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情感爱与痛的边缘:我的双重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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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6章 【繁音】4

罗嫚来了,最近因为小萝莉的事,她常常需要过来。她这样的女人自然会选择紧紧抓住这个机会,所以她很卖力。

我知道她这几年主要是在周旋于那些老头子政治家的身边,她想回到我身边,因为我既不是散发着腐朽气味的老头子,也不是内心腐烂的政治家,更不是腐烂又腐朽偏偏又西装革履的政治家。

我是个疯子。

但她不知道。

此刻我正握着那个与定时炸弹遥控器有九分相似小东西,而她趴在我面前的地板上,躁动不安的身体活像一条肉呼呼的蚯蚓。

她嘴角流着涎水,那德行像极了母.狗,她剧.烈地喘着,一边说:“他们要结婚了,邀请我去做伴娘。”

我按着它,观察着这条狗的反应,觉得自己就像是个严谨的科学家。

她颤抖着声音问:“您希望我去吗?”

“为什么不去?”

“您不是想要她?她很喜欢那个男人,他和您长得这么像,又比他有魅力得多,她一定也会沉迷于您的。”

在我看来,婚姻制度,尤其是一夫一妻制的存在,从根本上就违反人性。人本就是得陇望蜀的生物,总是不知满足,想要拥有更多,这山望着那山高。所以人类发明出无数的比较方式:考试、游戏、竞赛、炫富……比较之后的强者总是能够得到最多,最多的资源,最多的机会,最多的女人,最多且最优秀的后代……

当然,人类也同情弱者,人类宣扬人人平等,因为弱者终究是大多数,而强者需要有人陪跑。

游戏总要继续玩下去。

而婚姻,不过是两个穷人假爱之名待在一起,实则为繁衍后代做出准备。或者是,无能的男人用他少得可怜的财富换取一个肯为他冒死延续后代的女人,贫穷的女人用忠贞来换取一个与她共同哺育后代的男人;亦或者是,贫穷的男女利用婚姻实现自身等级的提升,而等级高的那一方获得了一个自己“理想”的伴侣。

婚姻在我眼里就是如此肮脏的存在。

如果不是为了收拾掉白痴,我才不要娶一个空有美色的穷鬼,与她分享我出生入死才获得的财富。

我将那个遥控器砸到了她那张美丽、天然但终究不过是庸脂俗粉的脸上,“我看你近来是闲出病来了!”

她幡然醒悟,“对不起,先生,我……”

“滚!”我踹开她。

最讨厌别人在我面前啰嗦。

蒲蓝那个人总是喜欢假装成一个绅士,标榜自己温柔体贴,绝不对女人动粗,其实那是非常可笑的事。他从女表子的肚子里爬出来,连他老爸的小老婆都不放过,背地里逼.良家妇女陪他过.夜时手段比谁都恶心,却总是假装成好像无知少女的性.幻.想对象那样的优雅男人。

我与他不同,我不介意打女人,因为女人不全是女人,有的女人,就是披着人皮的母.狗。

虽然无聊的动物保护人士不这么认为,可是训狗,就是要用打的。

老头儿给我打电话时,我正忙着跟我新搞到的美人享受悠闲的海滩下午。

老头儿在电话那边笑嘻嘻地问:“你喜欢什么样式的戒指?”

“你怎么不问我喜欢什么样式的手铐?”

“她又拷不住你。”他猥琐地就像一个不务正业的老骗子:“明天你得回来了,说好陪你的小美人选戒指。”

“我怎么觉得你有点想扒.灰啊?”

“扒.灰是什么说法?”这个老家伙的中文很有限。

“没什么,”他可是会杀人的,“我真奇怪你怎么这么积极?”

“毕竟你终于要结婚了嘛,而且新娘子这么漂亮,身材又那么好,英姿勃勃的,像你妈妈年轻时候的样子。”

“她可比我妈妈漂亮。”

“听听,”他那语气就像正经人家的老头儿似的话,“现在就开始向着媳妇说话了。”

“你还有事么?”

“一件不值得一提的小事。”老头儿压低了声音,道:“她没有谈过男朋友。”

“你果然是想扒.灰。”哪有公公关注儿媳妇这种事的?

“我看你是皮痒了!”他提高了嗓门,“别以为你爹我听不懂!一天到晚不净说些不三不四的话!”

老头儿自诩自己虽然是做地下生意的,却也是道上有头有脸的人家,所以想必除了在床.上,平时还是尽量保持文雅,不会像我这么粗鲁。

我没搭理他,他发完了脾气,锲而不舍地说:“我是说可以让她给你生个孩子。”

“她穷得叮当响,还一早就把父母克死了。”

“那身份一看就不是真的,我猜她大有来头。”

“没准是条子呢,把你儿子送进精神病院。”我说:“把你送进监狱。”

“条子不会那样安排身份,”老头儿说:“我瞧她行为举止像是教养很好的家庭,说是贵气也不为过,出身想必不错,就算不太好,也没有关系,我见她性格平和,很……”

我忍不住打断他:“你不是没见过她?”

“偷偷去见过。”老头儿鬼祟道:“毕竟是我儿子第一次想娶的女人。”

我说:“你搞错了,第一次想娶的是Amelie。”

“你才搞错了,”他说:“你从来都没想娶过她。”

我空出了行程,好方便白痴陪他的小美人选戒指,但我自己也不知怎么的,突然出来了。

最初的几秒钟,我照例有些茫然。

直到渐渐看清四周。

眼前是个纤细的背影,她的脖子还真是保养精致,细腻得如同出生婴儿的皮肤,没有半点粗糙。

此时这个小美人正像个大人似的挡在我面前,对着她面前地那几个拿着枪的蠢家伙说:“钱都在这里了,几位请便。”

这帮人无论是肤色还是发色都不是欧洲人,嘴里叽里咕噜得说着他们故乡的语言,幸而我听得懂这几个杂碎的话,他们说这个女让挺漂亮,正在商量是一个一个来,还是两个两个来。

我绝不允许这几个杂碎抢在我之前上.了白痴的女人,但他们手里的枪是真家伙。

而这个白痴,口袋里别说枪,餐刀都没有一把。

既然没有决战的资本,我觉得,聪明的话,我就应该在他们想到要宰了我这个碍手碍脚的家伙之前,喊一声“英雄饶命”以最快的速度逃离这里。毕竟我是一个惜命的人,我不想为了一个跟我毫无关系的女人丢了我这条虽然残缺但好歹还在的性命。

我觉得,那个白痴之所以跑路,也是因为如此。

所以说女人选男人一定要看好,选到像我这样的,就算是彻底看走了眼。

但就在我观察着附近的地形,在心里默默研究跑路方案时,小萝莉瞧瞧用手肘怼了怼我:“你跑吧。”她说得是中文。

我看着她,没说话,想听听她的下一步意思。

如果她的意图说叫我去叫条子,那我保证她今天就交代在这儿了。

但是她说:“我看他们并没有听懂我说什么。”

“……”这么显而易见的事就不必浪费时间交代了吧?

“不过我看出来了,他们主要是想劫.色。”她说:“趁他们还没想着杀了你,你快跑吧。”

我还是没说话。

“快跑啊!”她着急地催促。

我说:“那我去找警察。”

“傻瓜,不要找,他们一看就是黑社会!”她说:“会报复你的,快跑吧你!”

黑社会才没这么瞎呢好吧!我才不舍得把如此国色天香的萝莉和十几二十个让一起享用呢!

我就说我不喜欢女人,在关键时刻,她们总是感情用事,就如此刻,我确定小萝莉根本没有搞清楚轮女干这个词的真正含意。

我本想直接伸手把她扒拉到一边去,但又想到时机未到,还是不要戳穿,便从她的身侧探出头去,笑嘻嘻地用杂碎国的语言说:“你们好啊。”

……

直到吃午饭时,白痴还是没有出来,我只好勉为其难继续装着。

小萝莉靠在我身边坐着,搂着我的手臂摇晃着,红红的小嘴巴里发出那种软糯的可爱声调:“快说呀,小甜甜,你到底对他们说了什么呀?”

“你猜嘛。”就不告诉她。

“猜得到干嘛还问你?”她嘟起嘴巴,威胁道:“不说可就亲你了!”

白痴才会说!

她慢慢地靠近,半眯着的眼角流露着充满威胁的光。而我也敛起眉眼,眼光恰好落在她旗袍侧边露出的腿上。她的旗袍是淡淡的青色,裙摆上有刺绣的小草,它的样子很旧,也略显普通,但套在她身上,却显得美丽而风雅。

我自觉阅女无数,但不得不承认,仅论姿色气质,能够与她相媲美的,一个都没有。

所以只有我知道我是多么努力才躲开了她的唇,说:“不要嘛。”

她睁开了眼,想是因为明白自己不够矜持,脸颊爬上了淡淡的红晕,她一定尴尬极了,说:“那你就说嘛!”

“我给他们讲了一个故事。”

“什么故事?”她睁大眼睛。

“佛以身饲虎的故事。”

“所以呢?”

“他们就被感动了呀,放下了屠刀。”一直伪装这种萌萌哒的口音真是累啊!

“这样也行?”她狐疑地说:“我怎么没办法相信呢?”

这样当然不行,连我也没办法相信,因为我根本就没讲什么狗屁的以身饲虎,我只是把他们枪的型号和购买渠道已经他们在本地的头目名字连其家眷全都报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