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海纳百川的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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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对刘歆理论的修正

刘歆理论的某些细节虽可能有错误,但他从政治和社会环境去探求各家的由来,无疑是一种正确的观点。上面较多地引述了他的见解,因为他对各家的描述已成为中国史料学在这方面的一种经典式见解。

当代以来,尤其是一九三七年抗日战争前几年,中国史学的研究有了长足的进步。根据这些研究成果,我对诸子百家的起源形成了自己的见解。我的理论在精神上和刘歆是一致的,但需要换一种方式来说明,这就是说,对这问题要用一个新的角度来考察。

让我们来想象一下,公元前十世纪中国的政治和社会是什么样子。在政治社会结构顶端的是国君和周王室,后者是列国的“共主”。在周王室下面是数以百计的小国,分别由这些小国的国君统治。其中有些是周王朝开国时所封给皇族贵胄的;还有一些是由原与周王室争霸的诸侯所统治,这些诸侯后来尊周为“共主”,因而受册封的。

在每一个小国里,国君又把国土分为若干采邑,封给他的家族成员,使这些家族成员成为诸侯。当时的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是不分的。拥有采邑的诸侯,既是土地的领主,成为经济的主人,又是采邑百姓的主人。他们被称为“君子”,意思是“国君之子”,这也成为封建诸侯的共同名称。

另一个社会阶级是“小人”或“庶民”,意思是普通百姓。他们是封建诸侯的农奴,平时为君子(诸侯)种田服劳役,战时为君子作战服兵役。

贵族不仅是政治统治者、地主,而且是唯一有机会受教育的阶级。因此,诸侯的家宅不仅是政治和经济权力的中心,还是文化的中心;各种各样有专长、有某项知识的人,都要投靠诸侯,指望为诸侯所用。至于普通百姓。既没有受教育的机会,自然也没有文化知识,因此在他们中间也没有出现什么学者。这就是刘歆所说西周时期“吏师不分”的历史背景。

中国的这种封建制度到公元前二二一年秦朝建立后被废除。在它被正式废除前几百年间,这种制度已经逐渐瓦解,而两千年后,这种封建制度的残余,还保留在地主阶级的权势之中。

现代的历史学家对于中国封建制度何以瓦解的原因,迄今没有一致意见。这里由于篇幅所限,也不可能探讨这些原因,但我们只要记住一点就够了,即:公元前七世纪到前三世纪——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社会政治大转变的时期。

中国早期的政治封建制度,究竟几时开始瓦解,现在还难以断定。但可以说,公元前七世纪时,已经有贵族由于战争或其他原因,失去了土地和封号,降为庶民。另一方面,也有庶民,由于技有专长或其他原因,获得诸侯的宠信,成为高官。这是周朝礼崩乐坏的真正意义,不仅周室的政治权力瓦解了,更重要的是,整个社会制度瓦解了。

在社会政治瓦解过程之中,各种知识的官方代表散落民间。这些人可能自己就是贵族,或者是以一技之长服侍君王诸侯、获得世袭官职的官吏。在上面援引的刘歆的《艺文志》中,他还援引了孔子在《论语》中所说的一句话:“礼失而求诸野”,也就是这个意思。

就是这样,先前的贵族官吏,散落民间后,凭他们的专门知识或技能,开馆招收生徒,以维持生计。这些传授知识、发挥议论的私人教师,就成为“师”。这是“师”与“吏”分离的开始。

在中文里,“家”首先是指家庭或住家,它表明是个人的或私人的事情。在有教师以私人身份讲学、发表个人的意见之前,谈不到有思想家。

既然这些教师各有自己的专长,又是各人发挥自己的思想见解,于是:有些教师以讲授经书、礼乐见长,他们被称为“儒”或“士”;还有些教师精通兵法或武艺,他们被称为“侠”;还有些教师擅长辩论,被称为“辩者”;另有一些人以巫医、星相、占卜、术数见长,他们的知识被称为“方术”,这些人被称为“方士”;还有一些人凭对政治的实际知识,献纵横捭阖之策,成为诸侯王公的顾问或官员,被称为“法术之士”;最后,还有些人,具有学识才干,而对当时的现实政治失望,遁入山林,被称为“隐者”。

按照我的理论,从这六种人里面,形成了司马谈所称的六家。套用刘歆的说法,我们可以说:

儒家者流,盖出于文士;

墨家者流,盖出于游侠之士;

道家者流,盖出于隐者;

名家者流,盖出于辩者;

阴阳家者流,盖出于方士:

法家者流,盖出于法术之士。