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是传统公共道德的升华和发展。它除了具有一般社会公德的特点之外,还有一些新的特点和更加丰富的内容。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共生活准则,不仅体现在广泛的社会公共生活领域,如在车站、码头、商店、公园、影剧院、公共食堂等公共场所自觉遵守秩序,而且体现在人们之间的日常交往中,如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礼貌待人,履行诺言、讲究信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