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
(1)要充分发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的接收主渠道作用。
(2)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地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
(3)在评优奖励、人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学校要做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
(4)流入地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
(5)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6)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
(7)要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制订分期收取费用的办法。
(8)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