治疗师建议可用治疗精神生理性失眠方法,即行为治疗,如睡眠缩短法、放松训练及刺激控制法等。

(6)睡眠呼吸暂停症候群失眠(sleep apnea syndrome)。凡是睡眠中口鼻的每次呼吸气流暂停大于10秒,7个小时睡眠中呼吸暂停总次数大于30次,呼吸暂停指数或呼吸暂停紊乱指数大于5,老年人大于10等属这类障碍。

症状主要在呼吸暂停时,按胸腹部呼吸肌肉及横隔肌是否有呼吸动作的倾向,又可分为:

①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症候群(obstructive sleep apnea hypopnea syndrome,OSAHS)。

②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症候群(central sleep apnea hypopnea syndrome,CSAHS)。

③混合型(综合以上两者)睡眠呼吸暂停症候群。

部分人可以在一夜内相继出现三种类型,有些只出现一种。主要症状是不容易入睡,由于呼吸暂停频繁,气流通过低,因而产生缺氧现象,导致唤醒反应,常伴有喘息、咳嗽、呛到喉咙、胸口灼热感和鼾声大等。抱怨夜晚失眠、白天嗜睡、睡眠难有满足感。

睡眠呼吸暂停症候群的成因多与肥胖有关,据统计报告,1983年,以色列抽样调查居民1506人,睡眠呼吸暂停发生率为1.26%,体重超过标准20%者,有2/3发生睡眠呼吸暂停;30~69岁的居民男性发病率为0.5%,女性发病率为0.1%。

据1986年的统计,美国居民男性发病率为28%,女性发病率为19.5%,平均为24%。中国内地的调查发现,发病率在1%~29%,男女比例报道不一,在2:1~10:1(慈书平等,2005)。

处理建议:

A。认知的心理治疗居首。患者须知睡眠呼吸暂停症候群,不但自身有心理问题,而且对家属、伴侣及社会带来严重影响,人际关系受到伤害,有时会导致严重的心理问题。在美国,法律已允许夫妻以鼾声影响生活为理由离婚,甚至无法忍受邻居鼾声还曾发生枪杀事件。

B。行为治疗。许多患者有肥胖症,体重的增加会加重此症的问题,因此,需要作有计划的减肥,控制体重,方可保持治疗效果。

C。必要时,可以辅以氧气治疗,关于这方面务必请求专业医师为之。

(7)食物过敏失眠(food allergy insomnia)。这是由于个体对某种食物过敏原产生过敏而引起入睡及维持困难的一种失眠症。此类人是对某种食物的忍受性差,而产生急性反应。存在过敏的家族史,其主要障碍除入睡困难及夜间睡眠时常觉醒外,其他的还有时常唤醒、精神运动症状噪动、白天嗜睡。好发于儿童,常于夜间醒来哭闹,常见的过敏症状如皮肤痒、肠胃不适或呼吸困难。食物中易引起过敏的如牛奶易致肠胃不适,海鲜类鱼、虾等易致皮肤瘙痒。

处理建议:

①接触过敏源多久才会出现食物过敏引起失敏,在医学研究上目前尚不清楚,妥善的方法是自知对某种食物易于过敏时尽量避免接触或进食。

②食物过敏引起的失眠,根据临床报告,常发生于婴儿时期,在2~4周时会逐渐缓解。一般人一旦避免接触过敏源后,睡眠情形会立即或在4周内恢复正常。

(8)精神疾患导致的失眠(psychiatric disorder of insomnia)。精神疾患导致的失眠困扰,失眠往往是这类患者的症状之一,通常还会有其他精神症状表现:

①神经衰弱。以衰弱症状为主要特征,表现脑力缺乏、迟钝、注意力不能集中或不能持久、记忆力减退、情绪不稳、易怒、烦恼,并有某种症状而发生继发性焦虑、苦恼,或容易精神兴奋、回忆和联想增多且难于控制,但没有语言运动增多,或紧张头痛,或肢体肌肉疼痛。在睡眠方面,主要表现是入睡困难,多梦或似睡非睡,自己感觉未睡,事实上已经睡着,醒后疲乏,白天无精打采或嗜睡。

②忧郁症。一种持久的心境低落状态为特征的症状,主要表现为兴趣减退,但未丧失,又对前途悲观失望,但未绝望,自觉疲乏无力感,精神不振,思考能力显著下降。自我评价低或自责,内疚,有自杀念头,但又矛盾重重。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

③焦虑症。以持久的广泛焦虑不安为主要特征,经常无明确对象或固定内容的心理紧张、惊慌、惧怕、提心吊胆甚至坐立不安,或无明显原因突然发生强烈恐慌,濒死感或失控感。

④强迫症。以强迫行为症状为主要特征,表现为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有意识的自我反强迫同时存在,两者冲突因而导致紧张不安,自知症状异常但又无法摆脱。

⑤精神分裂症。临床主要表现为联想障碍,出现裂解性思维,或明显的思维松弛,或逻辑倒置性思维,或思维内容贫乏。妄想、表情淡漠,或情感倒错,或痴笑、幻觉。行为障碍方面为表现紧张或幼稚愚蠢。

⑥躁狂症。主要表现为情绪亢奋、思维亢进、语言增多、夸大、不眠不休,不知疲倦,异常活跃。

处理建议:需由专业医师诊治,一旦精神神经疾患得到控制失眠亦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