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一下安静下来。海盗的房间里一点动静都没了。伞兵们有八个目标,击毙了六人,还差两个。他们不惜冒着受伤的危险,准备冲过去。不过没有必要了。他们听见村子后面的路上传来更多枪声,一共三枪,每枪间隔不到一秒。
巴里对村里的情况看得很清楚。他跳起来,放弃在小路外围的警戒,绕到房子后面。他戴着夜视镜,看见三个人影从海盗房间的后面跑出来。两个人穿着长袍,第三个跌跌撞撞的,不断在乞求什么,被两个索马里人架着跑。他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
巴里连问都没问,从骆驼刺灌木丛那儿站起身,等他们跑到离自己二十码的距离,直接开火。先打中的是那个一只眼睛的优素福,他端着AK-47。后面一个年纪大一些,胸口中了两枪,事后证实,他就是那个恶魔阿弗里特。
大块头伞兵走向他射杀的目标,来到那个男孩身边。金黄色头发的男孩就在两具死尸中间,他缩成一团,像胎儿一样轻轻地哭泣着。
“没事了,孩子,”饱经战阵的军士长说道,“都结束了,是时候送你回家了。”
军士长试着让他自己站起来,可男孩的两条腿不争气,于是军士长把男孩像玩具一样搁在了肩膀上,大步跑回村子里去。
追踪者通过夜视镜看着屋里。所有从马尔卡来的人都死了,除了一个人。房子的侧面有一个出入口,不是门,只是个洞,上面挂了条毯子。
追踪者一个滚翻钻了过去,蹲在屋内的枪手可能的射击线之下。进屋之后,他贴着门端枪前进。没有人开枪。
他朝房子四下看了看。这是最后一间屋,也是最好的一间,是村长住的。屋里有张床,床上罩着床罩,不过上面没有人。毯子被掀在了一边。
屋里还有个壁炉,里面还有些余烬,从夜视镜里看去,闪着刺眼的白光。屋里有一把大扶手椅。木头做的。一名老者坐在椅子上,看着他。他们对视了几秒。老人说话了,非常地镇定。
“你可以开枪打我。我老了,我的时候到了。”他说的是索马里语。但追踪者懂阿拉伯语,也能听懂。他用阿拉伯语回答道:
“我不想开枪打你,酋长。你不是我要找的人。”
老人毫无畏惧地凝视着他。显然他看见的是一个怪物,穿着沙漠迷彩服,还有青蛙一样的眼睛。
“你是卡菲勒,可你会说《古兰经》的语言。”
“是的,我在找一个人,一个非常坏的人。他杀了很多人,包括穆斯林、妇女,甚至孩子。”
“我见过他吗?”
“你见过他,酋长。他就在这。他的眼睛——”老人肯定从来没有见过琥珀,“颜色就像新采的蜂蜜。”
“啊——”老人鄙夷地摇了摇手,就像是要撵开他不喜欢的东西,“他穿着女人的衣服跑了。”
有那么一瞬,失望如同一记重拳,击中了追踪者。逃跑了。他裹了一身波卡[65]藏在沙漠里,肯定找不到。忽然,他注意到老人的目光扫了一下上面,追踪者立刻明白了。
村里的女人用井水洗衣服时,不会晾在院子里。院子里养着羊,会去吃骆驼刺,那会把衣服刮成碎片。所以她们在屋子的平顶上搭了个晾衣架。
追踪者穿过屋子,走出房门。房子侧面有一截向上的楼梯。他把M4靠在墙上,拔出手枪。他穿着防滑伞兵靴,上台阶的时候一点声音也没有。追踪者爬上房顶,四下观察。一共有六个晾衣架。
晦暗之中,他仔细看着所有的东西。女人的波卡、男人的头巾搭在两根支架上晾着。有个人在动,他又高又瘦,穿着白色的巴基斯坦长灯笼裤。追踪者能看见他的脑袋和浓密的胡子。这时候,忽然发生了三件事,速度之快险些要了追踪者的命。
一轮满月最终从云朵后面冒了出来,亮得令人炫目。追踪者的视力瞬间就毁了——光线经夜视镜聚集之后,使他短暂失明。
面前的男人朝他冲过来,追踪者扯掉夜视镜,举起自己的十三发装勃朗宁手枪。袭击他的人右手高举,手里握着的东西闪着寒光。
追踪者扣下布朗宁的扳机,撞针向前撞去——枪膛里是空的!哑火了!他又抠了一下,还是空的!太罕见了,不过还是有这个可能。他知道自己的弹夹是满的,但枪膛里没有。
他用空着的左手抓住一条棉纱笼,团成一团朝砍下的刀锋扔过去。刀碰到了挥舞开来的棉布,缠到了一起,砍在追踪者肩膀上的时候,已经没有那么锋利了。追踪者右手扔掉勃朗宁手枪,从大腿右侧的刀鞘里抽出美国海军陆战队用的战术匕首——这差不多是他从伦敦带来的唯一还在身边的装备了。
络腮胡子的男人用的不是也门双刃弯刀,那种刀比较短,有弧度,主体部分都是装饰。他用的是索马里短刀,一种刀口锋利的大匕首,只有索马里人才用。这种刀两下就能砍断一只胳膊。刀尖非常锐利,一下就能从前到后捅穿人体。
袭击他的人改变了刀的握法,就像街头混混一样,手腕拧动,把刀刃放低,准备向上挑刺。追踪者的视力恢复了,他注意到面前的这个男人光着脚,这会让人在黏土做的屋顶上站得更稳。不过追踪者自己穿着胶底防滑伞兵靴,不会输给他。
很快,索马里短刀发动了第二次攻击——从左侧下部,朝追踪者的腹部袭来。不过这正是他所希望的,他用自己的左手迎上对方的手腕,抓住了它,刀尖离自己的身体只有三英寸远。他感觉到对方也抓住了自己的右手腕。
传教士比他小十二岁,一直像苦行僧一样在山区生活。如果比蛮力的话,传教士会赢。索马里短刀的刀尖又向追踪者的上腹部靠近了一英寸。追踪者想起了他在布拉格堡伞兵课程的教官,他除了教高空速降跳伞外,还有丰富的战斗经验。
有一次在士官俱乐部,他喝了两三杯啤酒,士官跟他说过,“苏伊士运河以东、的黎波里以南地区的人都不太会打架。他们只会用刀,不知道怎么用头和鼻梁。”
追踪者把头向后仰,然后猛地向前撞去。前额疼了一下,他知道那会肿个包,不过他听到了另外那个人的鼻梁碎裂的声音。
追踪者挣脱抓着他手腕的那只手,腾出手来向后掣肘,然后猛地向前挥出。战术匕首干净利索地插进对手的身体左侧,就在第五和第六根肋骨之间,正中心脏。那双充满仇恨的琥珀色眼睛就在追踪者的眼前,离他只有几英寸远。生命之光逐渐暗淡下来,脸上只留下他难以置信的表情。
月光下,追踪者看见琥珀色的眼睛渐渐变成了黑色。手上的匕首也随那个人身体的重量向下坠去。他想起了重症监护室床上的父亲。追踪者伏过身去,嘴唇就在黑色的络腮胡子上方,他用低低的声音说道:“永远忠诚,传教士。”
开拓者们组成环状防御阵型,一直等到天亮。坦帕的监控员向他们确认,没有任何朝他们这个方向的敌对行动。整个沙漠有的只是那些豺狼。
队员们取回自己的卑尔根背包。皮特还取回了自己的急救包,对获救的实习生奥夫·卡尔森进行医疗救治。男孩在加拉阿德的地窖里待了好几个星期,被寄生虫感染了。除了惊吓过度,还有严重的营养不良。皮特只能尽力而为,还给他打了一针吗啡。实习生躺在床上,在熊熊的炉火前,他几个星期以来第一次沉沉睡去。
卷毛克里用手电仔细检查了院子里的三辆敞篷车,有一辆被M4自动步枪和AK-47打成了筛子,显然没法再开了,另外两辆还可以开。他检查完发现,车上都有五加仑装的汽油罐,足够开几百英里。
天一亮大卫就和吉布提联系,向他们确认他的小队可以驾驶两辆敞篷车去埃塞俄比亚边境。如果他们能够抵达,过了边境,在沙漠里就有一条简易飞机跑道,这是他们事先确定的最佳撤离地点。卷毛克里估计,如果没有受到攻击,加上加油和换轮胎的时间,大约要开两百英里,也就是十个小时。C-130大力神运输机早就返回了,吉布提向他们确认飞机会在那里等候他们。
特工奥珀尔——就是那个黑皮肤的埃塞俄比亚人——终于免除了日益危险的卧底生活,感觉十分轻松。伞兵们打开食品包,吃了顿还不错的早餐——主要是有温暖的壁炉,还有几大杯又浓又甜的奶茶。
尸体都被拖到了院子里,留给村民们去掩埋。传教士的身上有一大卷索马里当地货币,他们把它给了村长,作为所有一切的补偿。
他们在传教士逃上房顶的那间屋子的床下,发现了那个装着一百万美元现钞的箱子。伞兵队长说,他们在沙漠里扔掉的那些降落伞和跳伞装备价值五十万美元,回去找也不是个好主意,他们能不能不归还战利品?大家都表示同意。
拂晓的时候,他们给还在昏睡的奥夫·卡尔森准备了一张轮床,把它放到了一辆敞篷车的后部。七个卑尔根背包被装到了另外一辆车上。然后他们和村长道别,离开了村子。
克里的估计非常准确。从村庄到埃塞俄比亚边界花了八个小时。他们越过边境时,坦帕告诉了他们,并且指引他们开去那个简易的飞机跑道。其实那并不是飞机跑道,没有水泥,只是大约一千码长的平地,地上都是坚硬的砾石,没有控制塔,没有机库,只有一个风向袋在蒸笼天的微风里间歇摆动。天热得要死。
他们首先看见的,就是奥加登沙漠的跑道尽头那架标有皇家空军第四十七中队标志,宽敞“舒适”的C-130大力神运输机,距离他们有一英里。他们走近飞机,飞机后部的斜坡板已经放下,约拿和他的两名调度员助手,还有两名打包员,一路小跑出来迎接他们。不过没有活计给他们做了:五万英镑一个的那七顶降落伞都没了。
他们意外地发现,大力神运输机的旁边还停着一架白色的比奇空中国王商务机,机身印着联合国世界粮食援助计划署的标记。飞机旁边站着两个人,穿着沙漠迷彩服,皮肤晒得黝黑,这两名士兵各自的肩上,都佩戴着闪闪发光的六角星。
两辆卡车停了下来。坐在头一辆皮卡车后面的奥珀尔跳下车,朝那两个人跑过去,疯狂地和他们抱在一起。追踪者有些好奇,他走了过去。
以色列少校本尼没有自我介绍,不过他知道这个美国人是谁。
“就一个问题,”追踪者说道,“然后我就说再见。你们是怎么让一个埃塞俄比亚人为你们工作的?”
少校看起来有些惊讶,仿佛这是想当然的事。
“他是法拉沙[66],”他回答道,“和我一样是犹太人。”
追踪者隐约想起来,大约是上一代人的时候,这个埃塞俄比亚犹太小部落一直在谋求从埃塞俄比亚和他残忍的独裁统治者手中独立。他转身朝向那个年轻的特工,向他行了个军礼。
“那么,谢谢你,奥珀尔。Todah rabah,mazel tov.[67]”
比奇先飞走了。燃料足够它飞到埃拉特。大力神随后也飞走了。两辆破旧的皮卡车被丢了下来,随便让哪个游牧部落的人碰巧路过捡去吧。
坦帕的迈克迪尔美国空军基地地堡里,奥德军士长坐在那儿看着他们起飞,他还看见有个车队从东边开过来。一共四辆车,朝着边境的方向。那是伊斯兰青年军的追击部队,不过他们行动得太晚了。
奥夫·卡尔森被送进吉布提技术最先进的美国基地医院,直到他的大亨父亲乘专机抵达,前来接他。
追踪者和六名开拓者道了别,然后登上自己的格鲁曼商务机,经伦敦的诺斯霍特机场、安德鲁斯空军基地,飞往华盛顿。皇家空军们睡了一天。油加满了,他们又可以出发了。
“如果我再有什么疯狂的事要干,能再喊你们跟我一起吗?”追踪者问道。
“没问题,伙计。”提姆说道。美军中校想不起自己最后一次被一名列兵叫作“伙计”是什么时候了。不过他很喜欢这个称呼。
子夜刚过,他的格鲁曼就起飞了。飞机越过利比亚海岸之前,他一直在睡觉。飞机一路追着升起的朝阳,飞向伦敦。现在是秋天,北弗吉尼亚的树叶肯定都变成了红色或者金色,他真高兴自己又能再看见那些美丽的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