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被害人是指其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因此,在通常情况下,他对犯罪分子最痛恨,同犯罪作斗争最积极,要求公安司法机关保护他的权益最迫切,对案件的结果也最关心。
为了充分调动被害人同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利益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犯罪分子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赋予了被害人比较广泛的诉讼权利,主要包括: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被害人有权申请回避。
(3)被害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
(4)被害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法律规定被害人的义务主要是应当向公安司法机关如实提供证据,如果故意伪造证据或隐匿罪证的,要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