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朱子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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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论语二十五

子路篇

子路问政章

问:「『先之,劳之』,『劳』字既有两音,有两说否?」曰:「劳之以身,勤之以事,亦须是自家吃些辛苦,方能令得他。诗所谓『星言夙驾,说于桑田』。古人戴星而出,戴星而入,必是自耐劳苦,方能说得人。欲民之亲其亲,我必先之以孝;欲民之事其长,我必先之以弟。子路请益,圣人告之『无倦』。盖劳苦亦人之难事,故以『无倦』勉之。」

问:「『劳之』恐是以言语劝勉他?」曰:「如此说,不尽得为政之理。若以言语劝勉它,亦不甚要紧,亦是浅近事。圣人自不用说,亦不见得无倦底意。劳是勤于事,勤于事时,便有倦底意,所以教它劳。东坡下『行』字与『事』字,最好。」或问:「『爱之能勿劳乎』,有两个劳字?」曰:「这个『劳』,是使它劳。」谦之。

文振问:「注云:『凡民之事,以身先之,则虽劳不怨。』如何?」曰:「凡是以劳苦之事役使人,自家须一面与它做,方可率得它。如劝课农桑等事,也须是自家不惮勤劳,亲履畎亩,广录作「循行阡陌」。与他勾当,方得。」集注。

问:「苏说『劳』字未甚明。」曰:「先,是率他;劳,是为他勤劳。」

问:「『先之,劳之』,诸说孰长?」曰:「横渠云。『必身为之倡,且不爱其劳,而又益之以不倦。』此说好。」又问:「以身为之倡者果劳乎?」曰:「非是之谓也。既以身为之倡,又更不爱其劳,而终之以无倦,此是三节事。」集义。

仲弓为季氏宰章

潘立之问「先有司」。曰:「凡为政,随其大小,各自有有司。须先责他理会,自家方可要其成。且如钱谷之事,其出入盈缩之数,须是教它自逐一具来,自家方可考其虚实之成。且如今做太守,人皆以为不可使吏人批朱。某看来,不批不得。如词诉反复,或经已断,或彼处未结绝,或见在催追,他埋头又来下状;这若不批出,自家如何与它判得?只是要防其弊。若既如此后,或有人词诉,或自点检一两项,有批得不实,即须痛治,以防其弊。」

问:「程子曰:『便见仲弓与圣人用心之大小。推此义,一心可以兴邦,一心可以丧邦,只在公私之间。』所谓公私者,岂非仲弓必欲人材皆由己举,圣人则使人各得而举之否?」曰:「仲弓只是见不到。纔见不到,便陷于私。学者见程子说『兴邦、丧邦』,说得甚险,故多疑于此,然程子亦曰推其义尔。」集注。

问:「程子谓:『观仲弓与圣人,便见其用心之小大。』以此知『乐取诸人以为善』,所以为舜之圣,而凡事必欲出乎己者,真成小人之私矣。」曰:「于此可见圣贤用心之大小。仲弓只缘见识未极其开阔,故如此。人之心量本自大,缘私故小。蔽固之极,则可以丧邦矣。」

问:「『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各是一事。苏氏杨氏乃相须而言之。」曰:「论语中有一二处,如『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虽各是一事,然有相须之理。」集义。

子路曰卫君待子章

亚夫问「卫君待子为政」章。曰:「其初只是一个『名不正』,便事事都做不得。『礼乐不兴,刑罚不中』,便是个大底『事不成』。」问:「『礼乐不兴』,疑在『刑罚不中』之后,今何故却云礼乐不兴而后刑罚不中?」曰:「礼之所去,刑之所取。礼乐既不兴,则刑罚宜其不中。」又曰:「礼是有序,乐是和乐。既事不成,如何得有礼乐耶?」

文振问:「何以谓之『事不成则礼乐不兴』?」曰:「『事不成』,以事言;『礼乐不兴』,以理言。盖事不成,则事上都无道理了,说甚礼乐!」亚夫问:「此是礼乐之实,还是礼乐之文?」曰:「实与文原相离不得。譬如影便有形,要离那形说影不得。」

「事不成」,是粗说那事做不成。「礼乐不兴」,是和这理也没了。事,只是说他做出底;礼乐,却是那事底理。礼乐只是一件物事。安顿得齐齐整整,有次序,便是礼;无那乖争底意思,便是乐。

或问:「如何是事不成后礼乐便不兴?礼乐不兴后却如何便刑罚不中?」曰:「大凡事须要节之以礼,和之以乐。事若不成,则礼乐无安顿处。礼乐不兴,则无序不和。如此,则用刑罚者安得不颠倒错乱?诸家说各有所长,可会而观之。」

杨问:「注谓:『言不顺,则无以考实而事不成。』此句未晓。」曰:「实,即事也。」又问:「言与事,似乎不相涉。」曰:「如何是不相涉?如一人被火,急讨水来救始得,却教它讨火来,此便是『言不顺』,如何济得事。又如人捉贼,走东去,合从东去捉,却教它走从西去,如何捉得。皆言不顺做事不成。若就卫论之,辄,子也,蒯聩是父。今也,以兵拒父,是以父为贼,多少不顺!其何以为国,何以临民?事既不成,则颠沛乖乱,礼乐如何会兴,刑罚如何会中?明道所谓『一事苟,其余皆苟』,正谓此也。」又问:「子路之死于卫,其义如何?」曰:「子路只见得下一截道理,不见上一截道理。孔悝之事,它知道是『食焉不避其难』,却不知食出公之食为不义。东坡尝论及此。」问:「如此,是它当初仕卫便不是?」曰:「然。」集注。总论。

问:「卫君欲召孔子为政,而孔子欲先正名。孔子既为之臣,复欲去出公,亦岂人情?」曰:「惟孔子而后可。」问:「灵公既逐蒯聩,公子郢辞不立,卫人立辄以拒蒯聩。论理,辄合下便不当立,不待拒蒯聩而后为不当立也。」曰:「固是。辄既立,蒯聩来争必矣。」

「『必也正名乎』!孔子若仕卫,必先正其君臣父子之名。如蒯聩不当立,辄亦不当立,当去辄而别立君以拒蒯聩。晋赵鞅欲立蒯聩。圣人出时,必须大与他剖判一番,教它知个是与不是。」亚夫问:「论道理,固是去辄,使国人自拒蒯聩。以事情论之,晋人正主蒯聩,势足以压卫,圣人如何请于天子,请于方伯?天子既自不奈何,方伯又是晋自做,如何得?」曰:「道理自是合如此了。圣人出来,须自能使晋不为蒯聩。」贺孙因问:「如请讨陈常之事,也只是据道理,不论事情。」曰:「如这一两件大事,可惜圣人做不透。若做得透,使三纲五常既坏而复兴,千条万目自此而更新。圣人年七八十岁,拳拳之心,终做不成。」

吴伯英问:「若使夫子为卫政,不知果能使出公出从蒯聩否?」曰:「圣人行事,只问义之合与不合,不问其能与不能也。若使每事只管计较其能与不能,则岂不惑于常情利害之私乎?此在学者尤宜用力,而况圣人乎!」

问:「夫子得政于卫,须有所废立否?」曰:「亦只是说与他,令自为去就,亦难为迫逐之。」

胡文定说辄事,极看得好。

问:「胡氏之说,只是论孔子为政正名,事理合如此。设若卫君用孔子,孔子既为之臣而为政,则此说亦可通否?」曰:「圣人必不肯北面无父之人。若辄有意改过迁善,则孔子须先与断约,如此方与他做。以姚崇犹先以十事与明皇约,然后为之相,而况孔子乎!若辄不能然,则孔子决不为之臣矣。」

问:「胡氏云云。使孔子得政,则是出公用之也,如何做得此等事?」曰:「据事理言之,合当如此做耳。使孔子仕卫,亦必以此事告之出公。若其不听,则去之耳。」

「蒯聩与辄,若有一人识道理,各相避就去了。今蒯聩欲入卫,辄不动,则所以处其事者当如何?后世议者皆以为当立郢,不知郢不肯做。郢之不立,盖知其必有纷争也。若使夫子为政,则必上告天子,下告方伯,拔郢而立之,斯为得正。然夫子固不欲与其事也。」或谓:「春秋书『晋赵鞅纳世子蒯聩于戚』。称『世子』者,谓其当立。」曰:「若不如此书,当如何书之?说春秋者多穿凿,往往类此。」

叔器问:「子郢不肯立,也似不是。」曰:「只立辄时,只是蒯聩一个来争。若立它时,则又添一个来争,愈见事多。人以千乘之国让之而不肯受,它毕竟是看得来惹手难做后,不敢做。」

樊迟请学稼章

樊迟学稼,当时须自有一种说话,如有为神农之言许行『君民并耕』之说之类。炎。

诵诗三百章

亚夫问:「『诵诗三百』,何以见其必达于政?」曰:「其中所载可见。如小夫贱隶闾党之间,至鄙俚之事,君子平日耳目所不曾闻见者,其情状皆可因此而知之。而圣人所以修德于己,施于事业者,莫不悉备。于其间所载之美恶,读诵而讽咏之,如是而为善,如是而为恶;吾之所以自修于身者,如是是合做底事,如是是不合做底事。待得施以治人,如是而当赏,如是而当罚,莫不备见,如何于政不达。若读诗而不达于政,则是不曾读也。」又问:「如何使于四方必能专对?」曰:「于诗有得,必是于应对言语之间,委曲和平。」

子谓卫公子荆章

问:「『公子荆善居室』,也无甚高处,圣人称善,何也?」曰:「公子荆所为正合道理恰好处。常人为屋室,不是极其华丽,则墙崩壁倒,全不理会。子荆自合而完,完而美,循循有序,而又皆曰苟而已,初不以此累其心。在圣人德盛,此等事皆能化了,不足言。在公子荆能如此,故圣人称之。」谦之。时举录小异。

问:「卫公子荆,夫子止称其居室之善,如何?」曰:「此亦姑举其一事之善而称之,又安知其它无所长乎?」

子适卫章

宜久说『子适卫』一章。先生因言:「古者教人有礼乐,动容周旋,皆要合他节奏,使性急底要快也不得,性宽底要慢也不得,所以养得人情性。如今教人既无礼乐,只得把两册文字教他读。然而今未论人会学,吃紧自无人会教。所以明道欲得招致天下名儒,使讲明教人之方,选其德行最高者,留以为大学师,却以次分布天下,令教学者。须是如此,然后学校方成次第也。」

衣食不足,则不暇治礼义;而饱暖无教,则又近于禽兽,故既富而教之。

苟有用我章

立之说『苟有用我者』一章。曰:「圣人为政,一年之间,想见以前不好底事都革得尽。到三年,便财足兵强,教行民服。」

「如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圣人做时,须一切将许多不好底撤换了,方做自家底。所以伊川云,纪纲布置,必三年方可有成也。

善人为邦章

安卿问:「集注云:『民化于善,可以不用刑杀。』恐善人只是使风俗醇朴。若化于善,恐是圣君之事?」曰:「大概论功效是如此。其深浅在人,不必恁地粘皮着骨去说。不成说圣人便得如此,善人便不得如此!不必恁地分别。善人是他做百年工夫,积累到此,自是能使人兴善,人自是不陷于刑辟。如文景恁地,后来海内富庶,岂不是『胜残去杀』。如汉循吏,许多人才循良,也便有效。如陈太丘卓茂鲁恭只是县令,也能如此。不成说你便不是圣人,如何做得这个!只看他功效处,又何必较量道圣人之效是如此,善人之效是如彼?圣人比善人自是不同。且如『绥之斯来,动之斯和』;『杀之而不怨,利之而不庸,民日迁善而不知为之』,善人定是未能到这田地。但是有这般见识,有这般心胸,积累做将去,亦须有效。且如而今宽刑薄赋,民亦自能兴起而不陷于刑。圣人论功效亦是大概如此。只思量他所以致此效处如何便了,何必较他优劣。便理会得,也无甚切己处。」

问:「『善人为邦百年』,又『教民七年』,又『必世后仁』,与『可也,三年有成』之义,如何?」曰:「此须有圣人作用,方得如此。今大概亦自可见。惟明道文集中一策答得甚详,与今人答策专是谩策题者甚别。试读之,可见。」

如有王者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