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习惯不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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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随感

看到空间里一些年轻人,纠结于感情的话,即感好笑,又感亲切。好笑,是因你还年轻,还很幼稚,还很单纯,还属一根筋。满眼,满脑,就是爱情,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爱情,好似你活着,就是只为了爱情。为此辗转翻侧、寻死觅活。

爱情这东西特奇妙,令世人为之折腰。曾读过这样一首词:

堆来枕上愁何状,江海翻波浪。

夜长天色总难明,寂寞披衣起坐数寒星。

晓来百念都灰烬,剩有离人影。

一钩残月向西行,对此不抑眼泪也无由。

这是******于1921年,写于离别的新婚妻子杨开慧的。其情之真,其意之切,令人唏嘘。

前几天在一记录片中看到,******追求邓颖超,两人陷入爱河时,******21岁,邓颖超15岁。

******、******,这两人的成绩,地球人都知道。可他们的爱情故事,并不逊于任何一个,自以为,为爱痴狂的人。年轻人,能理解我的用意吗?

再来说说为何感到亲切吧。

我在二十多岁时,曾喜欢过一个女孩。那时我在外地上学,她在棉纺厂上班。那时感觉她特清秀、稚气。为她做过许多年轻人都疯过的事。

曾经在厂子门口,淋着雨等她半天;

曾经为她买了一个小小的录音机,用我在学校献血后,学校发给献血学生用来增补营养的钱。

曾经为她惆怅的,用烟头烫伤过自己的手腕。

曾经给她一天写过一封信,持续了几十天。

我得到了回报,在一天夜里,她随我回了老家。那时爸妈都在医院上班,家中沒人。我至今在为那晚纠结,我俩躺在一个床上,我竟沒动她。只在开始上床时,为她脱掉了鞋,两人就合衣躺倒了天亮。多少年了,直到现在都在想:我太傻,那天为何不动她呢?又庆幸,幸亏沒动她,真动了,也许就沒现在的家了。想来想去,还是不知那种做法更好。可有一点我想明白了,爱,是能战胜欲望的,它有时纯洁的令人不可思议。而且,我也知道了,我并不是一个坏人。

这些年在街上也碰到过她几次,形同路人。虽认识,却已是陌生人,扭转头,不打招呼,沒有表情,心如止水,平静的擦肩而过。

曾给一个好友聊过这事。他惊奇的问,“你们现在竟这么冷漠吗?”。有时扪心自问,也许那还不是真爱她吧。反正我有惊无险的闯过了青年的痴狂。现在唯一后悔的就是,沒有坚持每天用给她写一封信的精神写东西。若那样,我至少也出几部几百万字的书了,应有小成了吧?

儿子上学前,我陪他跑步时,问儿子:

“你在学校里有喜欢的女孩吗?”

儿子笑而不答。我能猜出他的心,可我并沒追问,只对他说:

“十七、八有这欲求是正常的,沒有,那就有病了。可必须注意度。许多学生都有懵懂的爱情,可大多数学生都成功的走入了社会,组建了幸福的家庭,沒在学习中为此跌跟头。他们就是好学生,成功的学生,明白吗?”

儿子沒置可否,我也沒再深说。但我知道,这种事是必须给儿子聊的,可又不能深聊,只能点到为止。

哎!情这东西,最迷人!也最累人!

我感觉还是我现在的年龄段好,懂的何谓真爱,如何去爱。

有朋友要问我,何谓真爱?如何去爱?呵呵,不告诉你。这种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但有一点我要说:

至少你要碰上合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