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宋元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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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水心学案(上)(8)

《左氏》无孙武。同时伍员、宰嚭一一诠次,乃独不及武邪﹖详味《孙子》,与《管子》、《六韬》、《越语》相出入,春秋末,战国初山林处士所为,其言得用于吴者,其徒夸大之说也。

穰苴、孙武,皆辩士妄相标指,无事实。穰苴斩宠臣,孙武戮爱姬,所谓知兵者何用此。天下有道,征伐自上出,而行陈部伍,皆有定法,以教天下。天下无道,匹夫贱人以意言兵,行陈部伍,无复常经,其流及上,而为国者顾听命焉,岂小故邪﹖

「兵,诡道也」。案子罕言「天生五材,民并用之,谁能去兵﹖兵者,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今「诡道」二字于兵外立义,遂为千古不刊之说。古人之言兵者尽废矣。禹、汤、文、武之兵,正道也,非诡道也。孙子不学,所知者,诡而已。

孙子尽用兵之害,而于守与不战持之最坚,学者未之详。

祖望谨案:此可以见水心非浪用兵者也。

扬雄不喜孙、吴,而曰「不有《司马法》乎」﹖不知所指何司马也。

吴起较孙子却近。

祖望谨案:水心又曰:「未知李靖何以谓吴不如孙。」

《司马法》多不成语。「夏赏而不罚,殷罚而不赏」,尤不成语。

司马迁谓「司马兵法闳廓深远,虽三代征伐未能竟」,即此法邪﹖抑别有指也﹖穰苴事,予固言其非。夫非知德者不足以知兵,迁之所云闳廓深远纔如此,悲夫!」

《六韬》阴谲狭陋。

《龙韬》以后四十三篇,似为《孙子》义疏。其书言避殿,乃战国后事,固当后于《孙子》。其《励军)所言,又本于吴起。然庄周亦称九征,则真以为太公所言,岂足据哉!

《周官》:「宗伯以军礼同邦国,大师之礼用众也,大均之礼恤众也,大田之礼简众也,大役之礼任众也,大封之礼合众也。」所贵于礼者,谓能有所别异,而军礼独言同。《三略》所云「将礼」,不可谓不得古人之意。晋侯登有莘之墟以观师,曰「少长有礼,其可用也」,不知当时所言礼指何事。后世不言礼,而言威,故子玉治兵,「终朝而毕,鞭七人,贯三人耳」,荐贾以为「刚而无礼,不可以治民」。其有能吊死哀丧,同士卒甘苦,则又以为恩而不复言礼矣。夫礼者,将之本;威者,将之末;恩者,威之余也。

祖望谨案:以恩为威之余,尚未圆,然大意甚佳。

《尉缭子》「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而孙子「得车十乘以上,赏其先得者」,视尉缭此论,何其狭也。

李靖谓陈法必黄帝所制,太公缮之,管仲复修之,诸葛亮八陈即握奇法,此皆山林隐约夸望相承。《周官》司马搜、苗、狝、狩,其陈即战陈,当时上自王公,下至卒伍,皆知之。楚之乘广,晋之毁车,虽临时,或乱常制,终不能变大法,乃后世以为奇术。《握奇》遂为秘文。前人未尝学《周官》,自不足怪。今之学者已学《周官》,乃相与别画陈法无休时,可叹矣!

自战国以来,能教其人而用之,惟诸葛亮非驱市人之比,所以其国不劳,其兵不困,虽败而可战。夫教者,岂八陈、六花之谓﹖特其色别耳。抚循安集,上下相应,使皆晓然,旅泊不悲,死亡不痛,犹在其家室也。然则孙子之术,李靖与太宗所讲,正亮所弃也。《庄》、《列》诸书,向前多少聪明豪杰之士,向渠虀瓮里淹杀,可怜!可怜!

文中子说经史,前代儒者所未有,理虽不背驰,而模榻形似,无卓特见识,此为大病。至于房、魏礼乐,或信或疑,要是浅者,未足论也。

古诗作者,无不以一物立义,物之所在,道则在焉,非知道者不能该物,非知物者不能至道,道虽广大,理备事足,而终归之于物,不使散流,此圣贤经世之业,非习文辞者所能知也。《诗》既亡,后世存其礼可也。韩愈便谓古人未肯多让,或者不知量乎!

(梓材谨案:谢山所补,以下有四条,移入《庐陵学案》一条,移入《百源学案》三条。

克己,治己也,成己也,立己也。己克而仁至,言己之重也,己不能克,非礼害之也。

(梓材谨案:以下有五条,移入《泰山学案》一条,,移入《伊川学案》一条,移入《范吕诸儒》一条,移入《华阳学案》一条,移入《吕范诸儒》一条。)

古者赋禄制田,其权在上,贫贱富贵无大踰越,而为之宗以维之,故长者不傲,幼者不侮,而和亲雍睦之教可行。后世崛起自致,贫贱富贵各极其欲,荣悴异门,交相为病,于是贤者谢宗以自远,不肖者挟长以行私,盖囗阋之不暇,而安能善其俗哉!夫宗者,贵而贤者也,富而义者也,非是二者,而拥虚器以临之,教令之所不行也。故贵而贤,富而义,则上礼异之,命为其宗,爵不必亲而疏者可畀也,田不必子而贫者可共也。施舍赒惠,族人依倚,特为宗主,无犯义,无干刑,相趋于实而不惟其名之徇,此今日立宗之要也。

(梓材谨案:以下一条移入《蜀学略》。)

使知义理者常为主司,学者不得以悖理之文希合于一时,虽因今之时文不改,亦自足以得士。不然,虽累变其法,而学者之趋向亦终不能一。

王曾中第,以为「平生之志,不在温饱」。欧阳修执政,以为「惟不求而得,与既得而不患失」,然予病其侵寻于官职矣,而东莱吕氏嫌予此论太高,自天下治体大变,虽君子无策以振起之。贤愚同轨,邪正并辙,苟免其身,而复以其弊遗后人,则虽不思得,不患失,而卒与庸众同归于温饱者无异。呜呼!此有志者之所当深思也。(以上谢山补。)

祖望谨案:论果太高,然有益于学者。

(梓材谨案:以下七条,移入《庐陵学案》四条,移入《百源学案》一条,移入《明道学案》一条,移入《东莱学案》一条。)

宗羲案:黄溍言「叶正则推郑景望、周恭叔以达于程氏,若与吕氏同所自出。至其根柢《六经》,折衷诸子,凡所论述,无一合于吕氏。其传之久且不废者,直文而已,学固勿与焉」。盖直目水心为文士。以余论之,水心异识超旷,不暇梯级,谓「洙泗所讲,前世帝王之典籍赖以存,开物成务之伦纪赖以着」;「《易》、《彖》、《象》,夫子亲笔也,《十翼》则讹矣」;「《诗》、《书》,义理所聚也,《中庸》、《大学》则后矣」;「曾子不在四科之目,曰参也鲁」,「以孟子能嗣孔子,未为过也;舍孔子而宗孟子,则于本统离矣」。其意欲废后儒之浮论,所言不无过高,以言乎疵则有之,若云其概无所闻,则亦堕于浮论矣。

百家谨案:《习学记言》存于今者,《序目》而已。内说经共十四卷:《易》四卷,《书》一卷,《诗》一卷,《周礼》、《仪礼》合一卷,《礼记》一卷,《春秋》一卷,《左氏传》二卷,《国语》一卷,《孟子》一卷,若《记言》原本不知若干卷,惜乎不得见矣!是书前有山阴孙之宏序,叶氏门人。(梓材案:此条录自朱氏《经义考》,盖系《学案》原本,而竹垞录之者。竹垞尝寓吾郡二老阁,与郑南溪称后二老,故得见《学案》原囗。又案:是书凡经十四卷,诸子七卷,史二十五卷,《文鉴》四卷,合为五十卷,名《习学记言序目》,非别有全书也。)

(云濠谨案:陈直斋《书录解题》谓《习学记言》五十卷:「大抵务为新奇,无所蹈袭,其文刻削精工,而义理未得为纯明正大。」然如梨洲及谢山所录,又何尝不纯明正大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