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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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后黄寺

顺治八年创建后黄寺,剃度番僧百有八人,均以内府三旗管领下及五旗王、贝勒、贝子、公府属管领下人披剃内府三旗二十四人,五旗各府属八十四人。如上三旗有缺,移咨礼部,行文内务府,于本旗管领下选一人顶补。下五旗有缺,移咨礼部,行文各该王公,于府属管领送一人顶补。

九年题准:每岁正月八日至十五日,后黄寺集喇嘛格隆、班第诵经,凡需用之物,均由该部支给。

十四年题准:后黄寺每年诵经喇嘛格隆、班第定为四百人。

又题准:后黄寺诵经喇嘛格隆每年赏银千两,由户部支领。

康熙十一年题准:在内王等取充后黄寺班第百有八人,额缺,将默尔根绰尔济额外册内有名之班第顶补。若无顶补之人,仍行礼部,于各原主名下,取人充补。逃走自归者,革退班第,交还原主。

四十六年议准:本院见已设立银库,将后黄寺每年诵经应用香供等费银八十二两七钱四分五厘,及赏给喇嘛格隆、班第等银千两,均改于本院库内支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