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学者认为,蒲寿庚的投降对保宋抗元运动是一次致命打击,因为他们相信拥有一支强大的水军,以及优良的战船和商船。一方面,蒲寿庚的背叛导致保宋军队在即将到来的战斗中可供动员的水军数量大量减少;另一方面,他的背叛行为给蒙古水军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因为截至此时的蒙古水军,仍是落后于宋朝水军的。
尽管蒲寿庚在南宋统治即将结束之际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能够清楚说明他在泉州地位的史料证据还是凤毛麟角,而且经常存在自相矛盾之处。这也就是为什么当桑原骘藏重新发掘这个长期被人遗忘的历史人物时,为学术界作出了重大的贡献。然而,像蒲寿庚这样的人如何在突然之间变成历史人物,并起到如此重要的作用,这还需要进一步说明。我们尤其必须要详细考察他所担任的职位,以确定这些职位是否如人们所认为的那样,是他权力的主要来源。下文是对其他学者和笔者在过去20年里研究这个问题的一个总结。
《宋史》仅仅记载,蒲寿庚在1276年末担任过两个职务:招抚使和市舶使。如前文所述,市舶使负责在沿海指定地区(这里所指的就是泉州和闽南地区)管理海上贸易、征收关税和接送外国使节。在市舶使的职权范围内,蒲寿庚对泉州海上贸易发生强大的影响力。但是,即使泉州商船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征为战船,他对这些船只的控制能力也不能过分高估。没有证据表明,南宋时期的市舶使被赋予调遣商船的权力。充其量,蒲寿庚只是控制着自己家族的船队而已。
然而,招抚使职权的重要性却比较含糊。以前关于蒲寿庚的文献并没有详细讨论过。根据《宋史·职官志》的记载,招抚使一职在南宋时期是一个非常设职位。《宋史》没有提及它的职能和任命标准。但从《宋史》和《宋会要辑稿》对招抚使的任命记录来判断,担任此官职的人通常为担负特殊使命的军队高级军官。任命像蒲寿庚这类没有适当官衔的人担任招抚使,只能反映出1276年初,随着南宋临安朝廷投降蒙古人,政治上出现的混乱状况。然而,任命蒲寿庚为招抚使,本身说明了他在泉州肯定掌握着一支实力强大的地方武装,他的支持对于抵抗蒙古人的入侵意义非常重大。1276年蒲寿庚敢于背叛南宋朝廷,并于1277年成功保卫泉州,免受南宋勤王者的围攻,进一步证明了这支军队的实力。
至于蒲寿庚因何被任命为招抚使,《宋史》没有说明原因。据明清地方志和地理著作,如《大明一统舆地名胜志》、《泉州府志》、《闽书》和《福建通志》的记载,1274年前后蒲氏兄弟在泉州击退海盗建功。桑原骘藏据此认为,蒲寿庚的仕途生涯因他打击海盗有功而开始。
另一方面,桑原骘藏也接受了《宋史》所陈述的一个观点,即蒲寿庚在1276年之前已担任30年的市舶使。如若这样的话,就会出现年代不一致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桑原骘藏进一步指出,明代史料中“1274”是个错误的年代记载,它应该是1250年。这种观点其实没有说服力。我们找不到史料根据来支持这种观点,即蒲寿庚开始他的仕途生涯是因为他1274年击败了海盗袭击。事实上,他1276年之前的市舶使任职长短,是值得怀疑的。
与桑原骘藏的观点(即蒲寿庚在1276年之前担任了30年的市舶使)不同,罗香林认为蒲寿庚在1259年之后才担任市舶使之职。而余嘉锡指出,在1276年之前的30年间,还有另外两个市舶使任职,即王会溪和赵日起。除这些观点外,甚至有人认为,从1252—1262年间,至少有四个人相继担任过泉州市舶使。
此外有证据显示,直到1266年,王会溪才离任泉州市舶使。因此,我们可以确定蒲寿庚担任泉州市舶使的时间不可能早于1266年。他担任市舶使的任期很可能不超过10年。《宋史》中所说的他任市舶使30年,要么是夸张,要么是记载错误。陈高华提出的另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宋史》所记载的30年时间指的是蒲寿作为商人控制泉州海上贸易的时间,而不是担任市舶使的任期。
蒲寿庚的权力范围是否扩展到泉州之外,这是评价他的影响力的关键因素。桑原骘藏及其他学者认为,他的军事影响力覆盖整个福建路,甚至广东。这个观点是根据17世纪初编写的《闽书》而得出来的。书中这样记载:
蒲寿庚,其先西域人。……寿庚少豪侠无赖。咸淳末(大约1274年),与其兄寿宬平海寇有功,累官福建安抚、沿海都制置使。景炎年(1276—1277),授福建广东招抚使,总海舶。
为了证实这条资料的可靠性,桑原骘藏断言,在明代的其他史料(如《大明一统舆地名胜志》和《泉州府志》)中也出现过类似记载。
对于这个观点我们需要重新思考。首先,明末编写的《泉州府志》与《闽书》并非互补的两份独立史料。《闽书》的编写者何乔远也参与了《泉州府志》的编写。1612年出版的《泉州府志》和《闽书》所记载的内容也存在不一致的地方。1612年的《泉州府志》仅仅提到蒲寿庚担任沿海都制置使,并没有提到他担任其他官职。此外,《大明一统舆地名胜志》只是这样记载:
宋末西域人蒲寿晟与其弟寿庚以互市至。咸淳(1265—1274)未击海寇有功,寿庚历官至招抚使。寿宬授知吉州,不赴,劝寿庚以泉降元。
这段话除了提供和《宋史》记载相同的内容外,它对于我们了解蒲寿庚担任的官职没有任何帮助,它也没有证明《闽书》中的观点。
其次,从当时的总体政治形势(包括1276年前后其他官员的任命情况)来判断,蒲寿庚不可能拥有超越泉州的军事权力。某个路的安抚使(省级军事长官,桑原骘藏将它译为“行政长官”)是一个路的最高军政长官。从本质上讲,它是个高级的文官职位。只因打击海盗有功而授予的武官职位,远远不足以为他铺平在10年内就升迁为安抚使的道路。在《福建通志》中我们可以找到整个宋代关于福建安抚使任命的详细记录,在其中我们看不到蒲寿庚的名字。《宋史》在1264—1276年关于安抚使任命情况的记载,也可以证明上述说法。因此,蒲寿庚显然没有担任过安抚使。
《闽书》提到的另一种可能会使蒲寿庚有机会把权力扩张到泉州以外的职位,是沿海都制置使。桑原骘藏把这个职位译为“最高海防司令”,而罗荣邦译为“海岸防卫总长”。正如桑原骘藏根据《宋史》的记载所解释的那样,沿海都制置使的职责就是保卫海疆的安全。但是,他忽略了这个记载之前的一段重要文字,即沿海都制置使通常是由明州知州同时兼任的。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即蒲寿庚是如何当上明州知州的呢?对元代明州地方志的进一步研究发现,绝大多数明州知州都兼任沿海都制置使,并一直延续到1261年。这个职位担任者的名单从1241年一直记录到1261年,中间从未中断。在《宋史》中,我们至少可以找到三位分别于1269年、1271年和1275年担任明州沿海都制置使同时兼任明州知州的人。现在事实已十分清楚,直到南宋末年,沿海都制置使都是由明州知州兼任的,而且蒲寿庚从来也没有担任过这个职位。这就是说,尽管蒲寿庚的影响力在他控制泉州商船方面十分巨大,但仅限于泉州而已。
最新发现的历史资料《丽史》值得我们提一下。这是一位佚名作者于16世纪之前编写的关于元代泉州的杂史类著作。它的部分内容也记载于1555年编撰的泉州金氏家族族谱即《清源金氏族谱》中。《丽史》的编写时间早于《闽书》和《大明一统舆地名胜志》,所以,它被用作1763年出版的《泉州府志》的第一手资料。和其他文献相比,它似乎具有很大的独立性。它对蒲寿庚的仕途生涯作了不同叙述:“泉州故多西域人,宋季有蒲寿庚、蒲寿宬,以平海寇得官。寿庚为招抚使,主市舶,寿宬为吉州。”这段话既不能证明蒲寿庚在被任命招抚使时是否又担任了市舶使,也不能证明他是否同时担任过市舶使和招抚使。但它的确能清楚说明蒲寿庚担任过招抚使,而不是福建安抚使或者沿海都制置使。这也验证了笔者的观点,即蒲寿庚的政治和军事影响力只局限在泉州当地,而且从来没有超越一个州的范围,更没有如桑原骘藏和罗香林所说的那样,超出了一个路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