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片碎裂的声响,让剑拔弩张的气氛更加紧张,烟尘过后,祝文安持剑揽着挽茵肩膀站在屋子中央的景象映入所有人的眼睛。
白面书生和无知少女的组合,任谁都会嗤之以鼻。花丽奴抿嘴对红棠轻笑:“你请的援兵也忒秀气了。”
红棠心中也是凉了半截,还想着有胆子在房顶偷看的肯定挺有本事,怎知是两个花瓶,不会是脑子不好使,没想到要跑,才留下来的吧!那个书生虽然一副吃软饭的模样,好歹还有把剑,那少女看着根本是一点武功都不会,说错了,他们不是两个花瓶,是一个花瓶和一个拖油瓶才对。
事已至此,实在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祈祷吃软饭的书生能稍微帮上点忙吧。
红棠和花丽奴都估算错了形式,一个过于悲观,一个过于乐观。
既然红棠提出的交易要求是“送我家二小姐平安脱险”,把“二小姐”从刀光剑影中送走既可,这不算难事。
“你先带她走,我拦住追兵就去找你。”祝文安小声对挽茵说。
“往南。”
简短的对话就是两人全部计划,和祝文安说话太轻松,无需啰嗦的解释,也无需过多的担忧,只需一个方向,挽茵就知道祝文安一定能找到她。
所幸这位二小姐年纪小,又身娇体弱,挽茵带着她施展轻功受的影响不算多。挽茵一路上连头也没有回一下,心中没有担忧,没有迷惘,就这样带着女童一路向南跑。和每天练武的江湖人相比,挽茵的体力太差,一个人用轻功就很累,再加上个大累赘,跑了一段路,便气喘吁吁地停下来,竖耳仔细听听,并没有人追过来的声音,便放心地找了个树桩坐下休息。
女童像条小尾巴似的一直跟在挽茵屁股后面,深怕一不留神就跟挽茵走散了,要不是先前被她下过毒,挽茵真要以为她是哪个寻常百姓家的乖小姐。
挽茵拍拍自己身旁的位置,示意女童过来坐,女童得了命令一般马上坐到她旁边,现在挽茵喂她吃毒药的阴影还留在她脑海里。
“你叫什么?”挽茵问女童,那些人都管她叫二小姐,总不能也跟着叫二小姐吧。
“百铃。”女童声音小小的。
“百灵?鸟?”
“不是,铃铛的玲。”
倒是个好听的名字,但这么活泼的名字并不适合她,百铃身材瘦小,看她在双毒教地位颇高,总不至于让她营养不良吧,皮肤苍白如纸,且无任何血活的样子,那是常年不见阳光的模样,听刚才那群人说百铃惧阳,为什么,是病吗?挽茵仔细打量着百铃,怕见阳光的病也是有的,不过那些病的症状和她都不吻合,她到底怎么了,挽茵搞不懂。
有人追过来,挽茵戒备地拉住百铃的手,准备继续逃跑,却见赶来的是祝文安,白衣翩然的男子持剑而来,挽茵悬着的心砰然落地,没有什么能比拔出了剑的祝文安更让人安心。
祝文安将剑收进剑鞘,招呼挽茵到身边,道:“走吧。”
“那帮人呢?”
“还在打,有那个红衣服的女人拦着,他们追不来,我们把这孩子送回家。”祝文安转而问百铃:“你认识回家的路吧?”
百铃怯怯地点点头。
“送她回家可以,不过得防着点儿她们翻脸不认人。”挽茵说着又往百铃嘴里塞了一粒药:“咽下去。”
百铃不敢违抗挽茵,乖乖地把药吞下,才敢问:“你、你又给我吃了什么?”
“毒药,”看百铃惊恐的样子,挽茵又说:“不用担心,这毒十日后才发作,只要你们不耍花样,我走之前会把解药留给你。”
百铃小声嘟囔:“红棠才不是说话不算数的人。”
挽茵拉着眼皮给百铃做了个鬼脸:“我偏不信你的话。”
“你!”百铃气得脸通红,又不敢发作。
祝文安无奈地摇摇头,有时看着挽茵行事老练甚至狠辣,有时她又十足孩子气,不知该说她可怕还是可爱,是可爱!他任性地决定了对挽茵的形容词,反正从离开一言堂他就决定抛弃所有理智,只遵循心里任性地行动,不计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