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都懂得开展社交的主要意义,但是有关社交的知识、技巧和艺术,以及相关的社会学、心理学和传播学知识却掌握得不够。所以应全面掌握有关知识,真正明白道理,这对消除心病是大有裨益的。
6.系统脱敏法
其一般做法是:先用轻微的较弱的刺激,然后逐渐增强刺激的强度,使行为失常的患者没有焦虑不安、逐渐适应,最后达到矫正失常行为的目的。引导青少年患者先与家人接触、一步步地引导脱敏,并通过奖励、表扬使其巩固。
五、强迫
反复出现并不愿意出现的观念、意向和行为,虽想摆脱,但又身不由己地重复出现,从而导致焦虑与痛苦。
(一)什么是强迫症
强迫症是指一种以强迫症状为主的神经症,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二者强烈冲突使病人感到焦虑和痛苦;病人体验到观念或冲动系来源于自我,但违反自己意愿,虽极力抵抗,却无法控制;病人也意识到强迫症状的异常性,但无法摆脱。病程迁延者可以仪式动作为主而精神痛苦减轻,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1.症状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并以强迫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1项:①以强迫思想为主,包括强迫观念、回忆或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穷思竭虑、害怕丧失自控能力等;②以强迫行为(动作)为主,包括反复洗涤、核对、检查,或询问等;③上述的混合形式;(2)病人称强迫症状起源于自己内心,不是被别人或外界影响强加的;(3)强迫症状反复出现,病人认为没有意义,并感到不快,甚至痛苦,因此试图抵抗,但不能奏效。
2.严重标准
社会功能受损是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
排除标准:(1)排除其他精神障碍的继发性强迫症状,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或恐惧症等;(2)排除脑器质性疾病特别是基底节病变的继发性强迫症状。
(二)什么叫儿童强迫症
儿童强迫症最早由Janet(1903年)报道,一个5岁儿童表现为“刻苦地反复思考显而易见的事情”,并认为强迫症儿童是长在“父母过于尽善尽美”的环境下。Berman(1942年)报道了几例儿童强迫症,并指出其与成人强迫症有相似性。强迫症包括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两者可单独出现也可同时出现,以同时出现较常见。强迫观念是一种持久的思想、表象和冲动强加于意识中,持续和重复出现,包括词、数字、观念、思路、想像、情感和冲动,这种观念并非自愿产生,患儿企图摆脱又无法摆脱。强迫动作是指按某种规则或刻板程序做出重复的动作或活动,这种行为活动是强迫观念的一种反应。
一般来说,强迫动作是用来抵消或减轻焦虑不适的心情,本人意识到这种行为是多余的,无意义的,给本人造成痛苦,浪费时间,严重妨碍本人正常生活和工作,有时也干扰他人,患儿明知不对却不能放弃。这种典型的强迫体验,在儿童不十分明显,至青春期以后表现渐接近成人,强迫症的内心冲突和矛盾,焦虑的情绪和体验才日益突出。不注意这一差别,容易漏诊。
在儿童正常发育的不同年龄阶段,也可能出现类似的强迫动作。如走路数格子,折叠整理自己的手绢、被褥要角对角,反复多次对得很整齐,睡觉前一定要把鞋子反复摆成什么样子或一定要把毛巾反复铺平、摆正等等,还有一部分儿童出现强迫动作有一定的“规则”和患儿赋予特殊含意就叫仪式动作或行为,如某患儿要触碰某物一定要碰几下,可:对了感到“心里舒服”或吉利。以上行为持续一段时间自然消失,不造成患儿强烈的情绪反应,不影响他们日常生活和学习,不应视为病态。
六、癔症(又称歇斯底里)
具有高度的情绪强度与易变性,高度的受暗示性和自我显示感。发作时常手脚痉挛、四肢抽搐、捶胸、发怪声、又唱又跳,有时还会伤人毁物,不过其病程短,但易反复。
(一)什么是儿童癔症
治疗癔症常用心理治疗,环境治疗,暗示治疗和药物治疗等综合性方法。癔症又称歇斯底里。多见于青年女性,儿童一般极少发生。儿童虽较少发生癔症,但有一种特殊形式的集体性癔症发作则常常见于中小学生,而且学龄越低,发作的可能性越大。癔症集体发作时,最先常始于一人,不久旁人相继发作,范围逐渐蔓延扩大,最终可导致数人甚至数十人同时发作。国内在1994年曾报道了在福建某山区的一所小学内,有33名学生同时集体癔症发作,类似报道近年还有不少。
绝大多数癔症发作与心理社会因素直接有关。儿童由于心理发育尚不完善,他们天真幼稚,情绪稳定性差,而且容易受环境的影响,一旦家庭抚育教育不当,或在学校和社会上受到委屈、遭人欺凌及其他某些不良因素的刺激,均可导致他们癔症发作。另外,家族中有癔症患者的儿童,他们发生癔症的几率显著高于其他儿童,表明了癔症有一定的遗传倾向。
癔症的临床症状十分繁多,通常将其分为两大类:1.症性躯体障碍
症性躯体障碍,又称转换性癔症。其主要表现为躯体功能的障碍,如癔症性抽搐,发作时患者四肢抽搐,有时伴幅度较大的动作;癔症性瘫痪是突然间不能行走,或上肢不能动弹;癔症性失语和失聪,也是发生于突然之间,患者讲不出话,听不见声音;癔症性黑蒙是指患者双眼不能视物。上述看似十分严重的病症,往往查不出器质性病变依据,有时好转也十分突然。儿童转换性癔症较为少见,有时可能受到周围病人发作的暗示影响而出现类似发作!
2.癔症性精神障碍
癔症性精神障碍,又称分离性障碍。常见的有极度兴奋吵闹,年幼的表现为大哭大闹,肢体乱动,屏气,脸色苍白或青紫;较大的儿童则哭闹烦躁,或冲动砸物,撕衣扯发,或满地打滚。发作时间一般不长,发作后患儿遗忘部分发作时的情况。另有一些如癔症性漫游、癔症性多重人格等,儿童极为少见。
(二)癔症型人格障碍
癔症型人格障碍的表现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1)引人注意,情绪带有戏剧化色彩这类人常好表现自己,而且有较好的艺术表现才能,唱说哭笑,演技逼真,有一定的感染力。有人称她们为“伟大的模仿者”、“表演家”。她们常常表现出过分做作和夸张的行为,甚至装腔作势,以引人注意。(2)高度的暗示性和幻想性,这类人不仅有很强的自我暗示性,还带有较强的被他人暗示性。她们常好幻想,把想像当成现实,当缺乏足够的现实刺激时便利用幻想激发内心的情绪体验。(3)情感易变化,这类人情感丰富,热情有余,而稳定不足;情绪炽热,但不深,因此他们情感变化无常,容易激情失衡。对于轻微的刺激,可有情绪激动的反应,“大惊小怪”,缺乏固有的心情,情感活动几乎都是反应性的。由于情绪反应过分,往往给人一种肤浅,没有真情实感和装腔作势甚至无病呻吟的印象。(4)视玩弄别人为达到自我目的的手段,玩弄多种花招使人就范,如任性、强求、说谎欺骗、献殷勤、谄媚,有时甚至使用操纵性的自杀威胁。他们的人际关系肤浅,表面上温暖、聪明、令人心动,实际上完全不顾他人的需要和利益。(5)高度的自我中心,这类人喜欢别人注意和夸奖。只有投其所好和取悦一切时才合自己的心意,表现出欣喜若狂,否则会攻击他人,不遗余力。
此外,此类患者还有性心理发育的不成熟,表现为性冷淡或性过分敏感,女性患者往往天真地展示性感,用过分娇羞样的诱惑勾引他人而不自觉。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中,将癔症型人格障碍的症状诊断标准定为,患者至少具有下述项目中的三项症状:(1)表情夸张像演戏一样,装腔作势,情感体验肤浅。(2)暗示性高,很容易受他人的影响。(3)自我中心,强求别人符合他的需要或意志,不如意就给别人难堪或强烈不满。(4)经常渴望表扬和同情,感情易波动。(5)寻求刺激,过多地参加各种社交活动。(6)需要别人经常注意,为了引起注意,不惜哗众取宠,危言耸听,或者在外貌和行为方面表现得过分吸引他人。(7)情感反应强烈易变,完全按个人的情感判断好坏。(8)说话夸大其词,掺杂幻想情节,缺乏具体的真实细节,难以核对。
一般来讲,此类型患者的人格障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心理的逐渐成熟而症状减轻。但这不能保证可以不治而愈,在应激状态下还有可能发生癔病症状。
对此类型人格障碍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治疗:(1)提高认识,帮助患者了解自己人格中的缺陷。只有正视自己,才能扬其长避其短,适应社会环境。如果不能正视自己的缺陷,自我膨胀,放任自流,就会处处碰壁、导致病情发作。(2)情绪自我调整法,癔症型人格的情绪表达太过分,旁人常无法接受。所以具有此种人格的人要改变这种情—况,首先要做的便是问自己的亲朋好友作一番调查,听听他们对这种情绪表达的看法。对他们提出的看法,千万不要反驳,要扪心自问,这些情绪表现哪些是有意识的,哪些是无意识的;哪些是别人喜欢的,哪些是别人讨厌的。对别人讨厌的要坚决予以改进,而别人喜欢的则在表现强度上力求适中,对无意识的表现,可将其写下来,放在醒目处,不时自我提醒。此外,还可请好友在关键时刻提醒一下,或在事后请好友对自己今天的表现作一评价,然后从中体会自己情绪表达过火之处,以便在以后的情绪表达上适当控制,达到自然、适度的效果。(3)升华法,前面讲过,癔症型人格患者有一定的艺术表演才能,我们不妨“将计就计”,让她们把兴趣转移到表演艺术中去,使患者原有的淤积能量到表演中去得到升华。事实上,许多艺术表演都有一定的夸张成分,为了使观众沉浸到剧情中去,演员必须用自己的表情、语言去打动他们。因此,癔症型人格的人投身于表演艺术是一条很有效的自我完善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