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幻进化之上帝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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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杀人灭口

一辆明显九成新的越野吉普车停在整个居住区的中心坝子。

围墙是用木条和铁皮拼凑起来的,锈迹斑斑,千疮百孔的弹痕像是一块块被烧红的烙铁在肌肤表面烙下的疤。车身周围这时候已经围了很多人,全身裹在各种布料里,手中端着过时的老式步枪,只有几个显眼的高个手中端着相对现代一点的微冲,同样也是老旧的式样。

康纳博士一身西装的从小吉普车从容的走下来。

流民区的匪窝。

康纳博士藏在镜片里面的眼珠子稍稍滚动,笑了笑,继续朝着前面走去。围着他的大多数原住居民有些犹豫的开始让开了路,枪口却始终对这康纳博士。

康纳博士懒得看,甚至是将带着手套的手揣进了裤兜里面,里面什么东西都没有。

视线如果可以传来温度的话,那么康纳博士大概可以肯定自己恐怕早就被点燃了。没有补丁,而且明显质量上乘的衣物,光洁的面目,这一切无不说明,这个穿着西装的男人之前过着非常优渥的生活。同样,根据这辆过来的吉普成色不难看出,超级合金的车身上面几乎没有什么灰尘。

人群中有些健壮的高个子男人就开始粗略估计康纳博士这一身行头以及整个人所能够值得的价格,仅仅是没有经过数学逻辑的粗略估计结果就已经让这些人眼睛变得血红。

周围的棚屋里面陆陆续续走出不少人,聚在一起,分别开始围在人群的最外围,感觉到前面的人群开始散去,在最外层的稍作犹豫之后也开始退到一边。

见此康纳博士笑了笑,伸出白手套扶了扶金线镜框。

光线突然间变的有些暗了。

他有些疑惑的扶正眼镜,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壮汉,更是疑惑了。

眼前男人显然没有多少打招呼的打算,大手直直伸出,一把就准备揪住博士的脖子。

可是他的手才伸到一般就不得不停在空中,因为一把暗金色的精致手枪已经开始顶在他的咽喉处。

康纳博士身子往前凑了点,右手慢慢抬高,那壮汉不得不随着仰起脸,同时踮起脚尖,冰冷的触感清楚的告诉他,这玩意是货真价实的杀人东西。他完全不敢有任何异动,只好随着博士不断抬高的右手使劲的伸着脖子。

喀喀喀,周围不少子弹上膛的声响,这种老式步枪的优点就在于,每一次上膛的声响分明就可以起到一定程度上的警告作用。

康纳博士没有丝毫停滞,手枪慢慢的压进壮汉皮肤里,见到皮肤出现了一个深陷的凹痕,博士脸上浮现了笑容,然后猛然发力,咔,手枪直接插进了壮汉的脖子,顶碎了喉骨!

见此人群后方一个壮汉直接对着康纳博士开了枪!

砰,不过倒地的却是他本人,知道康纳博士一直油亮的皮鞋踩在了他的胸口,看着他逐渐晦暗的瞳孔,博士这才抬起头,视线淡然,看了眼收回枪的几个壮汉,瘪了瘪嘴,“一点自觉都没有,”

他抖了抖西裤上的泥灰,看着有人将第一位大汉抬走,不在意的笑了笑,然后顺着人群让出来的道,进了正中间最为明显的双层建筑。

......

和外面的脏乱比起来,屋子里面收拾得十分干净,完全不像是流民随处而栖的生活习惯,尽管围成一圈的沙发上面还是有不少补丁,但这已经能够基本满足康纳博士并不严重的洁癖了,茶几上的一盆干草花让他能够忽略周围的外在环境并且顺畅的和对面的家伙聊天,不,谈话了。

对面是个络腮胡子,虎背熊腰,此时面色犹豫,好像是遇到什么为难的决定。

“你自己想想还要不要再加条件,马孙,”康纳博士身子后仰,靠在沙发上,习惯性的伸出手去茶几上,不过想到这里并不是自己的办公室,没有专门的秘书为自己准备咖啡,顿时释然,将手放在膝盖处。

“弄点水来!”对面络腮胡子注意到,冲着楼上大叫了一声。

随着他的叫喊,楼道响起了一阵轻盈又稍显急促的脚步声,片刻之后,下来一个女人,浅褐色长发被一片老旧头巾抱在脑后,手里捧着一个掉了磁漆的黑色茶壶。

两个男人安静的坐在沙发上。

女人跪坐在茶几旁,从茶几下面拿出两个干净的玻璃杯,给康纳博士和络腮胡子各分了一杯,杯中的黄色液体和不少干草渣让从事研究工作的康纳博士很快就判断出了这是荒原少数几种没有严重伤害辐射的枯草,被用作来烧茶水,散发出一阵淡淡的辛香,倒是少见。

女人一脸安静的看到两位都喝了茶水,准备收拾上楼,络腮胡子使劲的弄了弄头上枯黄的毛躁乱发,拉住她掀起裙子到大腿对着康纳博士说道,“我的条件只有一个,治好珍妮!”

“嗯?”康纳博士顺着看过去,女人的小腿是正常的纤细柔和,不过当视线移到膝盖处时,一片片密密麻麻的好似蟾蜍背脊表面的组织肉,一直蔓延到大腿根,像是一层起了疹子的干裂皮肤一般,上下两种反差竟然让人冷不着有种凉气透体而出的感觉,康纳博士镜片上透出一道冷冽寒芒,冲着络腮胡子大声吼道,

“马孙,你竟然还敢窝藏辐射变异体!”

......

地面耸起一个高高的炭火堆。还有一个一头金发被烧掉了大半的加尔斯少爷晕倒在地面的身体。周围还有一些玻璃渣子,和一个不长不短的酒把子。

是个碎裂的酒瓶子。

两个醉鬼又有醒来之后,这才觉得事情大发了。一股子焦味,直到看到火堆前的加尔斯,虽然那个漆黑的脑袋着实让两人都是憋了好一阵子然后开怀大笑了好一阵子。

“杀人灭口!”两人看着不远处昨天晚上被卫城一酒瓶子砸晕的大少爷。老独眼点燃旱烟,开始为卫城出谋划策。

“好,”卫城顺手拿起身边那口大马刀,递给老独眼,“你来!”

“呃,”老独眼急急忙忙打了一个酒嗝,摆摆手道,“哎呀哎呀,我老人家见不得血,还是你来吧,再说,又不关我的事,”

赶紧留到车里面,然后不停地忙活着收拾狼皮和周围的烧烤痕迹。

你见不得狗屁,宰兔杀狗的时候没见你犹豫!

摇了摇头,卫城觉得酒劲似乎还没有过,头疼的紧,看着车身后背箱里藏着脑袋的老独眼,“对啊,那条狗是你弄到的啊?”

啊?老独眼凑过来,准备将自己喝的酒瓶子收拾起来,听到卫城这句话,急得几乎跳了起来,“怎么会呢,我老人家就嘴馋也不会去动人家加尔斯少爷的爱犬啊?”

“可是就是你弄回来的啊?”卫城不能被他混淆谈话内容,咬定事实。

老头子不说话了,看着卫城做出一副十分伤感的样子,靠在车门上,吧嗒吧嗒吸着旱烟,“唉,看来我老人家一片好心被当成驴肝肺了,明明是专门出去找东西为某个小混搭弄点东西改善伙食,没有想到除了是没良心的小混蛋竟然只想到撇清自己,”

卫城不吃他那一套,瘪瘪嘴,走过去,仔细查看着加尔斯的伤势,他记得昨天晚上自己一酒瓶子好像砸的很准,嗯,看样子不但准而起也狠啊,看到加尔斯那白净的额前这时候不但没有了撩人的金发,还有这一大块面积的血迹。

“嘿嘿,反正这家伙是见到我们两人吃了他的狗,而且如果醒来,肯定记得是你用酒瓶子砸的他,”老独眼很快就开始帮卫城分析,然后友情建议,“所以,我决定还是将他杀了比较好,”

哪有那么容易,这家伙背景大的吓人,卫城又不是港岛归墟的小毛孩,这家伙是三江集团东区分公司老大的亲儿子,那里是杀个人就能够彻底撇清的。

昨天的事情,稍稍想估计就能够理清楚头绪。这个加尔斯少爷多半是出来狩猎的时候发现爱犬失踪了,然后和手下们分开找,结果顺着火光就找到了喝酒吃烧烤的一老一少。

其实说起来,也真是加尔斯倒霉,他好歹也算是四阶的格斗者,卫城酒醉之后虽桌使劲扔的力道,也不至于伤成这样子。主要是见到爱犬的尸体竟然背着可恶的老家伙和小东西就着酒吃,实在是忍无可忍,这不,措不及防之下,酒杯一个酒瓶子砸个半死。

“”老东西在一边喋喋不休的念叨着要杀人灭口,卫城没有理会他,将加尔斯昏死的身体拖到车上,然后关上了车门。

......

“真的没事,你就那么确定,小混蛋,你对他做了什么?”老独眼一路上不知道问了几次,即便是卫城每一次都不打算理会他。

可架不住这老家伙的惊人耐性,最终只好点头或者摇头。

“那就奇怪了啊,你说你小子有什么能耐,还这么自信的臭屁样子?”老家伙啧啧的自言自语。

卫城闭上眼睛,摇了摇头,不理睬这讨厌的老家伙,心想,等小爷过几天精神恢复之后也给你这老家伙来一次精神催眠,嘿嘿,到时让这老家伙忘得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希望这次试验成功啊!

“这小子,催眠天赋有点厉害啊,”老家伙一边开着车,看着明显熟睡的卫城,心想,

“啧啧,要将一个活人的记忆强迫性引导,一般精神师可做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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