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圣诞节的前夕。我的一个高中同学打电话给我,说,他要去北极。我说你知道现在北极是极夜而且有多冷么。他说我已经决定了,路过我住的城市,顺便来看我。
我俩相识于高中,他是一个乐队的鼓手,我是一个摇滚乐FANS,总去看演出。后来他去了美国西雅图,而我去了离西雅图只隔着一条美加边境线的温哥华。因为他长得非常像柯震东,我们就叫他柯震东好了。
第二天我下课的时候,他已经到了。
温哥华开始少见的下雪,外面行人匆匆走过。异国的路灯一盏一盏都亮了起来。在日式拉面店里,我们吸溜着豚骨拉面,他说要不然你跟我一起去好了,路上还能换着开车。我说呵呵我忙啊我明天还……真的没什么事儿。不知道是因为那天的天气太冷导致我的脑子转不过弯儿来,还是他的确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了我。从拉面店出来,我回家洗了个澡,拿了几件换洗衣服,揣上护照跟驾照。再裹上一条毯子跟枕头。去超市买一堆零食。我上车跟他去北极。
越往北走越冷,山路两旁都是齐腰高的雪,跟抬头看不见顶的松柏树。熊都冬眠了,有时候会有给圣诞老人拉车的那种漂亮的大麋鹿从山上下来找吃的。
柯震东同学开车要听音乐,于是他打开了收音机。电台里面再放ACDC的一首歌,HIGH WAY TO HELL。开在加拿大寂静冬天的高速公路上,听着这首歌,真是说不出的诡异。
路上有卖廉价咖啡跟味同嚼蜡汉堡的店家。我们都以飞快的速度吃掉。像是两个急于逃脱被吸血鬼占领了的世界的人类一样。
第三天开始,柯震东开始出现严重的腹泻。我很怀疑是他把王老吉跟咖啡一起喝用来提神的原因。于是我们尽可能地多休息。在休息站买姜汁水给他喝。把暖气开到我觉得要干得流鼻血。可是他也并不见好转。“你想吃什么?”我问,“肉骨茶。”他说。我沮丧的关上车门回到驾驶室,我实在是对他的要求无能为力。事情就是,不管你的生活有了多么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你走得多么远。生病的时候想的还是小时候家里的味道。
我们停在路边休息,我去厕所洗了一把脸,跺着脚迎着寒风钻回车上。他翻着手机的电话簿。
正好他在路上某个小城里面认识一个朋友,我们可以暂时在他家休息一下。我自己靠着模糊的地址,驶离高速公路,在暴风雪中开始寻找那个小镇子。
柯震东蜷缩在后座上,浑身冷汗。我异常紧张,万一在在大雪中滑下山沟,万一耽误了他的病,万一我在紧张的时候顺便把他的奔驰SUV撞了。雪花不停地落下来,是标准的北欧童话版本的六角形。我紧张地捏着方向盘,手心都是汗。
他说,我不会死了吧。我才22岁,还有很多姑娘没有泡过。
我说你要是死了,我先报警,然后联系中国大使馆,大使馆打给你妈妈。你妈妈来认领被冻了好几天的你,然后抱着你的骨灰回家。
那我不能死,他说,要死也不能死在这地方,怎么也得回国死。
对,我说,不能死在这儿,要死回国死。
好在我顺利的开到了那位朋友家的院子里。弄了一些中国的胃药跟消炎药给他吃。又做了肉骨茶给他。也许是因为在异国吃到家乡的“思密达”“阿莫西林”或者是吃到了他心中的肉骨茶。柯震东过了一夜以后好了起来。第四天,我们谁都没有勇气在大雪天再继续开下去,所以我们把车子停在朋友家,从BC省边境坐飞机前往北纬60度的白马寺,我们能到达的最远的地方。
白马寺的机场是著名的黄色潜水艇机场,为了躲避风暴设计成圆角的黄色两层大楼。我们两个落魄的旅客在漆黑的下午三点半走下飞机。那种活生生的目的地的感觉却充满不真切的感觉。
因为飞机票超出了我们的预算,所以只好住在一个老旧的宾馆里。在这个不到三万人口的加拿大北部城市里,我们饥寒交迫地订了一个必胜客外卖,开了一只香槟,庆祝一个河北人跟一个湖南人终于到达了一个离北极还有十万八千里但是还是很远的地方。
我们坐在床上吃必胜客喝香槟。老旧的厕所还在漏水,地毯上也有许多不明真相的污渍。隔壁年轻男女在舒爽的尖叫着,两个异国旅客默默对饮着。我摊在窗台上看着天空中的北极光疾驰而过。那天离我回国被车子撞到还有21天,我以为,看到北极光就可以死而无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