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教育与人才(和谐教育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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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古代学校的放假制度

我国古代自汉武帝创立官方正规的太学起,便有了太学生的休假规定,不过当时的规定还不甚严格。

一直到隋唐,才确立国子学(即太学,又称国子监)学生的放假制度。它主要分三类,第一类是常假,以10天为一旬,学生放假一天。当时国子学设在京都,学生们大都住校,所以放这种常假时,外地的学生一般不回家。另一种假是在相当于现在的每年5月间,这时暑夏伊始,正是植物茂盛,田里麦子成熟之际,故该假叫做“田假”。第三类假称为“授衣假”,不言自明,这是在天气转凉,需要添加衣衫时放的假。

时间在相当于阳历的9月份。“田假”和“授衣假”都是放一个月左右的长假,在放这两个假时,学校对家住离京都200里以外的异乡学生,给予扣除用在探亲赶路所占去时间的照顾。

校方对国子学学生放假有严格的纪律,其中一条是,逾期返校的开除学籍。

唐代以后,随着国子学的发展变迁,这套学生放假制度也时有变化。在明朝时,国子学学生的放假,只每年朔望月一次,此外,就没什么假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