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长时间盯着手上的戒指,凌玥的眼睛感觉到酸涩难受。看了半天,还是未能领悟清风所说的精神力沟通,让清风气得跳脚,直骂她是笨蛋。
“本来就很难啊。”凌玥小声嘀咕着,哪有小说里讲的那么简单,她眼睛很痛了好不好。
折腾了半个多小时无果,清风只有认命。指望她运气脑海里初具的神识力量是行不通了,清风让她再度把收取的元丹拿出来,催动自身精气将元丹包裹住,原本花生米大小的元丹很快诡异地消融了。在他的指导下,凌玥又将手上的伤口挤出几滴血来,混合着元丹所化的液体对着戒指抹去,心中默念着刚刚教的“天光宝器诀”,过一会就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感觉。
说不出那是什么,就感觉戒指成为了自身的一部份,很自然!
“为什么要抹第二次血,之前我们不是滴血认主过吗?”不耻下问,凌玥很自然地忽略到清风的鄙视。
“你的血液只是因为那丝微弱的先天灵气将我唤醒。认主岂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在有器灵配合辅助的情况下认主只需要有你的精血和一定程度的灵力,这样就能将宝器完全激活。”
“那如果没有器灵呢?”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器灵肯定不会是普通货色,满大街都是。
“要么最少达到炼气期五层,将周身灵力全部输入法宝里。法宝等级越高,需要输入的灵力就越大,炼气八层以前妄自认主法宝一不留神就会被吸成人干。要么以自身精血喂足法宝七七四十九天,此为血祭。筑基期前使用血祭,不消半日就会失血而亡。”
凌玥嘴角一抽,这是不是要感谢老天爷让她得到的是一枚宝器而非普通法宝?
“刚刚那枚元丹混合我的血液就是让它成为我的灵力?”
“是。不过这种投机取巧的方法血液与灵气的混合层次很低,超过一柱香时间灵力就会消失。”
“现在你再试试看有何变化。”
这次不需凌玥再盯着戒指发呆,脑海里只是一个念头闪过,眼前一花后她便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
大约500平米的空间里是一片灰蒙蒙的天空。有一个小小的水池,四周是干枯的土地。水池约摸只有浴缸大小,散发着微微的白雾。
凌玥对这奇异的空间很好奇,心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随身空间呀。
“天光戒乃上古流传下来的稀世奇珍,就算在宝器中也是万里挑一的存在,这种小小空间算什么。等你修为提高了,戒指的空间也会随着成长可谓变幻无穷。”
一道人影在她旁边出现,白色道袍,鹤发童颜,那人身上有着一股说不出的韵味,正是天光戒的器灵清风。
清风指着那水池道:“这是稀释过的万年石钟乳,可以替你洗筋乏髓。当年老主人在荒北极冰收集了一些。你现在根基尚浅,身体容纳不了石钟乳的灵力。我已经切下一点为你融入池水,你下去泡着吧。”
凌玥还有些不好意思,想也知道她不可能穿着身上沾满灰尘的衣服进入水池。没听清风说那是万年石钟乳吗,就算是稀释过的,有那万年两字打头,可知会是多么珍贵的东西。
瞧出她不好意思,清风消失了。
凌玥三下五除二把身上脱个干净跳入池中,刚一进入就感觉身上阵阵灼热刺痛,仿佛被什么东西挤压一样。
紧接着更巨大的疼痛在她全身散开,身上的皮肉也开始裂开,巨痛一拨接着一拨,让她昏迷都不能,只能硬生生地挨过去。
小丫头,不是我心狠,这是修仙要付出的代价。清风看着在水池里挣扎惨叫的人,眼里有些担忧。毕竟是还不经事的小姑娘,若是不能挺疼痛一心求死,这番做为就白费了。
凌玥已经年过二十,身体筋脉骨骼基本定型,不洗筋乏髓就算修炼成就也不会高。虽然有他帮她护住神识,可看她身体被灵气撕裂就是因为筋脉太细,不能承受万年石钟乳的灵气才被活活撑开。好在万年石钟乳还有修复的奇效,凌玥不会被灵气撑死。
但这样一来可苦了凌玥,她的身体在不停的裂开与修复中煎熬,如此循环反复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当池水再也没有白雾溢出时,清风知道石钟乳已经被吸收干净了。
紧接着阵阵恶臭与黑褐色的膏体从凌玥身上排出,不一会从头到脚就糊满了厚厚的污垢。凌玥被身上的臭味薰到不行,使劲儿在水里揉搓起来。一池水很快成了染缸,身上的脏物却还在排出。
清风出现在水池旁,右手一挥带起一道水柱冲去。凌玥也顾不得羞涩,不停地清理身上。当第七道水柱过后,凌玥身上的污垢终于给排出干净了。
老话说一白遮三丑,若说凌玥之前是小有姿色的清秀佳人,现在则多了一抹罕见的灵动。之前身上的伤痕尽数消失不说,浑身更是雪白莹透,冰肌玉骨,犹如一抹空谷幽兰气质高远,又似月中嫦娥飘渺如仙。
清风似是一阵勉怀,当年在仙乐宫那么多仙子,个个都是如此仙香盎然,如今已经再也寻不到了。
“别遮了,又没什么看头。什么样的美女老夫我没见过。”白了她一眼,清风将她放在空间外的包裹带进来,里面有几件可供换洗的衣物。
“那倒是,您老都几千岁了,当我曾曾曾曾曾曾祖都绰绰有余。”凌玥一边穿着衣服,一边问:“天光戒是上古时期就流传的宝物,为何戒指的主人只有清玄子?”
“傻丫头,你以为器灵是这么好产生的。法宝确实是要产生了器灵才能称之为宝器。可是在法宝里也不乏一些强大的存在,因为炼制者的法力高强,炼制材料优异加上少之又少的变异,这类法宝的威能可与宝器比肩。天光戒就是这样一枚戒指!”
“仙乐宫在上古时期就是道门巨擎,天光戒也是做为门内至宝代代相传,历经数代元婴老祖的精血滋养才诞生了灵智。严格来说清玄子不是我第一位主人,不过器灵修炼速度很慢,一旦其主身死,对器灵的修为有损。所以真正让我有了灵识的前一代老祖霜云子并未让我认主,那时他寿元将近,遂将我赐给了老主人。”
“现在都便宜你个小丫头了。”清风一笑,打定主意要将凌玥当成后辈培养。
“那你现在的修为是?”
“筑基后期。”离元婴塑体还有很远很远。
“这么低?”凌玥吃了一惊,没想到一派老祖的器灵只是筑基期修为,这种修为在元婴修士的眼里,怕是做炮灰都没有资格吧。
“我原先是金丹后期,老主人死后精血反噬让我等级掉落三阶。而后数千年里得不到精血补充,我现在虽为筑基后期,可我缺少精血,实际顶多能发挥的只筑基期的神识,使用不了什么厉害的法术。”
凌玥一听立马拍着胸脯保证一定好好修炼,争取让清风早日恢复。清风将要教她修仙练道也让她心存感激。
“师父在上,请受凌玥的一拜。”
凌玥对着清风行拜师礼倒让清风吃了一惊:“这怎可,使不得使不得。”
不管以前的清风多么威风,但如今天光戒认主以后她就算是自己的主人了,哪怕她修为再低,也不可拜他为师的。
“你教我修仙不是师傅是什么?你将仙乐宫的修仙法门传授给我,实际上已经在做仙乐宫长辈在做的事情,我做为最后一代弟子,唤你一声师傅有何不可?”
“话是如此,但礼不可废。”清风有记忆来就在仙乐宫生存,对仙乐宫感情十分深厚,将门内规矩看得很重。
见凌玥这么尊重自己他很高兴,他不希望仙乐宫最后的传承者是一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早前关于修仙的问题也是对凌玥的一个考验,如果她当时果断放弃了家人,那清风就算再度沉睡也绝对不会教她修仙的。
严格说起来,现在的凌玥是传承仙乐宫道统的最后希望,身份之高岂是他可以指认为徒弟的。
“做你师傅是不行的,那是对历代仙宫乐主不敬。若是有心,便唤我一声风老如何?”
至此,清风彻底相信了凌玥,愿意倾尽其能助她成就无上之尊。
凌玥表明了态度,也不再勉强他:“风老,你看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在最短的时间内杀死更多的尸鬼夺取元丹。”
尸鬼初期并不可怕,虽然力量很大可是行动缓慢,只要不是被一群尸鬼围住,单打独斗下一个普通人对准它的头,也是很容易将尸鬼灭杀的。
等到七天过后,尸鬼的体魄就会强化到一定程度解除僵化。届时尸鬼的速度可与常人无异,杀起来就要更加困难。越往后尸鬼吞噬的同类和血肉越多就会产生异变成为绿毛僵尸和红毛僵尸,它们刀枪不入,凡火不侵。而青铜僵尸绝对是堪比筑基期的存在,它们没有人的意识,不知疼痛为何物。普通筑基期修士就是三四人也不一定是青铜僵尸的对手。再往后的白银僵尸,金甲僵尸亦分别对应了人类的金丹期和元婴期。
现在是末世来临的第五天,他们只有两天时间可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