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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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再录华生回忆录

侯波的疯狂抵抗显然对我们并没什么恶意,因为当他发觉他逃脱不了时,他便温和地微笑了起来,并且很担心地说,希望刚才他挣扎时,没伤到我们。随后他又对福尔摩斯说:“我想,你是要把我送到警察局去吧。我的马车就停在门口。如果你们把我的腿松开,我可以自己走下去上车。我不想劳驾你们把我抬下去。”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交换了一下眼色,觉得这种要求最好还是别答复。福尔摩斯却立刻接受了侯波的这个要求,立即把绑在他脚上的毛巾给解开了。侯波站起身,把两条腿舒展了一下,好像是要看看它们是不是真的获得了自由似的。我现在还记得,当时我一面打量他,一边暗自惊叹:他的魁伟健壮真是世间少有,而他饱经风霜的黑脸所表现出的那种果敢而有活力的神情跟他的体力一样令人惊异。

侯波用衷心钦佩的眼神盯着福尔摩斯说:“我想,警察局长让你去当,是最合适不过了。如果不是你,谁也抓不住我。”

福尔摩斯对那两个警方侦探说:“我们最好还是一块去吧。”

雷斯垂德说:“我来赶车。”

“行,那么葛莱森和我们一起坐车。还有你,医生,既然你对这个案子有了兴趣,那就跟我们一块走一趟吧。”

我很高兴地同意了,于是我们一起下了楼。侯波一点儿逃跑的企图都没有,他老老实实地坐到了他的马车里,我们也跟着上了车。雷斯垂德爬上了车夫的座位打马前进,没多久,便把我们拉到了警察局。我们被领进了一间小房间,坐在那里的那个警察把嫌疑犯侯波的姓名和他杀死的两个仇人的名字记录了下来。这个警察是个肤色很白,表情冷漠的人,他很机械地履行着职责。他说:“犯人将在本周内移交法庭审讯,杰费逊·侯波先生,你在审讯之前有话要说吗?不过,我得事先告诉你,你所说的每句话都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侯波慢慢地说:“先生们,我有很多话要说,我愿意把事情的原委都告诉你们。”

那个警察问道:“你为什么不等到审讯时再说呢?”

“也许我等不到那一天了,你们别大惊小怪,我不是要自杀。”侯波说着,又把他那双凶悍而黝黑的眼睛转向我,“你是医生吗?”

我说:“是的,我是医生。”

“那么,请你按按我这里。”他说着笑了一下,用他被铐着的手指了一下胸口。

我按了按他的胸部,立刻觉察到里边的跳动很不正常。他的胸腔微微震动,就像在一个不牢固的房子里头,开动了一架大马力的机器一样。在这间静静的房间里,我甚至听到他的胸膛里有一阵轻微的嘈杂之声。

我叫道:“怎么,你有动脉血瘤症!”

侯波平静地说:“他们都这么说,上个礼拜,我看过一次医生,他说过不了几天,血瘤就会破裂。我得这个病好多年了,一年比一年糟糕。我这个病是当年在盐湖城的大山里头风餐露宿,吃不饱、歇不好引起的,现在我把仇都报了,随便什么时候死都行。不过,我想在死之前,把这件事交代清楚,我不想在我死后让别人把我当成一个普通的杀人犯。”

警官和两个侦探匆匆协商了一下,讨论这个时候让他交代案情是否恰当。

“医生,你看他的病有突发的可能吗?”

我回答说:“很有可能。”

这位警官马上说道:“既然这样,为了维护法律,我首要的职责显然是尽快给他录口供。侯波先生,你想说就说吧,不过,我得再告诉你一次,你所交代的都会成为呈堂证供。”

“请允许我坐着说吧。”侯波一面说,一面不客气地坐了下来,“我的这个病使我很容易就疲劳了,何况几小时前我们还打斗了一番,就更加累了,我是一个快死的人了,我没必要对你们撒谎。我说的每句话都千真万确。至于你们究竟如何处置我,那是你们的事。”

杰费逊·侯波说完这番话后,就靠在椅背上,说出了下面这篇惊人的供词。他交代的时候不急不缓,讲得有条有理,就像说一件很平常的事一样。我乘机从雷斯垂德的笔记本上把侯波的供词全抄了下来,而雷斯垂德是逐字逐句地按侯波所说记录下来的,因此,我敢保证,下面的供词和侯波的原供词没有丝毫出入。

他说:“我恨这两个人的原因,对你们来说,是可知可不知的。他们罪大恶极,害死过两个人——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因此,他们死在我手上,也是罪有应得。从他们犯罪到现在,过了好多年了,我也找不出什么罪证到法庭去控告他们。但是,他们有罪,这点我确定了,于是,我决定,我要把法官、陪审员和行刑的刽子手的任务一个人担当起来。我想,你们要真是一条汉子的话,而且处于我那个境地,你们也一定会像我这样干的。

“我刚才提到的那个姑娘,二十年前,她本来是要嫁给我的,最后却被迫嫁给了那个瑞伯,她因此含恨而终。我从她遗体的手指上取下了这枚戒指,我当时就发誓,一定让瑞伯看着这枚戒指死去——让他在临死前认识到,他是自取灭亡的。我为了追踪瑞伯和他的帮凶,千里迢迢地找遍了两大洲,这枚戒指一直随身带着。他们打算东躲西藏,把我给拖垮,但他们是枉费心机。就算我明天就死——这很有可能,我也死而无憾,因为我出色地完成了我的复仇任务,他们两人都死了,都是我亲手杀死的,我的这一生已经别无他求了。

“当然,他们是有钱人,而我却是一个穷光蛋,到处追踪他们,确实很不容易。到达伦敦城的时候,我差不多是身无分文了。当时我想,得立刻找个工作,好维持我的生活。赶车、骑马对我来说,是很拿手的。所以我到一家马车行去找事做,结果,车主当天就要了我,我每个礼拜给车主缴纳一定数目的租金,剩下的就归我自己。但是,赚的钱也不多,不过,我总是能设法维持生活。最困难的事情是不熟悉道路。我认为在所有城市里,没有比伦敦的街道更复杂难认的了。我随身带了张地图,直到我熟悉了一些大旅馆和几个主要车站后,我的复仇行动才进展得顺利起来。

“过了好久,我才找到那两个坏蛋的住处。我是在东查西问的时候,无意中碰上他们的。他们住在泰晤士河对岸坎伯韦尔的一家公寓里。只要我找到了人,我知道,他们是逃不了的了。我已经蓄了胡须,他们是认不出我来的。我紧紧地跟着他们,伺机下手。我发了誓,这次绝不能让他们再逃脱了。

“尽管这样,他们还是差点儿溜掉了。他们走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有时,我赶马车跟在他们后面,有时步行跟着。不过,赶马车是最好的办法,因为这样他们就摆不脱我了。我只在清晨和深夜才做点生意,赚点钱,但这样一来我就不能及时向车主缴纳租金了。不过,这无所谓,只要能亲手杀死仇人,别的我什么都不管。

“但是,他们狡猾得很。他们意识到了可能会有人跟踪他们,所以他们从不单独外出,也绝不在晚上出门。两个礼拜以来,我每天都赶着马车在他们后面跟着,但他们总是在一起。瑞伯经常喝得醉醺醺的,而斯坦节逊却小心谨慎。我起早摸黑地盯着他们,但总是没有下手的机会。我并没有因此灰心丧气,我总感觉到,复仇的时刻就快来了。我唯一担心的是我胸口里的这个病,怕它过早地破裂,使我的复仇大业功亏一篑。

“最后,一个傍晚,当我赶着马车在他们住着的叫陶魁里的地方徘徊时,我忽然看见一辆马车停在他们公寓门前。而且,有人拿着些行李出来了,没多久,瑞伯和斯坦节逊也出来了,他们一同上了马车。我赶紧打马跟上去,远远地在他们后面跟着。我当时很担心他们又要离开伦敦。他们在休斯顿车站下了车。我找了个小孩帮我看马车后,就跟着他们到了月台。我听到他们在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车站的人告诉他们刚刚开出去一趟,第二趟车还要等那么几个钟头。斯坦节逊为此很懊恼,但瑞伯却非常高兴。我夹在离他们很近的人群中,他们的一字一句,我都听得比较清楚。瑞伯说他要去办一点儿私事,要斯坦节逊等他一下,他很快就会回来。斯坦节逊不让他去,并且提醒他说,他们曾经决定过彼此要始终在一起的,谁也不准单独行动。而瑞伯坚持说这是件比较微妙的事,他得单独去。我没听得很清楚斯坦节逊又说了些什么,后来听见瑞伯破口大骂了,他说斯坦节逊只是他雇用的仆人而已,竟然装腔作势地反而指责起雇主来了。斯坦节逊听他这么一说,觉得自讨了一场没趣,就没再劝阻他了,只是说如果他回来晚,万一耽误了最后一趟火车,就可以到郝黎代旅馆去找他。瑞伯回答说,他在十一点钟前绝对可以回到这里,然后,他就往车站外面走。

“我期待已久的千载难逢的时刻终于到了。我的仇人是逃不了的了。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可以互相照应;而一旦分开,他们就在我的掌握中了,尽管这样,我还是小心翼翼。很早以前我就决定在报仇的时候,我一定要让仇人明白到底是谁要杀他,如果让他死得不明不白,那我这仇就报得不能令人称心满意。我一定要让他有时间明白,现在是结束他恶贯满盈的生命的时候了。恰巧,几天前有个顾客坐我的车到布瑞克斯顿路去看房屋,把其中一处房屋的钥匙掉在我车里。虽然他当晚便将这把钥匙拿了回去,但是,在他拿回以前,我早就弄了一个它的模子,并照样配制了一把。这样,在伦敦,我终于有了一个可靠的地方,可以毫无拘束地复仇,而不会受到别人的干扰。现在要解决的难题是如何把瑞伯引到那幢房子里去。

“他出了车站,进了两家酒店。他在最后那家酒店呆了半个多小时。他走出酒店时,走路歪歪斜斜的,显然他醉得很厉害。在我前面正好停了辆双轮小马车,他坐了上去,我一路紧紧跟着。我们过了滑铁卢大桥后,在大街上跑了好几英里路,让我感到很奇怪的是,他竟然又回到了他原来居住的地方。我不知道他回那里干什么,但我还是跟了下去,在离他原来住处约一百码的地方停了下来。他走进了那座房子,拉他的马车走开了。请给我一杯水吧,我说得口干了。”

我给他递过一杯水,他一饮而尽。

他说:“这下好多了——我等了一刻钟,或者等了更久,突然屋子里传来一阵打架似的吵闹声。接着,大门忽然打开了,出来了两个人。一个是瑞伯,另一个是个年轻人,这个年轻人我不认识。他一把抓住瑞伯的衣领,当他们走到台阶边的时候,他用力推了瑞伯一把,跟着又踢了一脚,把瑞伯一直踹到了大街上。他挥着手中的木棍冲瑞伯大声喝道:‘狗东西,我要教训你,你竟敢污辱良家妇女!’他怒不可遏,要不是那个坏蛋逃得快,我想,那年轻人肯定会痛打他一顿的。瑞伯跑到转弯的地方时,看到我的马车了,他招呼着,跳上我的车,他要我把他送到郝黎代旅馆去。

“我见他上了我的车,简直高兴坏了,我的心跳得快了起来,我很害怕就在这关键时刻,我的血瘤会迸裂。我赶着马车慢慢地往前走,心里盘算着究竟该怎么办才好。我完全可以一直把他拉到郊区,在偏僻无人的小道上跟他算账。我正这么想的时候,他忽然替我解决了这个难题。他的酒瘾又发作了,他让我在一家酒店外面停下来。他吩咐我在外面等他,然后进去了,他在里面一直呆到酒店打烊才烂醉如泥地出来。我看到他这个样子,知道报仇是没问题的了。

“你们别以为我会趁他不小心,一刀把他结束了,我绝不会这样做的,因为这只是一般的复仇方法而已。我决定给他一个机会,如果他幸运的话,他还能有一线生机。我在美洲流浪的时候,干过各种各样的差事。我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约克学院实验室的看门人和扫地工友。有一天,教授讲解毒药,他拿出一种叫生物碱的东西给学生看。这生物碱是他从一种南美土著人制造毒箭的毒药中提炼出来的。它的毒性很猛,一小点儿就能把人毒死。我记住了那个盛放毒药的瓶子,并偷了些出来,把它做成了两颗容易溶解的小丸子。我把它们放到两个盒子里,每个盒子同时放上一粒模样相同但没毒的丸子。当时我想,总有一天,我会给那两个坏蛋每人一盒,让他们每人挑一粒吃下去,剩下的由我吃。这样子,对大家都比较公平。从那天起,我就一直把这两个装着药丸的盒子带在身边,随时准备用它们。

“当时过了午夜,快凌晨一点了。这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狂风暴雨,天气坏透了,但我却很高兴,我高兴得要叫起来了。先生们,要是你为一件事朝思暮想了二十几年,现在终于唾手可得了,你就不难理解我当时的心情了。我点了支雪茄抽了起来,以此平静我心头的兴奋。但还是因为过分激动,拉车的手不停地颤抖着,太阳穴也跳得突突响。我开始出现幻觉了,我看见老约翰·费瑞厄和可爱的露茜在黑暗中朝我微笑。我看得清清楚楚,就像我现在看见你们一样。一路上,他们总走在我眼前,一边一个地走在马的两侧,一直领着我来到了布瑞克斯顿路的那幢空屋。

“四周一个人都没有,除了雨声外,也没别的什么声音。我下车往里一看,瑞伯在里面蜷成一团,睡着了。我摇着他的手臂说:‘该下车了。’

“他说:‘好的,车夫。’

“我想,他肯定是以为到了郝黎代旅馆,因为他二话没说就下车跟我走进了空屋前的花园。他头重脚轻,走路一摇三晃。我怕他摔跤就扶着他走。走到门口,我开了门引他进了前厅。说实话,我当时清清楚楚感觉到,是费瑞厄父女引我走进那屋子的。

“‘这里太黑了。’他跺着脚说。

“‘马上就不黑了,’我说着便划亮了一根火柴,把我带来的那支蜡烛点上了。我向他转过身,把蜡烛举近我的脸。接着说:‘好了,伊瑙克·瑞伯,现在让你好好看看我是谁!’

“他迷迷糊糊地看了我好久,最后,他的脸色变得恐惧起来,痉挛起来,他认出我来了。他吓得要命,歪歪斜斜地后退着。大颗大颗的汗珠渗出他的额头,他的牙齿也打颤了,格格作响。我见他这副熊样,不禁靠到门上哈哈大笑。报仇是一件很痛快的事情,这我早就知道,但我没想到会这么痛快。

“我说:‘你这个狗东西!我从盐湖城一直追到圣彼得堡,可是总没追上。现在你可以不再到处逃命了,因为,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死。’我说话的时候,他又退后了几步。我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他认为我疯了。那时,我的确跟疯子一样,太阳穴跳个不停,一起一伏,像铁匠手中的铁锤一起一落,幸好当时一股血从我鼻子里涌了出来,使我轻松了一下,要不我的病就会发作。

“‘你说露茜·费瑞厄现在怎么样了?’我一面叫着,一面把门锁上,举起钥匙在他眼前晃了几晃,‘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今天看你往哪儿逃?!’在我说话的时候,我看见他的两片嘴唇哆哆嗦嗦,他知道,他磕头求饶是没用的了。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要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什么谋杀不谋杀的,杀一只疯狗也算是谋杀吗?当你把我可怜的露茜从他惨死的父亲身旁抢走,抢到你那肮脏的新房中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那才是真正的谋杀?!’

“他叫道:‘我没杀她父亲!’

“‘但你杀死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大声喝道,把毒药盒拿到他面前,‘让上帝来裁决吧。这里有两粒药丸,一粒有毒,一粒无毒。你挑一粒吃吧,剩下的给我吃。我要好好瞧瞧这世上到底有没有公道!’

“他吓得躲到一旁,大喊大叫起来。我拔刀架到他脖子上他才乖乖地挑了粒吞下去,我也立即吞下了另一粒。我们面对面站着,谁也没说话,都等着看究竟谁死谁活。一两分钟后,他的脸开始痛苦地扭曲起来,显然他吞下去的是毒药。他当时的那副嘴脸我记得清清楚楚,我看到他那副模样,高兴地大笑了起来,并且把露茜的婚戒举给他看。可惜他受痛苦的时间太短了,生物碱的毒效来得太快,他的脸痉挛着,很快就扭曲变形了,他两手向前乱抓,接着就惨叫了一声,倒在地板上。我用脚把他翻转身,伸手去摸他的胸口,他的心不跳了,他死了!

“这时,我鼻孔里的血一直流个不停,但我没去管他,我当时实在是觉得太痛快淋漓了。突然,不知怎的,我竟想起了一个德国人在纽约被人谋杀的事件,凶手在死者的身上写着‘瑞契’这个字,当时的报纸评论说,这是秘密党干的。我接着想,当年这个让纽约人迷惑不解的字,说不定也能迷惑伦敦人,甚至能把警察引入歧途。于是,我用手指蘸着我自己的血,在墙上找了个适合的地方写下了这个字。后来,我回到了我的马车上,我发觉周围还是一个人都没有,风雨还是那样大。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路后,伸手摸了摸放着露茜婚戒的那个衣袋,这才发觉它不见了。我大吃了一惊,因为这个东西是她唯一留下的纪念物。我想,它可能是在我弯腰看瑞伯是否死了的时候掉下去的。于是,我又赶着马车往回走。我把马车停在附近的一条横街上,壮着胆向那幢房子走去。为了捡回这枚婚戒,我可以冒任何危险。我走到那房子门口时,和从里面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为了不让他怀疑我,我只好装成一个大酒鬼。

“这就是伊瑙克·瑞伯死的全过程。我接着要做的,就是用同样的办法来对付斯坦节逊,这样我就可以替约翰·费瑞厄报仇雪恨了。我知道斯坦节逊当时住在郝黎代旅馆里。我在旅馆附近徘徊了一整天,但他一直没露面。我想,大概是瑞伯的失踪让他觉察到什么了。斯坦节逊是个很狡猾的家伙,他一直很小心谨慎。但是,如果他认为他呆在房子里就可以万事大吉,他就大错特错了。很快,我就弄清了他的卧室的窗户。第二天清晨,我竖起旅馆后面胡同里的那个梯子,趁着天还没大亮,爬进了他的房间。我弄醒了他,说现在是该他为很久以前他杀死过的那人偿命的时候了。我告诉了他瑞伯是怎样死的,并让他挑一粒药丸吃。他不愿接受我给他的这个活命机会,他从床上跳了起来,想扼住我的喉咙。为了自卫,我捅了他一刀。但不管怎样,他都是要死的,上帝是不会让他那只罪恶的手捡起那粒没毒的药丸的。

“我还有几句话要说,说完了就好,因为我也快完了。事后我又赶了一两天马车,因为我想尽快赚足路费回美洲。我把车停在广场上,忽然有个穿得很破烂的小孩打听是否有个叫杰费逊·侯波的车夫,他说,贝克街221号有位先生要雇他的马车。我丝毫没有怀疑地就跟着来了。接着,我就被这位先生把手给铐上了,我真没想到,他会铐得这么干净利落。先生们,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你们可以说我是一个凶手,但我自己却认为我和你们一样是执法的法官。”

他讲述的故事惊心动魄,我听得出了神,连那两位阅历颇深的侦探也都听得有滋有味。他讲完后,我们还一声不响地坐在那里,沉默了一会儿,屋里头静得可以听见雷斯垂德速记供词的最后几句铅笔落纸的沙沙声。

福尔摩斯最后说道:“我还想知道一件事。我的广告登出来后,帮你领取戒指的那个同党究竟是谁?”

侯波顽皮地对福尔摩斯说:“我只能供出我自己,我是不会让别人受到连累的。我知道你的广告或许是个圈套,但我朋友见我确实很看重那枚婚戒,他便自告奋勇地代我取了回来。我想,你一定会承认,这件事他办得很漂亮吧。”

“确实很漂亮。”福尔摩斯老老实实地说。

这时,那位警官很严肃地说:“那么,先生们,请你们遵守法律手续。在本周四,这个嫌疑犯送交法庭审讯时,你们一定要出席。开庭以前,他交由我负责。”说完,他按了一下铃,进来两个看守把侯波带走了。福尔摩斯和我也就离开了警察局,坐马车回贝克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