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席墓蓉迷,所有她的集子就差一本《同心集》了。那天听说书店里到了一批,好不容易捱到下班急匆匆赶去,不料营业员指指柜台旁的一个男青年,最后的一本就在他手里翻着——这就是我们的初识,普通得简直俗套。不用说你也猜得出,他很有气度地把书让了出来。
君子不掠人所美,可我又不甘心忍痛割爱。总算托人又觅到一本,按地址送去,于是便有了交往,有了感情,有了……书维系了一切。
结婚前我们商定,每年结婚纪念日各自买一本书以志纪念,还说好不许互相提醒,否则就算不上心心相印了。我们把这个叫做“书婚”。金婚、银婚有什么稀罕的,书才万寿无疆呐!
这几天天天往书店跑,却没找到可心的。好在这第一个“书婚日”恰好星期天,有时间沙里淘金。
早晨起来,春光明媚,心情特好,几乎忍不住想问他今天什么日子。时不时察颜观色,他却没事人似的,好像今天与其他364天完全一样。
我问他上不上街,他摇摇头,说自己要写点东西。我心里直骂他:木头人,看我待会儿怎么治你!
书店里真没书,找了老半天,好歹挑了本《简·爱》珍藏本。几年前买过一本,早让我翻破了。
回到家里,见他仍窝在写字台前不动窝,气就不打一处来。显然他把那件事给彻底忘了。男人就是这样,婚前甜言蜜语,竭尽讨好之能事;一旦如愿以偿,就将海誓山盟抛诸九霄云外。明知道我回来了,他居然连头都不转过来一下。
我坐在床沿生闷气,下决心今儿个坚决不再理他。本来想好好做几个菜庆贺庆贺,可现在,哼!
他终于扔下笔,伸伸懒腰,回过头冲我歪歪嘴角:“怎么啦,亲爱的?”
我白了他一眼,赌气不吭声,可憋了半天,还是没好气地说:“今天什么日子?你的书呢?”
“书,什么书?”他扭头看看书橱,傻傻的,“你要什么书?”
果真忘了,该死的!我好委屈,泪水止不住流了下来。
“别别……”他说过,最见不得我的眼泪。他手忙脚乱地拉开抽屉,取出一个大纸包:“喏,人家……”
我心里一动,忙过去拆开,一叠精装书——《莎士比亚全集》!这可是我俩梦寐以求的呀。
“邮购来好几天了,就等今天晚餐时……”
他站起来拥住我,用手指轻轻刮我的脸羞我,我低头躲避,瞥见桌上的稿子第一行写着:
书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