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
38478800000057

第57章

俸币

固伦公主,俸银千两,俸缎三十。和硕公主,俸银二百两,俸缎十有二。郡主,俸银百五十两,俸缎十。县主,俸银百两,俸缎八。郡君,俸银五十两,俸缎六。县君,俸银四十两,俸缎五。乡君,俸银三十两,俸缎四。固伦公主之固伦额驸、和硕公主之和硕额驸,俸银二百两,俸缎九。郡主额驸,俸银百两,俸缎八。县主之多罗额驸,俸银四十两,俸缎四。

县郡之固山额驸,俸银三十两,俸缎三。科尔沁土谢图、卓里克图、达尔汉三亲王,俸银二千五百两,俸缎四十。其余亲王俸银二千两,俸缎二十五。科尔沁札萨克图郡王,俸银千五百两,俸缎二十。其余郡王俸银二百两,俸缎二十有五。贝勒,俸银八百两,俸缎十有三。

贝子,俸银五百两,俸缎十。镇国公俸银三百两,俸缎九。辅国公,俸银二百两,俸缎七。

札萨克台吉、塔布囊,俸银百两,俸缎四。一等子,俸银二百五两;二等子,百九十二两五钱;三等子,百八十两。一等男,俸银百五十五两;二等男,百四十二两五钱;三等男,百三十两。一等轻车都尉,俸银百五两;二等轻车都尉,九十二两五钱;三等轻车都尉,八十两。骑都尉,俸银五十五两。云骑尉,俸银四十二两五钱。

雍正七年谕:蒙古王以下,札萨克一等台吉以上,著通行增赏俸银一倍。再,闲散一等台吉,从前无俸,亦著照从前札萨克一等台吉所食俸银百两之数赏给。嗣后著户部会同理藩院于年底将陪赏之处请旨。钦此。

四年议准:乾清门行走之一等台吉、塔布囊,岁给俸银百两,二等八十两,三等六十两,四等四十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