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机送修时,首先应该向收机人员说明电视机损坏的过程、时间和故障现象,特别要讲清楚有没有出现过打火、放电和冒烟等现象;如果故障较为特殊,最好跟修理人员接触,直接将电视机产生故障和故障的形式描绘出来;当电视机出了故障如先请“外行”
修理,修不好后再送修理部门来修,这会进一步扩大故障,甚至把一处损坏变为多处故障,为修复带来很多的麻烦和困难。
如果电视机有过故障历史,也应该给修理人员说清楚,特别是修复过程中曾用过替代件或应急修理的方法时,更应该将检修档案与电视机一起交修理部门。
当电视机修理完毕,用户得到通知要取机时,在修理部要作现场质量检验,一方面要检查收看功能与损坏前有无明显差别,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慢性软故障,例如修理前常常是在收看1小时后再出现故障,那么取机前就起码要通电试验2-3个小时,观察故障是否会重犯。同时希望修理部门能给一份修理过程中较为详细的记录,并说明是哪些元器件损坏,用什么型号换上的。此外还要检查一下彩电中的原有附件,包括匹配器,甚至旋钮、泡沫垫有无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