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秀才造反(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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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我醒来的时候,一股淡淡的消毒水味让我意识到自己躺在病床上,我只记得和那依墨博分别后回家的路上我被什么东西蜇了一下,昏昏沉沉走了几里路就记不得发生了什么。医生说我被胡蜂蜇了,已经昏厥了好几次。我现在全身浮肿得就像充过气的皮球,快要爆炸了。我全身无力,也懒得动弹。母亲在我枕边放了一个收音机,这个破收音机只能搜到一个放英文歌的电台,收音机的杂音时常扭曲歌手的音线,也因此反复播放的《500MILES[1]》有种特别的味道。

这是世纪末的最后几天,我像只懒洋洋沉在水底的鳄鱼。我已经喜欢上这种无所事事躺在床上听歌的生活。我伪装得很虚弱拖延时间,却非常想念阿义和知秋。

知秋来看我那天穿着第一次见面的那袭裙子以及稚气的红皮鞋。她似乎也像害了一场大病,只有淡淡血色的脸上挂着似有似无的笑意。

我已经消肿,身上的大号病服空荡荡的。我俩坐在住院部门廊的长椅上,前面是萧瑟的花圃,尽管是冬天,南方常青的植物还是让我感到些许的力气。

“你知道吗?阿义退学了。”

“嗯,其实他很早就不想读书了,”对此我没有感到多少意外。“这么长时间没见到他了,他怎样?”

“他退学后在向阳街经常和别人打架。上个星期我最后一次见到他,后来就听说他父亲失踪了。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知秋有些失望,这种失望犹如给希望捆缚了一块巨石,沉入深邃的海里。陷入感情的人会莫名其妙的产生这样歇斯底里的绝望,绝望很大,希望只有一丝,但是珍贵的正是这一丝一毫可以扭转乾坤的东西。

此刻知秋明亮的眸子扑闪着让人难以琢磨的迷思,我将眼光投向远处,或许需要更广阔的空间才可以承载错过这段时光的失落。

就在我离开的日子里发生了很多事,知秋只是语焉不详地跟我讲了大概。从知秋莫名其妙收到一封情书开始,我就知道自己彻底成了局外人。

女孩第一次面对世间情愫的心理是莫名其妙的,但我能体会到知秋瑟瑟发抖的惧怕,像是一只在猎人射程范围之内惊慌乱闯的小兽。

太子的纠缠让知秋无所适从。当阿义拿着刺刀将知秋挡在身后的时候,我知道局面已经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阿义和大盐巴达成的协议也因此破裂。再后来阿义的父亲失踪了。

我在想那天阿义会有怎样的台词:

“警告你离她远点,否则你知道后果”太温柔,或者是狠狠丢下一句“准备放你们的血”。

我感到嫉妒,只是每次我都将这种无能的情绪偷偷藏在心底,也是因为太多这样的情绪让我体会到彻头彻尾的孤独。

知秋隐去的大部分细节,让我想到阿义会像救下公主一样拉起她的手转身离开。虽然南方的冬天让人直打哆嗦,但两人依偎在一起,寒冷不存在了。这是我期望的结局,也是我厌恶的结局,是啊,多么自私的厌恶。

世纪末的最后一天晚上,我在庆典的人群没有找到阿义和知秋,非常悲伤。就在最后一秒,天空绽开烟火,我看见一朵从远方隐约升起的蘑菇云,随后嘣、嘣、嘣的爆炸声震颤了沸腾的人群,人群安静下来,以为这是新千年的炮声。

人群又重新沸腾起来,他们还不知道就在蘑菇云升起的瞬间,大盐巴奢华的房子、精美的大理石桌、唐卡、佛像灰飞烟灭。爆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起因是老式军用雷管引爆了大盐巴私藏的炸药。

不知道那刻大盐巴是否能够承受这一无所有的狂欢。

有一天B-612飞到我身边,它捎来了一封皱巴巴的信。它飞得很疲惫,落在一口井边喝水。

我辨认出了阿义的笔迹,我拿着这封信犹如拿着一本越狱指南。

我展开信:

余木,我知道你小子死不了。如果死了,那就自认倒霉。

那只胡峰是我放在你身上的,我知道你对蜂毒过敏。只有这样,我才可以单独完成这个危险几乎赌上一生的计划——炸掉大盐巴的一切,这是我世纪末的理想。这个想法自从我父亲失踪以后变得越发坚定。

去指挥所找雷管的那天,我藏了许多雷管没有告诉你们。我们是永远的兄弟,但你我终究会走一条不同的路,这件事只能由我一个人去完成。

那天,知秋和我站在老球场。

知秋恳求我不要走。似乎在那一刻我产生了动摇,因为从知秋眼里发出一种照亮黑暗的光。但是我又马上意识到,远离她才能最好地保护她。

我对知秋说,我要去找弥诺陶洛斯的迷宫。

她骂我是混蛋,我其实就是个混蛋。

我告诉她,“爱是一堆粪,而我就是一只爬在粪堆上咯咯叫的公鸡”。

你知道我现在在哪里?

我骑着一辆二手摩托,花了三天时间穿越一座西南古老的山脉。早上我经过湿热的河谷,中午到达摩梭人放牧的草甸子,最后从暴风雨形成的云层里穿梭出来,整个旅途仿佛经历了一个四季。

我会沿着这条通向缅甸仰光的公路,一直到达一个靠海的南方,这是我要在陆地上完成的旅行,

我相信只要我不死我们会再见。

看完这封信,我突然想起一次的漫长旅程,我们沿着公路毫无计划地走。

这条公路一直通向缅甸的仰光。二战美军的援华物资就从这条公路星夜兼程运往昆明。我们踩着夏日被暴晒得膏腴松软的沥青马路要去远方。为了一个被乘客丢弃的白色塑料餐盒,我们看见一条站在马路中央的狗被迅猛驶来的车辆吓呆了,上一秒它纯粹是一只为了生存而觅食的狗,下一秒它成了一尊破碎前的石膏雕塑,以70码驶来的卡车完全凝滞了这只吓傻了的狗。瞬间狗发出最后一声嚎叫之后变成了一条轮胎压制的长长血色印记。

小孩们非常好奇的观望着从半截狗的身体流淌出的内脏、肠子,就像刚打开废旧收音机的金属外壳,里面琳琅的小部件完全吸引了你,你不知道心脏瓣膜、淋巴系统、蓝黑色的静脉是如何完美的协调工作最终构成一个无懈可击的生物体,你思考它就像在思考你自己。然而那些暴露在空气中器官慢慢变成酱紫色,你的胃部马上翻江倒海,就像刚刚经过施洒过除草剂的农田,刚刚看到蛆虫蠕动的乡间公共厕所。

这时候,一个拾荒的中年人走到支离破碎的狗尸前,舔舔干涸的嘴皮,拾掇起精廋的部位,眼神里射出秃鹫一样食欲,他像之前那只为了觅食的狗一样也是充满了对生的渴望,而不同的是他在收获食物之后,幸福地站在沾满血迹的杂草丛里撒了一泡尿。我们忍不住呕吐了,仿佛吞噬了与美对立的丑的一部分,吓呆了的狗的表情成为我一生的梦魇。

我相信这个世纪阿义不会成为这样一只狗。

[1]500 MILES原唱是美国老牌民谣乐队之一THE BROTHERS FOUR(四兄弟演唱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