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日是古人祭祀社神(土地神、农神)的日子。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每年分春秋两次祭祀社神的礼俗,即春社和秋社。春社是每年立春后的第五个戊日,约在农历二月中旬;秋社是每年立秋后的第五个戊日,大约在新谷登场的农历八月。
据古文献记载,我国在西周之时已有祭社的礼仪规定了。由于天子、诸侯、大夫以及庶民的身份不同,祭社的规格和礼仪形式也不同。现以普通的百姓(庶民)为例,据《周礼》所载,庶民二十家为一社,每一社都有社树。因各社的社树不同,每个社的称呼也各异,如以栗树为社树,则称之为栗社,以松树为社树,则称之为松社。据郑玄所言,汉代盛行“百家共一社”,即由原来的四个社合为一社。社日前,人们先在社树下搭好供社公(即社神)的棚屋,以备祭社用。“社日,四邻并结综会社,牲醪,为屋于树下,先祭社,然后食其胙。”(《荆楚岁时记》)就是说在社日这一天,周围邻居(一百家左右)都结集起来,举行祭祀社神的仪式,宰牛杀羊献祭酒,在事先搭好的棚屋附近,举行祭社神活动。祭神完毕,再共同享用祭祀用过的酒肉。
春秋两个社日,既是人们祭祀土地神的日子,也是人们得以聚会宴饮的日子,不管历代酒禁严与松,有或无,在这一天,人们都能畅饮酣歌,不受约束。“夫穷乡之社,扣瓮拊礑(礑状金属块),相和而歌,自以为乐也”,说人们在祭拜完社神后,击着瓦瓮敲着金属块为节奏,边歌边舞,尽情嬉笑娱乐的情景。唐代人王驾有一首《社日》诗,生动地描述了人们在春社日饮酒欢歌后的场面:
鹅湖山下稻粱肥,
豚栅鸡栖对掩扉;
桑柘影斜春社散,
家家扶得醉人归。
当太阳照在桑树和柘树上的影子斜过去时,春社酒宴才散。在回村的路上,家家都扶着烂醉的人儿往回走。社日饮酒之俗在宋代以后继续盛行,《东京梦华录·秋社》曰:“八月秋社,各以社糕、社酒相赍送。”当时民间流行的说法是,就是耳聋多年的人喝了社酒也可治愈。彭乘在《墨客挥犀》里说了这样一件事:一个姓杨的尚书耳聋,居住在鄠县的别业,他的邻里有户姓高的富豪,高家有两个儿子,小名叫大马小马,准备考明经科以求官,常常来找杨尚书。杨尚书以邻里之故,虽看不惯这两个纨绔子弟,又不便拒之于门外,就以耳聋推辞。一天,正逢社日,小马带来一榼社酒,对杨尚书说:这是专治耳聋的社酒,我愿意侍奉您喝下去。杨尚书闭着眼睛冷了半天,才叫童子取纸笺来,在上面写了一首绝句:
十数年来聋且聩,
可将社酒便能医。
一心更愿睛盲了,
免见豪家小马儿。
社酒虽能治聋,但不愿饮。我宁愿把眼也瞎了,看不见你这纨绔子弟才好呢!关于社日饮酒之举,从南宋诗人陆游的诗里也可知道。陆游曾写过《春社》和《秋社》二诗,他在诗中是这样描述社日饮酒场面的:
社肉如林社酒浓,
乡邻罗拜祝年丰。
太平气象吾能说,
尽在冬冬社鼓中。
《春社》
明朝逢社日,邻曲乐年丰。
稻蟹雨中尽,海氛秋后空。
不须谀土偶,正可倚天公。
酒满银杯绿,相呼一笑中。
《秋社》
在这咚咚响的社鼓声中,人们饮酒食肉,相互欢笑,热闹非凡。这样遍及全国城乡的一年两度的饮酒日,除了某些节日可与它相比外,平常是见不到的。
明代农村祭社时,除了祭社神以求年丰等内容外,还有盟誓之举。《明会典·里社》中记载说:“祭毕就行会饮,会中先令一人读抑强扶弱之誓词。其词曰:‘凡我同里之人,各遵守礼法,毋持力凌弱。违者先共制之,然后经官,或贫无可赡,周给其家,三年不立,不使与会。其婚姻丧葬有乏,随力相助。如不从众及犯奸、盗、诈、伪一切非为之人,并不许入会’。读誓词毕,长幼依次就坐,尽欢而退。”由此可见,明代社日会饮酒前,先须念一些抑强扶弱之类的誓词,然后再相呼饮酒,尽欢而散。这与前代的社日相比,增加了约束社民的教育内容,但是饮酒欢宴的娱乐成分一直占有重要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