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锋
“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最初由党的第三代领导核心江泽民同志在1996年第十五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提出,是对加强集体领导、健全党内监督的一项要求。胡锦涛总书记于2012年1月10日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就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六个更加”,其中第三个是“更加注重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近年来,慈溪市教育局党委以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第一要务,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为动力,深入研究和把握“三重一大”保廉工作规律,把“三重一大”保廉工作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为我市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明确教育系统“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建设的紧迫性
教育为民生之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承载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教育不断提出新需求、新要求。同时,发达地区的发展优势,给慈溪教育带来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我市有1万余名教职员工、20万余名学生(幼儿),涉及学校、单位500余家,摊子大、工作面广,充满权力诱惑。“十二五”期间,慈溪教育将迎来新一轮建设高潮,教育工程投资将超过10个亿。一旦用权失当,教育也会成为腐败的重灾区。最近,在一些高校、教育行政部门发生重大腐败“窝案”、“串案”,就充分说明教育已不是“一方净土”,必须深化教育系统“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权力阳光运行是执政为民的基石。本人作为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处于一个部门的权力中心,首先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对执行“三重一大”要求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并根据教育系统实际,以加强监督为保障,深入研究和把握“三重一大”保廉工作规律,提高执行“三重一大”要求的自觉性、严肃性,把“三重一大”保廉工作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满意度,为我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整体构建,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我市教育系统列入“三重一大”保廉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基本建设项目,指学校基本建设(含大型维修)项目;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指金额在5万元以上教学、电教、仪器、设备、学生用品等物资的采购;大额资金,指已经列入计划的项目,一次性调拨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重要人事任免,指局机关中层干部、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属学校校长、各镇(街道)教办主任的任免。
我们根据上级要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进行全方位、分层次、多环节进行预防和治理,围绕“三重一大”重点进行制度设计和监督管理,积极探索“三重一大”保廉工作规律,科学、合理地制定相关的保廉制度,做到分类指导,严格管理,有的放矢地进行指导和监督。
(一)基本建设(含大型维修)项目的保廉规定
学校基本建设(含大型维修)遵循规范、效率、监管、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安全生产制、质量监督制等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实施项目全过程管理,监理单位参与项目实施并负责建设项目前期报批、履行工程变更手续、施工现场管理、资金拨付管理、合同管理及预(决)算等制度,教育局进行调控、指导和审核、监督实施的管理,政府投资项目每年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跟踪考核检查,重大工程项目邀请检察院共同参与。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制度。凡投资数额较大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装修、拆除、修缮、绿化等5万元以上工程),必须按招投标管理有关程序实行公开招标。小型工程项目应严格按《慈溪市教育系统小型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是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涉及多方的主体利益,是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高危领域。要严格执行国家及慈溪市招投标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家评标、项目法人定标和教育局依法全过程监督的招投标工作机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既是工程建设成果的总结,更是项目实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最终审核。近年来,我局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相关部门都能顺利审批。
(二)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保廉规定
教学设备采购必须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慈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确定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严格采购程序,凡属政府采购范围的教学设备必须委托市采购办采购,由市采购办组织公开招标。在制订教学设备采购方案时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评标办法。不得违反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供应商的投标活动,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的相关工作规范。招标信息统一在政府采购网或教育网中公布,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标书,按标书要求制作投标书;实行公开投标;公示预中标供应商,将预中标供应商在网上公示三天,接受监督和质询;公示结束后由供应商与学校签定采购合同等。
(三)重要人事任免保廉规定
坚持党的干部政策和用人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按照《慈溪市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意见》,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人用人。创新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激励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慈溪市教育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完善学校领导干部的选拔、民主推荐机制,完善干部考察、任用和考核制度等。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党委集体讨论提出考察对象。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和任前公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负责地了解、核实。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建立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的相关制度和辞职制度等。
(四)大额资金使用安排的保廉规定
资金的使用安排必须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按照《慈溪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来确定资金的分配和安排。一些需与财政等相关部门会商安排的资金使用,在经局长办公会议初定经费安排方案后,再与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会商,并征得市财政局同意后,联合下达经费安排的文件,使用单位严格按经费用途、审批权限、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
三、坚持创新、重在治本,努力构建保廉体制和机制
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研究“三重一大”保廉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重在建立和完善制度,创新体制、机制。
(一)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构建科学管用的制度体系
要合理界定教育系统“三重一大”的范围,编制好“权力清单”,制定好“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明确职责。建立健全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的机制。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完善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班子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要突出重点,科学规范
新形势下,教育系统也并非一方净土,廉政风险点不少,但切忌“胡子眉毛一把抓”,我们结合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三个重点,抓住“找、防、控”三个环节,突出重点、抓住重点,进行重点防控。温家宝总理在今年3月25日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把着力解决招投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今年反腐倡廉重点抓好的三个突出问题之一。宁波市教育局于今年5月下发《关于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慈溪中学迁扩建工程是市重点工程、教育系统最大的一项工程,列入宁波市2011 年“会战攻坚”项目。总投入将超过五个亿。要把慈溪中学建成百年经典名品工程,必须解决招投标方面的突出问题,把慈溪中学迁扩建工程打造成廉洁工程。此外,对教育系统大宗商品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作相应规定,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三)要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保廉工作监督体系
根据重大项目的建设流程,对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工程预算、项目招标、合同管理、工程管理、资金管理、工程造价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区别不同的大额资金使用性质和类型,对资金计划安排、资金投入、使用管理和效益进行监督;依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将重大事项在市政府网站、慈溪教育局网站上公开,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积极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市教育局行风建设特约监督员的作用,深化他们的工作职责、强化联系制度,广泛搜集、了解社会各界对教育重点工作和举措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和公众的监督。
(四)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度
明确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追究形式和责任追究程序。对于超越权限或者违反程序决策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因监管不力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因违反规定或监管不力而造成资金流失的,或者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过程中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的,都要依法依纪追究党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要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教育系统“三重一大”保廉工作方案决不能贴在墙上、嘴上说说,必须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我们成立以局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为成员的慈溪市教育局“三重一大”保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三重一大”运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作为主要领导,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滥用。各直属单位、学校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三重一大”保廉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合理制订保廉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把“三重一大”保廉工作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常抓不懈。
(作者单位:慈溪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