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一向重视学校教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共有500万套住房全部或部分地被炸毁,但是,不管住房多么紧张,最好的房子往往留下来作为学校,许多地方在战争结束后几个星期内就恢复了学校教育。在战后恢复经济的同时,联邦德国始终注意发展教育,健全教育体制。
德国实行的是12年义务教育制(6—18岁),学生可以选择接受12年的全日制学校教育,也可以选择9年全日制学校教育(有些州为10年),再加上3年的职业教育。所有的公立学校都是免费的,教材则是部分免费的。
德国的教育政策的目标是使每个人都有可能获得最理想的支持与资助,并接受合格的、与个人兴趣相符合的教育培养,即人人有机会在其一生中接受个人、职业或政治方面的教育。
一、小学教育
小学教育包括小学、入学级和学前班三个部分。凡是在6月30日前满6周岁的儿童都有义务进入小学学习。在父母提出申请、学校同意的情况下,至当年12月31日满6周岁的儿童也可以进入小学读书。所有的儿童都必须由校医进行体检,凡身体和智力未健全的,允许推迟一年入学,或被编入入学级或学前班。德国儿童的入学年龄平均为6.7岁。
在大部分的联邦州,小学包括一至四年级,学生的年龄为6—10岁。但在柏林、勃兰堡和巴伐利亚州,五年级和六年级(学生年龄为11—12岁)也属于小学。小学教育的主要特征是愉快教育,同时注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生活的能力。德国的小学虽然都是全日制学校,但课时和课外作业较少,学生有相当多的时间去参加各种课外兴趣活动。小学的班级人数一般都不超过30人,这样教师就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学生。
五年级和六年级构成了一个进一步学历教育的观察和定位阶段,在这两年里,学生具有共同的课程,在六年级末,学生才对以后的学校教育作出决定。对于这一阶段,在德国没有统一的称呼,主要有两种形式。
二、中学教育
第一阶段中学教育的所有学校对学生实施普通的基本教育,使学生具有进入职业教育或在第二阶段中学教育中的其他学历教育的能力。学生进入中学学习无需进行统一考试,小学(包括定向阶段)的成绩、教师的鉴定和家长的意见,决定学生升入哪一类中学学习。第一阶段中学教育的学校的基本类型主要有四种:1.普通中学普通中学对学生进行一般的基础教育,包括五至九或十年级,也有七至九或十年级,毕业后一般接受双元制职业培训,以后将主要作为技术工人走上职业岗位。
2.实科中学
实科中学介于普通中学和文理中学之间,对学生进行扩展的普通教育,通常包括五或七至十年级,毕业生具备了在职业专科学校或高级专科学校深造的资格。它是成为经济界或公共事业中级从业人员的前提。
3.文理中学
文理中学对学生进行深化的普及教育,一般为九年制,属于第一阶段中学教育的包括五或七至十年级,即文理中学的初中部。
4.综合学校
综合学校是上述三种传统学校类型的组合,通常包括五或七至十年级,有些综合学校也开设高中部,类似于文理中学的高中部。综合学校实施的是因材施教的原则,学生可以根据各自的能力选择较高要求的或较简单的课程,教学大纲也包括职业教育方面的课程。所有的联邦州都承认综合学校的毕业资格。近年来,综合学校以其教育组织的灵活性深受学生和家长的欢迎,成为德国学校教育体制中除文理中学以外的第二大支柱。
由于德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教育的管理属于各州的权限,因此第一阶段中学教育的学校形式在不同的州并不完全一样。
第二阶段中学教育包括普通教育学校体系中文理中学的高中部(主要设置在文理中学也有一部分设在综合中学中)、职业教育学校体系中的普通职业学校以及莱茵威斯特法伦州的教会学校。
文理中学的高中部包括十一至十三年级(有4个州为十至十二或十一至十二年级),在这个阶段里,课程制取代了传统的班级制。除必修课外,学生可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选择个人的重点科目。文理中学的高中课程通常包括语言、文学、艺术、社会、科学、数学、自然科学、技术等三大领域,学生必须从这三个领域中选读课程,而宗教课和体育则是必修课程。毕业生必须通过四个科目,由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组成的中学毕业考试,才能获得高中毕业证书。持此证书者具备了普通高校入学资格,理论上可进入高等院校的相应专业学习。
普通中学毕业后决定不上大学的学生(其中也包括一部分文理中学初中部的毕业生),通常选择接受职业教育,其中的大部分人在“双元制”职业教育中接受培训。学生除了在企业中接受培训外,还必须在3年中每周上职业学校1—2天,学习普及教育的课程和相应专业的理论知识,即企业中的实践培训与职业学校的理论培训相结合。职业学校是所有职业培训中未满18岁但不上其他学校的青年人的义务教育学校。“双元制”是德国职业教育的一大特色,它使得私有经济与国家共同对职业教育负责,减轻了国家的负担,保证了德国的手工业和工业始终后继有人。此外,还有其他的可供选择的职业教育途径,如职业专科学校、高级专科学校等。职业专科校作为全日制学校为从事某项职业作准备,学习时间1—3年。高级专科学校录取实科中学的毕业生,学制两年,毕业后具有高等专业学院的入学资格。
三、高等教育
1.入学
德国没有类似中国的高等院校的统一招生考试,高校入学实行所谓入学资格认可的原则。只要通过文理中学高中毕业考试获得文理中学毕业证书,即十三年级或十二年级(在四个联邦州)的毕业证书,就获得了“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资格证书”。组合型的综合学校、专业文理中学、文理中学夜校、教会学校颁发的中学毕业证书(包括通过非学生类考试)也具有同等权利。
德国高校实际上实行的是“宽进严出”的入学制度,只有在个别热门专业,如医学、法学、兽医学、生物学、信息学等专业有联邦和地区性的录取名额限制,选择标准主要是中学毕业考试的总分以及在中学毕业考试与申请大学入学之间的等待时间,因此,中学毕业考试的成绩对选择专业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对于艺术、音乐或体育专业,申请者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而对于技术类专业申请者,往往在入学前要求提供已完成几个月的面向职业的实习证明。
对于没有“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资格证书”的学生,并不意味着大学的门已永远向他们关上了。这些学生只要以优异成绩完成了高等专业学院的基础阶段的学习,并在某些规定的专业里符合一些特殊的前提条件,就有机会在大学里继续他们的学业。
“宽进”的好处在于不以一次考试的成败定终身,从而使更多的学生有机会进大学深造,同时也为大学输送了更多可供挑选的优秀学生。但高等学校也因此增加了接纳大量学生的压力,造成资金、师资、教学、实验、宿舍等条件的短缺,导致在校生实际人数远远超过学校能接受的人数,形成人满为患之势。
德国的大学在实行“宽进”的同时也实行“严出”,因此德国大学生中途缀学的比例相当高。曾有统计显示德国大学生的平均缀学率为27%,在某些专业高达50%。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一种资源的损失或浪费。
高级专科学校的学生在通过了毕业考试后,就获得了高等专业学院的入学资格,该毕业考试包括一个由德语、数学、外语再加一门其他科目组成的笔试和由所有的笔试科目再加上一门与专业有关的科目组成的口试。
2.学制
德国的高等学校对学生参加毕业考试所需的在校注册学习时间只作出了常规学期数的限制(一般为8—10个学期),对最高学期数一般没有明确的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说,德国的大学没有明确的学制概念。
德国大学的一个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分别为冬季学期和夏季学期,上课的时间(包括冬季学期和夏季学期)一般为28周,期间各有2—3个月的停课时间,供学生复习或进行各类实习。课程结构和学制因大学而异,由学习和考试条例加以规范和调节。
大学学习一般分成两个阶段:基础阶段和主课阶段。尽管规定的最低学期数为4—5年,实际上的专业学习时间平均往往在6年以上,直至考试总共将近8年。在德国,有大学学历的年轻人的平均年龄为27.5岁,明显高于其他国家(英国:23岁,美国:24岁,法国:26岁)。正是由于对最高学期数没有明确的规定,使不少大学生的注册学期数接近或超过20个学期,一小部分人成了“职业大学生”。学制要缩短,教学要改革,已成为德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与大学类似,高等专业学院的一个学年也分为两个学期,分别为冬季学期和夏季学期,但上课的时间(包括冬季学期和夏季学期)要比大学长得多,一般为36周。
高等专业学院的常规学期数根据不同的学校和专业分别为6—9个学期不等,目前,德国大多数高等专业学院都努力达到4年制,其中包含1—2个实习学期,而且学生在开始学习前,通常必须已完成几个月的学前实习。
高等专业学院的课程一般分为基础课程和主要课程两个阶段,基础课程为2—4个学期,结束时有一次预考,然后进入主课阶段。在主课阶段,学生可在专任讲师的指导下在几个主修方向上选课。在实验、设计练习中,特别是在毕业设计中,要求学生能独立完成一个有关理论、实验或设计的专门课题。
3.教学
德国各高校的教学形式基本相同,主要是:讲课、练习、研讨班、实习。这些教学形式贯穿于包括基础阶段和主课阶段的整个学习过程中。在德国的高校里,各专业系只决定学生必须修满的课程数,并不替学生制订课程表,学生在每学期初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选课,但必须注意紧扣已制订的学习计划,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也可以向各系或教研室的教学助教或者高年级的同学请教。
(1)讲课
讲课主要由教授或讲师就某一个专题在讲台上讲一些要点、重点或者讲课者觉得自己特别有心得的内容,学生必须通过课外阅读补充课堂上所学的知识。听课的人数并无定规,主要取决于讲课的题目、教授或讲师的名气、讲课技巧,等等,对于一些冷僻的课程,可能只有几个人;而一些名牌大学的名牌教授讲授的课程,听众能达到几百人,实际上,听课的人数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教授的知名程度和水平。为了保证教授讲课思路的连贯性,一般在课堂上不进行讨论或提问,但在一些规模较小的专业课上,教授往往允许学生在听不懂的情况下当场提问,但不展开讨论。德国高校的课堂教学气氛相对来说比较轻松,特别是专业课,教授从不点名,学生可以在课堂上干别的事,甚至半途退场,唯一的前提条件是不能影响别人。考试并不放在期末,而是在下一学期初进行,学生可以有一个暑假或寒假的时间进行复习,通过考试者可以获得一份成绩证明。
(2)练习
练习通常与讲课的内容紧密相关。练习只存在于基础阶段,一般由教学助教负责。练习的题目一般在学期初、也有在上一学期末公布,学生必须最终递交一份书面的课外作业作为完成的标志,由教授或者大部分情况下受教授委托的助教给课外作业打分,及格者同样将获得一份成绩证明。
(3)研讨班
研讨班作为一种教学形式,主要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表达能力和参与精神。教授一般会在学期初开列一张本学期将举办的研讨班的题目清单,这些题目并不一定与讲课的内容相关,而往往与教授的研究课题有关,有些题目是跨学科的,甚至是相当领先的,有兴趣的学生可以向教授登记主讲某个题目,并确定日期。当然,如果学生有好的题目建议,教授也会采纳,并补在题目清单上。登记并讲的学生必须在广泛收集和阅读大量资料的基础上拟定提纲,写出发言稿,内容要求能罗列各种观点和思路,但并不强求作出结论。一次研讨班的活动一般由一个人主讲,讲完后展开讨论,所有的参加者(教授、助教、科研人员、学生等)都可以各述已见,进行辩论,教授也往往能从中得到很多启发,甚至发现一个新的研究方向。主讲的学生必须将发言稿整理成论文,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给教授,从而获得一份成绩证明。
(4)实习
实验和实习是德国高校教育形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自然及工程技术科学的学生需要参加实习,有些人文及社会科学的学生也必须参加实习。有些专业要求学生在入学前已在企业或行政机关中实习过,具有该专业的基本的实践知识。从广义上讲,实习既包括在校外企业或机关中实习,也包括在实验室、工地、计算机旁以及在任何一个地方学习科学的工作技术和研究方法,对于自然科学、工程科学以及一部分经济、社会和地球科学的学生是必修的内容,学生必须在主课阶段完成一至几次的专业实习,不同的高校、不同的专业对实习的要求也不一样,有些专业还要求必须在主课阶段至少在实验室外成功地完成一次实验。
4.学位制度
德国大学的学位分两级,第一级为硕士学位,包括自然及工程技术科学硕士和人文及社会科学硕士两种。第二级为博士学位。
(1)硕士学位
自然及工程技术科学硕士。自然科学、工程科学、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等专业的学生,在满足了学习条例对所学专业规定的条件、完成硕士毕业论文、通过一系列的口试和笔试后,即可毕业并被授予自然及工程技术科学硕士学位,所学的专业方向通常被附加在学位之后,如工学硕士、数学硕士、心理学硕士,等等。此外,有些学位由国家考试委员会统一颁发,如体育教学硕士和图书馆学硕士等,而在有些专业里也可由私人机构颂发,如美容硕士等。
人文及社会科学硕士。人文科学和部分社会科学专业的学生,只要通过人文及社会科学硕士考试,即可被授予人文及社会科学硕士学位。与自然及工程技术科学硕士不同,所学的专业并不附加在学位之后,而是一律通称人文及社会科学硕士。
(2)博士学位
博士学位是德国最高一级的学位。“特许任教资格”,并非第三级学位,它只是一种专为博士而设的资格考试,通过该考试的博士拥有在高校任教的资格,具备了成为教授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