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的批评看去像广告”
“批评工作的开始。所批评的作品,现在也大概举出几种如下:——《女神》《呐喊》《超人》《彷徨》《沉沦》《故乡》《三个叛逆的女性》《飘渺的梦》《落叶》《荆棘》《咖啡店之一夜》《野草》《雨天的书》《心的探险》
此项文字都只在《狂飙周刊》上发表,现在也说不定几期可发表几篇,一切都决于我的时间的分配。”
二“这里的广告却是批评”?
党同:“《心的探险》。实价六角。长虹的散文及诗集。将他的以虚无为实有,而又反抗这实有的精悍苦痛的战叫,尽量地吐露着。鲁迅选并画封面。”
伐异:“我早看过译出的一部分《察拉图斯德拉如是说》和一本《工人绥惠略夫》。”
三“幽默与批评的冲突”
批评:你学学亚拉借夫!你学学哥哥尔!你学学罗曼罗兰!……幽默:前清的世故老人纪晓岚的笔记里有一段故事,一个人想自杀,各种鬼便闻风而至,求作替代。缢鬼劝他上吊,溺鬼劝他投池,刀伤鬼劝他自刎。四面拖曳,又互相争持,闹得不可开交。那人先是左不是,右不是,后来晨鸡一叫,鬼们都一哄而散,他到底没有死成,仔细一想,索性不自杀了。
批评:唉,唉,我真不能不叹人心之死尽矣。
四新时代的月令八月,鲁迅化为“思想界先驱者”。
十一月,“思想界先驱者”化为“绊脚石”。
传曰:先驱云者,鞭之使冲锋,所谓“他是受了人的帮助”也。不受“帮助”,于是“绊”矣。脚者,所谓“我们”之脚,非他们之脚也。其化在十二月,而云十一月者何,倒填年月也。
五世故与绊脚石世故:不要再写,中了计,反而给他们做广告。
石:不管。被做广告,由来久矣。
世故:那么,又做了背广告的“先驱者”了。
石:不,有时也“绊脚”的。
六新旧时代和新时代间的冲突新时代:我是青年,所以公理在我这里。
旧时代:我是前辈,所以公理在我这里。
新时代:须知年龄尊卑,是乃父乃祖们的因袭思想,在新的时代是最大的阻碍物。
七希望与科学的冲突希望:勿蝎子撩尾以中伤青年作者的毫兴也。
科学:“生存竞争,天演公例”,是彪门书局出版的一本课本上就有的。
八给………………见面时一谈,不见面时一战。
在厦门的鲁迅,说在湖北的郭沫若骄傲,还说了好几回,在北京。
倘不信,有科学的耳朵为证。
但到上海才记起来了,真不能不早叹人心之死尽矣!
幸而新发见了近地的蔡孑民先生之雅量和周建人先生为科学作战。
九自由批评家走不到的出版界光华书局。
十忽而“认清界限”
以上也许近乎“蝎子撩尾”。倘是蝎子,要它不撩尾,“希望”是不行的,正如希望我之到所谓“我们的新时代”去一样,惟一的战略是打杀。
不过打的时候,须有说它要螫我,它是异类的小勇气。倘若它要螫“公理”和“正义”,所以打,那就是还未组织成功的科学家的话,在旧时代尚且要觉得有些支离。
知其故而言其理,极简单的:争夺一个《莽原》;或者,《狂飙》代了《莽原》。仍旧是天无二日,惟我独尊的酋长思想。不过“新时代的青年作者”却又似乎深恶痛疾这思想,而偏从别人的“心”
里面看出来。我做了一篇《论他妈的》是真的,“论”而已矣,并不说这话是我所发明,现在却又在力争这发明的荣誉了。
因为稿件的纠葛,先前我曾主张将《莽原》半月刊停止或改名;现在却不这样了,还是办下去,内容也像第一年一样。也并没有作什么“运动”的豪兴,不过是有人做,有人译,便印出来,给要看的人看,不要看的自然会不看它,以前的印《乌合丛书》也是这意思。
创作翻译和批评,我没有研究过等次,但我都给以相当的尊重。对于常被奚落的翻译和介绍,也不轻视,反以为力量是非同小可的。我译了几种书,就会有一个中国的绥惠略夫出现,倘译一部世界史,不就会有许多拟中外古今的大人物猬集一堂么。但我想不干这件事。否则,拿破仑要我帮同打仗,秦始皇要我帮同烧书,科仑布拉去旅行,梅特涅加以压制,一个人撕得粉碎了。跟了一面,其余的英雄们又要造谣。
创作难,翻译也不易。批评,我不知道怎样,自己是不会做,却也不“希望”别人不做。大叫科学,斥人不懂科学,不就是科学;翻印几张外国画片,不就是新艺术,这是显而易见的。称为批评,不知道可能就是批评,做点杂感尚且支离,则伟大的工作也不难推见。“听见他怎么说”,“他‘希望’怎样”,“他‘想’怎样”,“他脸色怎样”,……还不如做自由新闻罢。
不过这也近乎蝎子撩尾,不多谈;但也不要紧。尼采先生说过,大毒使人死,小毒是使人舒服的。最无聊的倒是缠不清。我不想螫死谁,也不想绊某一只脚,如果躺在大路上,阻了谁的路了,情愿力疾爬开,而且从速。但倘若我并不躺在大路上,而偏有人绕到我背后,忽然用作前驱,忽然斥为绊脚,那可真是“闭门家里坐,祸从天上来”,有些知其故而不欲言其理了。
本来隐姓埋名的躲着,未曾登报招贤,也没有奔走求友,而终于被人查出,并且来访了。据“世故”
所训示:青年们说,不见,是摆架子。于是乎见。有的是一见而去了;有的是提出各种要求,见我无能为力而去了;有的是不过谈谈闲天;有的是播弄一点是非;有的是不过要一点物质上的补助;有的却这样那样,纠缠不清,知有己而不知有人,硬要将我造成合于他的胃口的人物。从此我就添了一门新功课,除陪客之外,投稿,看稿,绍介,写回信,催稿费,编辑,校对。但我毫无不平,有时简直一面吃药,一面做事,就是长虹所笑为“身心交病”的时候。我自甘这样用去若干生命,不但不以生命来放阎王债,想收得重大的利息,而且毫不希望一点报偿。有人要我做一回踏脚而升到什么地方去,也可以的,只希望不要踏不完,又不许别人踏。
然而人究竟不是一块踏脚石或绊脚石,要动转,要睡觉的;又有个性,不能适合各个访问者的胃口。因此,凡有人要我代说他所要说的话,攻击他所敌视的人的时候,我常说,我不会批评,我只能说自己的话,我是党同伐异的。的确,我还没有寻到公理或正义。就是去年的和章士钊闹,我何尝说是自己放出批评的眼光,环顾中国,比量是非,断定他是阻碍新文化的罪魁祸首,于是啸聚义师,厉兵秣马,天戈直指,将以澄清天下也哉?不过意见和利害,彼此不同,又适值在狭路上遇见,挥了几拳而已。所以,我就不挂什么“公理正义”,什么“批评”的金字招牌。那时,以我为是者我辈,以章为是者章辈;即自称公正的中立的批评之流,在我看来,也是以我为是者我辈,以章为是者章辈。其余一切等等,照此类推。再说一遍:我乃党同而伐异,“济私”而不“假公”,零卖气力而不全做牺牲,敢卖自己而不卖朋友,以为这样也好者不妨往来,以为不行者无须劳驾;也不收策略的同情,更不要人布施什么忠诚的友谊,简简单单,如此而已。
至于被利用呢,倒也无妨。有些人看见这字面,就面红耳赤,觉得扫了豪兴了,我却并不以为有这样坏。说得好看一点,就是“帮助”。文字上这样的玩艺儿是颇多的。“互相利用”也可以说“互助”;“妥协”,“调和”,都不好看,说“让步”就冠冕。但现在姑且称为帮助罢。叫我个人帮一点忙,是可以的,就是利用,也毫无反感;只是不要间接涉及别的人。八月底我到上海,看见狂飙社广告,连《未名丛刊》和《乌合丛书》都算作“狂飙运动”的工作了。我颇诧异,说:这广告大约是长虹登的罢,连《未名》和《乌合》都拉扯上,未免太会利用别个了,不应当的。因为这两种书,是只因由我编印,要用相似的形式,所以立了一个名目,书的著者译者,是不但并不互相认识,有几个我也只见过两三回。我不能骗取了他们的稿子,合成丛书,私自贩卖给别一个团体。
接着,在北京的《莽原》的投稿的纠葛发生了,在上海的长虹便发表一封公开信,要在厦门的我说一句话。这是只要有一点常识,就知道无从说起的,我并非千里眼,怎能见得这么远。我沉默着。但我也想将《莽原》停刊或别出。然而青年作家的豪兴是喷泉一般的,不久,在长虹的笔下,经我译过他那作品的厨川白村便先变了灰色,我是从“思想深刻”一直掉到只有“世故”,而且说是去年已经看出,不说坦白的话了。原来我至少已被播弄了一年!
这且由他去罢。生病也算是笑柄了,年龄也成了大错处了,然而也由他。连别人所登的广告,也是我的罪状了;但是自己呢,也在广告上给我加上一个头衔。这样的双岔舌头,是要螫一下的,我就登一个《所谓“思想界先驱者”鲁迅启事》。
这一下螫出“新时代富于人类同情”的幽默来了,有公理和正义的谈话——“不再吃人的老人或者还有?
救救老人!!!”
还有希望——“至少亦希望彼等勿挟其历史的势力,而倒卧在青年的脚下以行其绊脚石式的开倒车的狡计,亦勿一面介绍外国作品,一面则蝎子撩尾以中伤青年作者的毫兴也!”这两段只要将“介绍外国作品”改作“挂着批评招牌”,就可以由未名社赠给他自己。
其实,先驱者本是容易变成绊脚石的。然而我幸不至此,因为我确是一个平凡的人;加以对于青年,自以为总是常常避道,即躺倒,跨过也很容易的,就因为很平凡。倘有人觉得横亘在前,乃是因为他自己绕到背后,而又眼小腿短,于是别的就看不见,走不开,从此开口鲁迅,闭口鲁迅,做梦也是鲁迅;文字里点几点虚线,也会给别人从中看出“鲁迅”两字来。连在泰东书局看见老先生问鲁迅的书,自己也要嘟哝着《小说史略》
之类我是不要看。这样下去,怕真要成“鲁迅狂”了。病根盖在肝,“以其好喝醋也”。
只要能达目的,无论什么手段都敢用,倒也还不失为一个有些豪兴的青年。然而也要有敢于坦白地说出来的勇气,至少,也要有自己心里明白的勇气,费笔费墨,费纸费寿,归根结蒂,总逃不出争夺一个《莽原》的地盘,要说得冠冕一点,就是阵地。中国现在道路少,虽有,也很狭,“生存竞争,天演公例”,须在同界中排斥异己,无论其为老人,或同是青年,“取而代之”,本也无足怪的,是时代和环境所给与的运命。
但若满身挂着什么并不懂得的科学,空壳的人类同情,广告式的自由批评,新闻式的记载,复制铜版的新艺术,则小范围的“党同伐异”的真相,虽然似乎遮住,而走向新时代的脚,却绊得跨不开了。
这过误,在内是因为太要虚饰,在外是因为太依附或利用了先驱。但也都不要紧。只要唾弃了那些旧时代的好招牌,不要忽而不敢坦白地说话,则即使真有绊脚石,也就成为踏脚石的。
我并非出卖什么“友谊”或“同情”,无论对于识者或不识者都就是这样说。
一九二六,十二,二四。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一月十五日《语丝》周刊第一一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