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教育与人才(和谐教育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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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我国古代教育官员的称谓

祭酒封建王朝专门教育公卿大夫和三品以上官僚子弟的学校称国子监或国学、太学。

国子监的最高长官称祭酒(祭酒原非官名,古代人宴会或祭祀时,推一年高望重的人先举杯子以祭,称祭酒。隋唐以后始称国子监的主管官为祭酒),官多为从四品。

司业隋后至清末,国子监设有司业官,为国子监的副长官,协佐祭酒掌国学诸生训导之政令,官为正五、六品。

博士国子监的助手,官位多在正七品到正六品。为培养各类专门实用人才,从东汉到隋末,在当时的京城还建有各类专科学校,依据其专业,分别设立了律学博士、医学博士、武学博士、算学博士、书学博士等学官,其官位在正九品到正七品。

学监国子监协助祭酒督课业、监内务、查勤惰、纠师生过失的官员,官为正七品。

助教国子监协佐博士理事的官员,负责教导学子的修身养性、崇志广业事宜,官位多在从七品上下。

学录明清时国子监设有学录官,为助教的协佐,官为正八品。

教授从宋元到明清,各府(路)、州、县均设有各级教育官员,其中最高一级为教授,设于府(路),官为正七品。

学正明清时,国子监设立协佐助教的官员,称学正,官为正八品;各州亦设有学正官,与训导共同负责州学的管理与课业,官为正八品。

教谕明清时,各县设有教谕官,与训导共同负责县学的管理与课业,官为正八品。

训导明清时,各府、州、县均设训导官一人,协佐教授与学正、教谕的学校管理事务,官为从八品。

山长唐宋元时,官立书院中担任主讲并总管院务的学官称山长。

少卿明代为培养本国的通事(今称翻译)人员和外国留学生,在京城设有四夷馆和四夷馆翰林院,其最高长官称少卿,官为正四品。

郡文学汉武帝时敕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称郡文学,专司所辖地域的教育行政事务。

卫儒学提督宋明时,在兵员集中的要塞、卫所办有专教武官子弟的学校,授以五经四书、英武将军传略和骑射步战之术,其最高官员称卫儒学提督。

正科、典科、训科明代各府、州、县各设一专司医学的官员,府称正科,官为从九品;州称典科,县称训科,均有官职无俸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