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霸气冲天系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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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情人的血 (3)

第二章 情人的血 (3)

地毯被剑尖划出一道二三尽长的裂口,当剑尖划移地毯,挥至半空时,国路的惨号声骤叫,不过,似乎刚从嗓子眼里崩发出来的惨号,只在空中绕了半圈就已停留,紧接着的是头颅落地声和鲜血飘洒的细碎声。

国路的动作快,流星手中的剑更快,而且快得超乎人的想像,就在国路刚动时,长剑已划过他的脖子,头颅而顺着剑风飘跌地毯上,国路的尸身尚在连动中没有倒下。

国路终因头颅离身而未能发动机关,尸身猝然倒下时,流星手中的剑也落下,碰撞在玉床上发出清脆的振响声。

翌日大清早,阳光便到了残月楼,硬是把蒙头大睡的残月连拉带扯地拽起来。

残月伊始睡得迷迷糊糊,觉得有人打扰他睡觉连眼睛都没有睁开便骂了一句王八蛋,你要是再不走,打扰了老子做春梦,老子和你沉完!最后阳光气极硬是动手将他的两只眼皮用大手拇指和食指拈起来,并向他眼内吹气时,残月才不得不醒来,见是日部主阳光,不得不慵懒地坐起来,揉着阳光因向他眼内只口气而致使流泪的眼圈,气呼呼地道:“大师兄,你真狠心,你给我记着,今日之仇来日将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阳光懒得听他罗嗦,便摧他尽快起床洗漱,然后一起朝圣殿向霸天请愿。

原来,流星一直没有消息,阳光十分担心,在回岛便请愿霸天派兵,遣将于金师部打听流星的消息,以报安危,当时霸天微笑默许,只是十几个时辰过去,阳光见霸天没有任何动静,似乎根本不在意流星的安全死活,如坐针毯,坐立不安,早早起床,未进早膳便跑到残月楼拉残月起庆和他一起请愿。

提起流星,残月没有多说一句废话便快速地起床洗漱,看在阳光眼里简直让他吃惊得有点难以相信。其实残月心里早就想到流星的安危,他早就把流星定义为是那种又臭又硬,做什么事都喜欢拼命的人,这种人的结果往往最惨,没有流星的消息,残月同样不安不宁,尽管他们根本不知道流星的身世,流星亦从不向外人提起一字半句的身世,阳光和残月都能感觉到他的凄苦。

阳光曾和流星敌我相对,在沙场上争锋,他比残月更了解流星的禀性。

两人匆匆走进朝圣殿,不到半刻又匆匆地走出来,进去时一脸兴致,出来时两人面带愁色,兴敌半点无存,犹如霜打茄子,垂头丧气,一路上两人连话都没有一句。

原来,他们见到霸天时,霸天只对他们说了一句话:“流星不会有事的!”霸天非但没有发一兵一卒找寻流星的下落,而且言语的口气轻浮的似乎根本就没有把流星的安全放在眼里。

莫非霸天真的从来就没有想过流星的安全问题?谁知道!

“哼,那老东西简直没有人性,早知道我就……”残月冲无叫骂,然而没有骂完,阳光已陡然向他出手,捂住他的嘴巴。

残月正吱吱唔唔地涨红脸庞欲与阳光出手时,阳光嘿嘿提高声音道:“臭家伙,如果再敢骂我老爹,就将口中要两颗狗牙!”阳光那副脸孔看起来十分认真,捂住残月口鼻的手亦十分用力。就在这时候,突然传来另一个的声音道:“哎哟,两部主还真休闲,如此雅兴,真让人羡慕!”开口说话者的语气声调仿如牛哼马叫,闻者惊心!来者正是霸天当今的密信使者马特不书。阳光松开手,慕和地微笑道:“呵,马特不书先生好!”怔怔愣愣中的残月这才明白阳光何以要突然捂住他的口唇,只怕他口无遮拦,叫骂声被马特不书听见,传到霸天耳里当然不好,阳光所做一切都是为残月着想。

想那马特不书如今时常伴在霸身边,为其驱使,监视群臣的行动,宛如霸天的眼睛耳朵,幸好阳光及时出手阻拦了残月的叫骂,倘若被马特不书听见,不生是非恐怕残月在霸天心中也没有好印象。成熟的阳光行行有节,当然知道好坏,然马特不书刚走,残月却翻着白眼道:“哇操,有必要小题大作么不就是一个牛与马的杂交种嘛,有什么好怕的,噻!”残月虽然口中这样说,心里仍然感激阳光的盛情。

阳光只笑不语,他是一个喜欢沉默的人。沉默是一个人的性格使然很多时候,沉默比言语更有深意。

马特不书正往大殿,行动很急,心情更急,他本想和西部主多说几句好听的话,拉拉关系,但他不敢耽搁时间,刚刚得到密报,他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霸天。那又是怎样的消息?

那消息是关于星部主流星的消息……

古往今来,浩瀚大地,还没有人能在半日间红遍半边天,或话是历史的不许,或许是天意天规,但有一个人,他偏偏穿破历史,违叛天意,创造了一日间红遍整个罗纳尔多大陆的历史吉尼斯纪录。他就是哈夫多多岛的星部主流星。

流星在半天里响遍整个罗纳尔多大陆,就连巴里西王宫也得到关于他的消息。

亦是傍晚,流星回到哈夫多多岛,他比日月人三倍部主整整迟到一天。

在哈夫多多岛登陆时,流星手里仍捏着一把剑,但所持的不是剑柄,而是紧紧地握住剑刃,

三尺长剑已断,只剩两尺,他的手掌就握在断裂外。其实那是一柄非常平凡的剑,平凡得在任何一个部落,任何一个兵器铺或者是铁匠铺都能购买到,如果它是上好的剑,剑上不会留下血迹,剑上有血,而且已经凝固,就连柄上都有血,剑柄亦曾杀过很多人。

鲜血已经铺盖了剑体,白色雪毫的剑体只能看到红色,剑刃已卷,还有许许多多的缺口。致于剑上有多少人的血,流星不知道,没有计算过也无法计算,但他只记住有两个人的血就已足够,那两个人一个是金昌部落的国族部路,另一个人就是他自己。

他握着剑刃的手掌已破,大概是他将剑刃捏得太紧,剑刃已经深入他的掌内,血已干涸凝固,剑刃还在掌内里。

流星的整个人身上皆有血,血色已经覆盖了全身,上至毛发,下至鞋靴都沾了血,同他手中所握的剑一样,有他自己的血,也有别人的血,在他的臂上背上,以至小腹上,一道道殷红的血痕,而且是带着毒的黑血。

流星不在乎他身上有多少伤口袭痕,也不在乎他杀过多少人,他只在乎他左手里提着的首级,血迹已干面目狰狞的国路首级。

国路的首级在流星返回途中经受风吹日晒,面目已干,扭曲得不成脸形,皱巴巴得就像是在一个死人脸上贴了一张摺皱的黄皮纸。

流星就这样毫无遮拦地将国路的首级提在手里,自从他昨夜以快剑削掉国路的人头,拾起来提在手里的那一刻起,从没有放下,就连骑马坐船用餐时都不曾放下。

也就是自他提起国路的首级,迈出寝宫的那一刻起,他开始了他出生以来最狠,最毒,杀人最多的一天。

流星是在刀光剑影、万箭如雨中走出金昌王宫的,金昌部落是一个骁勇好战的民族,每一个子民绝对不容许有人杀了他们的陛下,更不允许取走陛下的首级,但流星却杀了国路,还要取走他的首级。所有的人都和流星拼命,用鲜血和生命对抗阻止流星,对于一个好战部落来说,有人提着陛下的首级,那是莫大的耻辱,民族的耻辱,这般耻辱,自有金昌部的历史以来,恐怕要算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因为,流星也是拼命的人,他不但将所有和他对抗的人定义为自己的仇敌,而且疯狂地杀人,狂如魔鬼,剑剑致人死命。

最终非但是金昌王宫,就连流星一路间都堆满了尸体,还是没有人能阻止流星,在民族的莫大耻辱下,金昌部的子民开始了历史上第一次残酷到极点的民族集体大自杀。很我时候,某种精神虽然充满战斗力,但有些时候他也禁锢了人们的正常思维,就如金昌部的集体大自杀,那是莫比的残酷事件。

流星也曾眼见着一家人甚至一群人倒在自己的脚下,只求流星留下他们陛下的首级,但流星没有理会,在他的血管里流着仇恨的血,他心里只有仇恨,自从仇恨在他的骨髓和灵魂里发芽的的那一天起,他便开始仇恨所有的人,也包括他自己,正因为仇恨,他不在意任何人去死,生命给他的意念并不重要,就拿他自己来说,他无时不刻,无事不在拼命,试问一个连自己的性命都不放在心上的人又怎么会顾及他人的性命!

眼睁睁地看着金昌部落的子民自杀,倒在他的胯下,他视若无睹,闻若未闻,跨过鲜血淋淳的尸体,继续他杀人之路。

流星一路上都在杀人,一路上都有人要杀他,结果流星最终没有倒在敌人的兵刃下,倒是他如杀人魔王一样,在半日之间传遍整个罗纳尔多大陆的每一个部落,闻者色变,闻风丧胆,也就在半日之间,他还有了另一个比星部主更响亮的名字:死神!

死神也能作为绰号,而且贯在流星的头上!死神是一个不雅不详的名字,据说看见死神的人,只有一条路可走——死路。流星被称作死神,大因为他杀人如麻,大因为他根本不惜他人之生命,可怕的死神!

流星慢腾腾地,似乎费尽所有的力量登上灵山那高高的台阶,走进王宫大殿时,他第一眼看到的是高高在上的霸天,日月人三部主也在场,好像那架势在等待他回来。

流星第一脚踏进大殿时,日月人三部主几乎是同时从坐椅上弹跳起来,每一双眼睛都充满惊奇,每个人的神经差不多都在颤栗,他们不敢相信流星是流星,甚至打心里疑思流星是不是人?日月人三主主都愣愣地看着同样颤颤巍巍走进来的流星,就连很少惊慌的残月都眨巴眨巴眼睛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只有霸天稳稳当当地坐在玉雕龙椅上,微笑吟吟,表现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在残月阳光不清早请愿不成刚来出大殿不久,霸天便得马特不书的秘报,得知探子飞鹰传书关于流星的秘报。在一刻以前,霸天通令召来日月人三部主,一直没有发话,此时此刻日月人三部主才陡然明白霸天的用意,残月心里还暗骂霸天?奶奶个熊,这个老猪必定早知星师兄的消息,难怪请愿不成,妈个巴子!

事实上霸天在日月两部主请愿之前并不知道关于流星的半点消息。他之所以没有派遣一兵一卒打探流星的消息,哪怕对他来说只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但他相信流星,就如他当初相信自己,把流星从一个俘虏变成他生命中注定的四大部中的星部主一样,他敢肯定流星会平安回来,再多的危险只能是对他的一个考验罢了。

霸天的估量并没有错,他在密报中不但得知流星已回哈夫多多岛,还知道他取回了金昌部大族部路的首级。霸天自得密报的那一刻起就欢喜不已,作为一代枭雄,一个欲称霸大地,收复大陆版块的霸者来说,他就需有人为他拼命,就需要敢于拼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