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读懂日本:菊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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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道德的困境(3)

日语中“诚”的特殊含义前文已提到。“诚”与英语“sincerity”的含义其实并不同,与sincerity相比,其内涵更广泛,又更狭隘。西方人刚接触时,觉得它比西方语言中的用法要少得多,日本人说某人没有诚意,只是指那个人与他意见不一致,这种看法有一定的正确性。日本人说某人“诚实”时,并不一定根据他本人的爱憎、判断或怀疑而采取行动。美国人在表示赞美时常说“Hewassincerelygladtoseeme(他心里很高兴见到我)”或“Hewassincerelypleased(他发自内心地高兴)”,在日本人看来,这两种说法简直大相径庭。他们有一系列完整的谚语式的表达来嘲笑这种“坦诚”,“看那只青蛙,一张开嘴就把肚子里的东西全都亮出来了”,“就像石榴,一张开嘴我们就知道它心里有些什么”。“暴露感情”是一件耻辱的事情,因为会“暴露”自己。与“坦诚”一词有关的一系列含义,在美国是非常重要的,而在日本则微不足道的。一位日本少年批评美国传教士“不坦诚”时,他绝没有想过那位美国人是否对这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到美国去的计划感到惊讶。近十年来,日本政治家经常批评英美两国没有诚意,他们一点也没有考虑到西方各国是否确实按照其真实感受在行事。他们并不指责美英两国是虚伪的,虚伪是最轻微的指责。在《军人敕昭》中提到:“这实在是各项训诫的精神”。这句话也就是说,“大德”在于一切其他德行的实践都是发自肺腑的。实际上,不论自己的信念与别人如何不同,它并不是要求人们必须做到真实。

“诚”在日本有着其自身的积极含义;日本人非常重视“诚”这一概念的伦理作用,西方人必须好好掌握日本人使用这个词的真正意思。关于“诚”的基本含义在《四十七士物语》中有充分的解释。“诚”是附加于“情义”的,“真诚的情义”与“单纯的情义”有明显区别,前者是“后世永远学习的情义”,在当今日本人的语言中,它仍然有“是诚使它坚持存在下去”的意思。仅根据字面意思,上句中的“它”是指日本道德中的任何一条戒律或者是“日本精神”所要求的任何一种态度。

战争期间,日本人在安置所中对“诚”的使用与《四十七士物语》的用法完全一致。它清楚地表明“诚”的逻辑可以延伸到多远,而其含义又怎样地与美国的定义相反。亲日的第一代移民(生在日本而移居美国者)对亲美的第二代移民(生在美国的第二代日本移民)的批评主要就是第二代移民缺乏“诚”。第一代移民说这话的意思是,第二代移民没有保持“日本精神”的心理素质。第一代移民的这种指责绝不是在说他们孩子的亲美态度是虚伪的,恰恰相反,在第二代移民志愿加入美国军队,主动为其第二个祖国作战时,第一代移民反而指责第二代移民“不够真诚”。

日本人使用的“诚”的基本含义,是指狂热地沿着日本道德戒律和“日本精神”指示的道路前进。在特定条件下,不管“诚”有多少特殊含义,它一定可以理解为对公认的“日本精神”的某个方面的称颂以及对日本道德标准的赞美。一旦我们接受了“诚”这个词不具有美国人的那种含义,那么它在日本所有的文献中都是最值得注意的。它还是用处颇广的一个词,它大体上准确无误地等同于日本人强调的各种好的德行。“诚”这个词经常用来赞扬不追逐个人私利的人,这反映了日本人的伦理观中对谋利者万分厌恶,如果不是等级制的自然结果,利就被断定是剥削所得。从中牟利的中介人会成为人们嫌弃的高利贷者,这种人常被指责为“不诚”。“诚”也经常被用来颂扬那些不感情用事的人,这正反映了日本人的自律。一个称得上“诚”的日本人决不会冒风险去伤害一个寻衅滋事者,不仅要对自己行为的本身负责,还要对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责。最后,只有“诚”者才能领导众人,有效地运用各种手段,远离内心的争斗。这三点含义,以及其他更多的含义十分简明地表达了日本人伦理的同质性。这三种以及其他的一些含义都反映出,在日本,只有按照戒律行事才能收到效果,并不与他人发生冲突。

虽然日本人的“诚”有如此多的意思,《敕昭》及大隈伯爵都对其推崇有加,但是“诚”却不能简化日本人的伦理道德。它既不是构成日本伦理道德的“基础”,也没有赋予它“灵魂”。它好比幂函数,加在任意数字后面都可以扩大该数字的大小。如A的二次幂(A2)可以是9的二次幂,也可是159或b或x的二次幂。“诚”的作用亦如此,它可以把道德戒律当中的任何一条提升得更高,但不是单独的道德,而是其信徒对教义的狂热追求。

无论日本人如何努力改进,日本的道德体系仍然处于松散状态。道德原则仍然是不同的道德相互彼此保持平衡,但各种行动本身都是善的,他们所建立的伦理体系就如同桥牌游戏,优秀的选手遵守规则并在规则范围内获胜,良好的推理训练使他与低劣选手区别开来,他能够利用足够的知识和竞赛规程判断其他选手的出牌意味着什么,从而打出自己的牌。用我们的话来说,他按霍伊尔规则比赛,每出一张牌都必须考虑到无数细节,如果比赛规则和计分办法事先就已经规定好了,那么一切可能出现的偶然性也应该包括在其中。美国人说的内心善良反而无关紧要了。

任何一种语言,用来表达失去或获得自尊的词句都非常有助于了解他们的人生观。在日本,讲到“尊重自己”时往往是指他本人是一个谨慎的人;而不像英语的用法中那样是指遵循为人处世的准则,不献媚于别人,不撒谎,不作伪证等。日本人说“自重”,字面意思是“自我珍重”,其反意是“一个轻浮而又有分量的自我”。一个人说“你应该尊重自己”,其实是指“你应该认真考虑事态中的一切因素,绝不可招致批评,或减少成功的机会”。“尊重自己”的行为往往与在美国的意思截然不同,如一个雇员说“我必须自重”,其含意并不是指他必须坚持自己的权利,而是绝不跟雇主讲任何会使自己陷入麻烦的话。作为政治用语时,“你应该自重”也具有同样的意思,“身担重担的人”,如果轻率地谈论“危险的思想”,那样他就是不“自重”了。而在美国,“自重”却没有类似的意思。美国人做不到即使思想危险,也要按照自己的内心和良心来思考。

父母经常挂在嘴边警告其青少年子女的话,“你应该自重”,指的是要懂得察言观色,不要辜负别人的期望。女孩子被告知坐着时不能乱动,双腿位置要摆好;男孩子则要训练自己,学会察言观色,“因为现在可以决定你的未来”。当父母对孩子说:“你的行为不是一个自重的人做的。”这是责备孩子行为不当,并不是责备他缺乏勇气不坚持己见。

还不起债的农民对债主说:“我本应该自重的。”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责备自己懒惰,或责备自己对债主卑躬屈膝,而是说他对应急之需本来应该考虑得更加仔细周到。社会地位高的人说:“我的自尊要求我这样。”这并不意味他必须遵照正直和廉洁等原则办事,而是说他在处理事情时必须充分考虑家庭的地位以及自己的身份和社会地位。

总裁谈到他的公司时说“我们必须自重”,意思是说必须加倍慎重和小心。策划复仇的人说“自重地复仇”,并不是指“把炭火堆在敌人的头上”,或者打算遵守任一道德原则,而是在说“我一定要彻底复仇”。周密地计划,把一切可能因素都考虑到其中。在日语中最强烈的用法是“双重自重”,意思是考虑周全,绝不轻易下结论。它还意味着,必须计算好各种方法和手段,用恰到好处的努力完成目标。

所有上述“自重”的意思都符合日本人的人生观,按照“霍伊尔规则”,人们应该小心谨慎行事。对自重定义的方式绝不允许以良好目的为理由来为失败辩解,任意举动都会有其后果,行事时不能不事先权衡。做人慷慨是好事,但必须预见到接受你恩惠的人是否会感到“背了恩情债”。对此,必须十分谨慎。批评人是可以的,但必须准备好承担他因此对你产生的厌恶。当年轻画家指责美国传教士对他的嘲笑时,尽管传教士的目的是善意的,那也没有用。传教士没有估计到在日本人看来,他那一次行为的后果就是修养不够。

把谨慎与自重完全等同,需要悉心观察别人行为中的蛛丝马迹,并且能强烈感觉到别人是在评论自己。他们说:“一个人培养自重是因为有社会”,“如果没有社会就不用自重了”。这些极端的说法都是出自于外部的自省,完全未考虑正确行为的内省要求。像许多国家的俗语一样,他们过分夸张了。日本人有时也像清教徒一样,对自己深重的罪孽反应也很强烈。但上述这些极端的说法仍然表明了日本人说的重点在哪里。比起罪来,他们更重视耻。

人类学对不同文化的研究发现,文化间的重要区别在于是以耻还是以罪为主要约束。根据定义,建立道德的绝对标准并且依靠其发展人的良心的文化可定义为“罪感文化”,在这种社会里的人,例如美国人,在犯了些许过错后,也会因内疚而有羞耻感,有时因衣着不得体,或言辞有误,会感到万分懊悔。以耻为主要强制力的文化中,人们会对那些在我们看来是犯罪的行为感到懊悔。这种懊悔非常强烈,但却不能像罪恶感那样可以通过忏悔、赎罪而得到解脱。犯了罪的人可以通过忏悔而减轻沉重的心理负担,忏悔已运用于世界的心理治疗,许多宗教团体也用它。但是二者在其他方面鲜有共同点。我们知道,忏悔可以解脱,但在以耻为主要强制力的世界,即使当众认错,甚至向神父忏悔,犯了错误的人也不会感到解脱。相反,他会感到只要恶行没有公之于世就无比懊丧,忏悔只能是自寻烦恼。因此,在耻感文化中没有忏悔的说法,甚至对上帝也没有。他们有祈福仪式,却没有赎罪仪式。

真正的耻感文化借助外部的强制力来行善,这和真正的罪感文化借助罪恶感在内心的反映是完全不同的。羞耻是对别人批评的反应,一个人感到羞耻,是因为他被当众嘲笑或遭到拒绝,或者自己感觉被嘲弄了,无论哪一种,羞耻感都是一种有效的强制力量,但这要求有外人在场,至少要当事人感觉到有外人在场。罪恶感则不是这样的,在有的民族,荣誉就是按照心目中理想的自我生活。这种情况下,即使恶行未被人发觉自己也会受到折磨,尽管这种罪恶感可以通过忏悔来得到解脱。

早期移居美国的清教徒们曾试图把一切道德置于罪恶感的基础之上,所有的精神病学者都知道现代美国人内心有什么苦恼。在美国,羞耻感正逐渐成为沉重的负担,而罪恶感则不如以前那么容易被感觉,美国人把这种现象解读为道德的松懈,这种解释虽然蕴涵着许多真理,但是并不期待羞耻感能担起道德的重任,不能把伴随耻辱出现的强烈的个人懊恼纳入我们的基本道德体系。

日本人却是把羞耻感纳入道德体系的。不遵守明确规定的各种善行标准,不能平衡各种义务或者不能预见偶然性的发生,都是耻辱。他们认为耻是道德的根本。对耻辱敏感的人就能够实践善行的一切标准。“知耻之人”就译成“有德之人(Virtuousman)”,有时也译成“重名之人(Manofhonor)”。与“纯洁内心”、“笃信上帝”、“避免罪恶”等在西方伦理中的地位一样,耻感在日本伦理道德中也有同样的权威地位,以此推论,人死之后就不会受到惩罚。除读过印度经文的僧侣外,日本人对今生修行,来世有好报的因果轮回观念是很陌生的;少数皈依基督者除外,他们也不承认来世报应及天堂地狱惩罚之说。

同其他看重耻辱的部落或民族一样,羞耻感在日本人生活中的重要性也是能深切体会的。任何日本人都对外界对自己的评价十分关注,他只需要推测别人做的判断,并根据别人的判断调整自己的行为。当每个人都遵守同一规则并相互支持时,日本人会感到轻松愉快。当他们感到这是履行“使命”时,他们会非常狂热地加入。当试图把道德观念输出到并不通行日本善行标准的国度时,他们最易受到伤害。他们“善良”的“大东亚共荣圈”计划失败了,中国人和菲律宾人采取的对抗态度令许多日本人感到愤慨。

为了求学或经商到美国的日本人并不是受爱国主义情绪驱使的,当他们试图在道德规范不那么严格的社会生活时,常常感到他们过去接受的那种细致的教育是“失败”的。日本的美德不能很好地延伸至国外,不是因为改变对任何人都是很困难的,远比这复杂得多。比起中国人、暹罗人来说,日本人适应美国式生活要困难很多,特殊之处在于,他们是依靠安全感长大的——只要一切都按规矩行事,别人就会承认其意义,而外国人对这类礼节毫不在乎,这令他们茫然无措。他们想方设法寻找西方人生活中与日本人类似的细节,一旦找不到,有些人就非常愤慨,或感到震惊。

在自传《我的狭岛祖国》中,三岛女士成功描写了她在道德规范不甚严格的文化中的体验,无人能出其右。她是如此渴望到美国留学,并说服了她保守的家人们“不愿受恩”的观点,接受一个美国奖学金最终进入了卫斯理学院学习。老师和同学都对她特别友善,但这却使她感到更困难。“日本人的共同特点是以品行无缺陷而自豪,我这种自豪却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我很生气自己不知道在这里该怎样适当行事,周围的环境似乎也在嘲笑我以前的经验。除了这种模糊而又深切的懊恼,我再也没有其他激情了。”她觉得自己“似乎是一个从外星球来的,原有的感觉和情感在这个世界用不上。日本式的教养要求任何动作都要文静优雅,每一句言辞都礼貌规范,而在当前的环境中我十分敏感,以至于社交活动中茫然不知所措”。两三年的时间,她才消除了紧张状态,开始接受别人的好意。她认为,美国人生活在一种所谓的“优美的亲密感”中,而“在我三岁时,亲密感就被当作不礼貌而抹杀掉了”。

三岛女士把她在美国结识的日本女孩子和中国女孩子作了比较,她认为美国生活对两国姑娘的影响完全不同,中国姑娘具有的“沉稳风度和社交能力是大多数日本姑娘不具备的,在我看来,这些上流社会中的中国姑娘是世界上最文雅的人,几乎人人都具有近乎尊贵的仪表,仿佛她们是这个社会真正的主人。即使在高度机械化与高速发展的文明中,她们恬静和沉稳的性格与日本姑娘的怯懦、拘束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显示出社会背景的根本差异”。

和其他许多日本人一样,三岛女士觉得自己像是网球名将在参加追球游戏,纵使技艺再优秀也无从表现,专业技能无法发挥。过去所学到的东西不能够带到新环境中来,她过去所接受的那些行为准则是无用的,美国人用不着它们。

一旦日本人接受了美国直截了当的行为模式,哪怕只接受了一点点,那么就很难想象再过日本那种循规蹈矩的生活了。有时,他们把过去的生活形容成“失乐园”;有时又说成是“桎梏”,甚至“监牢”;有时又说成是小松树的盆栽,只要小松树的根培植在花盆里,就是一件为花园增添风雅的艺术品,一旦移植到野地上它就不可能再是盆栽了,再也不能成为花园的点缀,也不能适应往日的要求了。他们以最真切的形式经历了日本的道德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