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个男人把我拉下了公交车。他坐在街边的长椅上,掏出烟点上一根抽了起来。我的手机响了,但是我没接,一直看着矮子。他面无表情,穿着棕色皮夹克,一条粗大的金链子挂在胸口。那根烟抽到一半时,矮子把它扔到地方,用脚踩了踩,脸上的肉抽搐了一下,抬头对我说:“他死了。”“谁?”我问。矮子忽然露出一副凶狠的表情,他站了起来:“别给我装蒜,他是我最好的哥们儿。他现在死了,警察正在查这桩案子。是谁杀的,你心里最清楚。”我心里一慌,但很快镇定下来:“别忘记,是你俩先拿着刀来威胁我。大不了,我去自首。”“你去呀,去呀。”矮子冷笑着,似乎不相信我会真的去。
我站在椅子旁,脑子里飞快地思考着,最后想,他怎么会傻到自己去警察局揭发我呢,这样一来他自己也逃脱不了干系,我可不相信这种人会为了哥们儿情义把自己卖了。可能就算警察找到他,他也不会承认出事那天,刀疤男和他在一起吧。我觉得,矮子现在出现在我面前,只不过是想讹我一笔而已。于是我朝他笑了笑,转身就走。矮子几步冲了上来,我猛地回头转向他。旁边很多行人都望着我俩。我收起笑容,对他说了最后一句话:“小心点,小心你的下场和他一样。”矮子听了我的话,愣住了,放下了本来想抽我的手,用一种疑惑的眼神望着我。我就像个胜利者般再次转身,跳上刚停下的一辆公交车,离开了那里。我挤在人群里,忽然觉得特别轻松。我想,让该来的都来吧。在下一秒,我意识到自己坐错了车。
那天下午,去面试的是一家时尚杂志社。它就在安禾乔公司的那条街上,市中心。杂志社在N城小有名气,我甚至在公交车上看到一个姑娘手里就拿着它,边听音乐边看。这是我在N城面试的第三家公司。在S城,找工作就像是搞政治,拉关系送礼,一样也不能少。到了大城市,找工作似乎成了一件碰运气的事情。当我到了杂志社所在的大楼,才发现,原来它就在我和安禾乔待过的立交桥旁边。面试时间很长,也很无聊。
面试官是个话唠般的中年男人,他不停地说着杂志社的规章制度与刊物风格,甚至还读起了据说是得过奖的一篇风尚评论。我听得恍惚,快要睡着了。最后,终于开始自我介绍。我就坐在他的旁边,他看了我一眼,然后举起手,朝着另一边说:“从这边开始吧。”我变成了最后一个发言。有人讲得神采飞扬,有人说话都结巴。有个姑娘引起了我的兴趣,她身材丰满,虽然坐着,但看得出个子很高,戴着一副眼镜,短发刘海。她从包里拿出了一堆证书和杂志,不停地说着自己过去的工作经验。说到一半,男人打断了她,说:“很好,但是,你为什么要从那么多公司离开呢,看上去跳槽比较频繁。”女孩愣住了,想了一会儿才回答:“我想找个适合我的地方。”面试官听了,笑了笑,没说话。我知道她没戏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自己有了信心。
面试结束后,我直接回了安禾乔租的屋子里。整整一天我都没有出门,一直躺在床上。屋子里没开灯,窗帘也被我拉上了,很昏暗。我边看电视,边吃着在超市买的食物。电视里的画面在眼前一片模糊,我半靠着在床头,嚼着碎肉,一想起安禾乔,脑子里涌动的全是悲痛。我哭了,刚开始没有声音,后来变成了嚎啕大哭。不知道哭了多久,觉得累了,再没有力气哭,才停了下来。我似乎能够体会到安禾乔与我分手的心情,程木如果还活着,她反而会回到我身边吧。但我只是触碰住了整个事件的一些边缘,更多的还在一片迷雾里,我看不清,最后我想,最好的办法大概就是什么也不想。我拿起电话,给安禾乔不停地打着电话,就算里面传出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但还是期望某个时刻能奇迹般地接通。最后,我的手机也没电了,我就在电视机的嘈杂声里昏睡过去。
早晨,我很早就醒了,迷迷糊糊从床头柜上摸到充电器,插上手机,按了开机键。手机亮了起来,我正准备再闭上眼睛睡会儿,它忽然响了起来。我拿起手机一看,是昨天的杂志社人事部。里面的人用平静的语气说:“明天可以来上班了。”
第二天,我起得更早,把头发洗了洗,穿上衬衫牛仔裤和皮鞋,脸上抹了点雅霜,最后刮了胡渣。我站在镜子面前,看着自己,几乎变了个模样,像个样子了。只有浮肿的眼睛还提醒着我一些事情。我坐上公交车,坐了一个小时才到了市中心。等我坐着电梯来到杂志社门口时,离上班时间还有十分钟。远远的,我看到昨天被面试官刁难的那个女人正站在玻璃门里,和前台的小姑娘说着话。我有些疑惑地推门进去了。没等我开口,那个女人已经先和我打招呼了,她说:“你好。我认得你。昨天表现不错。”我望着她略带骄傲表情的脸,有些不爽,问:“难道你也是来上班的?”她笑了,忽然转变了一副亲和的表情:“是啊,就我俩被录用了。以后就是同事了。”说完,她伸出一只手,像是要和我握手。我被她这个热情的举动弄愣了,过了几秒钟才也伸出左手,她的手很软,凉凉的。
同一个办公室的有五个人,我和她被安排到了靠门的两个位置上。我刚来上班,要做的事情并不多,只是看看稿子,适应下环境。她却立刻和旁边的同事们聊起天来,看上去很健谈。我摇了摇头,看了两眼,继续低头看自己的东西。后来我某次和领导吃饭时,才知道,我的录用在意料之类内,而她是因为老总的帮助,她是老总的亲戚。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她确实在设计美工方面很有才华。并没有人不服气。相比之下,我不喜欢的是主任,当然,这是后话。
中午吃饭时,同事们三三两两去吃饭了。办公室里只剩下了我和她。我趁着人少又给安禾乔打了个电话,结果还是一样。“你打给谁呢,女朋友吗?”女人凑了过来。“你不懂的。”我有些不想理睬她。“肯定是女朋友啦。”她一副给我盖棺定论的模样:“一起去吃午饭吧。刚到这里,好像就认识你哎。”我不知道这个女人为什么会对我这么热情,也许这是天生的性格。但我那会儿确实不想一个人待着,便答应了她。两个人一起坐电梯下了楼。
“我叫董瑶。你呢。”她边吃炒饭边问我。
“肖涛。”我回答。
“那天那个面试官真是变态。”董瑶不知为什么,忽然冒出这么一句。
我本想说,那是因为你很傻,可是最后忍住了。我说:“看上你真的跳槽很频繁啊,这次想待多久?”
董瑶听完,笑了:“那些地方到最后让我待着不舒服,为什么要留下呢。这次也一样,我得找个能让我开开心心上班的地方。”
“哦。”我没再说话,默默地把碗里的饭吃干净了,面前的一盘炒菜几乎都没动过。
吃完后,我俩走出了饭店,快过街时,我忽然发现自己的挎包不见了。我问了问身边的董瑶。她想了想,说:“我付钱时你好像跑到旁边的座位上坐了一会儿,是不忘在桌上了。”
“有吗?”我挠了挠头,想不起刚才自己曾经坐在哪里,但还是转身返回了饭店。董瑶就在身后跟着我。我远远地就看到黑色的挎包就放在靠收银台的桌子上。幸好还没有人注意到它,里面有我的钱包和钥匙。我拿起它,对董瑶说:“真是奇怪。”“这没什么。”董瑶安慰我说。我俩在街上走了一会儿,重新回到杂志社开始了下午的工作。
之后的一个星期都是这么度过的。我逐渐熟悉了杂志社的工作,渐渐变得忙碌起来,有时要到夜里才能回家。那个地方对我来说已经不能算家,不过是间空荡的屋子罢了。我还曾再次去过安禾乔曾经工作的大厦,在附近徘徊,街边反光的玻璃窗,吵闹的商店音乐,都不能让我驻足。我也再次去了出事的那个巷子,依然很安静,安静得像是要再次吞没我。我找到刀疤男死的地方,那里已经被清理干净了,连石板的缝隙也看不出血迹,墙边几丛荒草,随风晃着。我想,也许警察已经开始调查了。
没有了安禾乔,我在N城待着变得似乎没有了意义。我想寻找一个意义,投入新的生活中。可事实上,我很快就和安禾乔再次见面了,不过是在公安局。那是发现程木死在冰柜里之后的第九天。那天是周末,我正在出租房里看电视,有人敲门。我打开门,发现是两个警察,不是那天在安禾乔公司里的那两个。其中一个人掏出了证件,问道:“你就是肖涛吧。”我点了点头。他继续说:“请你跟我们走一趟,有些事情要问清楚。”“关于什么?”“关于程木的死。”警察加重了语气。“哦。”我稍稍放松了一些,跟在两个人的后面上了警车。那是我第二次去公安局,第一次还是拍身份证照片的时候。我坐在车里,忽然觉得有些荒诞,和自己有关的杀人案一直没有消息,而程木的案子自己却显然已经成了最大的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