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党建工作实务丛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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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农村体制与土地制度(4)

亦称“两金一费”,即公税金、公益金、管理费。是村集体从农民承包土地中收取的,用于扩大再生产、村集体文化福利事业及行政管理方面的专用资金。公积金的用途主要包括农田基本建设,兴办集体企业或联营投资,偿还积欠银行贷款及利息,培肥地力的补偿,集体事业的基本建设,大型农机具变更和开发性生产投资。公益金主要用于军烈属和残废军人的优待照顾、医疗和生活上的困难补助、因公伤亡的抚恤、举办集体文教福利事业等。管理费用途主要包括村干部工资、年终奖励费、办公费、会议补贴和差旅费等项开支。“两金”实行定向限额,预算审批制度,动用时要按用途向乡(镇)提报使用计划,由乡(镇)经营站代乡(镇)审批。全年只许结余,不准超支。管理费实行定项限额包干制度,节余分成,超支自负。目前,为减轻农民负担,集体提留款正在逐步取消。

合同定购

国家通过合同的形式,向生产者收购农产品的一项政策。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规定,从1985年起,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派购任务,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粮、棉取消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以外的粮、棉可以自由上市。生猪、水产品、蔬菜也要逐步取消派购。对农产品实行合同定购是农村任务由自然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过渡的必然产物,是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的结果,对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质量,发育农产品市场,加快农民致富步伐,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于受国家财务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的制约,合同定购价格一般低于市场价格,因而对生产者来说仍带有任务性质。1991年和1992年,国家连续两次上调合同定购粮食价格,目前主要粮食定购品种已大体实现购销同价。

三挂钩

国家合同定购内的粮食与供应平价化肥、柴油和发放粮食预购定金按一定比例挂钩的一项政策。1986年10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完善粮食合同定购的通知》,从1987年开始,中央专项安排一些化肥、柴油与合同定购内的粮食挂钩,每百市斤贸易粮拨付优质标准化肥6市斤,柴油3市斤,并按平价供应;按合同定购粮食价款总数的20%发放粮食预购定金,利息由财政负担,农民交粮时扣还。“三挂钩”政策是对粮食合同定购的完善和充实。对于提高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自1993年以来,此政策不断调整,粮食收购走向市场化。

粮食购销体制

是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对原有的粮食统购统销体制在收购形式、流通渠道、定价机制、补贴方式等方面进行的一系列改革,中共中央1981年12月在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1982年1号文件)提出,粮棉油等产品仍坚持统购统销的政策,同时提出要逐步推行合同制。1983年《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在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少数重要农产品,继续实行统购派购的同时,对农民完成统派购任务后的产品,包括粮食,允许多渠道经营,国营商业要积极开展议购议销,参与市场调节。中共中央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继续提出,要改善农副产品收购办法,强调了统派购任务一定几年不变的政策和购销合同的严肃性。到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的正式提出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并从本年度起,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派购任务。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粮食由商业部门在播种前与农民协商,签订定购合同。至此,结束了延续多年的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同年,对定购的粮食,国家按“倒三七”比例计价(即三成按原统购价,七成按原超购价)。定购以外的粮食允许自由上市,如果市场粮价低于原统购价,国家仍按原统购价敞开收购,保护农民利益。1986年实行了粮食合同定购与供应化肥、柴油、预购定金“互挂钩”的办法。并在省际间实行粮食调拨包干。1987年中共中央5号文件(《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把粮食合同定购与市场收购并行的办法概括为“双轨制”,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成果肯定下来,要求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坚持实行,并要求把定购以外的粮食真正放开搞活。在粮食价格的配套改革上,从1979年起,国家陆续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逐步放开市场价格,实行了保护价政策。近年来,国家建立了粮食专项储备制度,成功地调整了城市居民的粮油销售价格,积极推进购销同价。目前,这种以双轨并行为主要特征的管放结合的粮食购销体制不断完善和发展,市场、价格等机制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新的体制日益成熟和规范化。

专项储备粮制度

是国家平抑粮食市场和价格的重要手段。国务院国发[1991]60号文件要求,中央和地方实行专项储备粮制度。主要意义是:当市场价格下跌时,政府按保护价定额收购储备,保护生产者的利益;当市场价格过高时,政府按合理价格抛售一部分储备粮,以稳定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国家专项储备粮的指标分配适当集中,重点照顾商品率比较高的生产区和出售国家定购粮较多的农户。随着市场发育,专储粮将逐步过渡到通过市场吞吐,保持粮食市场和价格的稳定。

农工商综合经营

在经营农业的基础上,同时经营农产品加工和工农产品销售的经营方式。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形成的农工商综合经营的形式很多,有地域性的和企业性的,有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多种形式竞相发展,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它既生产原料,又自行加工和销售,把生产、加工、供应、销售联为一体,改变了农业单纯生产原料。农村的人力、财务、资源得不到综合利用,工业远离原料产地等状况,从而有利于降低成本,增加农业积累。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它使农产品从生产、加工到销售,处于组织化状态,有利于克服部门分工所产生的矛盾,减少流通环节,使生产和消费相适应,并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利用提供了条件和门路。

贸工农一体化

是我国农村商品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个重要经济模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1985年1号文件)要求:“靠近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特区的农村,应当成为农业方面的对外窗口和外引内联的基地,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山东半岛、辽东半岛和其沿海地区要逐步形成贸工农型生产结构,即按出口贸易的需要来发展农产品加工,按加工需要发展农业生产,到引进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随着商品经济的深入发展,这种建立“贸工农型生产结构”的追求,逐渐由沿海扩大到内地,内涵限定也不再仅仅局限于外贸市场,并且在概念的完善和理论上又有了新的发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的通知》(国发(1991)60号文件)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已经出现了一批贸工农一体化、产和销一条龙的试验组织,对于联结千家万户建立专业化商品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减轻市场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作为一个新的思维方式,改变了长期产品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以生产为中心的思维定势,树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以加工为中介,以企业为基础。追求价格再生产和最终产品附加值的开放型经营思想。作为一个经济模式,突破了旧有经济体制、经营方式的束缚,组成了农工商贸一体、城乡一体的发展机制和格局,找到了计划与市场的最佳结合点,把广大农民分散的商品生产活动纳入有序的轨道,使市场体系建设通过有规则的生产行为逐步走向规范化,使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和经营方式能够竞相发展。同时,贸工农一体化也促进了领导方式的变化,由只重计划、不重市场,只重生产、不重流通,只重行政手段、不重经济手段的传统方式,变为按市场原则和价值规律发展农村商品经济。

农科教统筹结合

我国农村综合改革实践中创造的一种新鲜经验。农业发展靠科技,科技推广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这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农科教统筹结合,即是遵循这个客观规律,以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和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为动力,达到振兴农村经济的目的。因此,它是实施“科教兴农”的有效途径之一。其基本内容是: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科技为动力,以教为载体,把区域性的教育发展规划和科技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经济开发和智力开发结合起来通过统筹协调,使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得到综合利用、合理配置,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取得人才培养、科技开发和经济振兴的最佳效益,逐步形成以教治愚、以智促富、以富兴教的良性循环。农科教统筹结合的基本要求是:①抓住“农业发展、科技推广、人才培训”这条主线,统筹规划农业、科技、教育三方面的改革与发展,使农村科技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同农业发展目标紧密地结合起来。②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农村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广泛进行多种形式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一大批农业科技骨干力量。③健全和发展县、乡、村三级农科教结合的科技推广网络,壮大农村专兼结合、专群结合的科技服务队伍,不断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覆盖面,使科技成果尽快变为现实生产力。④增强政府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的能力,统筹安排农、科、教等有关部门的工作,推进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行农科教统筹结合,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选择切实可行的统筹内容和结合形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实行农科教统筹结合加强科教兴农的决定》,是加强农科教统筹结合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农业技术集团承包

以科技为先导,融行政领导、技术推广、科研教学、物资供应为一体,实行政、技、物相结合,依靠整体力量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的组织形式。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土地的产出效益与农民的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依靠科技实现增产增收逐渐被农民所接受。为了适应家庭经营的新特点,采取适宜的科技转化形式,各地进行了多方探索。一些地方先是采取单一的技术承包方式,即由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与农户签订技术承包合同,双方建立技术承包关系,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是,单一的技术承包方式,技术推广部门只能向农民提供生物技术,而解决不了农机、水利、资金筹集、生产资料供应等。克服这些制约因素,搞好技术推广中各环节的衔接,广大干部群众创造出了农业技术集团承包的新形式。其基本特点:一是整体性,实行以行政领导为核心,科技人员为骨干、农民群众为主体的“二结合”;二是服务性,有计划、有目标、多功能地进行全程服务;三是实体性,通过责任制和合同形式,把集团内部各方之间、承包集团与农民之间的责、权、利固定下来,以收取承包费方式,实行有偿服务。农业技术集团承包于1988年在河北省率先搞起的,随后全国各地相继推行。它对于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生产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