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济南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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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她那么看过我(1)

诗人

设若有人问我:什么是诗?我知道我是回答不出的。把诗放在一旁,而论诗人,犹之不讲英雄事业,而论英雄其人,虽为二事,但密切相关,而且也许能说得更热闹一些,故论诗人。

好像记得古人说过,诗人是中了魔的人。什么魔?什么是魔?我都不晓得。由我的揣猜大概有两点可注意的:(一)诗人在举动上是有异于常人的,最容易看到的是诗人囚首垢面,有的爱花或爱猫狗如命,有的登高长啸,有的海畔行吟,有的老在闹恋爱或失恋,有的挥金如土,有的狂醉悲歌……在常人的眼中,这些行动都是有失正统的,故每每呼诗人为怪人、为狂士、为败家子。可是,这些狂士(或什么什么怪物)却能写出标准公民与正人君子所不能写的诗歌。怪物也许倾家荡产,冻饿而死,但是他的诗歌永远存在,为国家民族的珍宝。这是怎一回事呢?

一位英国的作家仿佛这样说过:写家应该是有女性的人。这句话对不对?我不敢说。我只能猜到,也许本着这位写家自己的经验,他希望写家们要心细如发,像女人们那样精细。我之所以这样猜想者,也许表示了我自己也愿写家们对事物的观察特别详密。诗人的心细,只是诗人应具备的条件之一。不过,仅就这一个条件来说,也许就大有出入,不可不辨。诗人要怎样的心细呢?是不是像看财奴一样,到临死的时候还不放心床畔的油灯是点着一根灯草呢,还是两根?多费一根灯草,足使看财奴伤心落泪,不算奇怪。假若一个诗人也这样办呢?呵,我想天下大概没有这样的诗人!一个人的才力是长于此,则短于彼的。一手打着算盘,一手写着诗,大概是不可能。诗人——也许因为体质的与众人不同,也许因天才与常人有异,也许因为所注意的不是油盐酱醋之类的东西——总有所长,也有所短,有的地方极注意,有的地方极不注意。有人说,诗人是长着四只眼的,所以他能把一团飞絮看成了老翁,能在一粒砂中看见个世界。至于这种眼睛能否辨别钞票的真假,便没有听见说过了。他的眼要看真理,要看山川之美;他的心要世界进步,要人人幸福。他的居心与圣哲相同,恐怕就不屑于,或来不及,再管衣衫的破烂,或见人必须作揖问好了。所以他被称为狂士、为疯子。这狂士对那些小小的举动可以因无关宏旨而忽略,叫大事可就一点也不放松,在别人正兴高采烈,歌舞升平的时节,他会极不得人心的来警告大家。人家笑得正欢,他会痛哭流涕。及至社会上真有了祸患,他会以身谏,他投水,他殉难!正如他平日的那些小举动被视为疯狂,他的这种舍身救世的大节也还是被认为疯狂的表现而结果。即使他没有舍身全节的机会,他也会因不为五斗米而折腰,或不肯赞谀什么权要,而死于贫困。他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些诗。诗,救不了他的饥寒,却使整个的民族有些永远不灭的光荣。诗人以饥寒为苦么?那倒也未必,他是中了魔的人!

说不定,我们也许能发现一个诗人,他既爱财如命,也还能写出诗来。这就可以提出第(二)来了:诗人在创作的时候确实有点发狂的样子。所谓灵感者也许就是中魔的意思吧。看,当诗人中了魔,(或者有了灵感),他或碰倒醋瓮,或绕床疾走,或到庙门口去试试应当用“推”还是“敲”,或喝上斗酒,真是天翻地覆。他喝茶也吟,睡眠也唱,能够几天几夜,忘寝废食。这时候,他把全部精力全拿出来,每一道神经都在颤动。他忘了钱——假使他平日爱钱、忘了饮食、忘了一切,而把意识中,连下意识中的那最崇高的、最善美的,都拿了出来!把最好的字,最悦耳的音,都配备上去。假使他平日爱钱,到这时节便顾不得钱了!在这时候而有人跟他来算账,他的诗兴便立刻消逝,没法挽回。当作诗的时候,诗人能把他最喜爱的东西推到一边去,什么贵重的东西也比不上诗。诗是他自己的,别的都是外来之物。诗人与看财奴势不两立,至于忘了洗脸,或忘了应酬,就更在情理中了。所以,诗人在平时就有点像疯子;在他作诗的时候,即使平日不疯,也必变成疯子——最快活、最苦痛、最天真、最崇高、最可爱、最伟大的疯子!

皮毛的去学诗人的囚首垢面,或破鞋敝衣,是容易的,没什么意义的。要成为诗人须中魔啊。要掉了头,牺牲了命,而必求真理至善之阐明,与美丽幸福之揭示,才是诗人啊。眼光如豆,心小如鼠,算了吧,你将永远是向诗人投掷石头的,还要作诗么?——写于诗人节。

英国人

据我看,一个人即使承认英国人民有许多好处,大概也不会因为这个而乐意和他们交朋友。自然,一个有金钱与地位的人,走到哪里也会受欢迎;不过,在英国也比在别国多些限制。比如以地位说吧,假如一个作讲师或助教的,要是到了德国或法国,一定会有些人称呼他“教授”。不管是出于诚心吧,还是捧场;反正这是承认教师有相当的地位,是很显然的,在英国,除非他真正是位教授,绝不会有人来招呼他。而且,这位教授假若不是牛津或剑桥的,也就还差点劲儿。贵族也是如此,似乎只有英国国产贵族才能算数儿。

至于一个平常人,尽管在伦敦或其他的地方住上十年八载,也未必能交上一个朋友。是的,我们必须先交代明白,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大家一天到晚为生活而奔忙,实在找不出闲工夫去交朋友;欧西各国都是如此,英国并非例外。不过,即使我们承认这个,可是英国人还有些特别的地方,使他们更难接近。一个法国人见着个生人,能够非常的亲热,越是因为这个生人的法国话讲得不好,他才越愿指导他。英国人呢,他以为天下没有会讲英语的,除了他们自己,他干脆不愿搭理一个生人。一个英国人想不到一个生人可以不明白英国的规矩,而是一见到生人说话行动有不对的地方,马上认为这个人是野蛮,不屑于再招呼他。英国的规矩又偏偏是那么多!他不能想象到别人可以没有这些规矩,而另有一套;不,英国的是一切;设若别处没有那么多的雾,那根本不能算作真正的天气!

除了规矩而外,英国人还有好多不许说的事:家中的事,个人的职业与收入,通通不许说,除非彼此是极亲近的人。一个住在英国的客人,第一要学会那套规矩,第二要别乱打听事儿,第三别谈政治,那么,大家只好谈天气了,而天气又是那么不得人心。自然,英国人很有的说,假若他愿意:他可以讲论赛马、足球、养狗、高尔夫球等等;可是咱又许不大晓得这些事儿。结果呢,只好对愣着。对了,还有宗教呢,这也最好不谈。每个英国人有他自己开阔的到天堂之路,乘早儿不用惹麻烦。连书籍最好也不谈,一般的说,英国人的读书能力与兴趣远不及法国人。能念几本书的差不多就得属于中等阶级,自然我们所愿与谈论书籍的至少是这路人。这路人比谁的成见都大,那么与他们闲话书籍也是自找无趣的事。多数的中等人拿读书——自然是指小说了——当作一种自己生活理想的佐证。一个普通的少女,长得有个模样,嫁了个驶汽车的;在结婚之夕才证实了,他原来是个贵族,而且承袭了楼上有鬼的旧宫,专是壁上的挂图就值多少百万!读惯这种书的,当然很难想到别的事儿,与他们谈论书籍和捣乱大概没有什么分别。中上的人自然有些识见了,可是很难遇到啊。况且有些识见的英国人,根本在英国就不大被人看得起;他们连拜伦、雪莱和王尔德还都逐出国外去,我们想跟这样人交朋友——即使有机会——无疑的也会被看作成怪物的。

我真想不出,彼此不能交谈,怎能成为朋友。自然,也许有人说:不常交谈,那么遇到有事需要彼此的帮忙,便丁对丁,卯对卯的去办好了;彼此有了这样干脆了当的交涉与接触,也能成为朋友,不是吗?是的,求人帮助是必不可免的事,就是在英国也是如是;不过英国人的脾气还是以能不求人为最好。他们的脾气即是这样,他们不求你,你也就不好意思求他了。多数的英国人愿当鲁滨逊,万事不求人。于是他们对别人也就不愿多伸手管事。况且,他们即使愿意帮你忙,他们是那样的沉默简单,事情是给你办了,可是交情仍然谈不到。当一个英国人答应了你办一件事,他必定给你办到。可是,跟他上火车一样,非到车已要开了,他不露面。你别去催他,他有他的稳当劲儿。等办完了事,他还是不理你,直等到你去谢谢他,他才微笑一笑。到底还是交不上朋友,无论你怎样上前巴结。假若你一个劲儿奉承他或讨他的好,他也许告诉你:“请少来吧,我忙!”这自然不是说,英国就没有一个和气的人。不,绝不是。一个和气的英国人可以说是最有礼貌,最有心路,最体面的人。不过,他的好处只能使你钦佩他,他有好些地方使人不便和他套交情。他的礼貌与体面是一种武器,使人不敢离他太近了。就是顶和气的英国人,也比别人端庄的多;他不喜欢法国式的亲热——你可以看见两个法国男人互吻,可是很少见一个英国人把手放在另一个英国人的肩上,或搂着脖儿。两个很要好的女友在一块儿吃饭,设若有一个因为点儿原故而想把自己的菜让给友人一点,你必会听到那个女友说:“这不是羞辱我吗?”男人就根本不办这样的傻事。是呀,男人对于让酒让烟是极普遍的事,可是只限于烟酒,他们不会肥马轻裘与友共之。

这样讲,好像英国人太别扭了。别扭,不错:可是他们也有好处。你可以永远不与他们交朋友,但你不能不佩服他们。事情都是两面的。英国人不愿轻易替别人出力,他可也不来讨厌你呀。他的确非常高傲,可是你要是也沉住了气,他便要佩服你。一般的说,英国人很正直。他们并不因为自傲而蛮不讲理。对于一个英国人,你要先估量估量他的身份,再看看你自己的价值,他要是像块石头,你顶好像块大理石;硬碰硬,而你比他更硬。他会承认他的弱点。他能够很体谅人,很大方,但是他不愿露出来;你对他也顶好这样。设若你准知道他要向灯,你就顶好也先向灯,他自然会向火;他喜欢表示自己有独立的意见。他的意见可老是意见,假若你说得有理,到办事的时候他会牺牲自己的意见,而应怎么办就怎么办。你必须知道,他的态度虽是那么沉默孤高,像有心事的老驴似的,可是他心中很能幽默一气。他不轻易向人表示亲热,可也不轻易生气,到他说不过你的时候,他会以一笑了之。这点幽默劲儿使英国人几乎成为可爱的了。他没火气,他不吹牛,虽然他很自傲自尊。

所以,假若英国人成不了你的朋友,他们可是很好相处。他们该办什么就办什么,不必你去套交情;他们不因私交而改变作事该有的态度。他们的自傲使他们对人冷淡,可是也使他们自重。他们的正直使他们对人不客气,可也使他们对事认真。你不能拿他当作吃喝不分的朋友,可是一定能拿他当个很好的公民或办事人。就是他的幽默也不低级讨厌,幽默助成他作个贞脱儿曼,不是弄鬼脸逗笑。他并不老实,可是他大方。

他们不爱着急,所以也不好讲理想。胖子不是一口吃起来的,乌托邦也不是一步就走到的。往坏了说,他们只顾眼前;往好里说,他们不乌烟瘴气。他们不爱听世界大同,四海兄弟,或那顶大顶大的计划。他们愿一步一步慢慢的走,走到哪里算哪里。成功呢,好;失败呢,再干。英国兵不怕打败仗。英国的一切都好像是在那儿敷衍呢,可是他们在各种事业上并不是不求进步。这种骑马找马的办法常常使人以为他们是狡猾,或守旧;狡猾容或有之,守旧也是真的,可是英国人不在乎,他有他的主意。他深信常识是最可宝贵的,慢慢走着瞧吧。萧伯纳可以把他们骂得狗血喷头,可是他们会说:“他是爱尔兰的呀!”他们会随着萧伯纳笑他们自己,但他们到底是他们——萧伯纳连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些,可只是个简单的,大概的,一点由观察得来的印象。一般的说,也许大致不错;应用到某一种或某一个英国人身上,必定有许多欠妥当的地方。概括的论断总是免不了危险的。

婆婆话

一位友人从远道而来看我,已七八年没见面,谈起来所以非常高兴。一来二去,我问他有了几个小孩?他连连摇头,答以尚未有妻。他已三十五六,还作光棍儿,倒也有些意思;引起我的话来,大致如下:

我结婚也不算早,作新郎时已三十四岁了。为什么不肯早些办这桩事呢?最大的原因是自己挣钱不多,而负担很大,所以不愿再套上一份麻烦,作双重的马牛。人生本来是非马即牛,不管是贵是贱,谁也逃不出衣食住行,与那油盐酱醋。不过,牛马之中也有些性子刚硬的,挨了一鞭,也敢回敬一个别扭。合则留,不合则去,我不能在以劳力换金钱之外,还赔上狗事巴结人,由马牛调作走狗。这么一来,随时有卷起铺盖滚蛋的可能,也就得有些准备:积极的是储蓄俩钱,以备长期抵抗;消极的是即使挨饿,独身一个总不致灾情扩大。所以我不肯结婚,卖国贼很可以是慈父良夫,错处是只尽了家庭中的责任,而忘了社会国家。我的不婚,越想越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