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清代有一位专替人写状子的人叫杨圣岩。
一次,他看见一位少妇在痛哭。他了解到她丈夫三年前病故后又有了相好,有心改嫁,无奈族长和公爹不准许。她上坟归来,想到自己的不幸忍不住哭了起来。
杨圣岩为她拟就一份状子,让她去衙门告状。
县官接过她的状子来看,状子上写道:
“民妇十八夫病亡,一间草屋两张床,
婆婆长病已归天,公公如今还年壮。”
县官立即判下:“民女听着,本县官令你回去改嫁,不得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