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千色千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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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佛说:越是污泥,越可长出清静莲花。

千寻盘着腿坐在床榻上,从背后取下了画夹,确认了取景范围后开始忙碌的描画起来。

马贼头子正在逼近的步伐停了下来,错愕的望着泰然的千寻。这个婆娘怎么回事?她难道不知道我要上她吗?难道她心甘情愿?不是很像呀!

头子的脱衣动作也跟着停了下来,这引起了千寻的不满:“喂,你怎么不脱了?光露上半身怎么画?快点把裤子也脱了。”

嗯?马贼头子的下巴都快要脱落到地上了,难道我的样子还不够吓人?转身看向四周,从墙上取下一条鞭子,先冲着地面‘啪,啪’的击响,而后贼笑着,朝千寻走来。

“喂,把鞭子放下。你的样子根本就不衬这鞭子,别装了,画面都被你给破坏了!”千寻斜歪着脑袋,戏诌道。

‘啪哒’一声,他手中的鞭子跌落在地,这汉子的脸涨得通红,暴怒道:“你,你为什么不害怕?”

“我为什么要害怕?”

“你为什么不叫喊?”

“我为什么要叫喊?”

“你为什么一点婆娘的样子都没有?老子上了那么多女人,就算是愿意的最起码也会装一装的。你,你为什么还要让我脱的更多?你不知道老子是马贼吗?你,你不反抗,我怎么强暴你呀!”那汉子面色沮丧的说:“你不害怕的恐惧尖叫,让整个山寨的人都听见,岂不是损毁了我高大飞的威信!”

高大飞的话逗笑了千寻,只见她停下手中的画笔,认真地望着眼前一心想要强暴自己的粗野汉子:乱蓬蓬的头发没有梳理,上面还很有趣的装饰了一些金色的小铃铛,使得他的头一有动静就铃铃作响;占脸部四分之一大小的面具狰狞恐怖,可是戴在他的脸上却减少了威胁力;这个人五官单看起来都挺严肃的,可是凑在一起却充满了喜剧效果(最少在千寻的眼中是这样)。

望着嫣然一笑的千寻,高大飞更加恼怒了。只见他暴躁的在原地转来转去,嘴里还喃喃自语着:“怎么办?她不怕我?她不怕我!”说完,狠狠的一顿足,竟然没有站稳,一个摇晃跌倒在了地上。

“我,我不想当马贼!都是他们逼我的!我怕他们,却还要装作很凶的样子。我看到女人尖叫挣扎头都是麻的,脚直发软,可还是要装做乐在其中的样子。”他愤怒的表情此刻已经变成了胆怯,时不时地斜眼瞄着毫无惧意的景千寻。“我必须是凶恶的!必须是!要不然那些疯子一定会杀了我的。当他们知道我其实根本没有那么凶狠的时候,他们一定会杀了我!”

说起高大飞成为马贼的头子,那真是很偶然很偶然的机缘。

三年前,高大飞还是一个生活在穷苦山村的朴实农民。他和他的村民们长期受着村子里赵大地主的奴役,交着艰难换来的血汗钱。那赵大地主不但为富不仁,冷血吝啬,还很好色!同村的一个叫小翠的姑娘原本已经有了婚约了,被赵大地主瞄上以后便从此开始了悲惨的命运。如同所有命运凄惨的女孩一样,小翠被逼取消了两情相悦的婚约,嫁入了赵大地主家做小妾。与她订有婚约的外村男青年一时气不过,便带着他们村的男壮丁们上门找碴来了。高大飞没有什么打抱不平的想法,当时他之所以在场完全是因为闲着没事干,看热闹来的。

当赵大地主身后站着多个有功夫的家丁,耀武扬威的喊着:“谁敢上前!有种走出来让我瞧瞧。”这样的话时,高大飞勇猛的站了出来,比那个外村青年还义愤填膺。

那外村青年一看有人出头,更是壮了胆子,振臂一挥,招呼着精壮的壮丁们便冲了上去。当时现场是一片混乱,鸡飞狗跳。等到混乱的场面结束以后,众人赫然发现,赵大财主竟然被高大飞钳制在手中,嘴里吐着白沫,死翘翘了。于是,高大飞在那一瞬间成为了朝廷的通缉犯,壮丁们崇拜的对象。

一群无路可走的壮汉有家也不能回,被逼上了善的对立面,只得从此走向了当马贼的抢掠不归路。

其实,赵大财主会吐着白沫死掉完全是因为他患有心绞痛。

而高大飞当时的挺身而出则完全是因为有人很不地道的踹了他一脚。

马贼自然是要有个头头的,还有谁的功劳能比得上高大飞?于是,他便当仁不让的成为了贼头子,被迫每天都要装的凶悍、可恶。其实,他原先可是一个遵纪守法、善良朴实的老百姓。

不愿当马贼的人被迫作了三年的贼头子,每天在人前装作自己是一个凶神恶煞,这,也算是一种煎熬吧?

高大飞现在最崇拜的就是采花大盗,因为他们可以在女人的尖叫声中从容的、充满乐趣的寻欢作乐。可自己每次都是要通过把兄弟们‘孝敬’来的女人吓昏才能既遂一下。在他眼中,在女人意识清醒的时候对她们施暴,简直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所以,高大飞现在头都大了,眼前这个衣着怪异的女人再这样优哉游哉的望着自己,他的‘一世英名’可就全毁了。

正想着怎样才能把千寻吓昏的时候,一个消息传来,高大飞自己先昏过去了——

“大,大哥。”一个独眼龙连滚带爬的跌撞跑来,结结巴巴地说:“大,大,大哥,外,外面来了,来了,来了……”

“来了什么?说清楚!”他正头痛于怎样让千寻害怕自己,不耐烦地说道。

“来了,来了,来了朝廷的军队!已经快要冲进来了!”大约是太害怕的缘故,独眼龙的结巴居然好了很多,最后一句话一口气就说了出来。

什么?要来杀我了吗?高大飞双目一翻,倒头昏了过去。

“大哥,大,大哥!”独眼龙不可置信的望着眼前的一幕,又连滚带爬的溜了出去。情势不妙,还是自己先跑吧。

跑?哪还来得急?谁让你们这么不开眼?把千寻捉了来?

只见他慌不择路的奔跑着,突然间撞上了一道肉墙,顿时头懵眼花,满眼都是金星。咱们一根筋茶壶盖先生伸出手拉住他的领口,简单的问道:“你们带回来的女人呢?”

“在,在那边。”手指着高大飞的房间,独眼龙心惊肉跳的想:天啊,这是哪里来的人?长得像山一样高大。

茶壶盖身后,一队士兵跟了上来,只见他轻松的扬起手,把独眼龙扔到了士兵们的脚下。

要命啊!独眼龙感到浑身都像是折断了一般,剧痛不已,昏死过去。失去意识前,隐隐的感觉有一个炫白的人影以闪电般的速度从自己的身上踏了过去。

高大飞从眩晕中醒来,朦胧的眼中,一个带着红帽子的人坐在了自己的‘宝座’上,自在悠闲。

他的身边,东倒西歪的躺着许多的马贼,个个全部衣衫褪尽,****着身体。再看看自己,也是如此。

定睛望向戴红帽子的人,竟然是那个不怕自己的怪女人。刚想站起身,就感觉一把冰冷的利器滑到了脖子里,一阵刺痛传了过来。一个身穿唐朝盔甲的士兵不耐的望着他,手中的利剑毫不留情。

“不要动!就保持这个姿势。”手执炭笔点着自己尖翘下巴,戴着红色牛仔帽的千寻急忙说道。刚才就感觉这个画面的构图缺少了点什么,原来就少一个高点,嗯,这样一来,画面就完美了。

高大飞目瞪口呆的望着眼前他从未见过的‘不知廉耻’的女人,心里一阵哀鸣:没有占到她的便宜,现在反倒被她大吃豆腐!天啦!还有没有人来管管这个疯女人!

“唉!”一阵长长的叹气声在寂静的窑洞传了过来,郁闷的主人走上前来,宠溺的望着飞速描画的千寻那修长灵活的手指。“还要画吗?一群山野蠢夫,有什么好画的?”正说着,湛蓝色眼眸清晰的望见了千寻正在勾勒的男性隐秘处,眉头紧皱着,因为可以想象,千寻的眼睛正在朝着他所说的‘山野蠢夫’的那里看去。

频伽快要抓狂了!唐朝和回纥的军队集结在一起攻打一个小小的马贼窝,原本已经是兴师动众了。现在还要所有的人原地待命等着景千寻小姐画马贼们的人体画,不抓狂也难!

“山野蠢夫?”千寻没有停下手中的笔,嘴里叫嚷着:“你不懂!你看他们的肌肉线条!你看那酱紫的色泽!充满了野蛮的力量,充满了生命的呐喊!你看呀!”

频伽看不出来,他只知道满地的男人夺去了千寻的目光!从他如同英勇天神般走进高大飞的卧室,把千寻从充满了各种味道的床榻上抱出来之后,这个女人就没有对他说过一句感谢的话。正常女人不都是会激动莫名,飞扑入怀吗?可她呢?反倒是饶有兴趣的接过自己递过来的红色牛仔帽,要求他把所有的马贼扒光了衣服集合到一起,让自己去画。

可是,不正是因为千寻异于常人的心性,才令他高傲的心深深折服吗?

她不需要他,不需要任何旁的人,不论走到哪里,遇到什么样的危急,千寻都泰然自若,她,总能找到舒适的方法,自在的活着。对她来说,生命已经很糟糕很无趣了,还能糟糕无趣到哪里呢?

频伽苦笑一下,坐在千寻的身边,目光紧紧追随着她的画笔,试图了解她所说的那种人体美。

终于画完了!完美!千寻伸出双手高举过头顶,晃动着自己有些僵硬的脖颈。

“画完了吗?”频伽温柔的问道。

“嗯,完成了,他们可以起来了。”

满地的马贼此刻早已全部醒来,听到千寻的话都忍不住地松了口气!

“画完就好。来人!”频伽的目光一凛,眼神中露出了绝杀的神色!妄动他的女人,就要敢于付出代价!

他的女人?这四个字在频伽脑海中转瞬而过的时候,曾使眼眸不经意间收紧了十分之一秒。一股从未有过的惊恐闪过心间,他的女人?!

一直立在两旁的侍卫闻言立刻走上前,等待着频伽的发号施令。

“杀!”他冷冷的抛下一个字,拉起千寻的手走出洞窟。身为王子,杀人,是一件只需要抖抖嘴皮子的事,他不需要用自己的双手沾染血迹,更不需要自己的双眼去目睹血腥,双耳去聆听哀嚎。

杀?跪立在地的高大飞闻言,白眼一翻,又一次栽倒过去。

妈妈呀!自从成为马贼,我可一件坏事也没有做过,只是坐在这头子的位置上充充恶罢了。所有烧杀抢掠的事可都是他们做的!

等频伽与千寻离开后,侍卫们手起刀落,那些平日里作恶多端的马贼哀号声顿起,一时间血光四溅。

坐在精致的马车里,这才有了分离后两个人的独立空间。

“真的没有被欺负吗?”频伽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着千寻,“以后,绝不会再让你离开我的身边!”他认真地说着,像是一个承诺般令人心悸。

千寻的心轻轻一颤,纯黑色眼眸对上了他的湛蓝色。

“王子,王子。”一阵熟悉的声音打断了两人暗藏汹涌的凝望,是琥珀,焦急的琥珀,嘶哑的琥珀。

推开车窗,频伽冷眼斜睨着跌撞而来的琥珀,脸上分明写了‘不欢迎’三个字。

“王子,让侍卫们停止杀戮吧。”琥珀恳求道。

“停止杀戮?那群马贼抢掠的时候可从来没有想过停止杀戮的!琥珀,收起你不必要的仁慈吧,怎么,你不是已经成为屠夫了吗?还要管马贼的闲事?”频伽望着琥珀已经长有寸余的短发,反问道。

“阿弥陀佛!善人要度,恶人更要度,越是污泥,越可长出清静莲花。放下屠刀,可以立地成佛。所谓善恶正反,只在一念之间……”

“琥珀,”频伽打断他,从窗口递过一个令牌,紧接着笑道:“你要救人,可以,不过要看看你跑的速度有多快!”

琥珀愣了一下,接过令牌立刻飞奔而去。

“跑得挺快的嘛!”千寻望着渐渐远去的琥珀色身影,唇畔浮现一丝笑意。

琥珀跑得再快,也没有侍卫们的刀快。

当他赶到的时候,那里完好无损的人已经所剩无几了。

“频伽王子有令,刀下留人!”他大喊着冲到正杀得眼红的侍卫们面前,高举着手中明晃的令牌,神色肃穆。

当他艰难的在血泊中寻找生命的存在时,双手止不住的颤抖,浑身上下沾染了大片大片的血迹。终于,寻到了一个一息尚存的人,惊喜着,把他背在身上,离开了这个令人作呕的屠宰场。

营救任务完成,两国的大军再次踏上东去大唐的旅程。

军队的身后,远远的可以看得到被焚烧的马贼窝冒着熊熊的浓烟,罪恶之地变成了火的海洋。

李嗣业专注的指挥着行进的部队,只是当精致的马车经过面前时,里面的飘零身影引住了他的目光,情不自禁的呆了一呆。

能够用如此快的速度直达马贼的老窝,光靠频伽这个回纥王子的愤怒显然是不够的。没有唐朝军方的情报网,千寻是否能够一直悠闲的作画可是个疑问。高大飞没有贼胆,不代表其他冷血的马贼没有。

不论怎样,总算平安无事。李嗣业的头垂了垂,隐隐的笑着。只要她平安,那么由谁扮演英雄的角色都是一样的。

精锐部队全部从眼前经过以后,李嗣业骑着马飞奔到了队伍的最前方,他,仍是那个意气风发、令士兵敬仰的唐朝将军。没有人知道他在一场夺爱的战争中还没有宣战就失败了,他的心事隐藏的很好,在坚硬的盔甲里安全的躲藏着,把伟岸的背影留给所有追随他的人。

辎重部队的尾端,一辆简易的破烂马车里,高大飞终于渐渐醒转。

睁开眼睛,首先看到的是正在为他换衣服的黛螺。她俯下头,专注的打理着高大飞的衣物,换到敏感部位,习惯性的多看了两眼,坏坏的笑了。

“我已经死了吗?你,你是仙女吗?”他呢喃说道。

“哼,你这笨贼到现在还想好事呢!就你,死了还想到天庭?也不知道那个神会收你!”说完,在他的大腿内侧狠狠地拧了一下,笑了起来。“看不出你这酱紫色的皮肤还挺好看的。琥珀,”她扬声唤着:“他醒了。”接着拍拍高大飞戏剧性的脸颊,指向身后:“见见你的救命恩人吧!”

“阿弥陀佛!施主总算是安然无恙。阿弥陀佛!至少还有一个活着。”琥珀抬眼望了望看向自己的高大飞,平静的闭上了虔诚的双眼,口中一直念诵着佛经。他的全身仍然沾满了血迹,整个人看起来惊悚却又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