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航路的开辟
地理大发现时代是指15世纪早期到17世纪早期这一段时间。在这期间,欧洲的船队环游地球,寻找新的商业通道和商业伙伴,培育欧洲的资本主义。在探险的过程中,欧洲人遭遇到他们闻所未闻的民族,并标示了前所未知的土地,出现了哥伦布(Christopher Columbus,约1451—1506年)、达伽马(Vasco da Gama, 1469—1524年)、卡伯拉尔(Cabral, 1467—1520年)等著名的探险家。
地理大发现的出现,源于随文艺复兴出现而来的新科技和新观念,其中包括地理学、航海学和造船业的进步。其中最主要的是发明了大帆船和小吨位轻便快船。这种船只结合了欧洲传统和阿拉伯的设计,使得欧洲可以走出相对封闭的地中海,而进入开阔的大西洋。
地理大发现的序曲是中世纪后期跨越欧亚大陆的一系列探险和远征。尽管蒙古人给欧洲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到处劫掠和破坏,但是他们也统一了欧亚大部,开辟了从中东前往中国的商路和交通线。有些欧洲人就是沿着这些通道前往东方冒险。这些探险者基本上都是意大利人,因为意大利城市共和国的商人基本上控制了欧洲和中东的贸易。这些人中最早前往东方的人是普兰诺·卡尔平尼(Giovanni de Plano Carpini, 1180—1252年)。1245年,他受罗马教皇英诺森四世派遣带着教皇致蒙古大汗的书信,出使蒙古。然后带着蒙古大汗致教皇的书信,向教皇复命。然而,最著名的还是马可·波罗(Marco Polo, 1254—1324年),他在1271—1295年间前往东方,沿着丝绸之路东行,到达元朝的上都开平,以后侨居中国17年。马可·波罗深得忽必烈的信任,出任元朝官职,游历了许多地方,他根据自己的见闻写成了《马可·波罗游记》,成为欧洲的畅销书。这些前往东方的旅行没有带来什么直接的成果,因为蒙古帝国很快就土崩瓦解了,通向东方的道路变得异常困难和危险。14世纪在欧洲发生的黑死病也同样阻碍了旅行和经商的道路。同时,与欧洲人长期处于战争状态的阿拉伯帝国控制了通向东方的道路,使得贸易本身更加艰难。富于侵略性和扩张性的奥斯曼帝国的兴起,又进一步限制了欧洲人与东方的沟通。直到欧洲人发明了大帆船和轻便快船之后,才开始重新转向传说中的东方。
第四编欧洲社会的转型第十讲走出中世纪的步伐地理大发现的第一波浪潮是在航海者亨利王子(Henry the Navigator, 1394—1460年)领导下的葡萄牙人发起的。当时的葡萄牙是海洋技术及探险活动的领导者,它的船队驶向开阔的大西洋,在1419年发现了马德拉群岛(Madeira Islands),在1427年发现了无人居住的亚速尔群岛(Azores Islands),这两个岛屿都成为葡萄牙的殖民地。亨利的主要计划是在非洲的西海岸进行探险。在很长时间里,连接西非和地中海世界的唯一商路是越过漫漫的撒哈拉沙漠。这些商路也控制在北非的穆斯林国家手中,他们与葡萄牙长期处于敌对状态。葡萄牙人希望通过海路与西非直接通商从而绕过伊斯兰国家,同时也希望撒哈拉南部的国家信奉基督教,成为对抗马格里布穆斯林的潜在盟友。葡萄牙一步一个脚印地实行既定的计划,每年都向南推进一定的距离,在1434年克服了有强烈潮流的博哈多尔角(Cape Bojador)。经历了20年的时间,葡萄牙已经征服了撒哈拉的所有障碍,开始于今天的塞内加尔顺利进行黄金和奴隶贸易。随着在埃尔米纳建立贸易堡垒,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成为第一个生产蔗糖的殖民地。
最重要的突破是1487年迪亚士(Bartolomeu Dias,约1450—1500年)绕过了非洲的南部海岸,证明了通向印度洋的通道,但他没有继续前行,而是选择了返回,在返回的路上发现了非洲最南段的好望角。他最初将好望角命名为“风暴角”,后来约翰二世将其重新命名为“好望角”,因为这一发现开辟了通向东方的道路。这一通道的发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使欧洲人第一次可以绕过中东陆上通道和中间人而直接与印度和亚洲进行贸易,这最终导致了大西洋商业国家的兴起和中东的衰落,紧接着地中海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衰落了。1498年,达伽马沿着迪亚士开辟的道路到达了印度。1497年7月8日,达伽马率领由四艘船组成的船队离开里斯本,同年12月16日到达了迪亚士返航的地点,接着开向欧洲人未知的水域。哥伦布次年1月到达了阿拉伯人控制的东非海岸,即现在的莫桑比克,1498年5月20日到达了印度,开辟了通向印度的航线。这次航程迪亚士只是作为达伽马手下的小角色陪同前往。1500年卡伯拉尔的船队被派往印度,但在这次航行中卡伯拉尔意外地发现了巴西。
葡萄牙的邻国卡斯提在大西洋探险方面起步较晚,直到15世纪后期卡斯提的水手才开始与自己的邻国竞争,双方竞争的第一个地区是加纳利群岛,最终卡斯提取得胜利。直到阿拉贡和卡斯提合并,西班牙光复运动完成后,才开始全力寻求新的贸易通道和海外殖民地。1492年经合并后而形成的西班牙政府,决定资助哥伦布进行探险远征,指望他能够绕过葡萄牙在非洲和印度洋的封锁到达印度。但是哥伦布并没有到达印度,而是发现了一个新世界。1492年12月他达到了美洲,在巴哈马登陆,后来又考察了加勒比海的大部分地区,其中包括古巴的岛屿、海地岛以及美洲中部和南部海岸,但是他从来没有到达今日的美国。1493年1月4日他开始返回,完成了第一次的航行。1493年9月24日,哥伦布开始进行第二次航行,沿着上一次开辟的道路继续向南航行。哥伦布航行的主要目的是黄金,为了完成这一目标,哥伦布甚至在某些地方强迫当地每个人都要交纳一定数量的黄金,若不能完成配额就要砍去其双手。但尽管如此他还是没有能够获得足够的黄金。1498年5月30日哥伦布出发进行了第三次航行,这一次因为听信哥伦布的宣传而前往新殖民地居住的居民因不满而进行控告,哥伦布被逮捕押回了西班牙。尽管他重新获得了自由,但失去了名望和职位。此后哥伦布又进行了第四次航行,但也没有取得什么更大的成果。
随着西班牙和葡萄牙探险和占领殖民地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如何划定所发现的地域变得越来越困难,双方争执不断。在教皇出面干预下,两国于1494年6月7日,在西班牙卡斯蒂利亚的托尔德西里亚斯签订了一份旨在瓜分新世界的协议,即《托尔德西里亚斯条约》(Treaty of Tordesillas)。协议规定两国将共同垄断欧洲之外的世界,并特别将位于佛得角群岛以西300里格(约合1770公里或1100英里),大约位于西经46°37′的南北经线,为两国的势力分界线,分界线以西归西班牙,以东归葡萄牙。西葡两国分别于该年的7月2日和9月5日批准了该条约。后来由于麦哲伦的环球航行,1529年两国又重新签订了《萨拉戈萨条约》(Treaty of Saragossa),用以明确这一分割在太平洋上的位置。这样,葡萄牙便控制了非洲、亚洲和美洲的巴西。西班牙人则拥有了以西许多未知的领土,主要是美洲大陆的西部以及太平洋的岛屿。
在美洲大陆,西班牙了发现了一系列在地域和人口方面堪与欧洲媲美的帝国。人数很少的西班牙征服者,借助他们所带去的流行病,很快就将这些帝国征服,在这些地方建立了西班牙的宗主统治,昔日的帝国变成了西班牙人夺取和运输金银的中心。
1519年,科泰斯的军队在墨西哥登陆,同年西班牙国王资助了麦哲伦的探险。麦哲伦是葡萄牙人,这次探险的目的是向西航行发现生产香料的岛屿,将其纳入西班牙的统治范围。麦哲伦于1519年8月10日从塞维利亚港出发,到达美洲后沿着东岸继续向南航行,发现了麦哲伦海峡,并进入了太平洋,于1521年3月到达菲律宾,但在与当地土著的冲突中被杀。麦哲伦没有能够亲自完成环球航行,但是剩下的船员和船只绕过非洲南端的好望角,在1522年完成了环球航行。
尽管出现了西班牙这样的竞争对手,葡萄牙的探险和殖民活动并没有停止。葡萄牙率先到达日本,并在那里展开贸易。在曼纽埃尔一世的统治下,葡萄牙国王制定了控制所发现地区土地和商路的计划,主要是建立一系列的堡垒或贸易站,控制与东方进行交易的商路。但是葡萄牙太小,其人力和财力不足以支撑这样大规模的探险渐渐地他们不再能够与后来崛起的列强相对抗,葡萄牙在东方的霸权被荷兰、法国和英国的探险者打破。后者并不理会教皇关于地域的划分,葡萄牙占领的一些地区丢失了或者受到限制,尤其是西非、中东和远东地区,均被英国和荷兰的殖民地包围,孟买被当作结婚礼物送给了英国。荷兰试图征服巴西,并一度控制了巴西的半壁江山,但是最终没有成功。
伊比利亚半岛之外的国家都不承认《托尔德西里亚斯条约》。法国、荷兰和英国都有着悠久的航海传统,他们依靠自己的新技术和地图开始向北部美洲进行探险。英国人率先资助约翰·卡博特(John Cabot, 1450—1499年)进行探险,试图找到通向亚洲西北部通道。随着荷兰、法国和英国探险活动的增加,葡萄牙和西班牙的市场占有份额大大下降。地理大发现时代大致在17世纪早期告一段落,这时欧洲的造船技术已经非常纯熟,他们的水手有能力前往地球的任何一个角落。但实际上探险并没有结束,直到19世纪人们才考察了南极和北极,欧洲人也是花了很长时间才到达这两个大陆的内部。
地理大发现的影响是难以估量的。几千年里地中海经济在欧洲最活跃,意大利和希腊是最富裕的地区。而新的大西洋经济则为法国、英国和德国等西欧国家控制,这几个国家跃升为欧洲最富裕的地区。随着地理大发现出现了商业革命,跨大洋的贸易异常活跃,商人取代地主成为社会中最有力量的阶级。在英国、法国和其他国家,资产阶级行将控制国家的政治和政府。从更广的角度讲,地理大发现使全球从封闭走向联系,从此开始了资本主义殖民的历史,在欧洲日益强大的同时,非洲、亚洲等许多地方都沦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许多古老的文明不是灭绝了就是受到了严重的冲击。
英法百年战争
英法百年战争(The Hundred Years War)是发生在英国和法国之间的长达百年的军事冲突,从1337年开始,到1453年结束,共持续了116年。这一场蔓延百年的战争历程,事实上并不是不间断的持续战争,而是由一系列的冲突所组成,其间还穿插着一些相对和平的时期。我们大致可以把这场战争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爱德华战争(1337—1360年),第二个阶段是查理战争(1369—1389年),第三个阶段是兰开斯特战争,最后是圣女贞德出现后英国的衰落阶段。
这场战争冲突尽管在14世纪中期才开始,但是其渊源可以追溯到几百年以前。法兰克加洛林王朝的傻瓜查理,在911年允许维京人居住在诺曼底,这些人成为诺曼人。1066年,诺曼人在首领征服者威廉的领导下征服了英国,建立了诺曼人的国家。自此以后,英国的国王就同时控制了诺曼底和英国,另外还控制了法国境内的缅因、安茹、都兰和阿奎丹。英国对法国领土的控制,导致了两国之间的长期摩擦。到1214年,英国国王们失去了他们在法国的大部分领土,其中包括诺曼底,但是他们还是保有阿奎丹,因为这是英国国王亨利二世迎娶阿奎丹的埃里阿诺的嫁妆。因此,在百年战争真正到来之前,双方针对英王在法国的领土一直持续着战争和摩擦。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14世纪上半叶,之后由于围绕法国王位两国出现了纷争,才真正演变成一场大战。
法国的加佩王朝发展到腓力三世时,将王位传给了腓力四世,1328年,腓力四世的儿子,法国国王查理四世去世,但并没有男性继承人,延续300多年的加佩王朝出现了王位继承危机。这时候出现了三个王位竞争者。在英国方面,查理四世的妹妹伊萨贝拉此时是英国国王爱德华二世的妻子,他们的儿子继承了英国王位,称为爱德华三世(Edward Ⅲ, 1327—1377年在位)。从血缘关系上来说,爱德华三世是法王查理四世的外甥,是法国王室最近的亲戚。按照英国对封建法的解释,爱德华三世应当成为法国王位的继承人。而法国贵族则不愿意让一个外国人来当法国的国王,况且对方是英国人。于是他们根据《萨利克法典》的规定,指出女系不能继承王位,拒绝了英国对王位的要求,而是选择了支裔瓦卢瓦家族的腓力(Philip of Valois)继承了法国王位,称为腓力六世。同时,腓力四世的长子路易十世的女儿,在1332年也生了一个儿子,即后来的那瓦尔的查理二世,他也是潜在的王位竞争者。
在王位出现纷争的同时,双方也在为领地的归属进行争斗。当时,英法百年战争图英国控制着法国西南沿海地区的加斯贡尼,这里盛产盐和酒。这个地方是英国国王作为法国国王的封臣而领有的,并不是英国的领土。按照封建惯例,英王爱德华要承认法王腓力六世(Philip Ⅸ, 1328—1350年在位)的宗主地位。英国国王一心想收复在法国失去的土地,他在1329年勉强在亚眠大教堂接受了腓力六世的加冕礼,双方暂时没有翻脸。1333年,爱德华三世发动了对苏格兰大卫二世的战争,后者是法国的盟国,腓力趁英国无暇顾及的时机想收回加斯贡尼。但是英国迅速结束了战争,迫使苏格兰国王逃到法国。于是1336年,腓力六世计划发动远征恢复苏格兰国王的王位,并同时占领加斯贡尼。当法国军队的舰只开始进攻英吉利海峡沿海据点,而且1337年腓力以爱德华作为附庸没有尽到听命于主人需要而违背了誓言为名,要求收回加斯贡尼封地时,双方的敌对开始公开化。爱德华三世重申自己才是法国王位的合法继承人,并派出林肯郡的主教前往巴黎进行挑衅,于是战争开始爆发。
战争爆发时,法国有人口1400万,英国只有200万,而且法国被公认为有欧洲最训练有素的骑士。在战争的早期,英国与低地国家的贵族和法兰德斯的市民结成联盟,但是经过两次战役后一无所获,该联盟在1340年遂告瓦解。战争很快使英国政府的财政发生危机。同时法国凭借自己在海上的优势,劫掠了英国沿海的一些城镇,并通过切断英国与法兰德斯的羊毛贸易和与加斯贡尼的酒类贸易,瓦解了英国的经济。然而,1340年的斯柳依斯战役(Battle of Sluys)使法国的军舰遭到沉重打击,从此英军控制了英吉利海峡。1346年7月,爱德华跨过英吉利海峡,在科唐坦半岛登陆,发动了一次大规模入侵。双方爆发了克雷西战役(Battle of Crecy)。这场战役使法国军队遭到重创,而英国取得大捷,确立了英国长弓手的优势地位。接着爱德华继续北进,围攻沿海城市加莱城,于1347年将其攻陷。该城成为英军的一个重要战略据点,可以在这里安全地驻扎军队。同年英军取得了对苏格兰的胜利,俘虏了苏格兰国王大卫二世,解除了来自苏格兰的威胁。
1348年黑死病袭击欧洲,双方的战争中断了一段时间。到1356年,爱德华的长子黑太子(Black Prince)从加斯贡尼开始入侵法国,在普瓦提埃战役中获得大胜。法国的新国王约翰二世(Tohn Ⅱ, 1350—1364年在位)被俘。法国政府在约翰被俘期间开始崩溃。此时法国的乡村开始发生全面的骚乱,1358年发生农民暴动,史称扎克雷起义。1360年5月,法国被迫同英国缔结了《布雷蒂尼和约》,根据和约,法国缴纳了大量赎金,英国占领了阿奎丹、加莱等地,约翰获释,但他的两个儿子要前往英国当作人质。但是几个月后,他的一个儿子从英国逃脱,为了遵守骑士的诺言,约翰二世重新返回伦敦接受囚禁,1364年死于英国。
约翰二世死后,查理五世(Charles Ⅴ, 1364—1380年在位)继承了法国王位。1369年,借口爱德华三世没有遵守《布雷蒂尼和约》的条款,法国国王再次发动了战争。查理五世任命杰出军人布列塔尼人伯特兰·德·盖斯克林担任全军统帅。而同时,由于英国的黑太子从1366年起忙于与西班牙的战争,而且由于疾病从1371年始不再担任统帅,而爱德华三世则由于年纪太大不再适合作战,这给法国提供了机会。盖斯克林避免阵地战,而采取费边战术,先让英军进入法国,然后再据守要塞,消灭英军的有生力量,占领了许多城镇,其中包括普瓦提埃等。随着黑太子和爱德华三世在1376年和1377年相继去世,黑太子未成年的儿子波尔多的查理登上英国王位,称为查理二世。而在法国,随着盖斯克林在1380年去世,战争不得不在1389年进入了休战状态。
一直到1415年战争再起的这段休战时间,英国的王位从理查二世转到了亨利四世手里,1413年又传给亨利五世。而在法国,查理六世于1380年继位。查里六世继位时尚处年幼,他的叔父们控制了政权。查理六世成年后,逐步摆脱了叔父们的控制,但是在一次巡视中疯病发作,王权开始旁落,结果出现了奥尔良公爵和勃艮第公爵的争权夺利,双方都在内战中极力借助英国力量的帮助。
1415年,亨利五世在诺曼底登陆,试图恢复亨利二世时期在法国的领土。最初计划直接进军巴黎,但是后来选择攻击加莱。最终英法军队在阿赞古尔展开了决战,尽管英军处于劣势,但最终取得了全面的胜利。亨利夺取了诺曼底的大部分,包括卡昂和鲁昂,与勃艮第公爵正式结盟,而后者占领了巴黎。1420年亨利与查理六世签订了《特鲁瓦条约》(Treaty of Troyes),根据条约,亨利娶查理的女儿凯瑟琳为妻,而亨利的后代则继承法国王位,法国的王太子查理七世被宣布为非法。亨利五世和查理六世在1422年相继去世。亨利的儿子亨利六世还是婴儿时就被宣布为英国和法国的国王,逃到南方的查理六世之子也不愿放弃王位,于是出现了南北两个国王。
1428年,英国再一次发动战争,围攻奥尔良。英国的军队数量不足以完全包围这座城市,而法国军队则仍然很消极。在国家危急的关头,1429年,女英雄贞德(St。Joan of Arc, 1337—1453年)挺身而出,说服王太子派遣她前去解救被围攻的城市,并说她从上帝那里接受了启示,上帝要她把英国人赶走。贞德的出现激发了当地军队的士气,法军攻破了英国的防御阵地,迫使英国解除了对奥尔良的围困。在贞德的鼓舞下,法国的军队占领了法军在卢瓦尔河的数个战略要地。不久,8000多名法国军队用重装骑兵突破了英国的弓箭手,取得了胜利。这场胜利打开了通向兰斯的胜利之门,查理七世(Charles Ⅶ, 1422—1461年在位)在这里正式加冕成为国王。但是贞德的名声也引起了查理七世周围大臣的嫉妒,1430年春,在贞德出兵解救兰斯附近的贡比涅之围失利归来时,兰斯城门紧闭,贞德被勃艮第军队俘虏,并以高价卖给了英国人。英国人把她交给了异端裁判所,贞德被判为女巫,处于火刑。此后法军前进的步伐受阻。但是1435年腓力三世领导下的勃艮第开始易帜,通过签订《阿拉斯条约》而重新与法国结盟。尽管勃艮第的忠诚值得怀疑,但是从此以后他把注意力放在向低地国家扩展自己领地上,而没有精力干预法国。这样法军开始全力对付英国。1449年法国重新夺取了鲁昂,1450年在福密格尼战役中打败了英国的援军。1453年法军在卡斯蒂荣战役中打败了英军。这场战争标志着英法百年战争的结束,英军被逐出法国,只是仍然控制着加莱。
英法百年战争给过渡时期的西欧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首先,这场战争带来了军事的革新。无论是武器、战术、军队构成以及战争的社会意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在英国表现得更加明显。英国有相对集中的权力,正是靠集中的王权,革新了军队的招募系统,用雇佣军替代了封建义务军人。在这以前,军队中最强有力的单位是重装骑兵,但在百年战争中重装的马匹在长弓和固定掩体面前越来越无用,相反英国人开始运用轻装骑兵。到百年战争结束时,那种花费很大、训练有素的重装骑兵开始衰落。在百年战争期间,引入了许多新的武器,包括火药、火器和大炮等。而长弓的广泛运用也引起了盔甲的改进。
其次,武器的改进表明贵族不再是战场上的决定性力量,而配备长弓和火药的农民走上前台,开始获得原来只授予骑士的奖赏和威望。到战争结束时,无论英国还是法国都能够用税收来创建常备军。常备军的建立代表着王权的新形式,常备军不但可以抵抗外来入侵,而且也能够消除内部对国王的威胁,这是走向新型君主制和新型国家的重要一步。
更重要的是,英法百年战争给王权加强和国家统一提供了基础。就法国而言,贞德的抗英斗争激发了爱国主义的高涨;法国夺取了英国在法国的领地,实现了国土的统一;长期的战争使贵族集团元气大伤,这有利于国王消除国内封建割据的势力。因此,以英法百年战争为起点,英法都相继走上了加强王权、建立民族国家的道路。
三十年战争
三十年战争(Thirty Years War)是欧洲从中世纪向近代过渡时期的一场世界大战。这场战争的主体是欧洲的两大对抗集团,即哈布斯堡王朝集团和反哈布斯堡王朝集团。前者是维护欧洲封建制度的最后堡垒和维护天主教权威的主要力量,而后者则是由德意志新教诸侯和意图加强民族国家力量的国家。这场战争将欧洲几乎所有的国家都牵涉进来,并集中了宗教的、政治的和地域上的各种矛盾。参加这场战争的各个国家目的和动机都不同,哈布斯堡王朝极力限制新教活动,争取旧教诸侯重振帝国皇权,并得到罗马教皇、西班牙和波兰贵族的支持。德意志诸侯在天主教徒和新教徒的冲突过程中,形成了两个相互对立的政治军事联盟,即以普法尔茨伯爵腓特烈五世为首的新教联盟和以巴伐利亚马科西米利安公爵为首的天主教联盟。法国为称霸欧洲,力图使德意志保持分裂状态,虽然身为天主教国家,但支持新教诸侯反抗皇权;丹麦、瑞典早已觊觎北海和波罗的海的德意志领土和港湾;荷兰和英国则不愿帝国势力在北欧扩张,英国还企图削弱西班牙的势力,因而这些国家都支持新教联盟。这场战争从性质上来讲谈不上正义与非正义,但是战争的结果是哈布斯堡王朝以失败而告终,欧洲的封建体制宣告解体,混战中形成了近代国家的格局。
这场战争的发端是在哈布斯堡统治下的波希米亚(现捷克的一部分)的新教贵族们,反对顽固坚持天主教的国王斐迪南。斐迪南是神圣罗马皇帝帝位的继承人,是个狂热的天主教徒,他曾经接受耶稣会的教育,并致力于恢复天主教传统。当时凡是要继承德国皇位的都要兼任波希米亚国王。斐迪南在1617年被宣布为波希米亚国王的王位继承人,第二年便宣布禁止布拉格的新教徒集会,限制新教徒的活动和权利,这遭到了国会中新教徒代表的强烈抗议,并最终演变成反抗德国皇帝的公开斗争。布拉格掷窗事件图战争的导火索是1618年5月波希米亚议会的新教成员将国王派来的钦差掷出宫殿的窗外,史称“布拉格掷窗事件”(Defenestration of Prague)。通过这个事件,布拉格宣布不承认斐迪南担任国王,而将波希米亚的王位给予普法尔茨选侯(也称帕拉丁那选侯)腓特烈五世。这种公开对抗导致了战争的爆发。巴伐利亚的公爵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与梯利领导的天主教联盟军队,于1620年12月在布拉格附近的白山战役中打败了布拉格的军队,腓特烈五世失去了对波希米亚的控制而逃亡,波希米亚遭到了严厉的镇压。在帕拉丁那,反叛的军队继续战斗。本来,腓特烈指望获得他的岳父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的援助,但并没有获得有效帮助。1622年帕拉丁那也被梯利占领,腓特烈的领地被皇帝没收,上帕拉丁那和选帝侯的职位转授给了巴伐利亚的马克西米利安。皇帝的军队在1623年取得斯塔德隆(Stadtlohn)战役的胜利,标志着三十年战争第一阶段的结束。在战争的第一阶段新教力量首先向皇帝发难,但以惨败而告终。
战争的第二个阶段被称作“丹麦时期”。在这一时期战争的范围开始扩大,从德国战争转变成了国际性的冲突,丹麦的克里斯蒂安四世(Christian Ⅳ, 1588—1648年在位)加入了战争。他之所以参战,主要是因为害怕在德国北部兴起哈布斯堡的势力。尽管他表面上称是为了宗教而参战,但实际上是希望扩大自己在德国的地盘。此时,英国和联合省也支持对抗哈布斯堡的势力,而且英国还实际派出了几千名士兵。得到支持的克里斯蒂安四世带领军队开进德国,德国皇帝则利用捷克贵族华伦斯坦的雇佣兵与之对抗。华伦斯坦的军队训练有素,1626年在德绍城击败了新教阵营中另一位佣兵统帅曼斯菲尔德的军队。很快,梯利率领的天主教联盟军队在路特(Lutter)沉重打击了丹麦国王的军队。皇帝的军队几乎横扫了整个德国,华伦斯坦的军队进入了日德兰半岛,并试图征服丹麦,但是1628年在斯特拉尔松遭到失败。1629年双方签订了《吕贝克条约》,根据条约,丹麦退出战争,德国北部被德皇所占领。同年,斐迪南二世颁布了《复原敕令》(Edict of Restitution),下令将各个诸侯从1555年起没收的教会财产,完全归还给教会。因为1555年,当时的皇帝曾经和新教路德派诸侯在《奥格斯堡和约》中达成过和解,凡是以前没收的教产,就不必归还了,而在那之后,新教诸侯仍然继续剥夺教会的财产,也都一直被各方所默认。这次斐迪南发布的《复原敕令》,实质上就是教会势力的反攻倒算,但该敕令也彻底得罪了新教诸侯,迫使这些诸侯站到帝国的对立面。
战争的第三阶段,瑞典的国王古斯塔夫二世(Gustavus Ⅱ, 1611—1632年在位)加入了战争。古斯塔夫对领土的野心曾经使他卷入了与波兰的战争,他害怕斐迪南的海上计划会威胁瑞典对波罗的海的控制,因此他宣布与德国皇帝作战。他的参战得到了红衣主教黎世留(Cardinal Richelieu, 1585—1642年)领导下的天主教法国的理解和支持。当瑞典军队大军开进德国土地时,华伦斯坦已经被斐迪南解职,梯利成为帝国军队的首领。德国的新教诸侯最初犹豫不决,但最后萨克森的约翰·乔治正式加入到瑞典一方。瑞典的军队1631年在布莱登费尔德(Breitenfeld)打败了梯利,占领了德国北部,并取得了节节胜利。1632年梯利在勒克战役中严重受伤,皇帝重新召回了华伦斯坦,后者打败了萨克森的军队并于1632年12月在吕岑与瑞典军队相遇。在吕岑会战中,德国的军队被打败,但是古斯塔夫也在战斗中被杀,反哈布斯堡的军队陷入混乱。吕岑会战后双方进入了对峙状态,华伦斯坦无所作为而与对手进行长时间的谈判,而反帝国的军队则在著名将领魏玛公爵伯纳德的率领下继续战斗,并于1633年袭击了雷根斯堡。1634年华伦斯坦被谋杀,但是帝国军队依靠西班牙军队的支援,在加莱斯德率领下于同年2月在诺德林根打败了瑞典军队。
在德国境内的战争造成德国经济凋敝,土地荒芜,人民痛恨占领自己土地的外国势力,开始出现和平的愿望,这种愿望促成1635年签署了《布拉格和平协定》,德国境内的大多数诸侯和自由城市都接受了这一协定,帝国的联合军队开始全力对抗德国土地上的瑞典军队。但是就在和平希望初露曙光的时候,法国从幕后走向前台,战争进入了第四个阶段。
法国于1635年公开加入了战争,由此开始了三十年战争的第四个阶段,也是最后阶段。现在这场战争已经波及欧洲的大多数国家,出现了好几个战场。在低地国家,联合省和法国共同对抗西班牙;在意大利,法国和西班牙互相争夺;在法国、德国和伊比利亚半岛,法国军队攻击西班牙;同时在伊比利亚半岛上,葡萄牙也开始反抗西班牙;而在北方,丹麦和瑞典产生对抗。这样,局部战争演变成了全面的战争。先是奥地利的军队突入法国,取得了暂时的胜利。接着反哈布斯堡的军队开始逐渐占据优势。魏玛的伯纳德和瑞典的将军巴内尔在德国不断胜利。1639年巴内尔获得了维斯多克大捷;伯纳德则发动了一系列战役,并在1638年占领布雷萨赫。伯纳德和巴内尔先后于1639年和1641年死亡,1637年德皇完成更替,斐迪南三世(Ferdinand Ⅲ, 1637—1657年在位)继位。1642年,法国的黎塞留去世,马扎然(Mazarin, 1602—1661 年)成为他的继承人,并继续执行已定的法国政策。
经过长期的战争,德国已经精疲力竭。尽管在1640前已经开始了和平谈判,但是局势的复杂使谈判的进展缓慢。同时,帝国在瑞典军队的打击下日渐缩小,1642年在布莱登费尔德战役中瑞典军队大败德皇军队,1643年孔代带领的法国军队在洛克瓦打败了西班牙的军队,1645年孔代和蒂雷纳在诺德林根附近获得大捷。奥地利所征服的所有领地均被占领,而且其对手已经逼近维也纳。奥地利的最强有力的同盟巴伐利亚也于1646年被法、瑞军队占领。德皇的失败已成定局,被迫向对手求和。
从1645年6月开始,敌对双方便开始进行谈判,谈判的参加者包括瑞典和法国的联盟,作为敌对方的西班牙和神圣罗马帝国,帝国的各个部分以及新独立的尼德兰。各方通过谈判和讨价还价,于1648年10月24日签署了《威斯特伐里亚条约》。通过这个条约,瑞典和法国的力量得到加强,而神圣罗马帝国和哈布斯堡家族的力量被大大削弱。德国的主权得到承认,帝国仍然在名义上存在。法国成为欧洲的霸主,获得了对麦茨、土尔和凡尔登以及皮内罗洛的主权,法国还获得了阿尔萨斯的大部分,并在菲利普斯堡设防。瑞典则获得西波美拉尼亚,包括斯台丁城、鲁根岛、不来梅大主教区和邻近的维尔登主教区,以及维斯马和海港。条约规定上帕拉丁那和选侯的地位由巴伐利亚保有,而下帕拉丁那和新的选侯地位,则授予腓特烈之子查理·路易。勃兰登堡选侯则得到东波拉美尼亚,梅克林堡则获得维斯马的一部分。条约承认瑞士联邦和尼德兰的独立。在宗教方面条约达成了重要的结果:各个地方的统治者仍然可以决定所统治臣民的宗教,但是要保证臣民能够信奉1624年以及以前所持有的宗教。加尔文教得到承认,各地统治者们可以依靠自己的判断实行全面宗教宽容,未来的宗教冲突由教派间协商和妥协解决。通过该条约,宗教战争的时代宣告结束。
这场战争给德国造成了深重的灾难,人口大规模减少,农业遭受了巨大的冲击,商业和工业也遭到毁灭性打击。神圣罗马帝国崩溃了,只残留下一个纯粹的空壳,强大的哈布斯堡家族衰落了。通过这场战争,德国和哈布斯堡家族失去了优势,法国和瑞典成为欧洲的霸主。这场战争结束了因宗教情感而引发的战争,《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奠定了宗教宽容的基础。此次战争使军事学有许多发展。欧洲一些国家常备雇佣军兵员的补充开始由招募制向征兵制过渡,军队编制和装备趋向精干、轻型,炮兵成为独立兵种并广泛用于野战。实施战区机动并寻机决战成为主要作战形式,切断对方供应成为战略行动的重要手段,会战中集中兵力实施一翼突击战术发挥了威力。军队供应体制开始由征收军税制向建立统一供应基地发展。战争中涌现出一批有才干的军事将领,他们的军事理论和实践对后来欧洲军事和军队的发展有重大的影响。
重商主义理论的出现
重商主义作为一种经济学理论,认为国家的财富依赖于资本的供应,而资本的总量由一个国家所拥有的贵金属来体现,其数量的增加通过与其他国家的贸易顺差来实现,也就是在贸易中要做到多出口而少进口。重商主义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政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应该对贸易进行保护,也就是鼓励出口而限制进口,尤其是通过关税来实现。
重商主义可分为早期(15世纪)和晚期(16—17世纪)两个发展阶段。在早期重商主义时期,由于工场手工业不发达,封建国家不可能指望依靠大量出口而换回国内所必需的货币。于是,政府采取各种行政措施来补救,如当时英国政府采取对英国商人和外国商人监督的措施,以防止货币外流和尽可能地吸收外国货币。早期重商主义以守财奴的眼光来看待货币,觉得一切购买都是使货币减少,一切出售都是使货币增加,主张国家在对外贸易中尽量少买,最好不买,主张国家对每一外国的贸易都应是出超的。这种观点后发展为货币差额论,主张少花钱,多积钱。晚期重商主义所追求的目的虽然和早期相同,都是为了增加货币财富,但所用方法的着重点不同。如果说早期重商主义偏重在节流方面下工夫的话,那么,晚期重商主义着重在开源方面,着重奖励出口,扶植手工制造业。晚期重商主义者对金银的态度已完全改变,已经用资本家的眼光来看待货币,认为货币搁置不用不会产生货币,只有将货币投入流通,使其成为资本,才能增殖,货币充作资本的职能已全部显现出来。晚期重商主义认为少买多卖是相对的,可以大量买,只需在对外贸易总额中出售量大于购买量就行。这种思想后来发展为贸易差额论。
重商主义理论16世纪早期兴起于法国,当时法国刚刚确立了君主专制的制度。1539年法国颁布了一个法令,禁止来自西班牙和法兰德斯部分地区的毛纺织品进口。第二年则进一步颁布了许多禁止金银出口的法令。在之后的时间里出台了许多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1581年英国出版的匿名著作《论英国本土的公共福利》集中体现了早期重商主义的基本思想。首先作者认为,只有金银才是一国的真正财富,金钱是你想得到的任何商品的货栈;作者主张发展农业,因为多余的粮食运往国外可以换取大笔钱财;作者反对发行分量不足的铸币,因为在他看来,硬币质量低劣,外国人就会伪造我们的硬币,设法把大批大批的伪币运到这里来脱手,既换取我们的金银,又换取我们的主要商品。其次他认为对外贸易是财富的真正源泉,利润是在商品流通中由于贱买贵卖而产生的,国内贸易不会引起货币的外出与内流,对财富无所增减。要禁止输入从海外运来的没有什么价值的东西,并规定只准出售自己的商品,不得销售舶来品。其次,不能不管未经加工的商品,因为如果把那些商品及时就地加工后卖到国外去,就会在短时期内带来无数的财富。最后,他认为对外贸易的原则是少买多卖,只有出超才能使金银进口,杜绝本国财富外流。为此,他提倡保护关税,使用国产品,发展本国加工工业。他提出,即使有的商品本国生产的比进口的成本高,也应该买本国的。英国的托马斯·孟(Thomas Mun, 1571—1641年)的著作《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则集中代表了晚期重商主义者的观点。托马斯·孟和一切重商主义者一样,把财富和货币等同起来,他认为,货币的增加就意味着财富的增加。早期重商主义把财富直接看成是金银,以为金银铸币储存得愈多,国家就愈富,因而反对货币输出。托马斯·孟的看法不同。他认为,为要增加货币财富,必须把货币投入流转。他说:“货币产生贸易,贸易增多货币。”因此,投入流转的货币愈多,事情就愈好。但是,把货币投入国内市场,并不能增加国家财富,因为国内商品流通的结果,“一个人的所得就是另一个人的所失。”只有把货币输出国外,发展对外贸易特别是转口贸易,依靠贱买贵卖使更多的货币流入本国,才能使国家富足。所以他说:“对外贸易是增加我们的财富和现金的通常手段,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时时谨守这一原则:在价值上,每年卖给外国人的货物,必须比我们消费他们的为多。”为此,他反对禁止货币输出的法令,主张采取一系列扩大商品输出的措施。
在重商主义之前,欧洲最重要的经济学理论是中世纪经院哲学家们所建构的。这些思想家的目标是发现一种经济制度,能够符合基督教虔诚和正义的原则。他们主要集中于微观经济学和地方性的个体交换。重商主义者则遵循其他的原则和观念,完全取代了中世纪的世界观。这一时期人们广泛接受了马基雅维里的权力政治和国际关系中国家优先的原则。重商主义观念认为所有的商业都是一种“零和游戏”(zero sum game),其中每一方都想在无情的竞争中优于对方。这种观念后来整合进托马斯·霍布斯的著作之中。
重商主义理论出现的时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没有确立起来,产业资本还刚刚发生,在经济生活中占统治地位的是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商业资本促进了封建主义自然经济的解体和国内外贸易的发展。但是,为了进一步发展商品货币关系,商业资本家还要求采取一系列的经济措施,重商主义就是这些措施在理论上的表现。重商主义形成的时期正值欧洲经济处于过渡时期,其中孤立的封建领地正在为集权的国家所代替,造船业方面的科技发展以及城市中心的发展使国际贸易大幅度增长,重商主义所关注的就是如何让贸易对国家有利。重商主义产生时期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是发明了复式簿记法和近代的会计方法,这种会计方法能够清楚地表现贸易的流入和流出量,使详细考察贸易额变得可能。当然其中美洲的发现也是重要的因素,新的市场和新的矿产将对外贸易推向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后者导致了“价格革命”和贸易量的大幅度增加。
在近代早期,重商主义成为整个欧洲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学思想,大多数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信奉这一原则。其中,英国和法国是这一理论的中心,它们通过许多重商主义政策实践着这一理论。法国重商主义的盛期同科尔伯(JeanBaptiste Colbert, 1619—1683年)科尔伯密不可分。科尔伯担任了22年的财政部长,所以法国的重商主义有时候也被称作科尔伯主义。在他的领导下,法国政府为了增加出口积极干预经济,颁布了许多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限制进口和鼓励出口。手工业者被组织成行会和垄断团体,通过大量的指令,指导各种不同类型的产品生产,对生产进行规定和约束。为了鼓励外国的工匠和艺人前来,科尔伯也努力减少国内的商业壁垒,降低国内关税,建设国内道路和运河网络。科尔伯的政策取得了很大成功,法国的工业产量和经济在这一时期获得了飞速发展,并跃升为欧洲的霸主。但在商业方面法国并没有成为一个欧洲强国,英国和尼德兰在商业贸易方面仍然占据着优势。
在英国,重商主义在长期国会期间达到盛期。在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时期也实行重商主义政策。英国的重商主义主要采取控制贸易的方式。颁布了大量规则鼓励出口和限制进口,对进口设置关税而对出口给予奖励,同时彻底禁止出口某些原材料。英国的《航海条例》将外国的商人驱逐出国内的贸易。英国不断寻求殖民地,一旦占领了殖民地,则会颁布许多规定,只允许殖民地生产原材料,只允许他们同英国进行贸易,这往往导致英国和殖民地之间的摩擦,其重商主义政策是导致美国爆发独立战争的主要原因之一。然而,总体而言,重商主义政策对英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使英国成为世界贸易的霸主和超级大国。对英国产生深远影响的一项国内政策,是将荒地改造成农业用地,按照重商主义的观点,为了使国家强大,应当最大限度地使用所有的土地和资源。因而这一时期出现了许多排干沼泽地的工程。
其他国家也在不同程度上采纳了重商主义。尼德兰依靠其最有效率的商人而成为欧洲的财政中心,它最不愿意看到商业和贸易受到限制,很少实行重商主义政策。而中欧和斯堪的纳维亚在三十年战争之后,则广泛实行重商主义,其中瑞典的克里斯蒂那和丹麦的克里斯蒂安四世是重商主义的大力提倡者。哈布斯堡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长久以来实践着重商主义政策,但是由于其帝国广大和分散,难以真正落实重商主义政策。某些诸侯领地真正实行了重商主义,其中最明显的是普鲁士,在腓特烈大帝的领导下,严格地对经济进行控制。17世纪西班牙面临经济衰退,并没有连贯一致的经济政策,但是菲利普五世引进了法国的重商主义政策,并取得一定的成功。彼得大帝时期的俄国试图实行重商主义,但是由于俄国缺乏庞大的商人阶层和工业基础,因而没有取得什么成效。
重商主义的实行也引起了许多暴力冲突。由于重商主义理论认为世界的贸易水平是固定的,所以扩大一个国家贸易的唯一方式就是从别人那里掠夺。因此,许多战争,如英荷战争和法荷战争,都和重商主义理论密切相关。这一时期无休止的战争又反过来进一步巩固了重商主义,因为重视商业也被视为能够获得军事胜利的必要因素。重商主义也导致了这一时期的帝国主义,因为每个国家都试图占领殖民地,占领殖民地就意味着能够获得原材料和排他性的市场。在重商主义时期,欧洲的势力扩张到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