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具体办理教职工的学历晋升、业务培训进修、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培训工作。
六、负责审核各部门人员工资调整工作。
七、负责审签人事处职责范围内的基金支出。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材料的审查工作。
九、负责审核“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各项费用交纳工作。
十、负责处理有关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主管计划生育工作。
十二、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副处长职责
一、具体承办教职工及离退人员的工资调整。
二、具体承办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和录用人员工资的确定,以及调入调出人员的工资套改工作。
三、负责临时工的招用,核定工资标准,签订合同等有关事宜。
四、具体承办职工考核的奖金发放工作。
五、承办有关工资方面的报表统计工作。
六、负责制定劳保福利发放办法。
七、负责加班、值班人员的统计审核工作。
八、负责拟定全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结构比例的申报、承办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和申报。
九、分管计划生育工作。
十、负责办理人事处的文件起草、发文、收文及传阅事宜。
十一、负责人事处的便函、印章的管理。
十二、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干事岗位职责
一、具体承办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各项手续,按月、按季、按年度呈报各种报表。
二、具体承办“三保险”基金的交纳手续。
三、具体承办职工住院就诊的相关费用报销事宜。
四、做好外地离、退休人员的医保工作。
五、负责处理工伤事故的申报,确定伤残级别。
六、负责承办有关人事劳资方面的年终报表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的工作证件的制作发放工作。
八、负责管理本处的办公用品。
九、办理人事处日常事务。
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事处岗位职责规划
一、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人事处工作。执行国家人事管理法规和劳动工资政策,负责学校编制调整,学校人事、劳资、社会保险等各项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基层的机构设置,全校各类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根据学校需求和进人指标,负责全校人才招聘的考核、引进等工作。
3.负责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师资培养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人事调配、师资补充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
4.负责中层以下行政、技术干部及工人的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日常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人事调配的行政、工资关系的审核。
5.负责教职工的学历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技术工人的考工定级及工人技师的考核推荐工作。
6.负责审查办理教职工的离休、退休、退职、辞职手续;负责审查计划外用工情况;负责接待处理人事劳资方面的来信来访和落实政策工作。
7.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人事、劳资资料的数据库管理工作,负责全校的人事、劳资等各项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8.负责公派出国人员的派遣和管理工作及出国(境)探亲、访友、定居及其他自费出国(境)的审批工作。
9.负责校内待岗、留职创收、借调等人员的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处师资干事岗位职责
1.协助领导制定全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领导制定全校师资队伍培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学历教育、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证书发放等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考试的报名和教材征订工作。
6.协助制定全院教职工的日常和年度考核、奖惩条例,并组织实施。
7.根据学校年度教师需求和进人计划,做好全校人才招聘的考核、引进等工作。
8.负责起草学院有关师资文件,负责师资方面的各项统计报表工作。
9.负责处内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事处信件、文件等材料的登记、管理等工作。
10.协助院办做好外事活动的组织及管理工作,办理外籍教师聘用手续及外籍教师教学、生活等管理服务工作。
11.完成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处劳资干事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劳资政策,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编制全院人员的劳动工资计划,并负责工资基金的管理及使用计划的报批。
2.负责全院的考勤管理工作。按政策规定及时办理全年在职人员的每月工资和各类奖金的测算与发放工作。
3.根据国家劳资文件的精神,及时做好在职人员的职务岗位津贴及其他工资项目的测算、报批和兑现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的调资政策,及时做好全校人员调资的测算、报批和兑现工作。负责填写调资审批表并及时归档,建立健全工资管理的各项台账。
5.负责晋升职务、转正定级、考工定级人员的工资测算、报批兑现工作和资料归档工作。
6.负责做好本院的社保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合同制职工的养老保险,并保管好手册及填写工作。及时办理调进调出人员的劳动关系转移及投保工作。
7.负责退休职工的工资转移手续和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的结算工作。负责内退职工的工资管理工作。
8.根据政策测算和调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房贴及离退休人员的房贴,并做好公积金、房贴汇缴变更工作。
9.做好引进和调出人员的工资管理工作。做好教职工探亲报销管理工作。整理和保管好有关劳动工资方面的文件及各类资料。
10.负责起草劳资方面的文件。负责劳资报表的统计填写和上报工作。
11.完成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事处人事兼档案干事岗位职责
1.协助领导制定人员编制和人员配置计划,办理人事调配手续。负责起草有关人事、外事方面的文件。
2.掌握全院各类人员的使用情况,负责计划外用工的管理工作,办理合同制职工及聘用人员的合同签订及鉴证。
3.负责工人考工晋级的管理工作。协助搞好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4.负责办理每年的劳动用工年检和法人年检。负责全校人事数据库的管理和各类人事统计报表工作。
5.负责办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及签证。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审批手续。及院内待岗、留职创收、借调等人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及转递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努力完成档案目标管理。
7.掌握和运用计算机管理人事档案,负责计算机管理档案“四统一”工作。
8.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台账。做好档案库房的管理工作。
9.建立健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联系人制度,指导系部人事秘书及有关处室把好材料入口关。
10.对收集到的人事档案材料做到分类正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加工合理(使用缝纫机加工),装订整齐(左、右、下三边齐)。
11.完成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领导所属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人事厅有关高校人事工作的文件精神,坚决执行院党政的决议决定,按照《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规范》的要求,全面履行所属各个岗位职责,圆满完成人事处各项工作任务。
二、根据学院发展规模及要求,负责学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才引进及人员调配工作。
三、负责对全院科级干部的推荐、考核、聘任和教育管理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
五、负责全院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聘任及年度专业技术考核工作。
六、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各种津贴、补贴发放标准的计划、测算及审核工作。制订学院《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师资管理工作,包括师资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师资培训、师资引进、师资的专业技术考核、师资培训费用的计划与管理及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八、负责全院教职工干部人事档案的归类、规范、清查整理及管理工作。
九、配合教务、科研等部门搞好省级、校级、系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推荐工作。负责省管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及管理工作。
十、负责办理学院引进人才、聘用职工及教职工离休、退休、退职、辞职等有关手续。指导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教职工的继续教育、劳动考勤考查、工人技术等级的管理及劳动人事有关问题的协调和处理工作。
十二、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学生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学生处全面工作,负责学生德育和教育管理。
二、制定处室和德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协调各系(部)德育工作。
三、负责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金的评定与管理。
四、负责德育工作队伍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德育科研。
五、负责学生宿舍、档案、奖励与处分、学生组织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管理。
六、负责出版学生刊物,办好学院广播站。
七、协助党组织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八、完成院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处副处长职责
一、学生管理奖罚处理,保险事宜
1.负责制定学生各种奖项及补助的评定标准和表彰奖励标准,并核定比例和名额。
2.负责学生各种补贴的发放工作;负责学生各类保险事宜。
3.负责新生接待、注册报到,组织入学教育工作和校徽、学生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4.负责各系辅导员及班主任管理工作(含班主任工作条例制定及奖罚),学生邮政代办工作。
二、学籍管理,学生活动
1.负责学生档案的接收、归档、整理、检索、查阅和转接工作。
2.负责办理学生休学、退学、留级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