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肢女人叫做高霞,比苏妄大七岁,有一个儿子,离婚后归了男方,她在早市那边有一间在一楼的还迁房,把阳台改成了门脸儿,开了一家小超市。
如此罗列一番,倒显得确实是苏妄高攀了她。
苏妄的“婚宴”是在表弟出狱的一周后举行的,其实用“举行”这个词很不恰当,我们只是在姑妈小区门口的一家川菜馆里吃了一顿饭。
女方家属只来了高霞的哥哥,我家的人倒是来的齐整,除了我、姑妈、表弟、我爸、耿韵之外,还来了好几个表弟的哥们儿,席间的气氛都是靠这几个哥们儿来活跃的。
高霞的哥哥是个看起来比我爸岁数还大的讷言男人,一直在自斟自饮面前的那瓶白酒,脸越喝越白。我爸则在不停地把耿韵能吃的东西掰成碎粒喂给她。
我不明白他为何要专门把耿韵从医院接出来,直到饭快吃完时,他从包里掏出一个装满钱的厚厚红包塞到耿韵颤巍巍的手里,让她交给高霞。
耿韵恢复得不错,已经能抓东西了,只是没有力气,那个没封口的红包在她手里左摇右摆,有几张红票从里面窜出了一半身子,她着急地想说什么,却只流出了大滩的口水。我爸拿出纸巾替她擦掉口水,却死活不肯替她递那个红包。
最后还是高霞撑着拐走过来,几乎像抢一样从耿韵手里拿走了红包,笑呵呵地说了句:“谢谢妈!”
口歪眼斜的中风婆婆和双腿不便的瘸子媳妇,倒省了你推我让的俗套环节,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